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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中古時代歐洲人的生活

2024-10-08 20:50:28 作者: 約翰·梅西 馬克斯·韋伯 何炳松

  第一節 農奴和地主

  【中古初年城市生活的衰落】在12世紀以前,西部歐洲一帶和同時期的亞洲的情形剛好相反,幾乎已無城市的生活。從前羅馬帝國的城市,在日耳曼民族南下以前,已經是人口日減。到蠻族入侵時,時局混亂,城市日益衰落,有一部分就完全消失了。其餘留存的和新起的城市,在中古初年的西方文化上差不多都沒有地位。大概從狄奧多里起到十字軍興時止,前後凡六百年間,英、德、法諸國的人民大體上都住在鄉間各諸侯、主教和住持的封土上,過一種半奴隸式的農民生活。

  【莊主的領地】當時城堡的主人當然不得不設法供給他的家庭僕役和兵士的需要。倘使他沒有大片的領地,他就無法可想了。所以在查理曼時代,西歐一帶差不多都劃成了大塊的封土或領地。這種中古時代的封土或領地通常叫作「莊主領地」,它的性質其實和數百年前羅馬人的田莊差不多。耕種領地的人叫作「莊農」。領地的一部分歸莊主自用,其餘則分給莊農去耕種。

  【農奴的境況】莊農的地位大概就是農奴,自己並無地產,不過倘使他能夠繼續代莊主工作,而且照例繳納相應的賦稅,那麼莊主就不能把田地隨意收回。但是農奴絕對不能和他的耕地分離,耕地一旦更換主人,他就跟著更換主人。農奴對於莊主自用的田地要代為耕種,代為收穫。農奴的婚娶須先得莊主的允許,農奴的妻女亦須幫助莊主處理家務和其他生產的工作,如紡紗、織布、縫紉、烘麵包、釀酒等事。

  【錢幣的無用】莊主領地上最重要的特點就是生活上的獨立,和外界幾乎無經濟上的往來。領地的出產基本上可供給領地中莊主和農奴生活上的一切需要,不必再仰仗外人,真有「家給人足安居樂業」和「老死不相往來」的神氣。因此在莊主領地上,農奴繳納給莊主的物品,就是人工和農產品,所以錢幣的使用很少。而且在農奴方面,守望相助,患病後相扶持,所以買賣和交易的機會都極少。當時農奴的境況幾乎沒有改進的希望,他們的生活不但非常單調,而且非常困苦。食物很差勁,食物的種類亦很少,因為他們往往不願辛苦工作、種植園蔬。他們的住屋通常只有一間房子、一個小窗,光線黑暗,空氣不流通,而且沒有煙筒。起居飲食都在這一個地方,人畜雜處,煙臭熏人,當然談不上所謂舒適的生活了。

  【農奴制的衰落】12、13世紀時,歐洲的工業和商業逐漸復興,錢幣的用途亦逐漸推廣,莊主領地的制度就此逐漸被破壞。從前物物交換的習慣,亦就此逐漸衰落。日久之後,莊主和農奴對於舊制都覺得不滿意。農奴開始往市場上去售賣物產獲得現錢,然後他們就用現錢繳給莊主以代替舊日的徭役,進而得以專心工作。莊主亦漸覺收受現錢比從前的人工或農產遠為便利。莊主既有現錢,就可以用來雇用農夫和購買奢侈品。莊主對於農奴的約束因此逐漸放鬆。農奴亦脫離領地,逃到城市中去了;倘使過了一年零一日,莊主還不能尋到他,他就成為自由民了。

  第二節 城市和同業公會

  【城市生活的重要】歐洲直到中古後半期,城市生活才重新發展為歐洲中古文化史上一件極重要的事。古代希臘和羅馬的文化都以城市為中心。就是現代,世界上的生活、文化和工商業亦都以城市為樞紐。倘使現代西方的城市消失,鄉間生活就一定會大受影響,回到查理曼時代去了。

  【中古城市的起源】中古時代的城市大部分起源於封建諸侯的莊地或修道院和城堡的附近。城市的周圍往往築有一道城牆,以便附近的人民在各諸侯互相爭鬥時可以入城避難。因此當時城市內部的居民非常稠密,房屋非常擁擠,沒有古代羅馬的城市那樣華麗,沒有圓形劇場,亦沒有公共浴場。除市場外,空曠的地方很少。所謂的街道都是小巷,兩旁房屋的上層往往突出街上,幾乎相接。城牆又高又厚,所以不能和現代的城市一樣,便於向外擴充。

  【市民的來歷】11、12世紀時的西歐城市,除義大利外,規模都很小,而且對於外界的商業亦很有限。本城的出產往往足以供應本城居民生活上的需要,只有農產品才由附近的鄉間運來。倘使城市的位置是在封主的領地上,那麼發展的希望更小,因為市民雖然住在城中從事於商工各業,但是他們的地位實際上和農奴差不多,他們還要繼續向莊主繳納繁重的租稅。自從商業發達之後,市民開始渴望較大的自由,因為新商品從歐洲東部和南部輸入之後,西歐的市民就努力生產以便交換遠地的商品,但是當時他們在對外交易上負有種種苛稅,而且處處受限制,所以發展很難。因此12世紀時,市民常起而反抗地主,而且常常要求地主頒布一種規定雙方權利的憲章。這種城市憲章就是市政府和地主間的成文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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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業公會】中古時代的商民其實兼有商人和工人兩種資格。所有商品都由他們自己製造,亦由他們自己發售。凡行業相同的人如麵包師、屠夫等,往往組織一種同業公會來保護本行業的利益。同業公會中最早的章程是1061年巴黎燭業制定的。各城市行業的多寡各不相同,不過所有同業公會的宗旨都是一樣的,就是阻止非同業中人來從事本行的職業。一個青年要想學成一種行業需時很久,學習時必須住在業師的家中做他的徒弟,沒有工資。出師之後,才做工匠,領有工資,不過必須繼續幫助業師工作。普通的行業要學三年,但是如金匠之類的竟非得先做十年的徒弟不可。至於各工頭所收徒弟的數目限制極嚴,以免工匠人數過多。各行營業的方法和每天工作的時間亦都有極詳密的規定,不許違犯。這種同業公會的制度很妨礙大規模營業的發展,但是他們能維持當時各地方商品上一致的標準。倘使沒有這種組織,由農奴出身的市民恐怕永遠得不到個人的自由和城市的獨立了。

  第三節 中古末期的商業

  【商業的復活】西歐一帶城市的發達和繁盛,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商業的復活。西歐方面自從羅馬道路失修、日耳曼民族南下擾亂之後,商業幾乎消失了。中古初年,各處道路橋樑已經沒有官吏負責修築的事務了,歐洲已成四分五裂的局面,從前東自波斯西到不列顛的許多通衢大道亦被截成數段,不便交通。當時一般人既沒有奢侈品的要求,又沒有充足的錢幣來做交易,所有商業就此衰歇無餘。就是當時所謂貴族的起居飲食亦非常簡陋。

  【義大利諸城市的商業獨盛】不過在義大利半島上,各種商業好像並未完全消失。威尼斯、熱那亞和阿馬爾菲(Amalfi)諸城在十字軍興起以前就已有一種地中海上商業的發展。凡東方各國,如波斯、印度、中國等的物產,先由阿拉伯的駱駝商隊運到地中海的東岸,再轉售給義大利人,然後輸入西歐各地。當時西歐各地的人民初次見到東方的奢侈品,如絲織品、地氈、寶石、香粉、藥品、中國的瓷器、印度的香料和埃及的棉布等,當然又驚又喜。後來威尼斯人效仿東方的方法,才有了絲綢業和玻璃業的發展,如今還很有名。此後絲絨麻棉的紡織業亦漸由東方傳入歐洲了。所以中古時代後半期西歐商業的復活,不但促進了歐洲舊有製造業的發展,而且傳入了許多東方的製造法,為現代歐洲工業發達的先聲。

  【重要的商業中心】北部歐洲的商民大都和威尼斯交易,把商品運過阿爾卑斯山中的布倫納嶺(Brenner Pass)以達萊茵河,或由海道以達佛蘭德斯(Flanders)。到13世紀時歐洲西部的商業中心逐漸出現,有一部分如今還是世界上的大市場。漢堡(Hamburg)、不萊梅(Bremen)和呂貝克諸城,掌握著波羅的海(Baltic)和英國的商業;布魯日(Bruges)和根特(Ghent)的製造品亦運銷於西歐各地。至於英國的商業在當時並不重要。

  【商業的障礙】中古時代有種種原因導致商業上的大規模發展非常困難。當時錢幣為數很少,交易往來當然有諸多不便。而且當時人都以為,凡商品都有一個「公平的」價格,以能抵償材料的成本和工作的酬金為度,除此以外,就不問一般需要是否急迫,一概視為剝削人民的舉動而加以攻擊。凡製造家必須自己開設商鋪門市出售。住在附近的人可把貨物運到城中市場上去售賣,不過要以直接售給消費者為條件,他們的商品不得批發給別人,以免出現壟斷居奇的危險。因為有這種觀念,所以批發的商業幾乎無法進行。此外,當時人也有反對借款取利的成見。他們以為錢幣是一種死物,不能生產,無論什麼人都不應該享有借款取利的權利。至於利金,是富人向貧人勒索而來的,其實是一種贓物,所以當時教會禁止教徒經營借款取利的事業。

  【猶太人的錢幣】放款取利為經營大規模的工商業必要的一種事業。當時唯有猶太人因為不是基督教徒可以不遵守教會規則,所以就獨占了放款取利的行當。他們對於歐洲經濟的發展貢獻很大,但是歐洲人以為他們從前殺死了耶穌,罪大惡極,所以常常虐待他們。不過歐洲人虐待猶太人實開端於13世紀。當時凡是猶太人必須戴一種奇特的小帽或別一種徽章以便識別,因此常引起注意,受人侮辱。後來他們的居處在城市中亦有一定的區域,叫作「猶太區」。他們既然不能加入各業公會做會員,當然只能從事基督教徒所不能做的職業。但是放款取利容易招怨,因此更引起了歐洲基督教徒的痛恨。當時各國君主因為需錢甚急時往往可向猶太人通融,所以特許他們取得高到四分六厘的利息。因此直到現在,世界上金融的霸權大部分還操控在猶太人的手中。

  【苛稅和海盜】此外,中古時代商業上的障礙還有苛稅和海盜。當時凡商品經過各封地時必須繳一種通過稅,沿途關卡真是不計其數。不但過橋有稅,過路有稅,渡河有稅,就是沿河而進時,對於兩岸各城堡中的諸侯,亦必須納相應的賦稅才得前進無阻。至於海上商業,除風浪暗礁種種危險外,北海一帶海盜充斥,他們往往有極嚴密的組織,由上級社會中人主持一切,以劫掠商旅為正當的營生。海岸航行因為沒有燈塔和浮標的設備,所以非常危險。

  【漢薩同盟】當時各城市為減少這種種危險起見,開始組織同盟以便互相防禦。其中最有名的一個,就是日耳曼各城市所組織的漢薩同盟(Hanseatic League)。同盟的城市共有七十個,以呂貝克為盟主,此外如科隆(Cologne)、但澤(Danzig)等名城都是會員。他們在英國的倫敦、挪威的卑爾根(Bergen)和俄羅斯的諾夫哥羅德(Novgorod)諸地都設有大規模的商場。北海和波羅的海中的商業幾乎全在同盟的手中,勢力很大,儼同強國。同盟的海軍常和海盜宣戰,商業上的危險因此減少了許多。他們的商船往往結隊而行,有戰船隨同保護。

  【中古時代的商人】不過我們須知,13、14、15世紀時的商業是一種城市間的商業,不是國際間的商業。至於商人的地位,是同業公會的會員,而不是獨立經營的個人。這和現代商人的自由獨立,大不相同。商人的財富增加之後,地位當然會提高,生活上會比較安適,而東方的奢侈品因此暢銷於西歐各地。他們對於兒女的教育亦逐漸加以注意。此後讀書人不再限於教士,所以14世紀初期西歐方面有許多書籍的出版,專以供給商界中人的閱讀為目的。而且13世紀以後,英法諸國國王因為不得不向商民籌款,所以往往會召集商人代表參與國務會議。商人的地位竟能和從前的教士和貴族抗衡,這真是13世紀時一個最重要的變化。

  第四節 哥德式建築

  【中古時代的建築物】歐洲各地所有中古時代的建築到現在差不多都已消失了,高厚的城牆早已拆去改築馬路,舊式的房屋亦早已拆毀以便擴充街道。其中唯有各處的教堂,一直遺留到現代受我們遊覽者的讚嘆。12、13世紀時城市的規模很小,市民財富又不多,竟能造出這樣偉大美麗的建築,實在出乎我們的意料。這種建築表現出中古時代民眾對宗教的熱忱和市民愛城的心理。當時建造一個大禮拜堂往往要費二三百年的工夫,而且建築費都是逐漸積聚起來的。當時所有人都隸屬於一個大禮拜堂,所以大家對於禮拜堂的建造都很熱心,樂意捐助。

  【羅馬式建築】12世紀以前禮拜堂的形式和古代羅馬堅實的建築一樣,所以叫作羅馬式(Romanesque)建築。羅馬式禮拜堂的天花板都用石料造成,所以不得不築堅厚的牆壁去支撐它。禮拜堂中部有一個主要的廡間,叫作本堂。本堂兩旁各有一個較狹的廡間,中間用粗大的石柱隔開,石柱的上端有石拱連起來。石造小窗的上部都是圓拱形,這是羅馬式建築上最特殊的一點,亦是和哥德式建築最不相同的地方。因為擔心牆壁不能支撐,所以門窗都開得很小。

  【哥德式建築】到12世紀時,法國的建築家發明了一種新的建築法,能夠不用厚牆而造出較寬較高較美的窗戶。16世紀時的義大利建築家很藐視這種新建築,以為唯有日耳曼的蠻族才會去賞識它,因此叫它為哥德式(Gothic)建築。這班新建築家最初發現石造的拱頂可用肋拱去扶持它,而這種肋拱又可聚集於石柱的上端。但是他們亦知道,倘使石柱和肋拱的外部沒有別的東西去支撐,那麼拱頂重量過大,它們一定會向外傾倒。因此他們於禮拜堂的牆外另造了許多控壁,把它們再用控壁連到柱頭和肋拱等最容易向外傾倒的各點,石造的拱頂因此可以不用過厚的牆壁去支撐了。這種控壁的利用就是哥德式建築的特點。這完全是中古時代建築家發明出來的新方法。牆壁的地位不很重要,只是用來間隔內部的房間,而且窗戶的大小可以自由伸縮。因為窗拱不用圓形而用尖形,所以窗戶和拱頂的式樣可以較為繁複。尖拱的應用因此日廣,所以哥德式建築亦叫作尖形的建築。其實它的特點並不在於此,而在於肋拱和控壁的應用。

  【禮拜堂的窗戶和雕刻】哥德式禮拜堂的窗戶往往很大很高(有高到五十五尺的),光線當然會很強,但是當時有一種彩色的玻璃足以救濟這種流弊。中古時代大禮拜堂中的彩色玻璃真是精美極了,為中古美術史上的一種光榮,法國出品的尤為著名。此外哥德式禮拜堂中的雕刻亦非常精美。牆壁內外往往附有聖人、君主和聖跡等石刻,和禮拜堂本身非常協調。有時也摻以怪異的雕刻,以免過於板滯。到14、15世紀時,哥德式建築應用到禮拜堂以外的建築物上去了,最重要的就是商人所造的同業公會大廳和市民所造的市政廳。但是這種建築高聳入雲,容易使人產生「仰之彌高」的感想,所以用來建造禮拜堂最為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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