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德國通史(全六冊)> 第一節 18世紀的神聖羅馬帝國與德意志邦國 一、奧普角逐中的神聖羅馬帝國

第一節 18世紀的神聖羅馬帝國與德意志邦國 一、奧普角逐中的神聖羅馬帝國

2024-10-09 05:26:00 作者: 王亞平,孫立新,劉新利,邢來順 等

  (一)神聖羅馬帝國的虛化

  從17世紀中葉三十年戰爭結束到18世紀末期法國大革命爆發,在經歷了邦君專制和邦君開明專制兩大歷史演進過程之後,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充分表現出一種政治虛體的特徵。按照17世紀末德國政治思想家馮·普芬多夫的說法,它是「一個有點不規範的政治實體,是一個怪物」。德意志的邦君專制徹底結束了傳統帝國的政治統一,德意志邦君的開明專制又進一步瓦解了帝國的歷史基礎。換言之,三十年戰爭結束之後,在《威斯特伐利亞和約》體系的保障下,帝國的各級、各類土地領主和城市貴族紛紛整合領土,推行邦君專制,發展和增強邦國實力,致使帝國成為大大小小各自為政的邦國實體的集合體。其中,奧地利、普魯士、巴伐利亞、薩克森、漢諾瓦、符滕堡和梅克倫堡等七大邦國的歷史,構成了這一時期德國歷史的主要內容。

  記住全網最快小説站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

  18世紀中葉以後,在啟蒙理想的指引下,神聖羅馬帝國的各級、各類領地邦君又紛紛地擴大領土,推行開明專制,進一步發展和增強邦國實力,致使德意志帝國成為德意志邦國發展的犧牲品。其中,奧地利和普魯士兩大德意志強邦都試圖通過侵占舊帝國的利益來壯大自己,並以維護帝國的利益為幌子,防範對方獨奪帝國的權益。與此同時,以巴伐利亞、薩克森為首的一些德意志中等邦國也都在謀求通過犧牲帝國的利益來壯大自己:它們或者以維護帝國利益的名義,聯結同盟,或者以某種繼承關係,侵吞帝國的領地和城市,或者依靠外國的勢力,脫離帝國。

  總之,到18世紀末期,所謂的「德國」,既不是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因為這個帝國早已經沒有實際的權利,也不是奧地利、普魯士和其他德意志邦國的聯合體,因為不僅沒有一種國家的權力機關能夠集合和統制德意志眾邦國,而且也沒有一個德意志邦國願意顧及舊帝國的生死存亡,更不會考慮到「德國」的存在與否。18世紀的德國,名義上是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實為兩大強勢角逐的戰場,即奧地利和普魯士這兩個既是德意志強邦又是歐洲大國的角逐場所。

  早在1749年,即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的塵埃初步落定之時,哈布斯堡皇族的繼承人瑪麗亞·特蕾西亞曾經與當選皇帝不久的夫君弗蘭茨一世商議成立一個評估小組,著重評估帝國存在的價值,評判這個帝國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小組的結論是尊重皇帝的意見:帝國有必要存在下去。顯然,帝國的存在已經成為問題。這個問題由於瑪麗亞·特蕾西亞能夠合法地繼承哈布斯堡家族的產業,卻不能合法地繼承哈布斯堡帝國的皇冠而橫亘在德意志諸邦的發展甚至存亡的道路上。她的丈夫戴上皇冠以後,這個問題也只是在形式上得到緩解,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為,一方面,哈布斯堡王朝世襲領地的統治權掌握在瑪麗亞·特蕾西亞手中,她是皇族的繼承人;另一方面,帝國眾邦國的統治權掌握在各自邦君的手中,他們是帝國法的被保護人。由此而來的是,一方面,在帝國的統治問題上,皇帝既沒有權力也沒有責任,甚至沒有發言權。因此女皇的夫皇弗蘭茨一世將主要時間和精力用在理財、科研和收集藝術品方面,女皇的兒皇約瑟夫二世在她去世之前則將大部分時間和精力用在長途旅行、微服私訪、探測民風民俗上。另一方面,對於帝國的疆土,皇帝既沒有保衛的能力,也沒有割讓的權力,甚至沒有機會對帝國的領土表示關注。弗蘭茨一世在位的20年間,皇帝幾乎沒有介入任何一次圍繞帝國領地的爭奪或調整、而約瑟夫二世獨立執政的10年間,皇帝扮演的角色,或說對帝國產生的影響,無異於一個獨立的德意志邦主而非帝國的君王。

  然而,帝國畢竟存在著,而且這種存在是必要的。問題是,神聖羅馬帝國存在的必要性表現在哪裡答案是:至少在法國大革命爆發以前,帝國存在的必要性表現在它事實上均衡著奧地利和普魯士這兩大德意志強邦及至歐洲列強的勢力。換個角度說,在18世紀末期,作為權力和利益的虛體存在,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就是奧地利和普魯士彼此之間以及與歐洲其他強國之間進行角逐的場地。

  (二)奧地利與普魯士大國地位的動搖

  瑪麗亞·特蕾西亞和弗里德里希二世相繼去世以後,為了維持和提高自身的歐洲強國地位,奧地利與普魯士都在努力地擴大領土,同時努力地防範對方增強實力。如前已述,在奧地利,瑪麗亞·特蕾西亞去世以後,約瑟夫二世全面地展開了其開明專制的改革。在普魯士,弗里德里希二世去世以後,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則幾乎全面地廢止了其前任的開明專制措施,除了頒布《普魯士通用國家法令》以外。在此期間,不僅奧地利而且普魯士,其強國地位都出現了動搖的跡象,並且都是憑藉帝國存在的因素而得以繼續維持歐洲大國的身份。

  在奧地利,主要由於約瑟夫二世的開明專制改革,導致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區域內在18世紀末期普遍出現了貴族、教士和民眾的反叛。帝國的西部和東部地區都出現了危機。在西部的奧屬尼德蘭,發生了所謂「布拉班特革命」。在東部地區,由於俄國的南下擴張,奧地利君主國的東部受到安全威脅,也危及其強國地位。

  布拉班特位於奧屬尼德蘭的南部,在1184年由皇帝弗里德里希一世批封為公國,隸屬於神聖羅馬帝國。1430年,由於繼承關係,布拉班特歸入勃艮第公爵的統治之下,並於1477年作為「勃艮第遺產」的一部分由哈布斯堡家族繼承。1648年,根據《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布拉班特被劃分為南北兩個部分:北部屬於荷蘭共和國,南部仍然屬於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地。在皇帝約瑟夫二世推行開明專制改革的過程中,南部布拉班特原有的等級自治體制於1789年6月18日被宣布廢除,代之以「約瑟夫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在這種新的制度下,布拉班特的等級貴族必須放棄傳統的稅務參議權,當地的教會信民也必須接受皇帝在此建立「國立神學總院」(staatliches Generalseminar)的決定。因此,當年的10月24日,貴族、教士率領廣大市民和農民展開了一場武裝暴動,即「布拉班特革命」。在這場革命中,南部布拉班特人民推翻了奧地利的傀儡政權,驅逐了代表哈布斯堡王朝權勢的列日主教(Bischop von Lüttich) ,建立了脫離奧地利的聯合比利時國家(1790年1月11日,盧森堡除外)。

  在「布拉班特革命」期間,根據帝國最高法院的決議,普魯士原本應該站在皇帝一邊反對革命。但是,普魯士希望布拉班特以至全部尼德蘭都脫離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從而削弱奧地利君主國。因此,當奧地利的軍隊試圖幫助列日主教復位的時候,普魯士軍隊阻止了皇帝的復辟計劃。普魯士的這種做法相當於支持起義者、反對帝國。所以,帝國中的各類反普魯士派紛紛利用這一事實,試圖削弱普魯士王國。面對這種壓力,普魯士不得不撤兵。儘管如此,奧地利的軍隊還是沒有能夠戰勝起義者。就在比利時宣布獨立的20天之後,約瑟夫二世去世,其繼任者利奧波德二世做出讓步,宣布恢復開明專制改革前的布拉班特體制。革命獲得成功。奧地利君主國在西部的統治出現危機。

  奧地利君主國在東部統治的危機由於俄國的擴張計劃而凸顯。約瑟夫二世獨立執政後,他雖然極力地反對俄國女皇葉卡捷琳娜二世的擴張政策,但是,為了對付與之在帝國內部競爭的普魯士,拉攏俄國,也是為了不喪失奪取土耳其領土的機會,奧地利還是於1787年在土耳其人向俄國宣戰時,參加了對土耳其戰爭,於1788年2月9日派兵進攻土耳其,並且在戰場上取得一定的勝利。1789年10月8日,奧軍從土耳其人手中奪取貝爾格勒。但是,在外交上,約瑟夫二世試圖組建由奧地利、俄國、法國、西班牙結成的四國同盟的努力卻沒有成功。他原本想通過四國同盟,對抗普魯士、英國、荷蘭的三國同盟。

  恰在此時,法國爆發大革命,革命的聲威深刻地震撼了歐洲各國的統治者。在這種形勢下,新繼位的利奧波德二世馬上改變了奧地利的外交立場,轉而試圖聯合普魯士,共同對付革命的法國。普魯士雖然同意與奧地利同盟,卻不願看到奧地利因獲取土耳其的領土而進一步壯大,因此它提出了奧地利必須放棄在土耳其戰爭中占領的土地的要求。對此,奧地利也不願意看到普魯士彰顯其大國身份,也提出了讓步的條件:普魯士必須不干預奧地利恢復在尼德蘭的統治,即取消承認剛剛宣布建立的比利時國家。雙方由此達成協議,於1790年7月27日簽訂了前面已經提到的《賴興巴赫協定》。據此,奧地利必須退出對土耳其的戰爭,並放棄在戰爭中占領的包括貝爾格勒在內的多瑙河地區的土地,相應地,普魯士也必須停止支持布拉班特革命和匈牙利起義,並放棄實際上控制的波蘭的托爾恩和但澤兩地。可見,奧地利暫停與普魯士在帝國內角逐的首要原因是法國大革命浪潮的衝擊。

  這時的普魯士也沒有了弗里德里希二世時期的生機勃勃的景象。由於弗里德里希二世之後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沒有能力堅持其前任的開明專制統治,霍亨索倫王朝統治下的普魯士王國幾乎在政治、經濟以及宗教文化等等方面都回復到百年前的局面。政治方面,等級貴族的權勢增大、統治分裂;經濟方面,恢復了舊的體制,停止了實行促進工商業發展的措施;宗教文化方面,以回歸使徒教會為號召,打擊和排斥不順從所謂正統教義的觀念和行為,等等。

  在對外關係方面,霍亨索倫王朝的執政者認為,外交關係重於內政事務。鑑於奧地利與俄國的聯合行動,普魯士感到其大國地位受到了直接的威脅。面對奧地利的這種強國勢頭,普魯士希望藉助國際力量來保住自己的大國地位,並為此展開了一系列外交活動。

  在西方,普魯士試圖聯合英國和荷蘭來加強自己在國際上的地位。此時,英國已經取代法國成為對荷蘭最具影響力的大國,因此,普魯士通過支持奧蘭治王室的世襲總督威廉五世(WilhelmⅤ,1748—1806,1751—1806年在位)鎮壓荷蘭國內由法國支持的反叛者,來加強與二者的關係。1788年,普魯士與英國、荷蘭建立同盟,共同對抗奧地利和俄羅斯的擴張,以保護王國的東部邊境。

  然而,稍後不久,約瑟夫二世皇帝去世,新上任的皇帝利奧波德二世謀求與普魯士和解,普魯士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因此與之簽訂了《賴興巴赫協定》。根據該協定,在西北部,普魯士不得干涉奧屬尼德蘭的事務,奧地利因此於1790年12月2日再次控制了現在稱為比利時共和國的尼德蘭地區。普魯士在道義上失敗。在東南部,普魯士本想迫使奧地利答應進行領土交換,即以同意奧地利占領多瑙河諸侯國為條件,使奧地利把加里西亞還給波蘭,而波蘭將但澤和托爾恩正式割讓給普魯士。然而,《賴興巴赫協定》沒有讓普魯士達到目的。協定在規定奧地利放棄占領的土耳其土地的同時,也規定普魯士必須放棄占領但澤和托爾恩。因此普魯士在實際利益方面再次遭到失敗。不僅如此,協定簽訂以後,英國還終止了與普魯士的盟約,奧地利又與土耳其人於1791年8月4日締結了《斯維什托夫和約》(Frieden von Swischtow) ,獲得了部分利益,俄國則成功地占有了土耳其的大片土地(1792年)。這一切都標明普魯士在國際上處於一種不利的地位。

  儘管如此,普魯士又面臨著一個新的東山再起的機會,因為一個包括奧地利在內的對抗法國大革命的歐洲反法聯盟(Anti-Franzsisch-Allianz)已經形成。

  二、追求國際聲望的德意志中等邦國

  如果說在18世紀前期,奧地利、普魯士、巴伐利亞、薩克森、漢諾瓦、符滕堡和梅克倫堡七大德意志邦國君主專制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構成了德國歷史的主要內容,那麼18世紀中葉以後,除了奧地利和普魯士以外,其他德意志邦國在追求歐洲國際聲望的過程中對於開明專制制度的反應也大大地豐富了德國歷史的內容。以巴伐利亞和薩克森為例,18世紀的德意志中小邦國經歷了各有特徵的君主專制和開明專制制度的歷史。

  (一)巴伐利亞

  巴伐利亞是僅次於奧地利和普魯士的德意志邦國,從12世紀起是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世襲產業,在中等邦國中它占據首位。作為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個公國,巴伐利亞的核心區域在多瑙河南方的三河流域。慕尼黑是它的核心城市。三十年戰爭期間,巴伐利亞公國於1623年取代普法爾茨成為選帝侯國,並在1648年普法爾茨恢復地位以後,成為第八個選帝侯國。早在1506年,巴伐利亞慕尼黑公爵阿爾布萊希特四世曾頒布《長子繼承法》,宣布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巴伐利亞公國領地不可分割。在普魯士和奧地利,同樣強調統治家族產業不可分割的繼承法出現在1713年,即霍亨索倫王朝的《王室領地諭令》和哈布斯堡王朝的《國事詔書》。巴伐利亞比它們都早了近百年。統治家族領地的統一是君主專制的首要前提。就此而言,巴伐利亞比普魯士和奧地利都更早地開始實行君主專制制度。

  16世紀初就實現了領地統一的維特爾斯巴赫家族,在17世紀中葉三十年戰爭以後形成了兩個政權中心。一個在德國的西北部,在萊茵河下游地區,這是沒有子嗣傳承的科隆大主教邦;另一個在德國的東南部,在多瑙河上游地區,這是家族的長子長孫(或血脈最近的長子長孫)繼承的巴伐利亞選帝侯國。兩個權利中心南北呼應,從馬克西米連一世起,巴伐利亞選帝侯政府就開始推行君主專制制度,比普魯士和奧地利更早地追求國際聲望、向著歐洲大國的方向發展。

  由於在許多方面早於普魯士和奧地利,所以巴伐利亞的君主專制措施利用了三十年戰爭。戰爭之前,馬克西米連配合他的叔叔、科隆大主教展開了反宗教改革運動,排擠、打擊甚至驅逐新教徒,利用重新天主教化的時機,剝奪邦國等級的參政權。不僅如此,他還聯合科隆大主教的勢力,成功地於1608年組成「天主教聯盟」(Katholische Liga) ,巴伐利亞公爵因而成為德國天主教諸侯邦君的領袖。在這樣的基礎上,他又於1610年(比普魯士早了約40年)建立了一支直屬邦君的、擁有兩萬人的常備軍,巴伐利亞公國因而成為「在帝國中沒有對手的」軍事強邦。戰爭之中,馬克西米連一世以「天主教聯盟」首領的身份帶領軍隊取得戰場上的勝利,因而順利地使巴伐利亞公國升級為選帝侯國。雖然戰爭嚴重地破壞了巴伐利亞的經濟生產,人口損失了約50%,土地荒蕪高達50%—100%,但是,由於採取了一系列專制主義經濟措施,諸如削弱邦國等級的稅收批准權、鼓勵並支持農業和工商業的發展等等,所以在馬克西米連統治期間,巴伐利亞公國的收入增長了250%以上。

  三十年戰爭結束之後,馬克西米連一世繼續集中邦君的權利,在政治上儘量排斥等級貴族,在經濟和軍事上也儘量不依靠他們。對此,選帝侯採取的主要辦法是在法學家中挑選政府官員,勿論是否出身貴族,並繼續修訂法規和法令,突出個人的而不是等級的「市民權利」(bürgerliches Recht)。1651年馬克西米連一世去世以後,他的兩位繼任者——費迪南德·馬利亞和馬克西米連二世·艾曼努爾——都集中在經濟方面進一步地削弱邦國等級的勢力,促使巴伐利亞實現專制主義統治,邁上與普魯士、奧地利相似的大國之路。然而,自卡爾·阿爾布萊希特繼任後,特別世代戴上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冠、成為卡爾七世以後,巴伐利亞淡化了邦君專制、重新走上邦國等級分散政治的道路。

  為了消償前任留下的巨額欠款,從1726年開始,卡爾·阿爾布來希特首先通過前面提到的包括所謂「脫債工程」在內的各種措施,在保留各界、各級固定收入不變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地付清了高達約2600萬古爾登債務。接著,從1728年起,他又通過前面也提到的減少軍隊兵員、取消建築計劃、解僱高價聘請的藝術家和降低官員的工資薪水等等措施,並充分利用國外貸款彌補財政不足,藉以保留了等級貴族的稅收許可權。後來,在1742年戴上帝國皇冠以後,皇帝卡爾七世幾乎完全放棄了集中和加強巴伐利亞邦國權利的政策;巴伐利亞的君主專制制度隨之結束。不僅如此,由於年僅48歲的巴伐利亞選帝侯只做了兩年皇帝就因痛風發作而去世,巴伐利亞不僅沒有成為大國,反而很快地從德意志中等邦國的首位滑落下來。

  卡爾·阿爾布萊希特去世後,他的兒子馬克西米連三世·約瑟夫(MaximilianⅢJoseph,1727—1777,1745—1777年在位)沒有繼承先帝的遺志,沒有繼續父皇的大國政策。他一上任就向瑪麗亞·特蕾西亞示好,表示自己不想子承父業、不會爭取繼任皇帝,並表示支持她的夫君登上帝位,從而使神聖羅馬帝國改朝換代,開始哈布斯堡-洛林王朝。在接下來的七年戰爭中,雖然巴伐利亞是奧地利和法國的盟友,但他努力地退出戰爭,表示對歐洲列強之間的你死我活不感興趣。在任期間,作為選帝侯,馬克西米連三世·約瑟夫「為了改善邦國的內部狀況,為了使邦國強大起來」而著重於內政建設。他要償還父皇留下的3500萬古爾登的巨額債務,要限制等級勢力的增長,還要控制基督教各派教會在邦國內的爭鬥和介入邦國事務,並且要實行開明專制,推行義務教育,編纂法典,獎勵藝術和科學,等等。然而,當他做了這一切之後,巴伐利亞又面臨著一個新的問題:誰來繼承巴伐利亞的選帝侯產業因為50歲就去世了的馬克西米連三世·約瑟夫沒有兒子,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絕了嗣。誰來繼任選帝侯這個問題直接涉及巴伐利亞的命運:放棄爭做歐洲大國之後,巴伐利亞似乎連德意志中等邦國的地位也保不住了。

  繼承巴伐利亞選帝侯的是普法爾茨選帝侯。巴伐利亞公爵和普法爾茨伯爵在大約550年前是一個人,即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奧托二世(OttoⅡ,1206—1253,1231—1253年在位)。1255年,奧托二世的兩個兒子將他的領地分開,長子管理上巴伐利亞和普法爾茨,幼子管理下巴伐利亞。後來,分分合合,蔓延擴展,雖然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子孫又分成了若干統系,統治若干公國、伯國和教會領地,但是普法爾茨和巴伐利亞一直就是該家族的初祖地。因此,1777年馬克西米連三世·約瑟夫去世後,血統最近的繼承人就是普法爾茨伯爵卡爾·提奧多爾(1742年起為普法爾茨選帝侯)。他的上任,如前已述,引起了一場以普魯士和奧地利為主要敵對方的巴伐利亞繼承戰爭。然而,卡爾·提奧多爾也沒有兒子,只是因為法國大革命的爆發,在他1799年去世的時候才沒有再出現一場巴伐利亞繼承戰爭。巴伐利亞事實上危在旦夕。

  (二)薩克森

  薩克森是僅次於巴伐利亞的德意志中等邦國,從15世紀起是維廷家族的世襲產業,在中等邦國中的勢力舉足輕重。作為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個選帝侯國,薩克森的核心區域在易北河中游;萊比錫是它的核心城市。1485年,統治家族出現了「萊比錫分裂」之後,艾恩斯特系繼承選帝侯資格,統治薩克森選帝侯領和圖林根伯國;阿爾伯特系稱薩克森公爵,統治邁森邊地伯國。後來,在宗教改革運動中,艾恩斯特系的薩克森選帝侯由於信奉新教,並且在教派戰爭中失敗,選帝侯的資格轉到阿爾伯特系脈,選帝侯國的核心地區也隨之轉向邁森邊地伯國的首府德勒斯登。

  1656年,薩克森選帝侯約翰·格奧爾格一世頒布了一項與普魯士、奧地利以及巴伐利亞完全不同的家族「均子繼承權」,宣布在他死後,長子繼承薩克森選帝侯國,但從中分出三個公國,分給另外三個兒子。雖然薩克森選帝侯國仍然保持德意志中等邦國的地位,但是直到17世紀末以前,幾位選帝侯都幾乎沒有採取有效措施來恢復三十年戰爭以前的生產和生活,也沒有著力於集中邦君權利,削弱等級貴族的勢力,甚至放棄召開等級會議的批准權。出現這種情況,與其說是選帝侯的權利受到邦國等級的限制,不如說薩克森的統治者仍然停留在中世紀宮廷貴族的觀念之中,更不用說他們擁有實行專制或開明專制制度和實現大國夢想了。

  然而,隨著1694年「強壯者」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一世的上任,一切都發生了變化。薩克森選帝侯國從此顯示出比普魯士更強的發展勢頭,它開始追求國際聲望,並且要在普魯士和奧地利兩大強國的夾縫之間脫穎站立,成為可以與法國相提並論的歐洲強國。

  從特定的角度上看,薩克森與普魯士走了一段相似的道路:通過占有神聖羅馬帝國以外的土地和臣民,由選帝侯國升級為王國,繼而向著歐洲強國的方向進展。布蘭登堡選帝侯曾以柏林為核心的布蘭登堡為根據地,奪得波蘭的以柯尼斯堡為核心的普魯士,在1701年上升為國王,並由此開始增兵強國,發展軍備經濟,努力提升國際地位。半個多世紀後,經過幾次勝利的戰爭,普魯士終於站在歐洲強國之列,成為歐洲五大強國之一。對照之下,薩克森選帝侯早在1697年就當上了波蘭國王,在華沙而不是在德勒斯登建立起統治中心。然而,在「強壯者」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一世統治的40年間,在方向完全相同、道路基本相似的道路上,薩克森卻一步一步地落後於普魯士,到18世紀末,只是在最後一位選帝侯拒絕再戴上波蘭王冠(1791年)的時候,才穩住了它的德意志中等邦國的地位。其中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方面。

  一方面,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一世推行的專制主義政治沒有發揮實際性作用。換言之,薩克森選帝侯的專制措施不僅沒有像普魯士國王的那樣直接並明確地指向大國的經濟基礎——軍備經濟,反而指向大國的表面工程——宮廷建設。兩者之間的不同就像古代斯巴達(Sparda)與雅典(Athens)之間的差異:普魯士像斯巴達那樣崇尚兵強將勇,薩克森像雅典那樣追求優雅華麗。

  另一方面,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二世不僅對他父親努力爭取得到的波蘭王位不感興趣,而且對選侯邦國的發展也沒有責任感。如果說他還顧及薩克森的國際聲望的話,那麼也只是在音樂和美術方面的成就。不僅如此,作為曾經的德國宗教改革的發源地和新教的堅強堡壘,為了波蘭王位,父子兩位選帝侯不顧當地傳統,宣布改變信仰,皈依天主教(分別在1697年和1717年) ,雖然一定程度地促進了薩克森天主教啟蒙文化的興盛,但也深刻地影響了選侯國的國際聲望。當普魯士得到許多德意志新教邦國支持的時候,薩克森則一度被迫進入法國的陣營。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