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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寫作的原則

2024-10-09 01:27:22 作者: 叔本華

  寫作藝術中最重要的原則,是任何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都只能想一件事情。因此,我們不應要求讀者能在同一時間想兩件事情,更不應要求他想兩件以上的事情。如果我們在句子中插入括號,並把句子分開以適應括號中的文字,那這就是要求一個人在同一時間想兩件或兩件以上的事情,而這種做法會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如果括號與原來的句子並不是密切貼合在一起,而只是為了直接破壞句子的結構而插進去的,那麼這種造句的方式就是極不雅致的。就像打斷別人說話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一樣,打斷自己說話也同樣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可是多少年來,所有以賺錢為目的的下等的、粗心的、胡說八道的傢伙,每一頁用括號的次數都有五六次之多,並且會以此為樂。他們這樣做不只是由於惰怠,也是由於愚昧,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可以讓論述有生氣的做法,然而事實卻是,只有在很少的情形下這種句法才有存在的理由。

  在這方面,德國作家的問題最嚴重,德文也比其他現存文字更易助長這種錯誤。用任何文字寫出來的散文,都沒有比用法文寫出來的散文讀來更輕鬆愉快,這就是法文通常不會犯這種錯誤的原因。法國作家以最合乎邏輯和自然的順序將自己的思想一個一個地表達出來,然後一個一個地擺在讀者面前,因此讀者可以全力注意其中的每一個思想;相反,德國作家卻不同,他們把所有思想交織在複雜的句子裡,因為他們一定要在同一時間內表達好幾件事情,而不是把它們一個一個地表達出來。德國人真正的國民性格是陰鬱沉靜的,他們的步法、活動、語言、談話、敘述方式、理解和思想方式也都有這樣的特點,在寫作的風格上這一點表現得尤為突出,從他們喜歡使用冗長滯重而複雜的句法這件事,就能明顯地看出這一點。

  對於冗長滯重而複雜的句子來說,句子的含義要一直到最後才能展現出來,這會增加記憶的負擔,讓讀者無助。但這是德國作家所喜歡的東西,如果他們也能裝腔作勢和說大話,那他們的大話也一定會是這樣的風格。可事實是這麼做只會讓他們失去讀者。

  把一種思想直接置於另一種思想之上,這顯然違背常理。但是當一個作家在自己已經開始表達的語句中加上某些完全不同的東西時,就會出現這種情形。於是這時讀者所看到的只是毫無意義的一半句子,直到另一半句子出現時他們才能把握全部的意義。這樣的做法,就像給客人一個空盤子,並讓他祈求會有東西在盤中憑空出現一樣,完全地不切實際。

  

  (1) 布格(1747—1794),德國詩人。他的歌謠《勒諾》是德國所有詩歌中最有名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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