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皇帝姐姐面子,獲賞三十萬
2024-10-09 00:15:27
作者: 唐俑
喜歡京劇的朋友,應該知道《強項令》,這是京劇中一出著名的傳統劇目,所講的故事與東漢開國皇帝劉秀有關:劉秀的大姐湖陽公主的家奴殺了人,京城洛陽行政長官董宣不畏權貴,趁湖陽公主出行之機,從車上把隨公主出行的案犯抓下來,當場處決。然後又與皇帝慷慨激昂地據理力爭,寧願被砍頭,也不向怒火中燒的公主賠禮道歉。皇帝劉秀只好把他放了,並說他是一位硬脖子縣令(強項令)。
01
董宣,生卒年不祥,陳留圉縣(在今河南)人,東漢初任過北海相、江夏太守、洛陽令等職,是個不畏強暴的主。管他什麼豪門大族,只要犯了法,別人不敢碰的他都敢碰,以至於京城的豪族貴戚都很怕他,稱他為「臥虎」。
意思是這隻臥虎就讓他臥著吧,千萬別惹他,別犯在他手裡,不然他一旦跳起來,是要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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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人不信邪,比如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她仗著自己弟弟是皇帝,不把國家法度放在眼裡,驕橫非凡。不但她自己目中無法,想咋樣就咋樣,連她的家奴也視朝廷法令如無物。
02
這個故事,發生在董宣任洛陽縣令的時候。
有一天,湖陽公主的一個家奴仗勢殺人,董宣要抓他治罪,那傢伙卻躲在公主府里,打死也不出來。因為是公主府,不好派人進去搜查,董宣便天天派人守在公主府門口。
第一天沒守到,第二天沒守到,第三天也沒守到,守的人沒耐心了,不想守了。董宣說不行,繼續守,必須守,直到抓到為止。
終於有一天,湖陽公主出門了,坐著一輛馬車,跟隨她的家奴正是那個殺人兇手。
蹲守的人立即向董宣報告,董宣親自帶上衙役,快馬加鞭地趕來,攔住了湖陽公主的車。
「你想幹什麼?一個小小的縣令,竟敢攔本公主的車馬,吃了豹子膽了!」公主沉下臉來,「你這是對本公主尊嚴的冒犯!」
董宣說,本縣令是來抓罪犯的,不是來攔您車馬的,如有冒犯,還請原諒。
董宣給公主行了禮,接著也把臉一沉,拔出刀在地上一划,地上頓時火花直冒:「您身為公主,應該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而不應該放縱家奴犯法殺人!」
公主想阻攔,但沒用,董宣下令把兇手抓住,當場處決。
「你的膽子,也太大了!」公主差點氣暈過去,急忙趕到宮裡,向皇帝弟弟告狀,哭訴董宣欺負她。
03
眾所周知,光武帝劉秀是史上少有的明主,但皇帝也是人,也有親情。再說董宣那小子,之前確實「欺負」過皇親國戚,有過「前科」。所以公主一告狀,劉秀就信了,頓時怒火中燒,立刻召董宣進宮,要當著公主的面打他,替公主出了這口惡氣。
董宣進宮後,內侍正要下手,董宣說,皇上你先別打我,聽我說說,等我把話說完,別說打,要殺要剮,都隨便!
「你說你說你說!」劉秀怒氣沖沖。
董宣根本不為自己分辯,而是數落起皇上的過失來:「都知道陛下您是個中興之主,應該注重依法治國,把法令放在第一位,尊重法令,一切以法令為準繩。可是如今陛下卻讓公主放縱奴僕殺人,陛下的家人帶頭知法犯法,這樣還能治理天下嗎?天下人會怎麼想?會怎麼做?他們是不是會覺得,既然公主可以犯法,咱們是不是也可以犯法?好了用不著打了,我自行了斷就是了。」
說完這話,他一頭朝柱子撞去。
04
這樣的好官,光武帝可捨不得他死,急忙吩咐內侍把他拉住。董宣的頭已撞破,血流滿面。
好了你有理,不打你,也不對你進行別的處罰了。可是公主的面子,總得給一個吧,她可是公主,是朕的大姐啊,要不你給公主磕個頭賠個禮,這事兒就算過去了。
董宣說,我沒錯,憑什麼賠禮道歉?臣堅決捍衛法令的尊嚴,這有錯嗎?不行,要我磕頭,除非把我的腦袋砍下來!
劉秀使了個眼色,內侍把董宣的腦袋往下按,強迫他磕頭。董宣卻用兩手使勁撐著地,用盡全力挺著脖子,怎麼按也按不下去。
內侍也是個明白人,知道劉秀並不是真想治董宣的罪。可是他畢竟是皇上,必須得給皇上一個台階下,於是他大聲說:「陛下,董宣的脖子太硬,按不下去,怎麼辦?」
劉秀也明白了內侍的意思,順水推舟地說:「那就把這個硬脖子的縣令攆出去,讓他滾!」就這樣把董宣放了。
公主雖然不滿,但也沒辦法——皇上都拿他沒辦法,她能有什麼辦法!
事後,董宣不但沒被治罪,劉秀還賞了他三十萬錢,獎勵他執法嚴明,不畏權貴。董宣一分也沒揣進自己腰包,回到衙門就把這些錢全部分給了下面的官員(《後漢書·酷吏列傳》: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