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改過之法二:從理上改
2024-10-09 06:04:52
作者: 度陰山
原文
善改過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過在殺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戀命,殺彼養己,豈能自安?且彼之殺也,既受屠割,復入鼎鑊,種種痛苦,徹入骨髓;己之養也,珍膏羅列,食過即空,疏食菜羹,盡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損己之福哉?
又思血氣[10]之屬,皆含靈知,既有靈知,皆我一體;縱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親我,豈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於無窮也?一思及此,將有對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悖理相干,於我何與?本無可怒者。又思天下無自是之豪傑,亦無尤人之學問;有不得,皆己之德未修,感未至也。吾悉以自反,則謗毀之來,皆磨鍊玉成[11]之地;我將歡然受賜,何怒之有?
又聞而不怒,雖讒焰熏天,如舉火焚空,終將自息;聞謗而怒,雖巧心力辯,如春蠶作繭,自取纏綿[12];怒不惟無益,且有害也。其餘種種過惡,皆當據理思之。此理既明,過將自止。
譯文
善於改過的人,在他不做這件事之前,先明白這事不能做的道理。比如一個人犯了殺生的過失,那麼他就應該這樣想:上天有好生之德,凡是生物都會愛惜生命而懼怕死亡。奪取它的生命來滋養我的身體,自己能心安嗎?況且有些生物雖已被殺,但還沒完全死去,在它未完全死透時還要被燒煮,這樣的痛苦深入骨髓;而供養自己,就要用各種貴重的、味道好的東西,擺滿一桌,雖然如此講究,可一吃完什麼都沒有了。要知道,人吃粗糧、蔬菜,喝菜湯也吃得飽啊!何必非要去傷害生命,造殺生的罪孽,消磨自己的福報呢?
又想,凡是有血氣有生命的生靈,都有靈性知覺,既然都有靈性知覺,那麼和我就是一體的;就算是自己不能修到道德極高的境地,使它們都來尊重我、親近我,難道有必要天天傷害生命,使它們與我結仇,恨我到永無盡期?想到這些,面對桌上的有血肉、有生命的菜餚,就覺得無法下咽了。
再比如前一天憤怒時,應該想到:人們有不足之處,從情理上來說值得憐憫;如果違背情理而互相爭氣,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呢?這本來也沒有什麼可以生氣的。又想到:天下絕對沒有自己稱讚自己的英雄豪傑,也沒有專門指責別人的學問;如果有得不到的,那都是自己的德行沒有修好,不能感化別人。這時就要完全地自我反省檢討,如此則別人毀謗我,反而變成磨鍊我、成就我的反面修行場了。我應該高興地接受這一恩賜,又有什麼值得生氣的呢?
另外,聽到別人誹謗我而不生氣,儘管壞話如火焰熏天,也不過是拿著火去燒天空,最終會自己熄滅;如果是聽到別人說壞話就生氣,雖然用盡心思,盡力去辯,結果卻像春蠶一樣作繭自縛。所以生氣不但沒有一點益處,反而有大害。其他種種過失和罪惡,也應依此道理,細細去想,道理想清楚了,過錯就會自然改正了。
度陰山曰
袁了凡所謂「從理上改過」的「理」包含以下內容。
第一,問自己這樣的問題:不犯過行不行?比如,不殺生行不行?不生氣行不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比如不殺生可以,因為我可以吃青菜;再比如不生氣也可以,我嚴格控制也可以做到—那就進入第二步。
第二,儘可能地做到感同身受:你殺生時想過生靈的感受嗎?如果你是那個被別人殺的生靈,你有什麼感受?能有這樣的覺悟,改正殺生這一過失時才會更堅定。再如生氣,大多數時候讓你生氣的都是人,而很多時候我們都高估了對方的惡意,可能對方惹你生氣是出於無心,或者是他有什麼性格缺陷、難言之隱。我們每個人都是凡人,都有短處,都有無心之舉,如此就能原諒別人,自己也消了氣。
第三,要堅信一條真理:一切過失都對自己有百害而無一利,殺生如此,生氣同樣如此。別人冒犯了你,對你進行誹謗,你如果怒髮衝冠,那受傷的是你自己。為了保重身體,許多過錯必須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