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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7:54:08
作者: (美)菲利普·范·內斯·邁爾斯
就這樣,長期議會或「殘缺議會」——「普萊德清洗」之後的戲稱,在當權12年之後被解散了。長期議會已經徹底失去了各方的信任和尊敬,所以它在被非法、專斷地解散時,幾乎沒有任何反對的聲音。
684.「小議會」和護國政體的建立(1653)
這時,克倫威爾召集了一個新議會,更確切地說,是召集了一個會議,他儘可能地招徠宗教人士與敬畏上帝的人。這個經常被叫做「小議會」的議會由156名成員組成,基本上都是宗教狂熱分子,他們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解釋聖經、做禱告和說教上。其中有一個叫做「讚美神的貝爾邦」(Praise-God Barebone)的倫敦皮毛商人,尤其專注於此。這個名字令人感到好笑,因為這位布道者是議會相當一部分人典型的代表,所以他們給這個議會取了一個綽號——貝爾邦議會——通過這個綽號,這個議會成為英國歷史的一部分。
「小議會」只存在了5個月,然後把所有的權力都交到了克倫威爾的手裡,自行解散。一部可以說是憲法的《政府組織法》(Instrument of Government)由軍官委員會起草,並由克倫威爾批准通過。這份法律文書是第一部成文憲法,它規定議會由下議院、國務委員會和終身制的行政長官組成。行政長官的頭銜為「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聯邦護國公」(Lord Protector of 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Scotland,and Ireland)。通過這部憲法,克倫威爾成為了終身制的護國公。
685.護國政體時期(1653—1659)
克倫威爾的權力幾乎不受任何限制。他基本上是一個獨裁者,身後擁有強大的軍隊作為支撐。護國公可以隨意召集、挑選和解散議會。在他的獨裁統治下,幾乎沒有任何機構能夠或願意與他進行順利的合作。當克倫威爾最後一次解散他倔強和難以駕馭的議會時說:「讓上帝來在我和你們之間做出裁判吧。」
在5年的時間裡,克倫威爾獨攬政府大權。他的統治雖然專制,但卻開明。他讓英格蘭擁有了自沃爾西和伊莉莎白以來的最強大的政府。他的目的就是「讓英格蘭變得偉大並配得上這樣的偉大」。作為狂熱的清教徒,克倫威爾認為只有由教職人員按照聖經的教義管理國家事務,英格蘭才配得上這樣的偉大。
另外,克倫威爾認為英國能夠成為上帝的子民並變得偉大,就是因為英格蘭在歐洲高舉新教的大旗。正是這樣的宗教信念,引領他成為所有地方被威脅的新教的保護者。他曾成功地為法國胡格諾派教徒的利益而對法國政府施加影響,讓他們在飽受折磨的困頓中獲得了喘息的機會;他還迫使薩伏依公爵停止對沃州人(Vaudois)的迫害,並告知教皇:如果任何地方的新教徒繼續受到攻擊或迫害——克倫威爾把一切反對新教徒利益的行為歸咎於教皇——英格蘭的炮火將迅速在整個聖安格羅(St.Angelo)附近迴響。
686.克倫威爾去世
儘管克倫威爾擁有不可動搖的決心和鋼鐵般的意志,但是他仍然感覺到了管理政府的沉重負擔,並為自己所在位置的焦慮而飽受折磨。他從成功的表象中感覺到了徹底的失敗。他曾經希望建立一個立憲政體,然而到頭來,他卻發現自己不過是個軍事篡奪者,他的頭銜只是武力的附屬品。我們可以相信,他對自己建立的政府的憎恨同英國人民是一樣的。由於焦慮和超負荷工作的摧殘,他染上了高燒,再加上擔心自己死後英國不知會陷入什麼樣糟糕境地的深深憂懼,他一病不起,撒手人寰。他去世的那天,就是他一直認為是「幸運日」的那天,就是取得鄧巴和伍斯特戰役大捷的那天(1658年9月3日)。
687.理察·克倫威爾(Richard Cromwell,1658—1659)
奧利弗·克倫威爾在去世之際,將護國公的頭銜傳給了自己的兒子理察(Richard)。理察行事完全與父親相反,他膽小怕事,優柔寡斷,毫無信仰。父親掌控全局所要最大限度運用的才幹和資源,對無能而又缺乏經驗的兒子來說,是不能承受之重。理察自己比任何人都更快地意識到了這一點,再加上迫於已對他不滿的軍隊的壓力,理察在統治英國短短几個月之後就宣布退位。
688.王政復辟(1660)
護國政體垮台後的幾個月里,整個英國陷入了無政府的邊緣。對未來的悲觀和對共和政體的不滿讓絕大多數英國人迫切希望君主政體復辟——實際上,大多數英國人從來沒有希望君主制被廢除。查理·斯圖亞特正在荷蘭,忠誠的大潮正向他那裡回流。蒙克將軍,駐蘇格蘭軍隊的統帥以及蘇格蘭民族情感的代表,率軍南下,向倫敦挺進,實際上已經掌控大局。
長期議會,包括被普萊德清洗(第677條)的那些議會成員再次聚集起來,通過決議宣布「根據王國古已有之的根本大法,政府理應由國王、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隨後,議會邀請查理重返英格蘭,並坐上國王之位。
在萬眾的歡呼下,查理經過9年的流亡之後重新踏上不列顛島的土地。英格蘭為他的回歸做了精心準備,各派政治力量都對他熱烈祝賀。面對這一切,查理以一種喜悅的諷刺言語說道:「這些年來,我一直在一個非常樂於見到我的國家之外流亡,確實是我的過錯。」
689.清教徒革命失敗的原因
清教徒革命失敗了。要探尋革命失敗的深層原因,無論是從當時的社會環境,還是從克倫威爾或是其他領導者的個人性格等方面去分析,都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是我們還是毫不猶豫地要說這次革命失敗的原因之一就是清教徒自己犯下了錯誤,革命的步伐邁得太快走得太遠,這也幾乎是所有革命分子都會犯的錯。革命開始時,革命者的目的很簡單,那便是合理限制君主的權力。然而很快,國王的職位、世襲的上議院和蘇格蘭聖公教會(Episcopal Church)都被廢除。這些極端措施都為革命樹立了很多難以安撫的敵人。
而且,清教主義在很多方面越來越難以得到英國人民的支持。清教徒對無害娛樂的管制,對安息日的恪守,以及其他一百多個極端而荒謬的行為激起了無神論者的嘲諷。所以,在很多方面,清教徒確實是走在了英國人民的前面,但是,在其他方面,他們在英格蘭應該走或者將要走的道路上已經偏離得太遠了。因此,清教主義註定會失敗。
但是,如果分析到此為止,就要誤入歧途了。在更深的意義上,清教主義其實並沒有失敗。歷史學家卡萊爾(Carlyle)曾說過:「存在於人和他生命中的英雄主義和永恆之光……將作為宇宙一個新的神聖部分而永存。」清教主義就是如此,它所蘊含的英雄主義和真理被融入全部的英國歷史之中。直到今天,這樣的思想仍然是英格蘭人和大英國協人民的最正確、最真的追求,而17世紀清教徒革命讓這樣的思想在整個英倫三島生根發芽。
690.清教徒文學;照亮英國革命的宗教方面
歷史上沒有哪個時期能夠像清教徒革命那樣能用文學研究加以生動的解釋了。如果忽略了這個時期的文學成就,而只是希望通過外部事件來對英國人民的生活加以真正的詮釋,就好比歷史學家格林所說的只通過閱讀《列王紀》(Kings and Chronicles),而不讀《詩篇》和《先知書》(Psalms and Prophets)就想清楚地了解古代以色列人的生活一樣。英國革命的真實特性,尤其是宗教方面的特性,必須要從彌爾頓的壯麗史詩和班揚的無與倫比的寓言中去尋求。
這些偉大著作都是在王政復辟後完成的,但是它們都受到了推翻獨裁統治建立共和國的精神的鼓舞和激勵。史詩是一個孤獨失望的共和黨人的作品,而寓言則是一個被監禁的清教徒的著作。
彌爾頓(Milton,1608—1674)是清教主義最偉大的代表人物。查理一世去世後,他用拉丁文寫下了著作《為英國人民申辯》(The Defense of the English People),在書中,彌爾頓對處死查理的行為做了辯解。他更早創作的《論出版自由》(Speech for the Liberty of Unlicensed Printing)則是對思想和傳教自由的大聲呼籲。王政復辟迫使彌爾頓隱退,他最後14年的人生遠離塵世。但是正是在此期間,在飽受孤獨和失明折磨的狀態下,彌爾頓完成了不朽的詩篇《失樂園》(Paradise Lost)和《復樂園》(Paradise Regained)。前者是「清教主義的史詩」,清教徒性格中所有最真實最偉大的一面都能在這部偉大的基督史詩中從道德提升和宗教熱情方面找到答案。
約翰·班揚(John Bunyan,1628—1688)是一個不信奉英國國教的清教徒。王政復辟後,他被投進貝德福德監獄長達12年,罪名是不尊奉英國國教。在被監禁期間,他創作了英國文學史上最為人所稱道的《天路歷程》(Pilgrim’s Progress)。清教徒的生活習慣,從不斷的研讀《聖經》到借用各種形式的語言和意象進行論述,都在這部非凡的著作中得到了最完美的詮釋。在這部作品中,我們看到了《聖經》中所闡述的原罪、懺悔、贖罪、天堂和地獄在清教徒現實生活中的真實體現。
第五節
查理二世的統治(1660—1685)
691.對弒君者的懲罰
查理二世恢復了君主制,議會對曾經參加反對君主革命的人給予大赦,但是亨利·范恩和那些判處查理一世絞刑的法官被排除在外。13個人被以令人作嘔的殘忍方式處決,他們都被活活地剖腹挖心。其他的弒君者(regicides)被判處終身監禁。范恩最終也被處死。那些已經死去的主要革命領導者——克倫威爾、埃爾頓(Ireton)和布拉德肖(Bradshaw)等——雖然沒有被活著處死,但保皇黨們對他們的仇恨難以消解,他們對死屍進行了瘋狂的報復。這些革命領導者們的屍體從威斯敏斯特教堂中被挖出來,拖到泰伯恩刑場(Tyburn),在查理一世被處死的同一天被吊起來,然後砍頭(1661)。
692.誓約者
查理二世統治初期,議會恢復了英國國教會,針對所有不信奉國教的人制定了嚴苛的法令。《非國教徒秘密聚會法令》(The Conventicle Act,1664)認定「非來自一個家庭的」五人或五人以上集會進行宗教活動,如果不是按照英國國教的形式進行都屬於犯罪。
在蘇格蘭壓制非國教徒集會和引入主教制(Episcopacy)的企圖遭到了蘇格蘭誓約者的堅決抵制。誓約者堅持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他們因此而受到了最為殘酷和持續不斷的迫害。誓約者在自己的土地上受到了英格蘭騎兵的瘋狂獵殺,但是他們仍然私下裡進行自己的祈禱和禮拜活動。蘇格蘭誓約者遭受英格蘭新教的迫害構成了宗教迫害史上的最為恐怖的篇章。
693.大瘟疫和倫敦大火
1665年初夏,倫敦爆發了可怕的瘟疫,這是自中世紀黑死病以來倫敦經歷的最為恐怖的瘟疫。在短短6個月的時間裡,就有10萬人死去。
瘟疫發生後的第二年,倫敦又爆發了一場大火,超過13000棟房屋、89座教堂和大量的公共建築被燒毀。但是這場大火也讓倫敦因禍得福。英國對燒毀的地區進行了全面的重建,街道修得更加寬闊,住宅也建得更為通暢,倫敦在大火之後成為更加美麗和健康的城市。(62)
第六節
詹姆斯二世的統治(1685—1688)
694.詹姆斯繼位;他的獨裁統治
查理二世死後,他的弟弟詹姆斯繼位,詹姆斯的統治註定動盪而又短命。(63)像其他所有斯圖亞特王朝統治者一樣,詹姆斯也信奉君權神授,他一繼位,便立即魯莽地推行這些思想。雖然信誓旦旦地表示要尊奉英格蘭國教,但是他卻直接恢復了羅馬天主教。他還專斷地讓議會休會乃至解散。他和自己的哥哥查理二世一樣,與法國的查理十四密謀來對付自己的臣民。詹姆斯的獨裁統治激起了各方面的敵對。除了狂熱的天主教徒,沒有任何黨派站在他一邊。托利黨(Tory)的貴族確實青睞君主制,但是他們也不喜歡暴君。
695.1688年的光榮革命和《權利宣言》
迫在眉睫的危機隨著小王子的出生而加速爆發,因為這斷了整個國家希望詹姆斯去世後王位能夠傳給他的新教徒女兒荷蘭執政、奧蘭治威廉親王的妻子瑪麗的念想。國王最積極的敵人們決定不必等到他死後,而是立即行動起來,他們向威廉發出邀請,敦促他立刻率領軍隊前來接管政府,並保證他會得到整個英國的衷心支持和擁護。威廉接受了邀請,立即集合艦隊前往英格蘭。
威廉的船隊一在英國靠岸,英國的軍隊和百姓立即全體一致地前去迎接。詹姆斯被徹底拋棄了。他倉皇而逃,王后和襁褓中的孩子秘密前往法國,很快,詹姆斯二世和他的王后在法國會合了。詹姆斯在離開英格蘭之前,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解散軍隊並將國璽扔進了泰晤士河。
威廉親王的第一個行動就是召集大會商議王位的永久存續問題。這次會議並沒有重複議會之前的錯誤——他們讓查理二世復辟,在把王位給予王子和公主時,並沒有讓政府的行為要符合王國古老的法律這一原則得到很好的保障。這一次,議會起草了著名的《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它清楚地重申了英國人的所有古老權力和自由;國王沒有得到議會的允許不得徵稅和保留軍隊;並重申議會兩院的言論自由神聖不可侵犯。威廉和瑪麗被要求接受宣言並同意根據宣言的條款進行統治,之後他們被宣布成為英格蘭的國王和王后。這成為了英國歷史上著名的「1688年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of 1688)。
696.復辟時期的社會與道德生活
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時期是英國社會最腐敗墮落的時期。道德的墮落和生活的腐化,尤其是上層社會的墮落,部分原因可以歸結於宮廷的放蕩無恥,而更大程度上或許可以看作是對之前清教主義過於嚴厲和令人厭煩的生活方式的自然反彈。毫無疑問,清教徒對於所有形式的娛樂和無害的活動的全部抵制是錯誤的。他們不僅反對賭博、酗酒和揮霍,並停止了捕熊活動(64),而且關閉劇場,禁止人們跳五月柱舞,譴責聖誕活動是異教行為,認為雕塑是偶像崇拜且有傷風化,在服飾上增色和裝飾都是與嚴肅的生活方式不相容的。
所有這一切對於人性而言,都是沉重的負擔,反抗自然而然地發生。斯圖亞特王朝復辟後,英國社會又倒向了另一個極端。追求享樂的騎士黨取代了高唱聖歌的圓顱黨。信仰讓步於不忠,冷靜屈服於酗酒,清淡的生活方式屈服於荒淫無度,節儉讓步於奢華,閱讀《聖經》,高唱聖歌和誡勉讓步於享樂,褻瀆神靈和酗飲狂歡。
這個時期的文學是對抗議清教徒「酸腐的簡樸生活方式」的完美記錄,也是對這個時期厚顏無恥的不道德生活的忠實反應。這個時期作家的作品如此不道德和不雅的揭露讓這些作者獲得了「腐朽的劇作家」(Corrupt Dramatists)的稱號,而其中的突出代表就是詩人德萊頓(Dryden)。
第七節
威廉和瑪麗的統治(1689—1702)
697.《權利法案》(1689年12月16日)
1688年光榮革命和威廉與瑪麗王位的解決標誌著英格蘭憲法史上的一個新的時代的誕生。它在議會占據上風的前提下,一勞永逸地解決了國王和議會之間長期以來的鬥爭。《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將《權利宣言》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它也是威廉和瑪麗統治下議會的早期法案之一,實際上「將國王的最高統治權轉移到了下議院」。
通過將詹姆斯趕下王位,讓威廉登上王位,並規定了王室的所有天主教後代都無權繼承王位,《權利法案》實際上清楚地宣布英格蘭國王的權力和頭銜不是來自出身而是來自人民的意志,議會可以廢黜國王並剝奪其子嗣的繼承權,並將王權交由另一家族掌管。這就徹底根除了君主根據神授權力繼承王位並作為上帝的代理人管理國家不受人民的譴責和控制的思想。在英格蘭,我們越來越少聽到政府可以威脅英國人民自由的理論。
法案的各項獨立條款,緊隨《權利宣言》之後被制定出來,它們否定了國王的豁免權,即斯圖亞特王朝通過皇家詔令廢除某項法律的權力;禁止國王篡奪法庭的職能,禁止國王徵稅或在沒有得到議會批准情況下在和平時期保留軍隊;重申公民的請願權來糾正不平之事和自由選擇他們代表的權力;作為上下兩院的古老權力,重申了辯論自由權;要求經常召集議會。
以查理二世曾經企圖重建天主教信仰為鑑戒,《權利法案》的制定者進一步宣布所有和羅馬教會有所關聯或者與天主教徒通婚者都應該「永遠不能擁有、繼承或者享受王國的政府和王位」。自1688年的光榮革命以後,再也沒有天主教徒坐過英國的王位。
所有這些條款後來都寫入了英國憲法,並從此以後被認為是英國基本法的一部分。
698.詹姆斯企圖重奪王位;博因河戰役(1690)
威廉統治的前幾年不斷受到詹姆斯企圖奪回王位行動的干擾。詹姆斯得到了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和雅各比派(Jacobite)(65)的支持,雅各比派是詹姆斯二世的忠實擁護者。愛爾蘭人給威廉製造了最大的麻煩,但是博因河戰役(Battle of the Boyne)讓威廉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很快,整個愛爾蘭都承認了威廉的權威。(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