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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絲更改故事

2024-10-09 08:14:32 作者: (美)約翰?歐文(John Irving)

  讀書會和簽售會之後,露絲和簽售會的贊助商共進晚餐。第二天晚上,在烏得勒支大學辦完讀書會後,她又給一些書籤了名,馬丁和西爾維婭協助她在為讀者簽名時拼寫那些荷蘭人名。

  男孩請露絲在書上寫的是「烏特、海恩、漢斯、亨克、吉拉德、耶倫」之類,女孩則是「埃爾斯、蘿絲、米艾斯、瑪麗葉柯、耐爾(只有一個l)【5】」什麼的,都是露絲不熟悉的名字,有的讀者還希望露絲寫上他們的姓氏(歐佛比克、范-德·默倫斯、范-穆爾斯、布洛克烏斯、維爾德烏澤斯、吉克斯特拉斯、德-格魯特、斯密茨……),讓剛參加完讀書會的露絲頭疼不已。

  幸好烏得勒支和它那座歷史悠久的大學非常美麗,讀書會開始前,露絲和馬丁、西爾維婭、兩人已經成年的兒子們提前吃了晚餐,露絲還記得男孩們幼年時的樣子,現在他們已經比她高了,其中一個還留著絡腮鬍,而三十六歲的露絲依然沒有孩子,認識有小孩的夫婦,難免被其子女成長速度驚到。

  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的火車上,露絲告訴馬丁和西爾維婭,她和兩人的兒子們年紀差不多的時候,對同齡男孩缺少吸引力。(那年夏天,她和漢娜去歐洲玩,那些帥小伙總是更喜歡漢娜。)

  「可現在正好反過來了,真是不好意思,你們兒子這種年齡的男孩都喜歡我。」

  「你很受年輕讀者歡迎。」馬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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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絲不是這個意思,馬丁。」西爾維婭告訴他,露絲羨慕西爾維婭,她聰明漂亮,有個好丈夫,還有個幸福的家庭。

  「噢。」馬丁說。他很拘謹,臉都紅了。

  「我不是說你們的兒子對我有那方面的興趣,」露絲趕緊告訴他,「我指的是某一些和他們年齡差不多的男孩。」

  「我覺得我們的兒子大概也對你有那方面的興趣。」西爾維婭告訴露絲,看到丈夫吃驚的樣子,她哈哈大笑,馬丁沒注意到兩場簽售會中露絲身邊簇擁著許多年輕男性。

  年輕女性也為數不少,但她們把露絲視為人生榜樣——既是成功作家,又是個有過好幾個男朋友的未婚女性,並且仍然獨自生活。(為什麼這樣會顯得有魅力,露絲想不明白。如果她們知道她多麼不喜歡這種生活的話,不知會怎麼想。)

  在那些年輕男性裡面,總會有一個——至少比露絲小十歲,有時甚至比她小十五歲——笨拙地想要討好她。(「那種笨拙簡直令人心碎。」露絲對馬丁和西爾維婭說。)作為同齡男孩的母親,西爾維婭明白露絲的意思,作為父親,馬丁更關心自己的兒子,對環繞著露絲的那群年輕人並不在意。

  這次她遇到一個挺特別的男孩,阿姆斯特丹和烏得勒支的讀書會之後,他兩次站在隊伍里等待露絲給他買的書籤名,這兩場讀書會上,露絲朗誦的都是同樣的內容,但這個年輕人好像不介意,阿姆斯特丹那次,他帶來的是一本經常翻閱的老舊平裝書,烏得勒支那次,他拿來的是一本精裝的《少兒不宜》——兩本都是英文版。

  「我叫維姆,字母W開頭。」第二次簽名的時候,他告訴她,因為也有V開頭的「維姆」,第一次露絲把他名字里的W寫成了V。

  「噢,又是你啊!」她對男孩說。他長得過於漂亮,而且明顯被她迷得神魂顛倒,因此她很難忘記他。「早知道你要來,我會挑別的段落朗誦的。」他垂下眼皮,仿佛跟她對視會刺痛他的眼睛似的。

  「我在烏得勒支讀大學,但我父母住在阿姆斯特丹,我是在那裡長大的。」(好像這樣就足以解釋他兩場讀書會都參加的原因。)

  「我明天是不是還要在阿姆斯特丹演講?」露絲問西爾維婭。

  「沒錯,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西爾維婭告訴年輕人。

  「是的,我知道——我會去的,」男孩說,「我會帶另一本書給你簽名。」

  露絲繼續簽名,那個被她迷住的男孩站在一邊,期待地看著她,在美國,露絲·科爾幾乎不辦簽售會,因為年輕人崇拜的凝視讓她害怕。但在歐洲,露絲通常會答應給讀者簽名,因為她從沒覺得歐洲年輕人愛慕的眼光有什麼威脅感。

  在國內害怕,出了國反倒不怕了,這裡面的邏輯實在難以理解,但毫無疑問的是,露絲把歐洲年輕人對她的崇拜浪漫化了,他們好像一群完美無瑕的天使,講著外國口音的英語,讀過露絲寫的每一個字,把她幻想成比自己年長的情人,他們現在也成了她的幻想對象——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的火車上,露絲不無幽默地這樣告訴馬丁和西爾維婭。

  對她而言,這段旅途實在太短,沒法把新小說的一切全都告訴馬丁夫婦,在調侃那些年輕人的同時,露絲意識到她想要更改小說的設定,女作家在法蘭克福書展上遇到的男人不應該也是作家,而應該是她的粉絲——他想成為作家,也會成為她的情人。女作家想要結婚,就像露絲那樣,有個她非常喜歡的年長男人向她求婚了,她在偶遇的年輕人和老男人之間猶豫不決。

  那個叫維姆的男孩美貌不可方物,露絲很難不去想他,要不是剛剛經過斯科特·桑德斯那場鬧劇,她可能會考慮和維姆發生一點什麼,畢竟現在機會難得,她獨自在歐洲旅行,回國後結婚的可能性很大,遇到這種年輕人,放縱一下才不會有遺憾,而且這孩子比她年輕很多……那些準備和比自己大的老男人結婚的老女人不是經常做這種事嗎?

  露絲告訴馬丁和西爾維婭,她想要參觀紅燈區,因為這是她的新小說的情節需要:一個年輕男人說服年長一些的女友付錢給妓女,看妓女接客,結果後來發生的事讓這位女友覺得受到了羞辱,於是她決定改變自己的人生。

  「那個女人之所以同意,是因為她覺得自己有控制權——還因為這個年輕人是她年輕的時候勾不到手的帥哥,可她不知道這個男孩有能力給她帶來痛苦——至少我是這麼設想的,」露絲補充道,「但主要取決於妓女那邊發生的事情。」

  「你想什麼時候去紅燈區?」馬丁問。

  露絲裝出一副她剛剛有此打算,並不曾仔細考慮過的樣子,說:「看你什麼時候方便了……」

  「老女人和年輕人什麼時候去找妓女?」馬丁問。

  「大概在晚上,」露絲回答,「他們有點喝醉了,我覺得她只有喝酒之後才敢這麼做。」

  「我們現在就可以去,」西爾維婭說,「轉一圈再去你的酒店,從車站到那邊不過是五到十分鐘的路。」

  露絲很驚訝,西爾維婭竟然考慮和他們一起去,他們的火車抵達阿姆斯特丹時已經過了十一點,接近午夜了。「這麼晚了,不會有危險嗎?」露絲問。

  「那邊一直都有很多遊客,」西爾維婭厭惡地說,「唯一的危險就是扒手。」

  「大白天的都能被偷。」馬丁說。

  在老城區里遊蕩的人比露絲預想中的要多,有吸毒成癮的和醉酒的年輕人,小街上還能看到別的類型的人:有很多對情侶,大部分都是遊客(有些是來看現場色情表演的),甚至還有一兩個旅行團,如果時間再早一些,露絲都敢一個人來,所謂的色情表演無非是不知疲倦地展示人類的骯髒齷齪,和多數遊客一樣,她只是過來看熱鬧的,至於那些專門來挑妓女的嫖客,他們那鬼鬼祟祟卻很久都拿不定主意的貪婪模樣在人群中顯得特別扎眼。

  露絲覺得,在這樣嘈雜混亂的環境,她小說里的那對男女可能一時難以找到合適的機會接近妓女(不過根據她和羅伊接觸的經驗,只要走進妓女的房間,外面的雜音似乎全都會消失),所以兩位人物可以在後半夜過來碰運氣——那時除了真正的吸毒者(和性癮者)之外,大家都會去睡覺——傍晚或者白天的時候來也行。

  自露絲上次訪問阿姆斯特丹以來,紅燈區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出現了許多不是白種人的妓女。有條街上幾乎全都是亞洲女人——很可能是泰國的,因為附近的泰國按摩院特別多。馬丁告訴她,她們確實是泰國人,他還說,其中一些泰國妓女以前是男的,據說在柬埔寨做了變性手術。

  莫倫街和老教堂廣場一帶的姑娘都是棕色皮膚的,馬丁告訴露絲,她們是多米尼加和哥倫比亞人,六十年代末從蘇利南來阿姆斯特丹的那批女人現在都走了。

  布羅爾德街上的有些女孩看起來像男人,個子很高,手特別大,還有喉結,馬丁告訴露絲,這些人大部分是厄瓜多的異裝癖,出了名的喜歡揍客戶。

  白人婦女也是有的,但不全是荷蘭人,她們都在聖安能街和杜爾比金奈街附近。還有一條街,露絲寧願馬丁和西爾維婭沒帶她去過——特龍佩特街不僅比小巷還窄,寬敞程度都趕不上樓梯間,空氣不流通,尿騷味和香水味混在一起,形成一股很像爛肉的味道,還有妓女的吹風機烤焦頭髮的氣味,與這條街的潮濕不太相稱,因為這裡在不下雨的時候也是濕乎乎的——少得可憐的風永遠沒法把人行道上的水窪吹乾。

  骯髒潮濕的牆壁在男人們的衣服前胸和後背上留下污跡——因為他們不得不貼著牆才能擦身而過,窗戶(或者門洞)裡面的妓女近在咫尺,很容易聞到摸到,滿眼儘是一個接一個的妓女面孔,還有瀏覽妓女的男人的醜陋嘴臉,他們對妓女伸進巷子裡招來搖去的手特別警惕,特龍佩特街是買方市場,賣家招攬生意的方式非常直接。

  露絲意識到,在老城區,根本不需要付錢給妓女看她們接客——主意肯定是那個年輕人想出來的,或者說女作家的性格使然,兩人的關係必定存在某種問題,或者缺失了什麼東西。畢竟,在「色情表演中心」就有觀看淫穢錄像的小房間,GG上寫著「都是最好的」,各種現場色情表演也保證說是「真刀真槍」,因此窺淫狂的需求很容易在這裡得到滿足。

  小說的發展總是比剛開始看起來的複雜,其實,小說的發展本就應該比它一開始看起來複雜得多。

  讓露絲欣慰的是,成人用品店裡的「特價SM玩具」還是老樣子,橡膠仿真器官依舊掛在天花板上,像一隻煎蛋餅,只不過掛著它的紅色吊襪帶現在換成了黑色的,拴著鈴鐺的假陽具還沒賣出去,鞭子和各種尺寸的灌腸器都也還在,連橡膠拳頭都經歷了時間的檢驗留存下來,像往常一樣無人問津……至少露絲是這麼猜想的。

  馬丁和西爾維婭十二點半把露絲送回酒店,露絲仔細記住了他們回來的路線,在酒店大廳,她和兩人親吻道別:荷蘭人的禮儀——親三次,但比羅伊親她的速度更快、更形式化。然後露絲回到房間,換上一條褪色的舊牛仔褲和一件海軍藍色的運動衫,運動衫穿在她身上顯得很大,但足以隱藏她的大胸,她還穿了一雙隨身帶來的最舒服的黑色麂皮便鞋。

  她在房間裡等了十五分鐘才出了酒店,再過一刻鐘就是凌晨一點,不過她離最近的幾條妓女街只有不到五分鐘的路程,露絲不打算在這個時候去拜訪羅伊,但她想到羅伊的窗口看一眼,也許我可以觀察她如何勾引客人,露絲想,她可以明天或者後天再正式登門。

  根據迄今為止與妓女接觸的經驗,露絲·科爾得到一個教訓:她對妓女世界的事態發展的預測能力,遠不及寫小說的能力。她也多少清楚自己實際上搞不懂從事娼妓行業的女人——因為露絲發現,貝爾格街上,原本屬於羅伊的那扇窗戶後面,坐著個比羅伊粗鄙也年輕許多的女人。露絲認出她身上穿的是羅伊衣櫥里的那件皮背心,衣服是黑色的,領口釘著銀扣子,可女孩太豐滿,扣子沒法完全繫上。她深邃的乳溝下面是鬆弛的肚皮,黑色的半截襯裙已經破了,腰帶也被撕壞了,露出白色的鬆緊帶,和黑色的襯裙、蠟黃色的肚皮形成鮮明的對比。這個年輕妓女說不定懷著孕,但她眼睛下面的黑眼圈說明她的身體有問題,不太可能懷孕。

  「羅伊呢?」露絲問。肥胖的年輕妓女從凳子上下來,把門敞開一條縫。

  「去找她女兒了。」女孩疲憊地說。

  露絲正要走開時,聽見窗玻璃上傳來沉悶的敲擊聲,不是她聽過的那種妓女拿指甲、鑰匙或者硬幣敲玻璃的聲音,她回頭一看,原來是那個女孩拿著一隻粉紅色的大號假陽具敲玻璃,這隻假陽具正是露絲在羅伊的醫療用具盤裡見過的那個,見露絲回頭,女孩把假陽具的一頭放進嘴裡,略帶兇狠地咬了起來,然後她面無表情地沖露絲點點頭,又聳了聳肩,好像在說,雖然她已經很累了,但她可以和羅伊一樣盡力讓露絲快樂。

  露絲搖頭表示拒絕,但她友好地朝年輕的妓女笑了笑,作為回報,可憐的女孩拿著假陽具不停地拍打手掌,仿佛在給一段只有她聽得到的音樂打拍子。

  那天晚上,露絲做了一個和那個叫維姆的漂亮荷蘭男孩有關的極為亢奮的夢,尷尬地醒來之後,她覺得新小說里的那個壞男友不一定非得是金紅色的頭髮,她甚至懷疑這個男朋友不一定非得是「壞」的,如果那個年長的女作家將要經歷迫使她改變人生的羞辱事件,那麼壞人應該是她自己才對,別人的壞無法迫使你改變人生。

  露絲不會輕易相信「女人是受害者」這種說法,或者說,她認為女人自受其害和被男人傷害的機率一樣高,以她最熟悉的女人——她自己和漢娜——為例,這絕對是千真萬確的。(雖然露絲不了解自己的母親,但她懷疑瑪麗恩很可能是她父親傷害過的受害者之一。)

  再者,既然已經報復了斯科特·桑德斯,為什麼還要把他——或者說金紅色頭髮這個特徵——扯進她的小說呢,在《少兒不宜》中,寡婦小說家簡·達什的決定就很正確:絕對不會把她的敵人埃莉諾·霍爾特寫進小說。而這是露絲親筆設定的情節!(「作為小說家,達什夫人鄙視把真人寫進作品,她認為這是想像力的失敗——名副其實的小說家應該有能力發明出比真人更有趣的人物,把埃莉諾·霍爾特變成小說人物,哪怕只是為了嘲笑她,都太抬舉她了。」)

  我應該實踐我曾經提出的觀點,露絲告訴自己。

  鑑於早餐的剩菜非常令人不滿,當天唯一的採訪又安排在午餐時,露絲吞下半杯微溫的咖啡和一杯溫度差不多的橙汁,徑直前往紅燈區,反正上午九點逛紅燈區,是不宜吃得過飽的。

  穿過瓦莫斯街的時候,她看到了此前不曾注意到的警察局,而最先把她的視線吸引過去的是一個有毒癮的年輕站街女——蹲在恩吉柯克街的街角,年輕的癮君子難以保持平衡,雙手按在道旁石上,以免跌倒。「五十盾,男人對你做的我都能做。」女孩對露絲說,露絲沒理睬她。

  九點的時候,老教堂廣場上只有一扇窗戶後面有妓女在工作,這妓女乍看很像露絲前一晚看到的多米尼加人或者哥倫比亞人,但她的膚色更暗,很黑很肥,極其自信地站在敞開的門口,似乎老城區的街上擠滿了男人,其實這裡的街道很空曠,只有一位清潔工在收拾前一天的垃圾。

  沿路的小房間裡空蕩蕩的,許多清潔女工正在忙碌地打掃,吸塵器的噪音蓋住了她們偶爾的閒談聲,連露絲無意造訪的狹窄的特龍佩特街上都有一輛清掃車,車裡是水桶、拖把和成瓶的清潔劑,車頭在室內,車尾在街上,還有一隻裝著髒毛巾的洗衣袋和套在廢紙簍裡面的塑膠袋,袋子鼓鼓囊囊的,毫無疑問丟滿了安全套、手紙和紙巾。在照亮一切的晨光中,只有初降的新雪才能讓這個街區顯得乾淨一些——還是得在沒有妓女工作的時候(這好像是不可能的)。

  在泰國妓女的大本營斯托弗街,只有兩個女人站在門口拉客,她們和老教堂廣場上那個女人一樣,很黑很肥,在用露絲沒聽過的語言聊天——見露絲過來,她們停下來,像鄰居一樣朝露絲禮貌地點點頭,這讓露絲鼓起勇氣,問她們是從哪裡來的。

  「加納。」其中一個女人說。

  「你是從哪兒來的?」另外一個問露絲。

  「美國。」露絲回答,兩個非洲婦女激動地嘀咕起來,捻著兩根手指頭,這是全世界通用的要錢的手勢。

  「需要我們為你做什麼嗎?」其中一位問露絲。

  「你要進來嗎?」另一個問。

  然後她們放聲大笑,根本不相信露絲會有興趣和她們做愛,只不過是美國的財富讓她們忍不住想要拉攏露絲這個顧客而已。

  「不用,謝謝你們。」露絲對她們說,她依然禮貌地微笑著走開了。

  只有清潔女工出現在厄瓜多男妓曾經勾引顧客的地方,在莫倫街,昨夜主要被多米尼加人和哥倫比亞人占據的窗戶後面出現了一個非洲面孔的妓女——這一個很瘦削——旁邊的房間裡則只有清潔女工。

  此地有種一直以來始終存在於露絲腦海之中的荒涼,象徵著不被人需要的性,總比夜晚時分紅火的色情旅遊業順眼得多。

  凡事都好奇的露絲逛進一家性用品商店,如同傳統的音像店,這裡的每類商品都占據一條走道,分為「打屁股」、口交和肛交等類別,露絲沒有去看所謂的「排泄物」系列,發現「看片室」門口上方的紅燈亮著,她急忙走出商店,以免撞上從裡面出來的顧客,至於對方臉上掛著什麼樣的表情,她只能想像一下了。

  有那麼一陣子,她覺得好像被跟蹤了,有個穿藍牛仔褲和骯髒跑鞋的壯漢總是在她身後——哪怕她已經繞著整個街區轉了兩圈,他面相兇狠,鬍子大概兩三天沒刮,神情憔悴煩躁,上身是一件寬鬆的棒球夾克式樣的風衣,看上去似乎嫖不起妓女,卻一直跟著露絲,仿佛把她當成了妓女,最後他終於消失了,露絲這才鬆了一口氣。

  她在附近轉了兩個來小時,十一點時,幾個泰國妓女回到了斯托弗街,非洲人已經走了,老教堂廣場那個肥胖的黑女人(大概也是從加納來的)被十多個苗條一些的棕皮膚女人取而代之——又是哥倫比亞人和多米尼加人。

  露絲不小心拐進一條死胡同,街道倏然變窄,巷子盡頭只有兩三扇妓女做生意的窗戶,旁邊是一扇門,敞開的門洞裡,一個大塊頭、棕皮膚、多米尼加口音的妓女一把拽住露絲的胳膊,房間裡還有個清潔女工在幹活,另外兩名妓女在一面長條形化妝鏡前梳妝打扮。

  「你找誰?」大塊頭妓女問露絲。

  「不找誰,」露絲說,「我迷路了。」

  清潔女工依舊沉默地幹活,但那兩個化妝的妓女——還有大塊頭妓女——哈哈大笑。

  「我看你也像迷路了。」大塊頭妓女說,她拉著露絲的胳膊把她領出巷子,手掌在露絲身上越掐越緊,好像在給她按摩,又像是愛撫般的揉捏一塊麵團。

  「謝謝你。」露絲說,好像她真的迷了路,也真的得救了一樣。

  「不客氣,親愛的。」

  這一次,當露絲再次穿過瓦莫斯街時,她注意到了警察局,兩名身穿制服的警察正在和跟蹤過她的那個壯漢說話,哈,很好——他們把他逮捕了!露絲想,然後她又猜測那個兇巴巴的傢伙是便衣警察,他好像在對兩個制服警察發號施令,露絲覺得有些羞愧,急匆匆地走開了,仿佛犯了罪一樣,老城區的面積不大,在這裡轉了一上午的她顯得非常可疑。

  雖然露絲覺得老城區的上午比晚上順眼多了,但她也懷疑新書中的角色恐怕很難在這個時間找到合適的妓女,然後付錢看她接客,因為妓女們可能需要等一上午才能拉到第一個顧客!

  等到露絲穿過老城區,來到貝爾格街時,已經接近中午了,羅伊已經坐在了窗戶後面,但和上次相比稍微有些變化,紅頭髮少了一些橘色,多了一點古銅,更偏向赤褐色,低胸胸罩和比基尼內褲則是米白色的,像象牙一樣,襯得羅伊的皮膚更加白皙。

  羅伊不用下高腳凳,只需要俯過身來就能開門,所以露絲探頭進去窺視時,她可以一直坐在窗前(露絲不打算跨進門去)。「我現在沒時間和你多聊了,」露絲說,「但我會再來的。」

  「好的。」羅伊聳聳肩,她的冷漠讓露絲感到驚訝。

  「昨晚我來找過你,但這兒坐的是別人,」露絲繼續道,「她說你陪你女兒過夜了。」

  「我每天晚上都和我女兒在一起——每個周末也是,」羅伊說,「她上學的時候我才會在這裡。」

  露絲努力想要表現得友好,她問:「你女兒多大了?」

  「聽著,」妓女嘆了口氣,「只跟你聊天的話,我是不會發財的。」

  「對不起。」露絲像被人推了一下似的退出門來。

  俯身過來關門之前,羅伊說:「等你有時間了就過來看我吧。」

  露絲覺得自己像個傻瓜,竟然對妓女有如此高的期望,羅伊心裡當然想著錢——只想著錢,露絲卻試圖把妓女當朋友,而她們兩人的第一次談話還是露絲付錢買來的!

  沒吃早餐,又走了這麼多路,露絲午餐時胃口大開,她感覺採訪被她搞得很亂,所有關於《少兒不宜》還有她前兩部小說的問題,她一個都回答不上來,還不斷把話題轉到正準備寫的新書上:以第一人稱寫的第一本小說,非常令人興奮;一個女人因為一時的判斷錯誤導致備受屈辱,最終決定改變人生,開始全新的生活。然而談論這些的時候,露絲不由自主地想到:我在騙誰呢?這個人物不就是我嗎?我難道沒做過錯誤的決定嗎?(至少最近的那個決定是相當錯誤的……)我難道不打算開始全新的生活嗎?還是說艾倫只是我用來逃避我應該卻害怕追求的那種人生的替代品?

  下午,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的演講上(這是她唯一的一次演講),她不停修改講稿,但主要內容沒什麼變化——她覺得自己的演講聽起來很虛偽,在台上宣揚所謂「純粹的想像力」,認為想像是記憶的反義詞,聲稱捏造的細節比單純的自傳好,讚美完全通過想像創造出來的人物,反對把親戚朋友——「老情人,以及那些現實生活中的充滿局限、令人失望的人們」——填充進小說裡面,然而這樣的演講竟然再次大獲成功,觀眾們喜歡它,露絲和漢娜之間的辯題被身為小說家的露絲所用,為她提供了很大程度的幫助,此次演講奠定了露絲的創作信條。

  她斷言,最好的細節是虛構的細節,而非來自記憶之中——因為虛構的真相不同於觀察得來的真相,後者充其量是一種新聞報導,最好的虛構細節應該能夠定義人物、情節和風格,虛構的真相是故事中應該發生——但不一定實際發生過的事情。

  露絲·科爾的創作信條無異於對自傳式小說發起了挑戰,她本人卻覺得慚愧,因為她清楚自己準備寫一本最具自傳性質的小說,漢娜本就一直指控她總會在作品中加入一個「露絲角色」和一個「漢娜角色」,而現在她露絲·科爾打算寫的又是什麼?一言以蔽之,就是「露絲角色」做出了「漢娜角色」經常做出的那種錯誤決定!

  因此,對露絲而言,坐在餐館裡聽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的贊助人讚美她是非常痛苦的,雖然他們都是出於善意,但大部分人是學術出身,更青睞敘事理論和技巧,而非組成敘事的具體元素,露絲痛恨自己為他們提供了一套現在連她自己都十分懷疑的虛構理論。

  小說不同於辯論,故事的成敗取決於本身的優缺點,細節是真實的還是想像的並不重要,重點在於,細節應該看上去真實,而且應該是具體環境下最好的細節,雖然這並非什麼成形的理論,但露絲當時只能想到這麼多,是時候丟掉剛才的演講稿了,忍受別人對她已經摒棄的舊創作理念的讚美,本身就是一種懲罰。

  又要了一杯紅酒(代替甜點)之後,露絲才意識到自己喝得太多了,在那一瞬間,她想起演講大獲成功後,並沒有在等候她簽名的隊伍中看到那個漂亮的荷蘭男孩維姆,他不是說過他要來嗎?

  露絲不得不承認,她期待再次見到年輕的維姆——也許可以和他聊聊,她並不打算和他調情,而且已經決定不會和他睡覺,她只想約他出來單獨坐坐——比如上午時喝杯咖啡,看看他對她的哪些方面感興趣,把他想像成她的仰慕者或者情人,從這個美麗的荷蘭男孩身上多汲取一些現實的細節,可他竟然沒有露面。

  我猜他終於厭倦了我,露絲想。如果他真是這麼想的,她完全能理解,她也從來沒有如此厭倦過自己。

  露絲謝絕了馬丁和西爾維婭送她回酒店,前一天晚上她已經占用了他們太多時間,晚上大家都需要休息,於是他們把她送上一輛計程車,給司機指了路。乘計程車來到酒店門口時,露絲發現維姆站在街對面的路燈下——仿佛一個在人群中和母親走散了的迷路男孩,而現在人群已經散去,只剩下他自己。

  仁慈的上帝!露絲這樣想著,然後便穿過馬路把他領回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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