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消費
2024-10-08 19:59:17
作者: 季羨林
我仍然認為:吃飯穿衣是為了活著,但是活著決不是為了吃飯穿衣。
蒙組稿者垂青,要我來談一談個人消費。這實在不是最佳選擇。因為我的個人消費決無任何典型意義。如果每個人都像我這樣,商店幾乎都要關門大吉。商店越是高級,我越敬而遠之。店裡那一大堆五光十色、爭奇鬥豔的商品,有的人見了簡直會垂涎三尺,我卻是看到就頭痛,而且竊作腹誹:在這些無限華麗的包裝內包的究竟是什麼貨色,只有天曉得,我覺得人們似乎越來越蠢,我們所能享受的東西,不過只占GG費和包裝費的一丁點兒,我們是讓GG和包裝牽著鼻子走的,愧為「萬物之靈」。
談到消費,必須先談收入。組稿者讓我講個人的情況,而且越具體越好。我就先講我個人的具體收入情況。我在50年代被評為一級教授,到現在已經四十多年了,尚留在世間者已為數不多,可以被視為珍稀動物,通稱為「老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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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工資區——大概是六區——每月345元。再加上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委員,每月津貼100元。這個數目今天看起來實為微不足道。然而在當時卻是一個頗大的數目,十分「不菲」。我舉兩個具體的例子:吃一次「老莫」(莫斯科餐廳),大約一元五到兩元,湯菜俱全,外加黃油麵包,還有啤酒一杯。如果吃烤鴨,不過六七塊錢一隻。其餘依次類推。只需同現在的價格一比,其懸殊立即可見。從工資收入方面來看,這是我一生最輝煌的時期之一。這是以後才知道的,「當時只道是尋常」。到了今天,「老一級」的光榮桂冠仍然戴在頭上,沉甸甸的,又輕飄飄的,心裡說不出是什麼滋味。實際情況卻是「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老桂冠」。我很感謝,不知道是哪一位朋友發明了「工薪階層」這一個詞兒。這真不愧是天才的發明。幸乎?不幸乎?我也歸入了這一個「工薪階層」的行列。聽有人說,在某一個城市的某大公司里設有「工薪階層」專櫃,專門對付我們這一號人的。如果真正有的話,這也不愧是一個天才的發明,俗話說:「識時務者為俊傑。」他們都是不折不扣的「俊傑」。
我這個「老一級」每月究竟能拿多少錢呢?要了解這一點,必須先講一講今天的分配製度。現在的分配製度,同50年代相比,有了極大的不同,當年在大學裡工作的人主要靠工資生活,不懂什麼「第二職業」,也不允許有「第二職業」。誰要這樣想,這樣做,那就是典型的資產階級思想,是同無產階級思想對著幹的,是最犯忌諱的。今天卻大改其道。學校里頗有一些人有種種形式的「第二職業」,甚至「第三職業」。原因十分簡單:如果只靠自己的工資,那就生活不下去。以我這個「老一級」為例,帳面上的工資我是北大教員中最高的。我每月領到的工資,七扣八扣,拿到手的平均約七百至八百。保姆占掉一半,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約占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實際留在手的只有三百元左右,我要用這些錢來付全體在我家吃飯的四個人的飯錢,這些錢連供一個人吃飯都有點捉襟見肘,何況四個人!「老莫」、烤鴨之類,當然可望而不可即。
可是我的生活水平,如果不是提高的話,也決沒有降低。難道我點金有術嗎?非也。我也有第X職業,這就是爬格子。格子我已經爬了六十多年,漸漸地爬出一些名堂來。時不時地就收到稿費,很多時候,我並不知道是哪一篇文章換來的。外文樓收發室的張師傅說:「季羨林有三多,報紙雜誌多,有十幾種,都是贈送的;來信多,每天總有五六封,來信者男女老幼都有,大都是不認識的人;匯單多。」我決非守財奴,但是一見匯款單,則心花怒放。爬格子的勁頭更加昂揚起來。我沒有做過統計,不知道每月究竟能收到多少錢。反正,對每月手中僅留三百元錢的我來說,從來沒有感到拮据,反而能大把大把地送給別人或者家鄉的學校。我個人的生活水平,確有提高。我對吃,從來沒有什麼要求。早晨一般是麵包或者干饅頭,一杯清茶,一碟炒花生米,從來不讓人陪我凌晨4點起床,給我做早飯。午晚兩餐,素菜為多。我對肉類沒有好感。這並不是出於什麼宗教信仰,我不是佛教徒,其他教徒也不是。我並不宣揚素食主義。我的舌頭也沒有生什麼病,好吃的東西我是能品嘗的。不過我認為,如果一個人成天想吃想喝,仿佛人生的意義與價值就在於吃喝二字。我真覺得無聊,「斯下矣」,食足以果腹,不就夠了嗎?因此,據小保姆告訴,我們平均四個人的伙食費不過五百多元而已。
至於衣著,更不在我考慮之列。在這方面,我是一個「利己主義者」。衣足以蔽體而已,何必追求豪華。一個人穿衣服,是給別人看的。如果一個人穿上十分豪華的衣服,打扮得珠光寶氣,天天坐在穿衣鏡前,自我欣賞,他(她)不是一個瘋子,就是一個傻子。如果只是給別人去看,則觀看者的審美能力和審美標準,千差萬別,你滿足了這一幫人,必然開罪於另一幫人,決不能使人人都高興,皆大歡喜。反不如我行我素,我就是這一身打扮,你愛看不看,反正我不能讓你指揮我,我是個完全自由自主的人。
因此,我的衣服,多半是穿過十年八年或者更長時間的,多半屬於博物館中的貨色。俗話說:「人靠衣裳馬靠鞍。」以衣取人,自古已然,於今猶然。我到大店裡去買東西,難免遭受花枝招展的年輕女售貨員的白眼。如果有保衛幹部在場,他恐怕會對我多加小心,我會成為他的重點監視對象。好在我基本上不進豪華大商店,這種尷尬局面無從感受。
講到穿衣服,聽說要「趕潮」,就是要趕上時代潮流,每季每年都有流行型式或款式,我對這些都是完全的外行。我有我的老主意:以不變應萬變。一身藍色的卡其布中山裝,春、夏、秋、冬,永不變化。所以我的開支項下,根本沒有衣服這一項。你別說,我們那一套「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哲學」,有時對衣著型式也起作用。我曾於1946年在上海買過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專家說:「你這件雨衣的款式真時髦!」我聽了以後,大惑不解。經專家指點,原來五十多年流行的款式經過了漫長的滄桑歲月,經過了不知道多少變化,現在又在螺旋式上升的規律的指導下,回到了五十年前款式。我恭聽之餘,大為興奮。我守株待兔,終於守到了。人類在衣著方面的一點小聰明,原來竟如此脆弱!
我在本文一開頭就說,在消費方面我決不是一個典型的代表。看了我自己的敘述,一定會同意我這個說法的。但是,人類社會極其複雜,芸芸眾生,有一簞食一瓢飲者;也有食前方丈,一擲千金者。綾羅綢緞、皮爾·卡丹,燕窩魚翅、生猛海鮮,這樣的人當然也會有的。如果全社會都是我這一號的人,則所有的大百貨公司都會關張的,那豈不太可怕了嗎?所以,我並不提倡大家以我為師,我不敢這樣狂妄。不過,話又說了回來,我仍然認為:吃飯穿衣是為了活著,但是活著決不是為了吃飯穿衣。
原載《東方經濟》199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