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前廢帝之敗
2024-10-08 17:19:27
作者: 呂思勉
凡置君如弈棋之世,往往君臣上下,彼此相猜。因相猜而相圖,則君位之不固彌甚。而其相猜亦彌甚。迭相為因,而爭奪相殺之禍,不絕於時矣。劉宋之所以敗,正坐此也。
宋文帝之為人,已不免失之猜忌,而孝武及明帝二世尤甚。
《南史·本紀》言:孝武帝末年,為長夜之飲。每旦寢興,盥漱畢,仍復命飲。俄頃數斗。憑几惛睡,若大醉者。或外有奏事,便肅然整容,無復酒色。外內服其神明,無敢弛惰。是其人未嘗無監察之小才。
然性嚴暴,睚眥之間,動至罪戮。《佞幸·戴法興傳》。又好狎侮群臣,隨其狀貌,各有比類。如多須者謂之羊;顏師伯缺齒號之曰(左齒右彥);劉秀之儉吝,呼為老慳。寵一崑崙奴,常在左右,令以杖擊群臣,自柳元景以下,皆罹其毒。《王玄謨傳》。
江智淵初為竟陵王誕從事中郎。誕將為逆,智淵悟其機,請假先返。誕事發,即除中書侍郎。遷尚書吏部郎。智淵愛好文雅,辭采清贍。上初深相知待,恩禮冠朝。後以方退,漸不會旨,見出,以憂卒。
沈懷文為侍中,隨事納諫,匡正尤多,帝多不聽。帝每宴集,在坐者咸令沈醉,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帝謂故為異己,遂以事收付廷尉賜死。其好狎侮如此。
即位之初,普責百官讜言,而廬陵內史周朗,以上書忤旨,大明四年,使有司奏其居喪無禮,傳送寧州,於道殺之。顏竣舊為僚佐;討劭之役,上發尋陽,便有疾,竣常出入臥內,斷決軍機;即位,為侍中,轉吏部尚書;義宣、臧質反,諸子藏匿建康、秣陵、湖熟、江寧縣界,湖熟,漢縣,在今江寧縣東南。又以為丹陽尹,可謂股肱心膂之臣。而以諫諍懇切,借竟陵王誕之叛陷之,先打折足,然後於獄賜死。
沈懷文與竣及周朗素善,帝嘗謂之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及懷文被系,其三子行謝,情哀貌苦,見者傷之。
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帝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帝曰:「宜急殺之,使其意分。」竟殺之。其好諛惡直,刻薄寡恩又如此。
其所任者:顏師伯,帝為徐州時主簿。以善於附會,大被知遇。
及踐阼,以為黃門侍郎。累遷侍中、吏部尚書為尚書右僕射。戴法興、戴明寶、蔡閒,皆為南台侍御史,兼中書通事舍人。巢尚之,亦為中書通事舍人。選授、遷轉、誅賞大處分,皆與法興、尚之參懷。內外諸雜事,多委明寶。蔡閒早卒。
師伯居權日久,天下輻湊。游其門者,爵位莫不逾分。多納貨賄家產豐積。伎妾聲樂,盡天下之選。園池第宅,冠絕當時。法興、明寶,亦大通人事,多納貨賄。明寶驕縱尤甚。所任如此,安有可託孤寄命之臣邪?身死未幾,而嗣子遽敗,固其所也。
大明八年,閏五月,孝武帝崩。大子子業立,是為前廢帝。時年十六。遺詔:江夏王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柳元景領尚書令,入住城內。事無巨細,悉關二公。大事與沈慶之參懷。若有軍旅,可為總統。尚書中事委顏師伯。外監所統委王玄謨。
廢帝即位,復置錄尚書,以義恭為之。顏師伯遷尚書右僕射,領丹陽尹。元景、慶之、師伯、玄謨,固皆孝武帝所視為親信之臣者也,然未再期而變起。
景和元年,八月,免戴法興官,旋賜死。巢尚之亦解舍人。轉顏師伯為尚書僕射,而以王景文為右僕射,分其台任。景文名彧,與明帝名同,以字行。其妹為明帝後。觀廢帝用人,可知其不盡與諸叔立異也。又奪其丹陽尹。義恭、元景、師伯等憂懼,謀廢帝而立義恭。以告沈慶之。慶之發其事。帝親率宿衛誅之。
《佞幸傳》言:帝即位,法興遷越騎校尉。時義恭錄尚書事,任同總己,而法興執權日久,威行內外,義恭積相畏服,至是懾憚尤甚。廢帝未親萬幾,凡詔敕施為,悉決法興之手;尚書中事無大小專斷之;師伯、義恭,守空名而已。《傳》又云:前廢帝即祚,權任悉歸法興,而明寶輕矣。一似義恭、師伯,與法興各不相干者。
然又云:帝所愛幸閹人華願兒,有盛寵,賜與金帛無算。法興常加裁減,願兒甚恨之。帝常使願兒出市里,察聽風謠。而道路之言,謂法興為真天子,帝為應天子。應,《南史》作贗。
願兒因此告帝曰:「外間云:宮中有兩天子,官是一人,戴法興是一人。官在深宮中,人物不相接。法興與大宰顏、柳一體。吸習往來,門客恆有數百。內外士庶,莫不畏服之。法興是孝武左右,復久在宮闈,今將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復官許。」則法興與義恭等,實已互相交關,願兒於法興,縱有私怨,然其告前廢帝之語,必不能憑空造作,史固雲道路先有法興為真天子,帝為應天子之語,而後願兒因之進說也。此語亦非史家所能造,即或傳述出於附會,亦必當時實有此情形,附會者乃能為是說也。故法興死而義恭等之變遂作。
夫南北朝之主,所以好用寒人者?一以其時之士大夫,優遊不能任事;一亦由其時爭奪相殺,習為故常,寒人分望有限,不至覬覦非分耳。今戴法興等亦與義恭等相交關,又曷怪廢帝之欲加以翦除哉?
史言帝年漸長,凶志轉成。欲有所為,法興每相禁制。每謂帝曰:「官所為如此,欲作營陽邪?」一似法興雖無禮於其君,意實在防閒其非者。然廢帝即位,年已十六,欲有所為,何待期年之後?則此說不足信也。期年之中,不蜚不鳴,而一旦發之倉卒;而征討之師,且繼之而出;則知廢帝非絕無能為,且非輕躁之流矣。
晉熙王昶者,文帝第九子,時為義陽王,晉熙乃其投北後明帝所改封。為徐州刺史。
《昶傳》云:昶輕(左訁右少)褊急,不能祇事世祖,大明中,常被嫌責。民間喧然,常雲昶當有異志。
永光、景和中,廢帝初改元為永光,誅義恭後,又改元為景和,實一年也。此聲轉甚。廢帝既誅群公,彌縱狂悖。常語左右曰:「我即大位來,遂未嘗戒嚴,使人邑邑。」義恭誅後,昶表請入朝,遣典簽蘧法生銜使。《魏書》作虞法生。
帝謂法生曰:「義陽與大宰謀反,我正欲討之,今知求還,甚善。」又屢詰問法生:「義陽謀反,何故不啟?」法生懼禍,叛走還彭城。帝因此北討。親率眾過江。
法生既至,昶即聚眾起兵。統內諸郡,並不受命;將佐文武,悉懷異心。昶知其不捷,乃夜與數十騎開門北奔索虜。時九月也。昶之必叛,讀其傳文可見,更不得歸咎於廢帝之激變矣。
《孝武十四王傳》云:始平孝敬王子鸞,孝武帝第八子。
大明四年,年五歲,封襄陽王。仍為東中郎將、吳郡大守。其年,改封新安王。五年,遷北中郎將,為徐州刺史,領南琅邪大守。南琅邪,東晉以江乘僑置,齊徙治白下。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鸞愛冠諸子。凡馬上所盼遇者,莫不入子鸞之府、國。及為南徐州剌史,又割吳郡以屬之。六年,丁母憂。追進淑儀為貴妃,班亞皇后。諡曰宣。上自臨南掖門臨過喪車,悲不自勝。擬《漢武帝李夫人賦》。又諷有司,創立新廟。葬畢,詔子鸞攝職,以本官兼司徒。又加都督南徐州諸軍事。八年,加中書令,領司徒。前廢帝即位,解中書令,領司徒,加持節之鎮。帝素疾子鸞有寵,既誅群公,乃遣使賜死。時年十歲。
子鸞臨死,謂左右曰:「願身不復生王家。」同生弟、妹並死。與子鸞同生者:孝武帝第十四子齊敬王子羽,大明三年卒。第十九子晉陵孝王子云,六年卒。是時死者,為第二十二子南海哀王子師,及第十二皇女。
案孝武宮闈,頗多遺行。孝武所生路淑媛,即位之後,尊為皇大後。《傳》云:上於閨門之內,禮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止大後房內。故民間喧然,咸有醜聲。
《南史·后妃傳》云:淑儀南郡王義宣女。義宣敗後,帝密取之,假姓殷氏。左右宣洩者多死。故當時莫知所出。或云:是殷琰家人,入義宣家,義宣敗入宮雲。《宋書目錄》孝武文穆皇后下有宣貴妃,而《傳》無其文。《江智淵傳》云:上寵姬宣貴妃殷氏卒,使群臣議諡,智淵上議曰懷,上以不盡嘉號,甚銜之。後車駕幸南山,乘馬至殷氏墓,群臣皆騎從。上以馬鞭指墓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智淵益惶懼。大明七年,以憂卒。即此人也。
《袁(左豈右頁)傳》云:大明末,新安王子鸞以母嬖有盛寵,大子在東宮多過失,上微有廢大子立子鸞之意,從容頗言之。(左豈右頁)盛稱大子好學,有日新之美。《南史》此下又云:「帝怒,振衣而入,(左豈右頁)亦厲色而出。左丞徐爰言於帝,請宥之,帝意解。」則子鸞在孝武時實有奪宗之勢,府國人才既多,容有居為奇貨者,廢帝之除之,或亦有所不得已邪?願身不復生王家言,非十歲小兒所能作,即其徒黨所造作也。
《宋書·后妃傳》云:前廢帝何皇后,父瑀,尚高祖少女豫章康長公主。豪競於時。子邁,尚大祖第十女新蔡公主。邁少以貴戚居顯宦,好犬馬馳逐。多聚才力之士。有墅在江乘縣界,去京師三十里,邁每游履,輒結駟連騎,武士成群。
大明末,為豫章王子尚撫軍諮議參軍。廢帝納公主於後宮,偽言薨殯,殺一婢,送出邁第殯葬行喪禮。常疑邁有異圖。邁亦招聚同志,欲因行幸廢立。事覺,廢帝自出討邁,誅之。時十一月三日也。
孝武帝第三子晉安王子勛,時為江州刺史。其《傳》云:邁謀因帝出行為變,迎立子勛。事泄,帝自率宿衛兵誅邁,使八坐奏子勛與邁通謀。又手詔子勛曰:「何邁欲殺我立汝,汝自計孰若孝武邪?可自為其所。」遣左右朱景雲送藥賜子勛死。
景雲至盆口,停不進,遺信報長史鄧琬。琬等因奉子勛起兵,以廢立為名。案邁舊為子尚僚屬,子尚是時,近在京邑,而齒長於子勛,邁欲行廢立,何不擁戴之,乃遠迎子勛邪?即此一端觀之,而知此段史事,全不足信矣。既殺何邁,遂誅沈慶之。
《慶之傳》云:帝凶暴日甚,慶之猶盡言諫爭,帝意稍不說。及誅何邁,慮慶之不同,量其必至,乃閉清溪諸橋以絕之。慶之果往,不得度而還。帝乃遣慶之從子攸之(上齊下貝)藥賜慶之死。此非實錄,自不待言。
慶之此時,年已八十,當其七十時,已於婁湖今首都東南。廣開田園之業,儼然一田舍翁矣,尚安有遠志?且慶之於孝武,始終盡忠。既發義恭之謀,又從廢帝度江討義陽王昶,則於廢帝亦非懷貳。既無侵逼之虞;而且借其聲望,足資鎮懾;其於廢帝,可謂有害無利,乃亦從而殺之,此實最不可解者也。案廢帝事之真相,全在袁(左豈右頁)、蔡興宗、徐爰三人傳中。
《(左豈右頁)傳》言其沮孝武帝廢立之意,已見前。又云:世祖又以沈慶之才用不多,言論頗相蚩毀,(左豈右頁)又陳慶之忠勤有幹略,堪當重任。由是前廢帝深感(左豈右頁),慶之亦懷其德。
景和元年,誅群公,欲引進(左豈右頁),任以朝政。遷為吏部尚書。又下詔曰:「宗社多故,釁因冢司。景命未淪,神祚再義。自非忠謀密契,豈伊克殄?侍中祭酒領前軍將軍新除吏部尚書(左豈右頁),游擊將軍領著作郎兼尚書左丞徐爰,誠心內款,參聞嘉策,匡贊之效,實監朕懷。宜甄茅社,以獎義概。(左豈右頁)可封新隆縣子,爰可封吳平縣男,食邑各五百戶。」是誅群公之際,(左豈右頁)與爰皆參與密謀也。
徐爰《宋書》入《恩幸傳》,前人久議其失矣。爰乃學人,而史謂其便辟善事人,能得人主微旨。既長於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為大祖所任遇。大明世委寄尤重。朝廷大禮儀,非爰議不行。雖復當時碩學,所解過人者,既不敢立異,所言亦不見從。此皆文致周內之辭也。又云:前廢帝凶暴無道,殿省舊人,多見罪黜,惟爰巧於將迎,始終無迕。誅群公後,以爰為黃門侍郎,領射聲校尉。寵待隆密,群臣莫二。帝每出行,常與沈慶之、山陰公主同輦,爰亦預焉。可以見其君臣之相契矣。
《傳》又云:俄而意趣乖異,寵待頗衰。始令(左豈右頁)與沈慶之、徐爰參知選事,尋復反以為罪,使有司糾奏,坐白衣領職。從幸湖熟,往返數日,不被喚召。(左豈右頁)慮及禍,詭辭求出。沈慶之為(左豈右頁)固陳,乃見許。除建安王休仁長史、襄陽大守。休仁不行,即以(左豈右頁)為雍州刺史。
(左豈右頁)舅蔡興宗謂之曰:「襄陽星惡,豈可冒邪?」(左豈右頁)曰:「白刃當前,不救流矢,事有緩急故也。今者之行,本願生出虎口。且天道遼遠,何必皆驗?如其有徵,當修德以禳之耳。」於是狼狽上路。恆慮見追,行至尋陽,喜曰:「今始免矣。」夫一州之主,豈足以當星象?(左豈右頁)之出,乃廢帝所以樹外援。然則廢帝非真疏(左豈右頁);(左豈右頁)之遄征,亦非所以避廢帝;灼然可見矣。其出也,又安待慶之為之請?然既曰慶之為之請,則慶之是時之參與密謀,又可見也。
然慶之發義恭等反謀,史言以與義恭等素不厚故,夫使慶之與義恭等果素不厚,義恭等安敢以反謀告之?則慶之與義恭等,亦非無交關。慶之是時,年老矣,氣衰矣,專為免禍計而已矣,其發義恭之謀也,安知非逆料其事之不能成?然則勢有可畏甚於義恭者,安保其不依違兩可,甚且折而從之邪?
《蔡興宗傳》云:興宗為吏部尚書。前廢帝即位,興宗時親奉璽綬。嗣主容色自若,了無哀貌。興宗出,謂親故曰:「魯昭在戚而有嘉容,終之以釁結大臣,昭子請死,國家之禍,其在此乎?」時義恭引身避事,政歸近習。
戴法興、巢尚之專制朝權,威行遠近。興宗每至上朝,輒與令、錄以下,陳欲登進賢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素性恇橈,阿順法興,常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計。
先是大明世奢侈無度,多所造立,賦調煩嚴,征役過苦。至是,發詔悉皆削除。由是紫極殿、南北馳道之屬,皆被毀壞。《本紀》:景和元年,八月,乙丑,復南北二馳道。
自孝建已來,至大明末,凡諸制度,無或存者。
興宗於都坐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始徹,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能用。
興宗每陳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在者。
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及師伯曰:「主上諒(外門裡音),不親萬幾,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旋以選事忤義恭,出為吳郡大守。固辭郡。執政愈怒,又轉為新安王子鸞輔軍司馬南東海大守,南東海,宋郡,今江蘇丹徒縣。行南徐州事。又不拜。苦求益州。義恭於是大怒,表陳其失。詔除興宗新昌大守。新昌,吳郡,在今越南境。郡屬交州,朝廷莫不嗟駭。
先是興宗納何後寺尼智妃為妾,姿貌甚美,有名京師。迎車已去,而師伯密遣人誘之,潛往載取。興宗迎人不覺。及興宗被徙,論者並雲由師伯。師伯甚病之。法興等既不欲以徙大臣為名,師伯又欲止息物議,由此停行。頃之,法興見殺,尚之被系,義恭、師伯誅,復起興宗為臨海王子頊前軍長史、南郡大守,行荊州事。不行。
時前廢帝凶暴,興宗外甥袁(左豈右頁)為雍州刺史。勸興宗行,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在內大臣,朝夕難保。舅今出居陝西,當時人稱荊州為陝西。為八州事;(左豈右頁)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通便;若朝廷有事,可共立桓、文之功。豈與受制凶狂,禍患不測,同年而語乎?」
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宮省內外,人不自保,會應有變。若內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內免禍,各行所見,不亦善乎?」
綜觀傳文,興宗蓋夸者死權之徒,所深憾者在於戴法興、巢尚之,而於義恭及顏師伯,並無積怒深怨。朝廷以其嘗為義恭、師伯所躓,又於袁(左豈右頁)為甥舅,欲用為荊州,使與(左豈右頁)協力,而興宗則初無盡忠於廢帝之心。且其人之好惡,頗與人殊。
景和革孝建、大明之奢,平心論之,必不能謂非善政,而興宗亦以為非,則其於廢帝,實早存一疾視之成見。職是一念,遂為大宗所中,其答袁(左豈右頁),尚僅以自全為念者,未幾即與大宗為徒黨,而為之四出說誘焉。
《興宗傳》又曰:重除吏部尚書。大尉沈慶之,深慮危禍,閉門不通賓客。嘗遣左右范羨詣興宗屬事。
興宗謂羨曰:「公閉門絕客,以避悠悠請託耳,身非有求,何為見拒?」還造慶之。慶之遣羨報命,要興宗令往。興宗因說之曰:「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今舉朝皇皇,人人危怖,指麾之日,誰不景從?如其不斷,旦暮禍及。」
慶之曰:「仆比日前慮,不復自保,但盡忠奉國,始終以之,正當委天任命耳。加老罷私門,兵力頓缺,雖有其意,事亦無從。」
興宗曰:「殿內將帥,正聽外間消息。若一人唱首,則俯仰可定。況公威風先著,統戎累朝。諸舊部曲,布在宮省。宗越、譚金之徒,出公宇下,並受生成;攸之、恩仁,公家口子弟耳;誰敢不從?且公門徒義附,並三吳勇士;宅內奴童,人有數百。陸攸之今入東討賊,又大送鎧杖,在青溪未發。攸之公之鄉人,驍勇有膽力,取其器杖,以配衣宇下,使攸之率以前驅,天下之事定矣。仆在尚書中,自當率百僚案前世故事,更簡賢明,以奉社稷。今若遲疑不決,當有先公起事者,公亦不免附從之禍。車駕屢幸貴第,醉酣彌留,又聞屏左右獨入(外門裡合)內,此萬世一時,機不可失。」
慶之曰:「此事大,非仆所能行。事至,故當抱忠以歿耳。」
時領軍王玄謨,大將有威名,邑里訛言,雲已見誅,市道喧擾。此訛言蓋欲為變者所為。玄謨典簽包法榮,家在東陽。興宗故郡民也。為玄謨所信。見使至。
興宗因謂曰:「領軍殊當憂懼。」法榮曰:「領軍此日,殆不復食,夜亦不眠。常言收已在門,不保俄頃。」興宗曰:「領軍憂懼,當為方略那得坐待禍至?」初玄謨舊部曲,猶有三千人。廢帝頗疑之,徹配監者。玄謨大息深恨。啟留五百人岩山營墓。岩山,在秣陵。事猶未畢,帝欲獵,又悉喚還城。岩兵在中堂。在台城外、秦淮北,見元嘉元年《通鑑注》。
興宗勸以此眾舉事,曰:「當今以領軍威名,率此為朝廷唱始,事便立克。領軍雖復失腳,自可乘舉處分。禍殆不測,勿失事機。君還可白領軍如此。」玄謨遣法榮報曰:「此亦未易可行,期當不泄君言。」大宗踐阼,玄謨責所親故吏郭季產、女婿章希真等曰:「當艱難時,周旋輩無一言相扣發者。」
季產曰:「蔡尚書令包法榮所道,非不會機,但大事難行耳,季產言之亦何益?」玄謨有慚色。
右衛將軍劉道隆,懷肅弟子。懷肅,武帝從母兄。為帝所寵信,專統禁兵。乘輿常夜幸著作佐郎江斅宅,興宗馬車從,道隆從車後過,興宗謂曰:「劉公,比日思一閒寫。」道隆深達此旨,搯興宗手曰:「蔡公勿多言。」
烏乎!自有史籍以來,未見是處遊說,勸人行逆如興宗者也。興宗自恃素門平進,與主甚疏,可以無患,其敢於四出遊說者以此。大宗之用之,蓋亦以此。慶之固嘗發義恭之事矣,而是時緘口不言;玄謨亦相期不泄;可見大宗非如義恭之易與也。
《沈文秀傳》云:文秀,慶之弟子。前廢帝即位,為射聲校尉。
景和元年,遷青州刺史。將之鎮部曲,出屯白下。城名,在今江寧縣北。說慶之曰:「主上狂暴如此,土崩將至,而一門受其寵任,萬物皆謂與之同心。且此人性情無常,猜忌特甚,將來之禍,事又難測。今因此眾力,圖之易於反掌。千載一時,萬不可失。」慶之不從。文秀固請非一,言輒流涕。終不回。
文秀後亦盡忠於子勛,且盡力以抗虜,其人似非無氣節者,《傳》所云不知信否,然危而不能持,顛而不能扶,有先之起事者,即不免受附從之禍,為一身一家計,則誠如興宗之言,有可深念者矣。文秀得毋門戶之計深,而進是說於慶之邪?八十田舍翁,安知不為所動?
抑《攸之傳》言:攸之隨慶之徵廣陵有功,事平當加厚賞,為慶之所抑,攸之甚恨之。從來門內之釁,恆酷於門外。攸之是時,與宗越、譚金、童大壹,同為廢帝腹心,讒構慶之,固自易易,慶之得毋為所中歟?是則不可知已。宗戚外叛,嬖倖內離,而獨恃數武人以禦侮,此廢帝之所以終敗歟?
南平穆王鑠三子:敬猷,敬淵,敬先。《鑠傳》云:帝召鑠妃江氏入宮,使左右於前逼迫之。江氏不受命。謂曰:「若不從,當殺汝三子。」江氏猶不肯。於是遣使於第殺敬猷、敬淵、敬先,鞭江氏一百。其夕,廢帝亦殯。案宋氏宮闈,極為混亂,此等淫褻之事,固難保其必無。
然《休仁傳》言:帝嘗於休仁前,使左右淫逼休仁所生楊大妃。左右並不得已順命。以至右衛將軍劉道隆,道隆歡以奉旨,盡諸丑狀。
及大宗立,道隆為護軍,休仁請解職,曰:「臣不得與此人同朝。」上乃賜道隆死。
乍觀之,其言似未必誣,更一觀《蔡興宗傳》,則道隆乃興宗欲構使為逆而不果者,則又安知其以何罪死邪?穆王三子之見殺,豈以其父為孝武所殺,慮其報復故歟?江氏之見逼迫縱不虛,三子之見殺,亦未必以其母之不受命也。
文帝之子,是時存者,尚有六人:東海王褘,湘東王彧,明帝。始安王休仁,晉平剌王休祐,桂陽王休范,巴陵哀王休若也。
《休仁傳》言:廢帝忌憚諸父,並囚之殿內,毆捶凌曳,無復人理。休仁及大宗、休祐,形體並肥壯,帝乃以竹籠盛而稱之。以大宗尤肥,號為豬王。號休仁為殺王,休祐為賊王。以三王年長,尤所畏憚,常錄以自近不離左右。褘凡劣,號為驢王;休范、休若年少;故並得從容。
嘗以木槽盛飯,納諸雜食,攪令和合,掘地為坑阱,實之以泥水,裸大宗納坑中,和槽食置前,令大宗以口就槽中食,用為歡笑。欲害大宗及休仁、休祐,前後以十數。休仁多計數,每以笑調佞諛說之,故得推遷。
時廷尉劉矇,妾孕臨月,迎入後宮,冀其生男,欲立為大子。《本紀》:景和元年,十一月,丁未,皇子生,少府劉勝之子也,與《休仁傳》不合。《南史》作少府劉矇。《通鑑考異》云:《宋略》同。案廢帝是時,年僅十七,是月十三日,壬寅,始立皇后,豈有急欲立大子之理?疑廢帝後宮實有子,明帝絕之,而以非種誣之也。
大宗嘗忤旨,帝怒,乃裸之,縛其手腳,以杖貫手腳內,使人檐付大官,曰:「即日屠豬。」休仁笑謂帝曰:「豬今日未應死。」帝問其故。休仁曰:「待皇大子生,殺豬取其肝肺。」帝意乃解,曰:「且付廷尉。」一宿出之。帝將南遊荊、湘二州,明旦欲殺諸父便發,其夕,大宗克定禍難。
《本紀》云:先是訛言云:湘中出天子,帝將南巡荊、湘以厭之,先欲誅諸叔,然後發引。大宗與左右阮佃夫、王道隆、李道兒密結帝左右壽寂之、姜產之等十一人,謀共廢帝。戊午夜,戊午二十九日。帝於華林園竹林堂射鬼。
時巫覡雲此堂有鬼,故帝自射之。壽寂之懷刀直入,姜產之為副。帝欲走,寂之追而殞之。
《恩幸傳》云:阮佃夫,大宗初出(外門裡合),選為主衣。永光中,又請為世子師。甚見信待。景和末,大宗被拘於殿內,住在秘書省。佃夫與王道隆、李道兒及帝左右淳于文祖共謀廢立。時直(外門裡合)將軍柳光世,亦與帝左右繆方盛、周登之有密謀,未知所奉。登之與大宗有舊,方盛等乃使登之結佃夫。佃夫大悅。
先是帝立皇后,普暫徹諸王奄人。大宗左右錢藍生,亦在其列。事畢未被遣。密使藍生候帝,慮事泄,藍生不欲自出,帝動止輒以告文祖,令文祖報佃夫。
十一月二十九日晡時,帝出幸華林園。休仁、休祐、山陰公主並侍側。大宗猶在秘書省,不被召,益憂懼。佃夫以告外監典事朱幼;又告主衣壽寂之,細鎧主姜產之;產之又語所領細鎧將王敬則;幼又告中書舍人戴明寶;並響應。
幼豫約勒內外,使藍生密報休仁等。時帝欲南巡,腹心直(外門裡合)將軍宗越等其夕並聽出外裝束,惟有隊主樊僧整防華林(外門裡合),是光世鄉人,光世要之,僧整即受命。產之又要隊副聶慶,及所領壯士富靈符、俞道龍、宋逵之、田嗣。並聚於慶省。
時巫覡雲後堂有鬼,其夕,帝於竹林寺與巫共射之。寂之抽刀先入,產之隨其後。文祖、方盛、登之、靈符、慶、嗣、敬則、道龍、逵之又繼進。休仁聞行聲甚疾,謂休祐曰:「事作矣。」相隨奔景陽山。帝見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乃走。寂之追而殞之。
案廢帝是時,無欲幸荊、湘之理。觀其出袁(左豈右頁)為雍州,又欲使其舅蔡興宗為荊州,而後來湘州行事何惠文,亦盡忠於子勛,則是時建業形勢,殆甚危急,廢帝欲用上流,以戡禍難也。果如史之所言,大宗與休仁、休祐,其死久矣,尚安得從容要結,以成其謀乎?
《後廢帝紀贊》云:「前廢帝卑游褻幸,皆龍駕帝飾,傳警清路,蒼梧王則藏璽懷紱,魚服忘返,危冠短服,匹馬孤征。」則知帝於戒備初未嘗疏,圖之實非易易。故蔡興宗歷說沈慶之、王玄謨、劉道隆,皆欲借重於兵力,逮三人皆不見聽,乃不得已而用壽寂之等,為鋌而走險之計也,其成亦幸矣。
《本紀》言:帝少好講書,頗識古事,自造世祖誄及雜篇章,往往有辭采,與袁(左豈右頁)之言,頗相符會。
《佞幸傳》言:大明中,有奚顯度者,官至員外散騎侍郎。常使主領人功。苛虐無道,動加捶撲。暑雨寒雪,不聽暫休。人不堪命,有自經死者。人役聞配顯度,如就刑戮。前廢帝戲言:「顯度刻虐,為百姓所疾,比當除之。」左右因唱喏,即日宣旨殺焉。時人比之孫皓之殺岑昏。此實廢帝有意除之,比諸孫皓乃誣謗之辭耳。更觀其能革孝建、大明之侈靡,自不失為幹父之蠱,而蔡興宗亦以為罪,天下豈有真是非哉?
戴法興之死也,帝殺其三子。又截法興棺焚之。義恭子十二人先為元兇劭所殺,至廢帝,又殺其四子。顏師伯六子,柳元景九子皆見殺。元景弟侄在京邑、襄陽從死者又數十人。又斷義恭支體;分裂腸胃;挑取眼睛,以蜜漬之,為鬼且精。
此等語不知皆實否,即謂皆實,亦一時風氣如此,不能獨責一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