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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節 觀念上的差異

2024-10-08 14:35:48 作者: (奧)漢斯·格羅斯

  我想補充一點,衰老同時還呈現事實和判斷。從某種意義上說,每個時代和每個人都是這樣做的,正如一再說過的那樣,斷言我們有權隻要求證人提供事實是愚蠢的。撇開在大多數感覺- 知覺中的推論不談,每一個論述都無一例外地包含了對其主題的判斷,儘管也許隻是幾個乾巴巴的詞。它可能存在於一些選擇的表達方式、語氣、手勢中,但它確實存在,需要仔細觀察。以一件簡單的事為例,兩個醉漢在街上吵架。假設要求其中一個證人將實情告訴我們。他會這樣做,但隨之會說一些介紹性的話,「這是一個非常普通的事件」「完全是一個笑話」「完全無害」「很噁心」「非常有趣」「道德史令人作嘔的一幕」「太悲哀」「不值得同情」「非常危險」「很有趣」「好像在地獄」「隻是未來的一幅畫」等。現在,你還會認為對同一件事有如此不同看法的人會對純粹的事實做出同樣的描述嗎?他們按照自己的生活態度看待一件事。有的人什麼也沒看見;有的人看到了這個;而有的人看到了那個;雖然一件事持續的時間非常短,但給每個人留下的印象各不相同,因此複述這件事時每個人的說法各有不同。[45] 正如沃爾克瑪所說,一個國家的人在雷聲中聽見了號角聲、神馬的蹄聲、龍在天上的打鬥聲;另一個國家的人聽到的卻是牛的哞哞聲、蟋蟀的唧唧聲、祖先的抱怨聲;甚至別的國家的人聽到的是聖人轉動天穹的聲音和格陵蘭人的聲音,甚至是被施了魔法的女人因皮膚乾燥而爭吵的聲音。伏爾泰曾說:「如果你問魔鬼什麼是美,魔鬼會告訴你,美是一對角、四隻蹄和一條尾巴。」然而,當我們問一個證人什麼是美,這就像是在問一個毫無理性的事實,並期待得到好像數學公式一樣可靠的答案,或者正如詢問一個認為將屋裡的灰塵從一個角落掃到另一個角落就是整理房間的人,什麼是清潔一樣。

  為了對男性智力態度的種類進行對比,我們必須從感覺入手,結合心理感受,這樣每個個體之間的巨大差異就可以顯現出來。天文學家首先發現了這種差異的存在,因為他們證明了同時發生的各種事件的觀察者所處的觀察時間卻不盡相同。這個事實被稱為「個人觀察誤差」。造成這種個人觀察誤差的無論是感覺速度上的差異,抑或是理解力上的差異,還是二者的綜合差異,都是造成個人誤差的因素,雖然是未知的、但這種差異已經被證實(甚至是一秒鐘內)很重要,因為連續迅速發生的事件可能會造成不同個體形成完全不同的認識。我們幾乎不知道觀察者是越慢越準確,還是越快越準確;正如我們不清楚什麼東西人們會更快地察覺到,而什麼東西人們會較慢地察覺到。既然不能用特殊的工具來檢驗個體間的差異,那麼我們就必須使自己相信這樣一個事實:觀念是千差萬別的,而且在一些可疑的情況下,諸如打架、突然襲擊、打牌作弊、扒竊等,觀念的差異是特別重要的。

  接下來是觀察的差異。席勒說過,觀察者不是看事物,而是看事物是由什麼組成的人。擁有這種眼光的人才是罕見的。一個人對事實真相的部分忽視是因為他注意力不集中或看錯了地方;另一個人用自己的推論來代替事物,還有人則傾向於觀察事物的質,而忽略了它的量;還有的人把整體拆開來看,或把分開的東西結合在一起看。如果我們牢記這樣做會產生什麼樣的重大分歧,就必須認識證人矛盾推斷的根源。我們必須承認,如果不要求證人立即或稍後談論這一事件,而是使證人腦中不同的概念慢慢變得接近某種平均值,那麼這些差異將會擴大且變得越來越顯著,因此我們經常發現當證人確實沒有機會討論此事,或從第三方處聽說過這件事,或者沒有看到該事件的後果,那他們的討論就會因糾正機會或標準的缺乏而顯示出明顯的本質上的區別。然後我們會假設目擊者所說的內容有一部分是不真實的,或者假設他們疏忽、沒有看見。

  各種不同的觀點也具有類似的重要性。[46] 費耶斯都聲稱:「掏空一個鼓鼓的錢袋是可恥的,挪用100 萬美元是無禮的,但偷一頂王冠卻是偉大的。羞恥感會隨著罪惡的增加而減少。」埃克斯納認為古代人對俄狄浦斯的想法與我們不同,他們認為俄狄浦斯的不幸是可怕的,但我們認為這種不幸隻是令人不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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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以各種不同的視角呈現在我們面前;如今,我們對詩歌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同一行為有著非常不同的理解。例如,嘗試讓不同的人描述他們對同一片雲的判斷。你會聽到有的人說這片雲是盛放的精神之花的花莖、貧窮的學生、波濤洶湧的海面、駱駝、猴子、打鬥的巨人、一群蒼蠅、留著飄逸鬍鬚的先知、傻瓜等。由此會看到對事物的判斷來自說話者的人生觀和私生活等。從日常生活中對普通事件的解釋可以觀察到這一點。即使判斷相差不大,但仍然是不同的,這足以表明他們所持的觀點不同。這個例子曾多次幫助我解釋那些似乎毫無關聯的證詞。

  態度或感覺——這種不確定因素對概念和詮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它甚至比事態的發展或命運本身還要奇妙得多。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態度(情緒)。每個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每個人都利用過它,但沒有人能完全定義它。根據費希爾的觀點,態度包含在所有內在條件和有機體變化的綜合感受中,表現在意識中。

  這將使態度成為一種至關重要的感覺,是我們的器官時而有利時而不利地發揮作用的結果。然而,這種描述並非完美無缺,因為對感官單一、明顯無關緊要的影響可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創造或改變我們的態度,但卻不會揭示它對任何器官的影響或它與其他精神狀態的結合。我知道好天氣或壞天氣是如何決定態度的,一支好雪茄如何能立即起作用,我們多少次或高興或沮喪地度過了一天,卻發現原因是昨晚做了一個美好或糟糕的夢。這一點在一次正式訪問期間的經歷中表現得淋漓盡緻。起因是年輕農民之間的一場普通鬥毆,其中一個人傷得很重,正在接受檢查。走到一半時,我們不得不在路邊一家小旅館裡等著,我想會有一個警察前來支援。停了一刻鐘,我們又上路了,結果我發現自己被一種無以言說的悲傷包圍,這種司空見慣的爭吵在我看來尤其令人不快。我同情那個受傷的男孩、他的父母、打架的另一方、所有對我來說陌生的人,我發現了人類的幼稚和對酒精的熱愛等。這種情緒如此突然,我開始尋找原因。首先在沉悶的地方尋找,然後在餐廳所喝的熱咖啡中尋找,它可能有毒;最後在悲傷的如小三和弦般的馬蹄聲中找到了它。馬車夫急急忙忙地忘了帶鈴鐺,為了不違反交警的規定,他在旅館裡借了一隻鈴鐺。我從一聽到鈴聲就感到難過。我消除了鈴聲,立刻發現自己又可以欣賞周圍美麗的風景了。

  我深信如果在悲傷的狀態下被傳喚作證,我就會以不同尋常的方式講述這個故事。音樂對態度的影響是眾所周知的。外界條件的未知影響也會影響態度。費奇納說:「如果你沉浸在思考中,你既沒有注意到陽光,也沒有注意到草地上的綠色,那麼你的情緒狀態就會和你在黑暗房間裡的情緒狀態沒什麼大不同。」

  所謂漠不關心的態度尤其重要。由於強烈的影響、痛苦、悲傷、重要的工作、反省、疾病等因素,當自我意識開始作祟時,它就會出現。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低估了發生在周圍的每件事的重要性。一切事物都與我們個人直接的條件相聯繫,從我們利己主義的觀點來看,或多或少根本無關緊要。這種漠不關心的態度無論是發生在感知的時候,還是在審訊期間的重述環節,都無所謂。在任何一種情況下,事實都被剝奪了真實性、意義和重要性;白色或黑色被描述為灰色。

  還有另一種相似的態度,其特點是我們從沒有完全地意識到它,但更多地受制於它。根據利普斯[47] 和洛策[48] 的觀點,在神經質的態度中可以觀察到一種並非罕見的、對感情完全漠不關心的態度,以及在意識層面,可以觀察到感情中的感覺屬性的缺乏。那麼,在我們看來我們自己的存在,似乎是一種外來的東西,與我們無關——一個我們不必認真考慮的故事。很清楚,在這種情況下很少有人關注周圍發生的事情。這些經歷是模糊和膚淺的,它們是無關緊要的,而且隻是作為一種表現形式。這種情況在法庭上非常危險,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相對清醒的證人可能會告訴我們一些與之前不同的東西,例如,在事發或審訊期間他生病了或狀態不好,所以之前告訴我們的是不正確的。一個完全超然於現實之外的人是不會告訴法官他對情況的判斷結果,這可能是因為他並沒有這種意識。

  一些密切相關的心理和生理狀況導緻了截然不同的觀點。那些身體上遭受痛苦的人、深受傷害的人、因憂慮而憔悴的人,他們的檢查方法和正常人一樣,但他們需要用完全不同的標準來衡量。同樣,我們有時可能會認為,早已逝去的偉大激情會像其鼎盛時期那樣具有影響力。我們知道愛與恨會隨距離拉遠而消逝,這種消逝的愛和遲來的恨往往表現為一種溫和、寬恕的感覺,儘管來源不同,這種感覺卻大同小異。如果審判員知道這種強大情感的存在,無論是愛還是恨,那麼當發現得到的卻是完整、冷靜和客觀的判斷而不是基於這種情感所做出的判斷時,他就會認為自己被愚弄了。他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因此他要麼不相信這個證人,要麼就會利用這種認知來粉飾這份證詞。

  身體狀況更能影響觀點上的分歧。如果感覺不會改變,那麼就不會出現感覺錯覺。這些變化是在感覺之後、判斷和解釋過程中出現的。我們躺下時認為好的主意,在站起來時也許會令我們心生不快。試驗證明這種態度差異是由躺下和站立時大腦的血供應量不同造成的,這一事實可以為我們解釋這一系列現象產生的原因。首先,它與計劃的制定和執行有關。我們都知道,當躺在床上時,腦海中想到的很多主意似乎都不錯。而起床後,我們會重新思考,可能有一半已決定的計劃漸漸被擱置。第一種情況可能會對當時做出的決定有約束作用,但隻要在躺著的情況下沒有採取任何行動,那就沒有任何影響了。例如,兩個人躺在床上制定了一個明確的計劃,但雙方都羞於在另一方之前退出這個計劃。因此我們經常聽到一些罪犯說他們對確定的計劃感到抱歉,但由於已經決定,最終還是執行了。很多這樣的現象表面上看起來令人不敢置信,但都能找到相似根源。

  當證人躺在床上回想某件事時,這種情況會經常發生。當他再次想起這件事的時候,就會確信這件事的發生方式與他最近所料想的完全不同。那麼他會使自己相信,回憶的時間更接近這一事件,因此,這些回憶的事情才是正確的,這種情況下,他會堅持之前所說的,儘管事實並非如此。亥姆霍茲[49] 曾說過一些類似情況:「當人們歪著頭看或倒立著看一幅風景畫上的顏色時,會發現比以正常的姿勢看更加栩栩如生和清晰。當倒立時,我們會試圖正確地判斷事物並了解它,例如,當你從一定距離看一塊綠草地時,你會發現它的顏色有變化。我們習慣這樣一個事實,並忽視變化,根據遠距離物體周圍其他物體上的綠色來判斷該物體的顏色。另外,用不同姿勢我們會把這幅風景畫看成一個平面圖像,偶爾在正確的視角,我們也會把雲和風景看成平面圖像,就像平常看到的雲一樣。」當然,這是眾所周知的。在一個犯罪案件中,這樣的考慮也許並沒有什麼用。但是另一方面,這些差異背後可能蘊含很多尚未發現的原因,這一點對刑事專家來說至關重要。

  這是關於對比的情況。席勒特別重視這樣一個事實,不一樣長的兩條線在分開時看起來似乎長度相同,但把它們平行放在一起,並在一起或放在一個水平面上你會立刻看出它們的長度差異。他表示這種情況在所有的比較中都是類似的。

  如果事情是並列的,那麼可以對它們進行比較;如果不是,那麼這種對比肯定不妥。這裡不會有什麼錯覺產生,隻是為了方便操作。並列通常很重要,但不是為了方便實際對比,而是因為我們必須知道證人是否發現了正確的並列。隻有這樣,他才能進行正確對比。為了觀察他是否發現了這種並列,我們需要仔細研究。

  概念和詮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被研究對象的興趣。有一個關於一個孩子對一個老人記憶的故事,記憶中這個老人的整體形象並沒有出現,隻是出現一個綠色的袖子,一個布滿皺紋的手拿著一塊巧克力蛋糕。這個孩子可能隻對巧克力蛋糕感興趣,因此記憶中隻有這個巧克力蛋糕和它周圍的物體,即手和袖子。我們可以很容易觀察到類似案例。在某次激烈的爭吵中,證人可能隻看到了發生在他兄弟身上的事。錢幣學家可能隻在一堆偷來的貴重物品中發現了一個鑲著稀有硬幣的手鐲。在一篇冗長的無政府主義演說中,證人可能隻聽到了威脅到他自身利益的東西等等。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如果一件事很無趣或非常有趣,那麼這件事看上去就會完全不同。當一種顏色流行時,你會覺得它大不相同;當知道一朵花是假花時,你也會覺得它很不同;故鄉的月亮更明亮;自己家栽種的水果更香甜。但是,仍有其他因素影響我們對概念和理解的看法,這些例子不斷增加,詞語代表了很多概念,簡單的詞甚至可能包含了數學和哲學的概念。可以想像,兩個人同時用「象徵」這個詞時,可能都會有不同蘊意。

  甚至在思考、分析和利用感知到的事實時,通過使用對一個人來說意義非凡的符號向另一個人展示事實,也會有不同概念產生。這種差別也許並不大,但如果把它與所使用詞的聯想和暗示關聯起來時,小錯誤就會成倍地增加,其結果與以另一種意思為出發點可能會出現的情況大不相同。外來詞的使用在某種程度上不同於我們以往使用的詞,可能會使我們更加迷惑。我們必須記住,這個外來詞的意思經常與它在字典裏的意思不一緻。因此,當必須嚴格遵守一個意思時,引用外來詞的表達是危險的。泰納有一點說得很對:「愛和戀情,女孩和年輕姑娘、歌曲和小調儘管可以互相替代,但含義卻不相同。」另外,人們還指出孩子特別喜歡替換和更改一個詞所代表的意思,以便隨意地擴大或縮小它的意思。「Bowwow」

  可能剛開始代表狗,然後是馬,再然後是所有動物;一個孩子在樹林中看到一棵冷杉樹,說它不是冷杉樹,因為冷杉樹隻在聖誕節才有。

  這一過程並不僅限於孩子。曾經聽到過一個詞,隻要我一聽到這個詞,就會將它和一個想法聯繫起來。這種聯繫很少是對的,主要是因為我們第一次聽到這個詞。後來從這個詞所涉及的事件中得到我們的想法,當然,這與使我們瞬間理解該詞意思的對象有關。我們很快又學到了一個詞,無論是正確、錯誤,詞和其意思不斷變化。將個體的這些變化進行比較,就會發現意思上很容易產生相似度和多樣化。由此必然會產生很多誤解,長期以來,正義和正派的觀念發生了許多變化,這在表明詞義變化方面非常重要。很多時候如果意識到詞的含義所發生的變化就代表一個可疑的事實,並牢記於心,那麼我們就會掌握道德的來歷。如果爭吵中的人能在感情上明白對方的意思,那麼即使最嚴重的爭吵也會偃旗息鼓。

  在這一點上,很多例子都是關於榮譽問題的。眾所周知,德語詞彙很豐富,有很多表達個人不喜歡的詞彙,其中大部分都是無害的。當人們聽到這些詞時,一個人理解成這個意思,另一個人理解成那個意思,最終德語陷入了一個尷尬境地,成為世界上造成攻擊榮譽和誹謗案件最多的語言。法國人開朗幽默,德國人陰沉、無禮、愛找麻煩。對無關緊要、毫無意義的東西神經敏感,法國人稱之為德國式吵架。法庭上很多誹謗案件都是通過向人們解釋詞的意思而得到解決的。

  許多人抱怨說他們被稱為一種生物、一種人,等等,而當明白了這些詞的全部意思後,就心滿意足地走了。總之,這隻是一個有關時間影響概念的詞。決定一個事件重要與否的因素不是過去時間的長短,而是時間跨度的價值。據赫爾巴特所說,時間就是一種短暫重複的形式。如果這種說法是對的,那麼不可避免的是,無論是快還是慢時間一定會影響事件的概念。眾所周知,隨著時間的推移,單一性使時間看似過得很慢,但如果發生很多事情,感覺時間會過得很快,但在記憶中似乎很長,因為很多地方需要充分考慮。明斯特伯格認為我們在每一個單獨的點都會停留,因此,在記憶中時間似乎很漫長。但這並不是普遍有效的。亞裏士多德已經指出熟悉的路似乎總是比陌生的路顯得漫長,這與第一個命題相矛盾。

  因此,如果我們在鄉村安寧平靜地度過一個度假,就會覺得時光飛逝,快得驚人。然後當生活發生了一些重要的事情,緊接著就是一段平靜無事的日子,那麼在記憶中,這段時期會顯得很漫長,雖然它發生的時間看起來應該很長,但過後卻覺得很短。這些事件和類似現象都無法解釋,經過多次實驗,能說的就是,我們把短的時間看成是長的時間,而把長的時間看成是短的時間。我們還可以補充說明另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即大多數人不知道非常小的時間單位的持續時間,尤其是一分鐘。隨便找一個人讓他安靜地坐著,不要數數,什麼也不要做,每過一分鐘就要指出來,最多五分鐘。於是人們總在不超過一分半鐘的時候會說已經過了五分鐘。因此,在估算時間方面,證人總會出錯,這些錯誤以及其他毫無意義的話則會被記錄在案。

  為此,有兩種糾正方法。讓證人以某種熟悉的形式確定時間,如祈禱詞等,或者給他一塊手錶,讓他觀察秒針。在後面一種情況下,他會斷言,他的十分鐘、五分鐘或者二十分鐘最多不超過半分鐘或一分鐘。

  當需要做有關長時間(周、月或年)估算的測試時,這就更難了,因為沒有辦法做任何測試。唯一能夠通過經驗明確表明的是,此類估算的確定性主要依賴於這些估算涉及的特定事件。如果有人說A 事件發生在B 事件之前四五天,我們可能會相信他,如果他補充說:「因為當A 事件發生時,我們開始收玉米,當B 事件發生時,我們已經收好玉米了,這兩件事情之間有四到五天。」如果他不能作出類似的判斷,就不能完全依靠他的說法,因為事情可能已經發生了,可能對他的時間概念影響很大,以至於他作為證人的判斷可能完全是錯誤的。

  這些情況下,在冗長解釋的過程中做出的有缺陷的估計常常會突然成為參考點,然而如果估計錯誤,就會造成誤解。假設一個證人曾說四年前發生了一件事。很久之後人們對時間進行了再次估算,結果顯示這份草率的陳述將該事件的發生時間定在了1893 年,隨後的所有重要結論都是從中加以論證而得來的。按照慣例,通常最好自我檢測一下這些對時間估計的不確定性和不準確性。可以假設在本案中證人可能會做出更好的估計,但也可以假設他沒有做到。簡而言之,處理時間段概念的問題再謹慎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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