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〇 平常的意志
2024-10-09 01:25:35
作者: 叔本華
作為物自體的意志,是一切東西的共同點,是萬物的普遍要素。人和動物一樣,甚至與更低等的生物一樣,都具有這種意志。就此而言,我們和萬物都具有意志。可是從另一方面看,使某個東西高於另一個東西,使某個人高於另一個人的,是知識。因此,我們就應該儘可能地運用知識。人人皆有的意志只能是「平常的」,所有意志的強烈表現也都是「平常的」,換句話說,意志把我們降低為類的樣品,因為這個時候我們所表現的只是類的特性。
所以,我們共同所有的憤怒、快樂、憎恨、恐懼,總之,我們共有的一切情緒,即一切意志的激動都是平常的。如果意志的活動非常強烈,以至超過了意識中的理性成分,並使人類表現為意志動物而非認知動物的話,即使最偉大的天才也會和最平常的人一樣。
相反,凡是希望成為偉人的人,就決不應讓意志的激情支配他的整個意識。比如他應注意到別人的惡意,而又不能讓自己受它影響。的確,除了把別人傷害或侮辱我們的話像其他無數錯誤一樣毫不猶豫地歸之於說話者的無知,從而只注意到它們而不受其影響以外,沒有其他更明確的標準能表明我們的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