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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人口、日常生活和社會階級結構 一、人口運動;日常生活

2024-10-09 05:28:01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一)人口運動

  1815年—1871年期間,德意志地區的人口一直處於一種較快增長的狀態。德國在1816年以後才開始有人口普查的精確統計。根據有關統計,到1871年為止,若以1871年新建立的德意志帝國(包括阿爾薩斯-洛林)為界,德國的人口規模相應為:1817年為2500萬,1831年為2964萬,1841年為3298萬,1851年為3562萬,1861年為3800萬,1871年為4099萬。人口密度由1816年的每平方公里46人增加到了1870年的76人。大邦普魯士的人口增長尤其迅速。1816年到1866年的半個世紀中,總人口從1034萬增加到了1950萬(1866年吞併漢諾瓦等邦後人口增至2397萬) ,增幅高達90%。其他邦國的人口也有不同程度增長。其中,巴伐利亞人口在1816年到1871年間從360萬增加到486萬,符滕堡從141萬增加到181萬,巴登從100萬增加到146萬,薩克森從119萬增加到255萬。這一時期德國人口較快增長的主要原因在於:1815年以後農業經濟的擴張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糧食的供給,提升了生存的機會;營業自由原則帶來的手工業生產的發展和第一次工業革命帶來的工業化等,大幅度提高了農村和城市的人口吸納能力;西歐地區工業化帶來的經濟繁榮也為德意志地區人口的增長提供了國際空間。

  這一時期德國人口運動的重要特徵還表現在:由於資本主義發展和工業化等因素的作用和影響,人口社會流動性增強,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口的地理分布狀況開始出現重大調整。

  德國第一次工業革命時期,也是農業地區人口大規模流向工業地區、農村人口迅速向城市集中的過程。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在於:各新老城市集中了德國的主要工商業,工業的迅速擴張和商業的繁榮為人們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工作機會;與此同時,工業和服務業等領域的勞動收入要大大高於農業領域的勞動收入,從而吸引著大量農村勞動力湧入城市。此外,鐵路等現代化交通的發展也為人口的社會流動提供了極為便利的條件。就此而言,工業化和交通事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德國城市化的兩大動力因素。

  普魯士的城市發展是當時德國城市發展狀況的一個縮影。1816年,普魯士共有城市人口288.2萬人,城市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為27.9%。到1840年,雖然城市人口增加到了406.6萬人,但由於這一時期農業的擴張,城市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卻下降到了27.2%。總的看來,在第一次工業革命大規模開展以前,普魯士的城市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一直徘徊於26%—28%之間。這實際上是原有農業型經濟結構制約的結果。人們很難想像在一個工商業經濟欠發達的農業社會中城市人口會出現大比例的增長提高。19世紀四十年代中期以後,隨著第一次工業革命的大規模展開,在工商業經濟的神奇之手的招引之下,人們開始大規模湧向城市,普魯士城市人口及其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開始出現雙雙上升的狀況。1846年,普魯士城市人口為450.9萬人,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為28%,1852年城市人口上升到481.5萬人,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上升到了28.4%,1864年城市人口為601.6萬人,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為31.6%,1871年則分別上升到了800.1萬人和32.5%。

  需要指出的是,德國各地工業化程度進展不一,城市化發展也呈現地區性差異,工業發達地區的城市化速度較高,反之則較低。在普魯士王國,工業發達的西部地區的城市化速度明顯高於東部農業地區。1871年普魯士東部地區的城市化率為24.2%,同期西部地區的城市化率為34.2%。

  人口的增長和農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也使這一時期德國城市的規模迅速擴大。以大城市為例,1800年前後,整個德意志地區只有維也納、柏林和漢堡3個1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1850年,慕尼黑和布雷斯勞加入這一行列,到1871年時,已經有8個城市的人口規模超過了10萬人。

  這一時期德國人口運動的又一重要特徵是,在大量的人口從農業地區湧向工業地區、從農村湧入城市的同時,還重疊著規模巨大的海外移民浪潮。實際上,幾乎整個19世紀,德國一直在向海外輸出移民。1816年—1869年,德國向海外移民總人數達到248萬人。其間有兩個移民高峰期:1850—1854年,出境移民人數達72.82萬;1865—1869年,出境移民達54.25萬人。從這兩個移民高峰的形成看,前者與發生農業歉收有關,後者與美國內戰後加強西部土地墾拓帶來的吸引力有關。這些出境移民主要來自德國西南部、西部和南部農業地區。1830—1834年,來自符滕堡、巴登和普法爾茨等德國西南部地區的海外移民人數達到當時德國出境移民總數的98.8%,1835—1839年為36.8%。甚至到19世紀50年代中期以前,來自這些地區的出境移民仍占德國出境移民總數的28%以上。移民目的地主要是美國。1847—1860年,德國向海外移民共81.69萬人,其中84.6%去了美國,4.8%去了加拿大,以澳大利亞和巴西為目的地者分別占2.9%和2.2%。大規模的海外移民對德國的人口狀況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它使德國的人口過剩狀況在整個19世紀都顯得微不足道。在19世紀50年代,由於大規模移民的影響,符滕堡等一些地方的人口不僅沒有增加,甚至還有所回落。

  (二)日常生活

  在革命時代,德國不僅經歷著經濟和政治領域各種新舊交替的衝擊,德國民眾的日常生活也出現了明顯變化,這一點可以從收入和消費等層面的變化中窺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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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體上看,在這一時期,人們的收入有了一定的增長。以工人群體為例,1816年,德國工人的平均工資為283馬克,1830年為288馬克,1840年為303馬克,1850年為313馬克,1860年為396馬克,1870年為487馬克。若工資指數以1913年等於100計算,則名義工資指數在1816年為26,1870年為45;實際工資指數則從1816年的39增加到了1870年的65。需要指出的是,儘管收入有了一定的增長,但各地區、各階層和各行業之間收入差別較大,不平衡特徵明顯。整體而言,西部地區的收入高於東部地區,大城市的工資高於農村地區,工廠工人的工資高於手工業幫工的工資。

  首先,地區收入差異非常明顯。以普魯士為例,東部的東、西普魯士等省份明顯要低於西部的萊茵、威斯特法侖等省份。如果以普魯士總體收入指數為100計算,那麼1816年、1837年、1867年三個年份收入指數分別是:東普魯士:84、85、90;西普魯士:96、94、94;萊茵:113、113、118;威斯特法侖:102、102、105。

  其次,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也相對較大。以魏瑪為例,1820年,魏瑪(Weimar)居民中收入超過6000馬克者僅11人,其中國家、城市管理人員和警察官員占6人,宮廷事務人員1人,從事教會和教師職業的學者各1人,商人、店主各1人。年收入在2700馬克以上者也都集中於這幾類職業階層。手工業者收入大多集中於300到900馬克之間。手工業幫工則大多在300馬克以下。

  其三,不同行業收入狀況也不盡相同。根據對1820年—1849年間一些地方的不同行業的工資情況進行的統計,埃斯林根(Elingen)泥瓦工在1820/1829年的周工資為6.5馬克,1840/49年為8.5到10.5馬克;同期克虜伯五金工人的周工資分別為5.4馬克和8.25馬克;在紡織業領域,符滕堡紡織工人的周工資分別為7.2馬克和10.5馬克,薩克森紡織工人工資為7.2馬克和12馬克;哈勒印刷工人的周工資在20年間基本沒有變化,保持在8.8馬克;薩爾煤礦工人的周工資則從9馬克增加到了11馬克。工業革命開始後,一些重要工業部門的收入增長明顯高於其他部門。魯爾採煤業的年平均工資從1850年的334馬克增加到了1870年的829馬克,同期紡織業領域的狀況是:紡紗工人工資從345馬克增加到435馬克,織布廠工人工資從275馬克增加到480馬克。女工和童工的工資更低。在紡織等生產領域中,婦女工資要低於男性,有的甚至只有男性工資的一半。童工工資一般在男性工人工資的10%和婦女工資之間波動。

  在住房方面,富裕的資產階級家庭的住房條件有明顯提高,建築風格向舒適、實用和美觀方向發展。在這類家庭中,各家庭成員通常有自己的房間,還有集睡覺、玩耍和生活於一體的兒童用房。一些大企業主則開始修建帶有圍欄的別墅,其特點是簡潔、堅實、持久、實用和舒適。室內布置也呈現時尚和現代的特點。豪華窗簾使居家與外界隔開;沙發和橢圓形桌子置於客廳的中央;室內櫥櫃陳列著各種金銀和玻璃器皿、瓷器等;書櫃、地毯、繪畫則成了不可或缺的裝飾。

  一般民眾的居住情況各有不同。城市中的普通民眾的住房狀況有一些新的變化。一是原先那種生產和生活結合在一起的居住狀況得到改變。由於現代工廠制的發展,住家與生產的分離成為一種趨勢。住家日益成為下班後休息和生活的私人場所。二是租房居住成為一種主流。不僅下層工人租房居住,一些市民也成了房客。起初是一些房主將自己住宅的一部分出租,到19世紀60年代則出現了專供出租用的純租房。三是受益於工業和技術的進步,屋內生活設施得到改善,人們的生活也變得更加便利。煤餅的使用方便了冬季取暖;節約型的小火灶開始用於廚房;菜油燈、煤油燈和煤氣燈取代蠟燭和油脂燈成為照明工具;衛生條件也得到改善,沖水廁所在19世紀60年代開始得到推廣。在農村地區,人們基本上還保留著老式的居住傳統,只有部分富裕的農民才鍾情於資產階級的新式住宅。貧窮僱工的居住條件則很差,他們通常居於簡陋、陰暗、缺乏衛生條件的單間茅屋中。

  19世紀中期前後,隨著閒暇時間的增加,娛樂和社交等休閒活動開始成為日常生活的重要內容。對於普通民眾而言,射擊比賽、遊藝、各種博覽會和諸如嘉年華等地方民間節日成為休閒的主要方式;擁有較高社會地位的人們和有教養的人士除了參加上述各類節慶外,還出席各類假面舞會、球類競技和交誼舞會。紳士階層則現身於各類咖啡館、飯店,應酬諸多的宴請;各類社交場所、劇院、即興詩會和音樂會也是他們的休閒去處。

  此外,隨著鐵路和公路交通的發展,旅遊開始成為中上層社會休閒活動的重要內容。上層社會的主要休閒去處通常是諸如卡爾斯巴德、埃姆斯、基辛根(Kissingen)等設施齊全的溫泉度假地。巴登巴登(Baden-Baden)、威斯巴登僅1850年就各自接待了3萬來訪者。海濱洗浴和山地旅遊也開始發展起來。為了適應旅遊業發展的需要,相關經營公司和組織開始出現。1863/64年德國出現了第一家旅遊公司。1862年奧地利阿爾卑斯聯合會(sterreichischer Alpenverein)建立,1869年則成立了文化資產階級登山聯合會(Bildungsbürgerlicher Bergsteigerverein) ,即當今世界上最大的登山聯合組織——德意志阿爾卑斯聯合會(Deutscher Alpenverein)的前身。

  飲食結構和飲食文化也在發生變化。隨著工業化、城市化以及生產的統一和標準化,在19世紀初仍占主導地位的以「自給」為特徵的飲食,到19世紀中期前後逐漸向以「購買」為主要特徵的飲食取向轉變。19世紀六十年代,雖然農村地區的主要食品如麵包等仍然有2/3在家中烤制完成,但購買的現成食品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1800年左右,諸如大米、蔗糖等域外產品對於普通百姓而言還是望而卻步的奢侈品,如今卻越來越多地擺上尋常人家的餐桌。香腸等肉類製品也開始了工業化生產。土豆、咖啡開始成為主流食品和飲品。重要食品的消費量也在發生重大變化。以肉類消費為例,19世紀30年代,德國人均肉類消費量為40公斤,五十年代中期降到34公斤,60年代後又上升到38—39公斤。糖的消費量等也有所上升。從食物結構看,植物類食物從1850/54年的45.1%下降到了1870/74年的41.4%,動物類食品則相應地從54.9%上升到了58.6%。

  此外,隨著經濟技術的發展,烹飪也日益精緻和現代化。在原先的宮廷飲食和農民飲食之間又形成了資產階級的烹飪文化。這種資產階級的烹飪文化表現為中上層資產階級家庭良好的餐桌禮儀的形成以及盤子、刀、叉等餐具的普遍使用。

  從消費角度看,到19世紀中期前後,儘管日常生活有了上述各方面的進步和品質的提高,但是由於收入較低,德國居民生活的恩格爾係數(Engel-Koeffizient)仍然較高。居民的食品開支雖然在總收入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但仍然較大。根據相關統計,1850/54年,德國私人消費結構狀況是:食品60%,住宅11.5%,家具、取暖和照明4.3%,服裝等10.9%,衛生保健2.4%,家庭服務4.3%,教育和休閒0.5%,交通0.2%,到1870/74年,相應的比重分別為:食品58.9%,住宅11.5%,家具、取暖和照明4.6%,服裝等14.6%,衛生保健2.0%,家庭服務6.9%,教育和休閒0.7%,交通0.8%。在下層家庭中,這類情況尤其突出。以紐倫堡的工人家庭為例,1849年食品類支出占到總支出的65%,1857年時仍占到64%。在漢堡和美因河畔法蘭克福這兩個大城市中,1837年—1847年間工人家庭的食品類支出分別達到了家庭支出總額的70.2%和63.3%。可見,食品的開支在整個消費結構中依然占據主要地位。健康、教育和交通等費用的支出仍然較低。

  二、社會階級結構

  受法國大革命的衝擊、各邦統治階級守勢現代化政策和工業革命帶來的社會經濟發展等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和影響,19世紀中期前後的德國社會階級結構已經發生了重要變化。這些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由國家通過法律確認的不平等的傳統等級社會帶著殘餘慢慢地進入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現代資產階級社會;二是靠出身等級門第來確定社會地位的傳統觀念逐漸被根據成就和職業來確定社會地位的現代原則所取代,開始形成職業和成就的社會;三是財產擁有量、經濟地位、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和社會威望等共同構成了社會階層的認定基礎。與這些變化相適應,德國社會的階級結構開始出現一些調整。

  (一)貴族階級

  經過法國大革命的衝擊和19世紀初的改革運動,雖然德意志大部分邦國逐步向資本主義社會轉型,但是作為封建等級制度殘餘的特權貴族並未因社會的轉型而退出歷史舞台。從政治和社會角度而言,貴族作為一個階級或階層繼續存在。雖然貴族的地位受到強烈衝擊,他們在政治等領域的影響力仍然非其他社會階級或階層可以相比。如前所述,從1815年拿破崙戰爭結束到1848年革命前夕,德意志處於政治上的復辟和反動時期。在德意志各邦,部分貴族特權不僅被保留下來,甚至還得到加強。各邦君主仍然高高在上,他們周圍是權勢顯赫的宮廷貴族。在鄉村,貴族莊園主仍保留著司法權,並擁有自己的法庭。在諸如縣、省和各邦議會以及日後的普魯士上議院中,貴族霸占著最重要的職位。所有這些,都是傳統貴族特權在新時期的新表現。普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在1840年以後甚至想賦予那些新的大地產占有者們以新的特權,並懲罰那些進入資產階級陣營的貴族,後來因為激起資產階級的強烈抗議而作罷。此外,貴族還獨占或壟斷著一些重要的教育機構。其中,普魯士軍官學校(Kadettenanstalten)就是貴族的天下。在南德地區,那些在拿破崙戰爭中被廢除的失去領地的貴族,在新的邦國中又重新獲得了特殊地位,身份是所謂的等級貴族(St and esherren)。直到1848年革命以後,這種倒退性的特權化傾向才得到遏制。1849年的普魯士欽定憲法以及1850年經過修改的憲法都明文規定: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取消貴族特權。

  貴族的傳統特權社會地位也一直保留著。不論在宮廷、邦議會和高層官員中,還是在軍隊中,升遷都一如既往地與出身、繼承、婚姻以及相關的社會地位聯繫在一起。貴族在這些部門中的比例甚至比以往有所增加。以普魯士為例,在省級行政機構中,貴族占據的職位由原先的1/4上升到了1/3,19世紀二十至四十年代更是一度上升到50%。1858年,78%的省長和82%的縣長職位掌握在貴族手中。在軍隊中,1820年時貴族軍官占軍官總數的54%,到1860年則增加到了75%。1855年—1865年間,步兵中貴族擔任的團級軍官的比重由87%上升到了95%。

  但是,受資產階級革命和改革的衝擊,貴族階層的傳統地位和構成狀況畢竟有了一些新的變化。

  變化最大的是小貴族。他們大部分居於農村,由於在改革中失去了許多特權,狀況較之從前更為窘迫。二十年代的農業危機則進一步使他們在經濟上陷於入不敷出的境地。許多小貴族不得不拍賣自己的莊園。到1829年,東普魯士888個莊園中有510個換了主人,波莫瑞1311個莊園中有507個被拍賣,波森1405個莊園中有172個被出賣,西里西亞則有369個莊園換了主人。甚至從前根本就無權擁有土地的猶太人(Juden)也開始購置土地。到1835年,已經有51個猶太莊園主。1845年—1867年,易北河以東地區的11771個騎士莊園的負債額從10840萬塔勒爾增加到了18660萬塔勒爾,地產抵押債務也從1837年的550萬塔勒爾增加到了1857年的1110萬塔勒爾。在這種艱難的形勢下,小貴族地主為生存之際,不得不改變原有經營方式,或從事資本主義經營,即所謂的貴族資產階級化,或依附於宮廷,在高層管理機構和軍隊中謀得一官半職。

  與小貴族相比,大貴族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較高的社會地位,在以改革方式和緩地邁入資本主義現代社會的進程中應裕自如。他們之中的許多人積極實現經營轉型,通過投資開礦或建立農產品加工企業,成為資本主義工業化進程的重要參與者。相關研究表明,在西里里亞的冶金業中,貴族出身的企業主就占據了支配地位。西里西亞原先許多種植亞麻的莊園主也成了亞麻紡織廠企業主。他們由此實現了向資產階級化貴族的華麗轉身。

  這一時期貴族階層的另一重要變化是,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部分社會和經濟地位突出的資產階級加入貴族集團的行列,即所謂的資產階級貴族化。一些富有的商人、資產階級莊園主、猶太銀行家和實力雄厚的工業企業家通過冊封形式加入貴族行列。

  德國開始向現代資本主義社會轉變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傳統貴族階級通過「自上而下」的改革,即通過主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防禦性政治現代化,牢固地控制著國家政權。貴族階層因此而充分自信,視自己為國家的政治精英,並一直堅持自己的生活方式。貴族的這種態度在很大程度上吸引著處於上升中的資產階級向他們看齊。各邦君主則根據傳統對此加以利用,授予一些成就突出的資產階級以貴族特權和社會威望,使他們為自己的統治服務。於是,那些已經進入上層管理機構的資產階級都幾乎無一例外地貴族化,從而使德國在整個19世紀始終存在著一個貴族化的資產階級官僚集團。每一個高層管理職位都成了資產階級貴族化的實驗點。在資產階級貴族化方面,南德地區的巴伐利亞和符滕堡甚至超過了1848年革命前的普魯士。在這些邦國中,除了世襲貴族外,君主們還冊封了許多資產階級出身的終身貴族。在普魯士,1807年—1848年間,包括95名軍官、82名官員、50名大地產所有者、10名商人和4名其他身份者在內的241人貴族化。

  這些資產階級新貴族給舊的貴族階層起到了輸送新鮮血液的作用。一些資產階級還通過聯姻方式加強與舊貴族集團的聯繫。在普魯士,存在許多小貴族與資產階級的聯姻,二者通過通婚而互補長短,前者得到後者財力上的支持,後者則得到前者政治和社會地位上的扶持。當然,兩者的結合也與小貴族的資產階級化傾向有一定的關係,經濟上的資產階級化使他們與資產階級在思想觀念和經濟利益上逐漸趨向接近。

  (二)資產階級

  19世紀中期前後是德國資產階級迅速崛起和發展的時期。工業革命、現代交通運輸的爆炸性擴張以及資本主義貿易規模的擴大等,是資產階級發展壯大的經濟前提。從整個德國資產階級群體看,大致可劃分為經濟資產階級(Wirtschaftsbürgertum)、文化資產階級(Bildungsbürgertum)、小資產階級(Kleinbürgertum)等幾個階層或類型。

  經濟資產階級即所謂的工商業資產階級。其成員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來自原先的手工工場主和傳統商業城市的大商人;二是第一次工業革命中發跡的重工業巨子、工廠主、大商人和銀行家等。他們主要來自較發達的工業區和經濟中心。例如,曾經出任普魯士財政大臣的大衛·漢澤曼就是1837年建立的萊茵鐵路公司的股東;曾經出任普魯士首相的魯道夫·坎普豪森則是科隆商會的主席。經濟資產階級的發展壯大主要依賴於迅速擴張的亞麻、毛紡、釀酒等輕工業和隨著機械製造、鐵路建設等發展起來的煤、鐵等重工業。根據對1830年到1870年期間的120個到150個柏林企業家的統計,78%出身於工廠主、商人和銀行家,12%出身於神甫和教師,10%出身於手工業者、小商人、旅館老闆和租地農場主。

  經濟資產階級和國家政治生活有著密切的聯繫。他們不僅與上層官僚機構的官員保持著密切的關係,許多人因在經濟領域的巨大成就而加入了貴族的行列,享有貴族的社會地位。而這種社會政治地位反過來則有利於他們的經濟能量的釋放和經濟力量的進一步擴張。不過這一時期的經濟資產階級只是在萊茵、威斯特法侖、薩克森等工商業發達地區以及科隆、亞亨、萊比錫、柏林等少數工商業發達的城市中起著領導作用。他們更多地關注經濟領域,把實行資本主義經濟方式和工業化當作主要目標。

  文化資產階級的發展始於19世紀初的現代化改革運動,主要是指為國家服務的受過高等教育的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當時各邦都需要大量擁有專業知識和能力的官僚機構來幫助從封建社會向現代資本主義社會轉型,管理拿破崙戰爭中以及後來因領土調整併入的大量異邦人口,而僅僅依靠傳統貴族顯然無法滿足國家在教育、稅收、法律裁決等專業性很強的領域中進行管理的需要。於是,受教育程度較好的資產階級開始進入管理、教育等領域。但是,19世紀20年代以後的「貴族回潮」一度使資產階級進入管理等部門受到阻礙,以至於以阿諾爾德·魯格、卡爾·瑙威爾克(Karl Nauwerck,1810—1891)等為代表的許多資產階級知識分子非常不滿,走上了激烈批評時政的道路,以表達自己的不滿。哥廷根的一些編外講師甚至還領導和參加了1830年的革命起義。

  從事自由職業的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也屬於文化資產階級的範疇,但他們與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資產階級官員和學者有所不同,通常是作家、詩人、新聞記者、編輯、律師、醫生、藥劑師以及沒有職位的受過高等教育者。代表性人物有海因里希·海涅、卡爾·馬克思、弗里德里希·黑克爾、古斯塔夫·馮·施特盧威等人。這一部分人生活沒有保障,因而對社會下層的困苦生活有更多的感受,並試圖解決各種社會問題。1847年9月的奧芬堡大會上,這部分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就提出了新聞和結社自由、平等選舉和工作的社會保障等要求。這些要求實際上成了1848年德國革命的主要努力目標。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現實的需要,文化資產階級群體也在不斷發展壯大之中。以1871年德意志帝國疆域估算,1850年德國約有23萬到27萬人隸屬於文化資產階級社會群體,到1871年,這一社會群體則已經增加到24萬至30萬人。

  關於小資產階級的概念和範圍,學界還有一些分歧。根據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劃分,自由職業的知識分子也應在小資產階級隊伍之列,因為他們曾將法蘭克福議會中的少數民主派也歸於其中。我們這裡所指的小資產階級主要是指那些獨立的手工業工匠和小商人,也即用自己的生產工具進行生產的小規模經營者。在19世紀中期以前的德國社會中,他們仍然是傳統意義上的城市資產階級的核心。他們很少涉獵所居住的城市以外的地方,在邦議會中也幾乎沒有自己的代表,不過他們在本地、在社區議會中擁有強大的勢力和影響力。

  就這一時期小資產階級的社會狀況而言,由於工業革命帶來的機器大工業的競爭,他們的境況日益惡化,生活艱難。以巴登為例,1844年要繳納營業稅的獨立經營者中,約80%的人沒有營業資本,還有11%的人不得不免去營業稅,有營業資本者僅占9%。在60560名獨立的手工工匠中,89%無資本,5.9%免去營業稅。還有一大半的獨立工匠沒有幫工。同一時期,雖然普魯士的手工業發展相對較快,工匠和幫工人數的增長均超過了總人口的增長,但其實際收入並無多大增長。營業自由原則的實施一方面刺激了工商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則使更多的人們進入手工業和商業領域,也帶來了更加激烈的競爭,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手工業工匠等小資產階級的困境。19世紀30年代開始的工業革命更使他們雪上加霜。40年代以後,在有些地方,多數手工工匠已經與無產者無異。

  (三)農民群體

  19世紀中期前後,德國仍然是一個典型意義上的農業國家。1848年,德意志邦聯境內仍有60%的人口從事農業生產,從事包括工業、手工業、採礦、交通等在內的工商業生產的人口占25%,剩餘15%的人口或從事服務行業,或是退休人員和受救濟的窮人。重要的是,經過19世紀初的農業改革和1848年革命的衝擊,德國農業最終走上了資本主義發展道路,而且自1825年以來總體上保持著繁榮發展的局面,形成了所謂的「黃金年代」。農業的改革和繁榮極大地動搖了傳統的農村社會。1850年左右,農民群體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分化,形成了多個階層,他們可劃分為:不用再親自勞作的極少數大農(農場主) ;仍需親自參與農事勞作的中農;擁有小塊土地但仍需接干其他農活以增加收入的小農;擁有農舍和少量家畜、通常依附於某一農莊的臨時工以及極少數偶爾才擁有工作或以乞討為生的貧窮者。

  以大邦普魯士為例,經過19世紀初的農業改革,農村中出現了幾個層次的農民。

  首先是一些通過農奴制改革獲得人身自由的富裕農民。他們經過精耕細作,積極經營,逐漸發展起來,成了大農或中農。隨著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他們對勞動力的需求也不斷增加。因此在工業革命開始前,許多尋找工作的人們不斷從人口相對過剩的西部地區湧向東部,這種狀況與工業革命開始後的人口流向截然相反。不過,這部分富裕農民人數不多。在東普魯士,布蘭登堡(Br and enburg)、馬格德堡、薩克森王國、漢諾瓦等地,他們通常只占農村生產人口的1/5,最多占1/4。在其他地方,諸如帕德博恩(Paderborn)、施瓦本和西里西亞的大部分地區,這類富裕農民更少,只占農村生產人口的6%—17%。他們在農村中勢力很大,可以優先利用公共草地和森林,是自己所在地區行政管理方面的特權享有者,成為村長或鄉長,繼而「壟斷了地方政治權力」。

  其次是那些按規定不能贖免封建義務或在贖免相關封建義務之後已經身無分文的農民。1800年左右,普魯士的這種貧困和無地的農民幾乎占農業人口的2/3。農業改革後,這一數目繼續增長。在梅克倫堡,1820年—1850年間大約有25%的農民賣掉了手中50%的土地或乾脆賣掉全部土地。這些農民實際上成了資本主義農業生產的後備勞動力。1846年普魯士農業生產中的固定工人、僱農和佃農數量近67萬人,臨時工87萬多人,按照當時平均5口之家的規模計算,這一階層在農村中達800萬之眾。

  在德國的其他農村地區,儘管不斷開墾新土地,但由於人口增長較快,許多農民的境況依然非常惡劣,他們甚至無法養活自己的子女。如前所述,在德國南部和西南部地區,這些過剩的人口最後不得不向海外移民,或流向東部地區,或加入開始啟動的工業化所需要的產業後備軍的行列。

  在農民群體中,小農數量較大,而且發展較快。1816年,整個德國大約有53.3萬戶小農,他們擁有土地通常在15摩爾根以下,到1849年前夕,其數量達到了139.2萬戶。在西里西亞的農業生產中,規模在5摩爾根以下的小農戶達到44%以上。小農數量的這種擴張主要得益於公有土地的分配和一些莊園的解體等因素。其中也不乏一些小農通過辛勤勞作、聯姻等途徑上升到了中農行列。

  (四)工人階級

  在德國,到19世紀中期前後,除了貴族、資產階級和農民等社會階層外,已經形成了更下層的工人階層。這一時期的工人並非完全現代意義上的大機器生產的附屬者,他們還包括前工業革命時期的手工業工人群體,其共同特徵是「經濟上的非獨立性」。他們缺乏獨立經營農業和工商業的經濟基礎,只能靠打工掙取工資為生。整個工人階層可劃分成六大群體:手工業幫工;採礦和冶金工人;依附於企業主和包賣商的家庭手工業者;工廠工人;手工業工人;臨時工、城市和農村僱工。這些群體按照工作類型和職業特點又可以分為手工業工人、工廠工人和前文已經提到的農業工人。

  手工業工人隊伍的擴大是與營業自由原則的確立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以普魯士為例,1816年—1840年間,普魯士人口增長不足40%,手工業領域幫工和學徒的數量卻增加了93%,遠遠高於工匠師傅人數的50%的增長速度。當然,並非所有德意志邦國都與普魯士的情況相同。在南德地區,由於人口增長較慢,經濟發展和緩,手工業領域人數的增長就比普魯士要低。在巴伐利亞,手工業領域中的工匠師傅和幫工人數的增長甚至低於總人口的增長。在開始工業化的薩克森王國地區,手工業發展水平則比普魯士更高。

  儘管手工業從業人數有所增加,但是在第一次工業革命的衝擊下,手工業工人日益陷入窘境。例如,在大機器生產的競爭面前,德國西北部和西里西亞的亞麻紡織業工人就不得不直面工資回落、工時延長和大量使用童工的情況。大量手工業者由於破產和失業被迫加入無業人員行列。加上人口過剩、缺乏工作機會等,一些大城市中的乞丐、流浪者等無業人員猛增。在漢堡,此類人員占到10—12%,在科隆則超過20%。正是在這種困境和壓力下,出現了包括1844年西里西亞織工起義在內的工人抗爭。

  現代工廠工人在工人階層中所占的比例是逐步上升的,並且隨著工業化的進展日益占據主導地位。在普魯士,工廠工人之中有許多人是來自東普魯士地區出來的小農,為生計所迫,離開家園,遷往上西里西亞或柏林等地。與手工業工人或臨時工相比,工廠工人一般工資增長較快,工作更穩定。但是19世紀三十年代末以後,由於勞動力供過於求,企業主趁機壓榨工人,不僅工資回落,甚至許多人失去了謀生的機會。從整個德國看,到19世紀中期前後,在大型企業中工作的工人人數仍然微乎其微。一些著名的企業當時規模並不大。克虜伯在1846年時只有大約140名工人,博爾西希機器製造廠也只有120名工人。因此,這一時期的德國還談不上存在強大的現代工人階級隊伍。

  至於整個德國的工人人數,此時還找不到精確的統計數據。據估計,1847年時柏林有1萬名工人,占當時柏林人口的1/40。普魯士至多有約50萬工人,薩克森有約25萬名工人,整個德國有約100萬名工人。但是隨著工業化的迅速進展,工廠工人的數量增加很快。到1871年時,德意志帝國境內工業、採礦、冶金和建築領域的從業人員已經達到571萬人,其中絕大多數屬於現代工人階級行列。工人階級群體的迅速壯大,為德國工人運動的興起奠定了社會階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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