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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戰船輸在哪裡:風帆時代中西方水師對比

2024-10-08 17:04:01 作者: 冷兵器研究所

  合理的編制是部隊發揮作戰效能的重要基礎,現代各國的軍事編制大多是以西方軍事編制體系為基礎的。很多在網絡上玩中西鬥獸棋的人更多保持的是遊戲史觀,喜歡盯著某些裝備看屬性數值,對比戰鬥力。但戰爭不是街頭鬥毆,軍隊的體系和編制才是戰鬥力的基礎。本文就來介紹一下明清時期中國水師與同時期西方海軍的編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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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風帆時代,以英國海軍為代表的西方海軍已經形成金字塔形的完整且專業化的海軍體系,其最高長官為第一海務大臣,其下是分布於機關和艦隊的部門主官和艦隊司令,之下還有副職和分艦隊司令等。

  具體到一艘軍艦,其上的人員編制體系也很完善,主要包括:艦長、副艦長、1~6名尉官(大副、二副、三副,以此類推),這些人具有作戰指揮權;另外還有沒有作戰指揮權的技術軍官,例如航海官、槍炮官、司務官等,軍醫和牧師待遇與他們相同,但不屬於軍隊編制。為了培養後備軍官,艦上還會有數名海軍候補生,可以理解為實習生,艦長會根據作戰需要給他們分配任務,其級別在技術軍官之下。再往下就是士官長和技術士官,例如舵手、槍炮長、帆纜長、航海士官、帆纜士官、槍炮士官,等等;底層的就是水手長帶領的大量水手,平時幹活,戰時操炮。風帆時代的水手長一般由帆纜長充任。還有一些戰時從艙底搬運火藥的孩子,被稱為「火藥猴子」,他們算是艦上最底層的人了。為了保證登陸作戰和彈壓水兵,艦上都還編制有海軍陸戰隊。

  總的來說,一艘軍艦上的人員數量少則幾十人,多則有千人,例如英國的「勝利號」戰列艦就編制850人,同時代的法國「海洋」級戰列艦編制則達1079人。

  02

  17—19世紀的東方,明、清兩朝水師歸駐地官員和將領管轄,下設總兵、副將、參將等各級別軍官,與陸師完全相同。朝廷還將水師像陸師那樣分配到沿海沿江各省,分散使用,轄境雖在海疆,官職同於內地。

  具體到每一艘戰船,編制情況也呈現出中國特色。除了戰爭時期,水師一般都以中小型戰船,也就是長度在4~6丈(13~20米)的船隻為主,這樣的船隻編制體系相對簡單。根據明代《武備志》記載,船上的情況是這樣的:

  船一隻,捕盜一名,家丁一名,舵工二名,斗手二名,繚手二名,椗手二名,守艙門二名,掌號一名,神器四名,一定不可增減;兵八隊,每隊隊長一名,兵十名,共八十八名,或七隊、六隊、五隊,相船相地損益之。

  清代,曾任江南提督的林君升在擔任定海總兵的時候撰寫了一部水師訓練和職掌章程,即《舟師繩墨》。在這部書中,他詳細記錄了當時戰船的編制情況:

  於一切行舟事宜,惟捕盜是問。又其甚者,方謂舵、繚、斗、碇……舵者,尤人之心也,繚、斗、碇,尤人之四肢也;船上眾兵尤人之百骸也。

  從記載來看,明、清兩代的水師編制大體類似,核心人物都是捕盜、舵手、繚手、斗手、碇手,再就是額外駐守的眾兵,另外,中軍船上還有掌號、神器等人員。

  按照現在的軍事體系,捕盜相當於艦長;舵工就是舵手,但是比現在的舵手職能要大,實際相當於航海長;繚手負責帆纜運作,斗手負責攀桅瞭望,碇手負責起落船錨,這三類人在現代都歸到航海與帆纜人員系列了,但在當時需要單列出來;眾兵則相當於水手;神器就是炮手或者鳥槍手;掌號則類似於副艦長或者尉官,主要負責傳達長官指令。《舟師繩墨》一書的最後一章《眾兵》中還寫道:「船上有好捕盜,好頭目,離了眾人,他獨自可行船嗎?」可見舵、繚、斗、碇四手算是軍官,並不是一般的技術人員。

  至於眾兵是如何編制的,明、清則不太一致。明代採用編隊形式,每隊編制固定,依船隻大小增減隊數。到了清代,眾兵編制有個演變的過程,最初基本上沿用明代體系,隨著明末清初火器數量大大增加,按隊編制的模式開始鬆動,到了雍正、乾隆時期,則開始採用直接根據執掌編兵的模式,形式上已經類似於西方編制了。這些可以從河東總督田文鏡的奏摺中管窺一二:

  該鎮營確估,每艍船一隻約需工料價銀一千餘兩,每船配兵三十名,除舵工、阿班(繚手)、大料、頭碇四名不用軍器外,其二十六名內配鳥槍手十二名,大炮手六名,藤牌手二名,弓箭手二名,長槍手二名,大刀手二名。

  03

  明清之際,由於戰爭需要以及借鑑西方部分技術,出現了帶有雙層火炮甲板的重型戰艦,這些重型戰艦往往被選做冊封舟使用。

  康熙五十八年(1719)六月,翰林院編修徐葆光出使琉球,其著《中山傳信錄》中記載有所乘坐的冊封舟的編制情況。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徐葆光出使時乘坐的冊封舟較前代已經小很多了。康熙二年(1663)張學禮出使時選用的戰船,長18丈(60米),雙層火炮甲板,配炮24門;徐葆光所選乘的冊封舟,長度只有10丈(33.3米),單層炮甲板,配炮只有12門。

  根據記載,這艘冊封舟上的編制為:船戶、正副伙長、正副舵工、正副椗、正副鴉班、頭二三阡、吹鼓手8名,這些人管船隻航行等事務;千總1名、官兵200人,負責作戰;船匠2名、艌匠4名、索匠2名、風帆匠2名、鐵匠2名、裁縫2名、正副總鋪、廚子4名,負責後勤保障和維修等;另外還有內外科醫生各1人、道士3人。其中,船戶是船長,伙長負責航向水深事宜,鴉班負責頭巾和插花(均為附加風帆)以及旗幟升降,頭二三阡負責帆纜事宜。由此可見,即使拋去外交人員,船上編制也比普通戰船細化複雜得多。

  總體來看,與西方相比,中國中小型戰船的編制較為簡單,但是大型戰船上的人數也很多,編制也較為完整。其實說到底,在相同海況和作戰需求的情況下,無論中西,對海戰的需求都會讓編制的設置殊途同歸,因此相差不會很大,剩下的就是國家重視程度、財力投入多少的差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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