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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神權巔峰及其世俗權力的衰落

2024-10-08 17:50:18 作者: (美)菲利普·范·內斯·邁爾斯

  455.導言:神權的鼎盛時期

  前面的「君權與神權」一章,講述了皇帝與教皇開始爭奪最高權力的鬥爭。本章首先講述神權的鼎盛時期;之後再講述當君權衰落,教皇似乎將要實現其普世教會並將世俗君權集於一身的理想時,新興民族國家這一新生的反作用力,如何破碎了其世俗權力之夢。

  456.教皇亞歷山大三世與腓特烈·巴巴羅薩皇帝

  《沃爾姆斯宗教協定》(第441條)簽訂後不久,霍亨斯陶芬家族(Hohenstaufen)首次登上德意志王位,此後就開始了這個驕傲家族成員出任的皇帝同教廷寶座上的教皇之間一個多世紀斷斷續續的激烈鬥爭。鬥爭的故事因為篇幅的限制,不能詳敘,在此只簡單敘述教皇亞歷山大三世和霍亨斯陶芬家族最顯赫的十字軍戰士腓特烈·巴巴羅薩之間的鬥爭事件。爭鬥多年之後,腓特烈敗北受辱,無奈於1177年向教皇尋求和解。這是君權的第二次卡諾薩之辱,距離亨利四世皇帝受辱正好100年(第440條)。

  457.教皇英諾森三世與法蘭西國王腓力·奧古斯都

  查理大帝之後的所有皇帝中最強大、最獨斷的皇帝之一被迫俯首於教皇,歐洲其他各國的國王也屈服於這樣的淫威便不足為奇了。在英諾森三世統治時期,法蘭西和英格蘭的歷史都為歐洲君主臣服於羅馬教廷提供了鮮明的例證。

  此時的法蘭西國王為腓力·奧古斯都(1180—1223)。腓力以一個藉口拋棄了自己的妻子,開始了另一個婚姻聯盟。教皇英諾森三世作為國王及其臣民的共同道德監察官,命令他讓被其遺棄的王后復位。當他表示拒絕之後,教皇停止了法蘭西的教權,腓力最終被迫屈服,且不得不改過自新。

  教廷在對抗如此強大、專橫的最高統治者時取得勝利被認為是「羅馬盾牌上最驕傲的戰利品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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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8.教皇英諾森三世與英格蘭約翰王

  英諾森戰勝英格蘭約翰王(1199—1216)的故事似曾相識。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職位出現空職,約翰命令有權選舉的修道士將此位給予他的親信,他們服從了。但教皇立即宣布選舉無效,並將此職位授予自己的朋友史蒂芬·蘭頓(Stephen Langton)。約翰宣布禁止教皇任命的主教進入英格蘭,並開始沒收大主教轄區的土地。英諾森下令停止整個英格蘭的教權,將約翰開除教籍,並鼓動法蘭西國王腓力·奧古斯都對這一拒不服從的叛教行為發動聖戰。

  最後的結果是,約翰被迫屈服於教會的勢力,歸還了被其沒收的土地,承認蘭頓是英格蘭合法的大主教,甚至到了將英格蘭和愛爾蘭贈予教皇,並接受為永久封地(1213)的地步。為了表明其封臣的地位,他同意每年支付給教皇一千馬克銀幣。這筆貢金雖然並不定期支付,但卻一直持續到愛德華三世統治時期(第462條)。

  459.托缽修會或乞食修會(44)

  英諾森三世的繼任者們獲得了兩個修會的大力支持,一個是多明我會(Dominican),另一個是方濟各會(Franciscan)。名稱分別來自於各自的創始人:舊卡斯蒂利亞(Old Castile)的聖多明我(Saint Dominic,1170—1221)和義大利亞西西(Assisi)的聖方濟各(Saint Francis,約1182—1226)。這些宗教組織建立的原則同先前修會建立的原則截然不同。

  而且,這些新修會也同老修會一樣,宣布放棄所有世俗的領地,並稱「娶貧困為新娘」,完全依靠虔誠者日常及自願的施捨度日(45)。迄今為止,雖然修會中的個人必須過極為貧困的生活,但教會或修會可以擁有一定數量的公共財富,只是新的修會中「兄弟會的成員必須同樣貧窮」。

  起初兩個宗教組織之間有著巨大差異。聖方濟各以自我犧牲的博愛精神吸引了眾多門徒奉獻自我,他們模仿基督及其使徒們,向貧苦與流浪之人宣講福音,看望病痛與被囚之人。聖多明我將目標定在了更高、更有教養的階層,以打擊異端為使命,並讓時代的智識充滿基督教世界。

  新的宗教組織快速成長、迅速傳播,重新詮釋了自我犧牲與情感共鳴的真正力量,在不到一代人的時間裡,已經奪取了教會中其他老修會以及那些持異議的正式神職人員的光彩。但新興修會同教皇之間的關係也需注意。教皇授予了它們許多特權,並逐漸使其脫離了所有主教的控制;反過來它們也成為了羅馬教廷最忠實的朋友和最堅定的支持者。它們組成了所謂的教皇的後備軍,更準確地說,是一支教規嚴明、訓練有素、服從教皇的軍隊,占據著西部基督教每一處有利的位置。這些新修會對於13世紀的教皇,就如本篤會對於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一樣,或者後期的耶穌會對於宗教改革時期的教皇一樣(第565條)。

  460.民族國家的反抗

  14世紀是教皇世俗權力史上一個的轉折點。在這一世紀的進程中,歐洲幾個主要國家的統治者在其臣民的支持下,成功地恢復了業已失去的獨立。法蘭西、德意志和英格蘭先後以溫和的方式反抗神權,並且正式否決了教皇干涉其政治或政府事務的權力。但這裡應特別注意,反抗教皇世俗統治權力的領袖們並未考慮挑戰教皇在教會的最高屬靈權威與權力。他們當時的態度同現代義大利人極為相似,當剝奪教皇最後一點的世俗權力時,並未危及其作為上帝代理人的一切道德與屬靈尊嚴(第858條)。

  461.教皇波尼法爵八世與法蘭西國王美男子腓力

  正是在教皇波尼法爵八世任職期間(1294—1303),教皇的世俗權力受到嚴重打擊並開始迅速衰落。波尼法爵八世同格里高利七世一樣持有神權高於君權的崇高觀念。1296年,教皇頒布了一道詔令,禁止所有神職人員在未經教皇許可的情況下,向世俗統治者繳納任何形式的稅賦,違者開除教籍。所有世俗統治者,無論是男爵、公爵、王爵、國王還是皇帝,都被禁止擅自對神職人員徵收各種形式的稅賦。

  法蘭西國王腓力認為教皇詔書是對世俗權力的侵犯,他與教皇的爭論迅速上升為激烈的、不體面的爭吵。在他給波尼法爵的一封信中,腓力有意用不得體的粗魯言語稱呼教皇。腓力如此大膽,是因為他知道人民會跟他站在一起。這種受歡迎的感覺在國王分別於1302年和1303年連續兩年召開的著名的三級會議(States-General/Estates-General)中有所表現。這三個階級是:貴族、神職人員和平民。會議宣布教皇無權管理法蘭西的政治事務;除上帝外,沒有人的地位高於法蘭西國王。

  462.教廷遷至阿維尼翁;德意志和英格蘭的反抗

  幾年之後,各種因素疊加導致教廷從羅馬遷到了普羅旺斯(Provence)的阿維尼翁(Avignon),毗鄰法蘭西邊境。教廷遷於此地近70年,這一時期在教會歷史上被稱為「巴比倫之囚」(Babylonian Captivity)。在此期間,所有的主教都是法蘭西人,教會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蘭西國王。在此種情況下,法蘭西域外的國家自然而然對教皇介入世俗事務提出越來越多憤怒的抗議。德意志和英格蘭此時採取的措施是召開國民大會,兩國的民族情緒開始萌發,這使神權作為一種公認的權威已經失去其威望。

  1338年,德意志王爵反對教皇的主張,從他手中收回了選舉本國國王的權力,並聲明德意志皇帝的權力直接來自上帝,而非轉自教皇。德意志的定期會議支持這一聲明,而且此後,帝國皇帝由選舉產生並行使職權,獨立於教廷之外這一原則成為了德意志憲法的一部分。

  不久之後的1366年,在愛德華三世統治時期,英國議會以一種相似的精神和情緒,通過了拒絕給付約翰王承諾的貢金,(46) 從而結束了英格蘭作為羅馬封臣的歷史,並堅決拒絕接受教皇宣稱英格蘭是羅馬教廷封地的主張。(47)

  463.教皇仍是屬靈領袖

  14世紀的教會大分裂後,羅馬教廷再沒能像12、13世紀那樣:教皇的權力凌駕於歐洲各國國王之上,並且在世俗事務上要求他們屈膝服從。希爾德布蘭德的崇高理想儘管幾乎實現了,但最後,他的目標有一半被證明是徹底失敗了。

  未能在世俗事務中取得至高無上的權力,導致羅馬教皇的目標有一半沒有達成,但他們確實成功地建立並延續了一種絕對的精神統治,在宗教事務上的絕對權力至今仍然被一半以上基督教徒認可。

  儘管神權中的世俗部分已經完全被剝離,而且其屬靈的權力也被北方的民族國家普遍抵制,但正如麥考萊(Macaulay)所言,它「並未衰敗,也不是古董,且充滿了青春的活力」。現在,基督教世界一半以上的觀點認為教皇是教會至高無上、絕無謬誤的領袖,用剛剛引用的那位才華橫溢的作家的名言:「在撒克遜人踏上不列顛之前,在法蘭克人跨過萊茵河之前,當希臘的雄辯術仍然盛行於安條克之時,當崇拜的神像仍供奉在麥加之時,天主教已然偉大而受敬。而當某個紐西蘭來的旅行者,在無盡的孤獨之中,立於倫敦橋的殘拱之上,描畫聖保羅大教堂的廢墟之時,她(48)卻依然活力不減。」(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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