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法制
2024-10-13 05:14:16
作者: 朱燕 王曉琪 吳婉絢 劉小健 彭嬌妍
公元1155年九月,仁孝騎馬去賀蘭山打獵,因為道路不平,而傷了馬足。他十分惱火,就準備下令殺了修路的官員。尚食官阿華正好在旁,連忙阻止道:「為了一匹馬殺人,就說明畜生比人精貴,在法律上沒有規定,道義上也說不過去,怎麼能讓人信服呢?」仁孝聽了只好作罷。
為了進一步完善法制,仁孝制定了《天盛年改定新律令》。其中包括刑法、訴訟、民事、婚姻、經濟、行政等多項內容。這是西夏最完整的一套法典,被國外學者稱為「中世紀獨一無二的法律文獻」。
第二年十月,仁孝為了實現上情下達,掌握更多的實情,對勸他不殺修路官的尚食官阿華大加賞賜,以鼓勵大臣們敢說真話。
公元1171年五月,仁孝重用剛介直言的斡道沖為中書令,後又讓他擔任國相。因此,在仁孝執政時期,群臣敢於直言,敢於對時政提出自己的看法,進一步促進了社會的經濟發展。
除此之外,仁孝還採取了一些改革措施,比如:改革禮樂;鞏固封建土地所有制關係,減免地租、賦稅等。這些都對西夏社會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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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項人的第四次遷徙
公元755年,安史之亂爆發後,已內徙的党項族又進行了大規模的遷徙活動。內徙隴右北部諸州的党項人向東遷至關內道的慶、夏、鹽、靈等州;而原在慶、靈、夏等州的党項人有的向東遷往銀、綏、延等州,有的東渡黃河進入石州。
党項人經過幾次大的遷徙後,同當地漢族和內遷的其他少數民族,如室韋、吐谷渾、吐蕃、回紇等族雜居共處,逐漸形成以地緣為紐帶的部落集團。
党項拓跋部在慶州隴山之東的稱東山部,以夏州為中心的稱平夏部,居鄜、延二州之北山區的稱南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