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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星期四

2024-10-09 04:01:14 作者: 弗·福賽斯

  對普賴斯和科尼什的審問一無所獲。這不是傑克?伯恩斯無能;他是一位老練而又經驗豐富的審訊官。他知道普賴斯是兩個人里比較笨的那個,於是先提審他。審訊室里,盧?斯萊德律師靜靜地坐在他的當事人旁邊,伯恩斯開始了。

  「聽著,馬克,我們已經知道你有權保持沉默。但這案子有一位目擊證人,他從頭至尾全都看到了,而且他會出庭作證。」

  他等待著。沒有回應。

  「說明一下,我的當事人拒絕陳述。」斯萊德律師輕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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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他擊中了你的鼻樑,馬克。砸破了你的鼻子。怪不得你發火了。為什麼老傢伙會那麼做呢?」

  普賴斯也許咕噥了一聲「我不知道」,或「愚蠢的老傢伙」。那是陪審團所希望聽到的話。他承認了自己在犯罪現場。普賴斯瞪著雙眼,但保持著沉默。

  「然後還有你的血,馬克。從受傷的鼻子上流下來的。我們已經得到了血樣,小伙子。」

  他很仔細,沒說明血樣僅僅是從T恤衫上,而不是從人行道上得到的,但他也沒有說謊。普賴斯朝斯萊德投去了驚慌的一瞥。斯萊德也顯得焦慮不安。私下裡,這位律師知道,如果在案發現場附近的人行道上發現了他當事人的血樣,通過DNA化驗證明是普賴斯而不是其他人的血,那就無法進行辯護了。但如果有必要的話,他還有時間改為抗辯。根據公開原則,他將堅持要求伯恩斯把獲得的全部證據呈交出來,並將延遲開庭預審。所以他只是搖搖頭,於是普賴斯繼續保持沉默。

  伯恩斯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每一個被告身上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然後宣告結束。

  「我要申請延長警方的拘押。」普賴斯和科尼什被押回拘留所後,他這麼告訴斯萊德,「今天下午四點如何?」

  斯萊德點點頭。他將會到場,但不會說什麼。沒必要說。

  「而且明天上午我要在聖安妮路安排兩隊人員供辨認。如果我得到兩個結果,我將正式提出指控,然後是拘押等待預審。」他補充了一句。斯萊德點頭後離去了。

  在駕車返回自己辦公室的路上,斯萊德律師認為,事情並沒有照著他當事人的意願發展。伯恩斯幹得很好:仔細、徹底,不會犯下辯方所指望的愚蠢錯誤。私下裡,他也認為他的當事人絕對有罪。他已經看過他們的案底;地方法官在那天下午也會看到這些材料。不管神秘的目擊者是誰,如果他是一個受尊敬的人,而且堅持他的證詞,那麼普賴斯和科尼什將會在鐵窗後面度過一段很長的時間。

  多年前,警方曾在警署里安排列隊辨認。新辦法是在市裡的不同地點進行辨認。與「多佛爾監獄」最近的地點是在聖安妮路上,離梅爾羅斯醫生工作和普賴斯曾去治療過鼻子的那家醫院不遠。這是一種更為有效的方法。每一個地點都配有最新的列隊平台、燈光和單面透視鏡用於辨認,證人不會被疑犯看見,不會發生疑犯用目光威脅證人保持沉默的事情。這些場所還有一系列隨時聽候召喚,外貌、膚色和身材、體型各不相同的男人和女人,可在短時間內組成一支供辨認的隊伍。這些志願者每出場一次可得到十五英鎊的報酬,在隊列中站立一會兒,然後就可以離開。伯恩斯要求安排兩排人,並仔細說明了疑犯的身材、外貌,時間定在第二天上午十一點鐘。

  盧克?斯金納留下來對付新聞媒體,因為伯恩斯對媒體頗為反感。反正,斯金納能應付得更好。他是那種相當稀有的人,是接受過公學教育的警察,在食堂里飽經冷嘲熱諷,但在有些場合很有用。

  所有的媒體詢問都要通過蘇格蘭場——倫敦警察廳。蘇格蘭場有一個新聞處,專門處理公眾事務;現在他們要求一份簡短的聲明。這仍然是一個沒怎麼引起公眾興趣的案件,但重傷的被害人仍身份不明,可以從這個角度來陳述。斯金納的問題在於,他沒有關於受害人的完整描述,而且肯定沒有圖片,因為傷者頭部腫大且裹著繃帶,無法為之畫像。

  於是斯金納只能求助於公眾,自星期二以來,在托特納姆或者埃德蒙頓地區,有沒有離家或離開工作單位後就此失蹤的人。一個走路時明顯跛腳的男人,年齡在五十到五十五歲之間,一頭短短的灰發,中等身高,中等身材。八月是一個沒什麼新聞的月份;媒體也許會發表這篇報導,但不會作為重點新聞。

  但有一份報紙也許會對此大肆宣染,因為他有一位熟人在那家報社。他與《埃德蒙頓和托特納姆快報》的一位記者一起吃了頓午飯。這是覆蓋著與「多佛爾監獄」管轄範圍相同的本地報紙。那位記者做了筆記並答應盡力去辦。

  民事法庭也許會在夏天休庭度長假,但刑事法庭從來不會停止工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違法事件是由地方法院審理的,執法工作差不多一星期七天,全年每星期都在進行。日常的許多工作是由非職業治安法官承擔的,他們不拿報酬,而是作為履行公民義務來工作的。他們處理大量的輕量級違法事件——交通違章、簽發拘留令或搜查令、飲酒執照延長、小偷小摸和公共場所的打架鬥毆。還有批准警方提出的延長拘留,以及還押監獄等待開庭的要求。如果地方法庭遇到嚴重違法案件,現代的慣例是由一位領薪的地方法官——即一位合格的律師,來進行審理。

  那天下午,海伯利科爾內法院的三號法庭是由三位非職業治安法官負責的,庭長亨利?斯佩勒是一位退休的校長。案件非常簡單,只花了一點點時間。

  審理結束後,普賴斯和科尼什被帶走,用車送回了多佛爾街。傑克?伯恩斯向帕菲特警司進行匯報。

  「這件事你辦得怎麼樣了,傑克?」多佛爾街警署刑事調查局警司問道。

  「遇到了挫折,先生。開始時發展得很快、很好,有一位目擊者聲稱從頭到尾看見了事件的全過程。是馬路對面的一位受人尊敬的店主,一位好公民,對指認身份毫不猶豫,並準備作證。我還缺少從受害人那裡偷走的錢包,以及普賴斯和科尼什當時在現場的證據。我已經知道了普賴斯鼻子受了傷,以及三個小時後在聖安妮路治療鼻子的情況。這與證人的陳述完全相符。」

  「那麼,你遇到了什麼挫折呢?」

  「我需要得到能與惡棍聯繫起來的錢包,需要取證工作加快速度,還需要了解受害人的身份。他現在依然是一個UAM。」

  「你準備指控他們嗎?」

  「如果帕特爾先生明天能在隊列中指認他們,我是想指控的,先生。他們休想逃脫這個案子。他們兩人都有罪。」

  艾倫?帕菲特點點頭。

  「好吧,傑克。我會儘量催促取證小組。有情況隨時告訴我和皇家檢察院。」

  在皇家倫敦醫院,黃昏又降臨了,但重症監護室里的那個人沒能看見。手術之後已經過去了四十八個小時;麻醉的效力早就消失了,但他一動也不動。他的思緒依然在某個遙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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