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兩個代理人怎樣放火,杜布隆怎樣從旁幫助
2024-10-09 03:34:13
作者: 巴爾扎克
像一切的人事一樣,法國的訴訟程序有不少弊病,不過好比一把兩面出鋒的刀子,既可用來攻擊,也可用來自衛。此外還有一點妙處,兩造的代理人不必交談,只要在訴訟程序上採取某個步驟,就能成立默契。遇到這個情形,官司就像第一位皮隆元帥[88]的作戰;他圍攻羅昂的時候,兒子向他獻計,能在兩天之內攻下城市;父親回答說:「怎麼,難道你急於回家種菜嗎?」奧地利的軍人有本領使戰爭曠日持久,而不受日耳曼軍法會議的責備,說他們讓士兵虛耗糧餉,貽誤軍機;任何對壘的將領用了這個辦法,就可以相持不下,保全實力,把仗永遠打下去。卡鄉,柏蒂–格勞和杜布隆的行事比奧地利的將軍更高明,他們奉一個古代的奧地利人,靜待時機的腓俾阿斯[89]做模範!
柏蒂–格勞像騾子一般刁猾,很快看出自己的優勢。訟費既有長子戈安得保證,他就決意同卡鄉鬥法,儘量的節外生枝,跟梅蒂維埃作梗,藉此向紙廠老闆賣弄才華。可惜這位年輕的司法界費加羅[90]的功業,寫歷史的人好像見了炭火一般害怕,只好輕輕帶過,不再替他揚名。對當代的風俗史來說,僅僅一張訟費清單,像巴黎的那一份,材料也夠了。為了容易了解,這段純粹法律性質的文字還是仿作戰公報的文體,把柏蒂–格勞的行動寫得越簡單越好。
七月三日安谷蘭末商務法庭傳訊大衛,大衛沒有出席;八日宣判。十日,杜布隆送達催付命令,十二日準備查封財產;柏蒂–格勞提出抗告,要求法院在十五天內傳梅蒂維埃重審。梅蒂維埃認為時期太長,第二天進了狀子,請求提早審理;十九日宣判,大衛的抗告駁回。二十一日送出判決書,宣告二十二日發催付命令,二十三日發人身羈押狀,二十四日立查封筆錄。這一陣雷厲風行的措施被柏蒂–格勞擋住了,他向高等法院上訴,七月十五日再遞一張狀子,把梅蒂維埃帶往博濟哀。
柏蒂–格勞心上想:「到了這一步,總得拖些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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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轉託一個在博濟哀高等法院登記的訴訟代理人,把主意交代清楚;風暴便移到博濟哀去了。接著柏蒂–格勞以雙重代理人的身份,代表賽夏太太申請法院克日傳訊大衛,要求析產。用司法界的行話來說,柏蒂–格勞急如星火的下手,七月二十八日弄到准予析產的判決,通知了有關方面,在《夏朗德郵報》上登了公告。八月一日,公證人替賽夏太太算清在夫婦共有財產中優先部分的帳目,確定賽夏太太是丈夫的債權人,大衛在婚書上寫明給妻子的一萬法郎贈予,決定以印刷所和家裡的動產抵充。
柏蒂–格勞保住夫妻倆的財產,同時在博濟哀的上訴也得勝了。他認為在巴黎控告呂西安·特·呂龐潑萊的訟費,塞納州初級法院既已判令梅蒂維埃負擔,大衛當然沒有承擔的義務。高等法院承認這個主張有理,一方面維持安古蘭末商務法庭的原判,責令大衛償付債款,一方面剔除六百法郎的巴黎訟費歸梅蒂維埃負責;此外鑑於迫使大衛上訴的事故,裁定上訴費用由兩造分攤。八月十七日,判決書送達大衛,十八日送達催付命令,責令償付本息及一應費用;二十日立查封筆錄。於是柏蒂–格勞以賽夏太太的名義出來干涉,聲明夫婦財產已經正式分開,家具屬於妻子所有。此外,柏蒂–格勞經過一番部署,又做了賽夏老頭的代理人。
原來葡萄園主在媳婦下鄉以後第二天,趕往安古蘭末找他的代理人卡鄉,說兒子與人涉訟,損害他的房租,要代理人保護他的權益。
卡鄉回答:「我不能一邊控告兒子,一邊接受父親的委託。你還是去請教柏蒂–格勞吧,他很能幹,替你辦起事來也許比我更得力……」
卡鄉在法院裡對柏蒂–格勞說:「我把賽夏老頭介紹給你了,別忘了禮尚往來……」
不論巴黎內地,訴訟代理人都有這一類互相幫忙的事。
賽夏老頭委託柏蒂–格勞做代表以後的下一天,長子戈安得去看他的同黨,說道:「你得想法叫賽夏老頭吃些虧!他這種人只要為兒子損失了一千法郎,就一輩子恨死兒子;兒子在遺產項下預支了這筆錢,老人即使要軟心腸也軟不下來了……」
柏蒂–格勞對他的新主顧說:「你還是回去照料你的葡萄園,你兒子心境不好,別再盤剝他,在他家吃飯了。必要的時候我會通知你進城的。」
於是柏蒂–格勞代老賽夏出來主張,印刷機和牆壁相連,明明是房屋的定著物[91],以用途而論,那所屋子從路易十四時代起便是印刷工場。梅蒂維埃在巴黎查封呂西安的家具,家具變了高拉莉的;在安古蘭末查封大衛的家具,家具又是妻子和父親的(關於這一點,代理人在庭上說了不少俏皮話);卡鄉代表梅蒂維埃表示憤慨,要求傳父子二人一齊到庭,駁斥他們的主張。他說:「我們要揭穿這些人的騙局,他們居心不良,一味耍無賴,利用法律上最正當最明確的條文做抵抗的武器,不肯償付三千法郎!……三千法郎是哪兒來的?……從可憐的梅蒂維埃銀箱裡拿的。他們還膽敢說貼現人的壞話……請問還成何世界!……請問是不是要鼓勵大家搶劫?……這種目無法律,敗壞人心的要求,庭上絕不能允許!……」安古蘭末法院被卡鄉精彩的辯訴打動了,經過兩造辯論以後,判決只有家具的產權屬於賽夏太太,賽夏老人的要求遭到駁斥,四百三十四法郎六十五生丁的訟費由他負擔。
好些訴訟代理人笑著說:「這是賽夏老頭活該,他想來撈一把,偏偏要他惠鈔!……」
判決書八月二十六日送達,以便二十八日查封印刷所的機器及其附屬物。封條貼上了!……法院根據原告請求,裁定就地拍賣。報上登出拍賣的GG。杜布隆很得意,以為九月二日就能辦查封物品的覆核手續,接下來就拍賣。按照判決和執行命令,那時大衛欠梅蒂維埃五千二百七十五法郎二十五生丁,利息在外;欠柏蒂–格勞墊付訟費一千二百法郎,再加公費;柏蒂–格勞好比賣足氣力而完全信任顧客的馬夫,公費的數目讓大衛自己斟酌。賽夏太太大約欠柏蒂–格勞三百五十法郎,公費在外。賽夏老頭欠四百三十四法郎六十五生丁訟費,柏蒂–格勞還要他三百法郎公費。三個人總共欠到上萬法郎。
以上的材料不無用處,除了外國人可以明白在法國打官司的內幕之外,立法的人也應當知道,假定他有時間看書的話,訴訟程序能被人濫用到什麼程度。我們不是應當趕快訂一條法律,規定在某種情形之下,訴訟代理人不得使訟費超過訴訟的目的嗎?為了一分一厘的土地,和價值上百萬的產業辦同樣的手續,豈非笑話?這一段枯燥的敘述說明了訴訟的各個階段,讓大家懂得手續,司法,訟費三個名詞的重要,這是絕大多數的法國人萬萬想不到的。司法界所謂叫一個人的局勢惡化,就是這麼回事。印刷所的五千斤鉛字,照鑄鐵的價錢值兩千法郎。三架印刷車值六百法郎。其餘的東西只好當廢鐵和舊木料賣。兩夫妻的家具至多賣到一千。大衛·賽夏的家私一共值四千左右,卡鄉和柏蒂–格勞要他花到七千法郎訟費,而將來兩個代理人還有別的油水可撈,看下文就知道。當然,法國從南到北辦案子的人,對柏蒂–格勞沒有一個不敬重不佩服;可是有良心的人對於高布和瑪利紅不能不灑一滴同情之淚。
在那場戰鬥中,高布只要大衛不使喚他,老是坐在走道門口一張椅子上當看家狗。法院派人送公事來,除了柏蒂–格勞的幫辦在場監視之外,都歸高布收下。拍賣印刷機和生財的GG一貼出來,高布馬上撕掉,還去扯下街上的GG,嘴裡嚷著:混帳東西!……欺侮這樣一個好人!……還說是大公無私的法律!瑪利紅白天替一家造紙廠掌車,掙十個銅子做家裡的日常用度。夏同太太不哼一聲,重新去熬夜,干那勞累的看護工作,每星期把工資交給女兒。她已經托人念了兩回九日經,覺得上帝對她的禱告聽而不聞,對她點的蠟燭視而不見,好生納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