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科到四科
2024-10-08 23:00:36
作者: 朱燕 王曉琪 吳婉絢 劉小健 彭嬌妍
隋煬帝楊廣登基後,對父親定下的科舉制度進行了一定的修改。隋煬帝設下明經和進士二科,並規定朝廷通過「試策」取士,科舉制至此正式誕生。所謂「試策」,即以實務策為主要考點。
公元607年,楊廣下旨:「江山之重,並不是一人就能治理好;帝王的功德,也並非一人的謀略。自古以來,賢明的君主登基後,為了立政安國,誰不選賢納才……孝順乃人倫的根本;德行敦厚,乃立身的基礎。有的人節儀可稱,有的人操行清廉……剛毅正直、執寬不撓、學業有成、文采翩翩且能被廊廟(22)所用,確實乃瑚璉(23)是也……」聖旨中,楊廣將孝道、德行、節儀、操守、剛毅正直、執寬不撓、學業有成、文采翩翩此十項列為朝廷選人的標準。於是,原先的二科考試變為十科考試。
公元609年六月,楊廣再次下旨道:「各郡以學業優良、才藝出眾;體格健碩,體力非凡;為官勤懇、能處理政務;性情剛直,不畏強權,此四科進行選人。」自此,隋朝科舉便由十科舉人改為四科舉人。
此時,科舉考試的大權均已集中在隋王朝中央的吏部,其篩選人才的方式為從下到上逐級淘汰的差額考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