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管理
2024-10-08 14:12:17
作者: (英)約翰·馬里奧特 格蘭特·羅伯遜
這一時期國內發展最顯著的特點是:土地領主行政權力的增長,農民逐漸淪為創造經濟收入的農奴,城鎮的地方特權減少,莊園主在議會的影響力減弱。從理論上講,土地領主代表了封建社會組織——貴族、城鎮和農業社區,他們在行政和立法方面與選帝侯行使著共同的權力,直到16世紀中葉,一直不斷有例子表明,他們有權和有意願進行干預,迫使選帝侯與他們攜手合作。金錢是具有強大力量的武器,有了金錢,他們在政策上就有了真正的發言權。
但是約阿希姆一世選帝侯引入了羅馬法,在柏林建立了選侯國最高法院,在行政部門的控制下建立了新的司法機構。約阿希姆·腓特烈選帝侯建立了樞密院,這是一個由九人組成的私人顧問會議,負責協調行政部門,在選帝侯的任期內,充當制定政策和行政命令的主要機關。另外,國家議會的權力逐漸下放給了中央委員會。這一切都在表明一個穩步推行的原則——將選帝侯的權力從「議會」的控制中解放出來。
有些學者認為樞密院的創立非常重要,將它視作近代普魯士中央官僚制度的起源和核心,但我們幾乎能肯定這是一種誇張的說法。作為審議和管理機構,樞密院是國家議會的替代品和競爭對手,而不是行政權力的集中或者行政機構的延伸。選帝侯承諾按照樞密院的建議管理國家,可能是為了架空和取締代表議會,遠離它所帶來的干擾和煩惱。因此,樞密院的出現,僅僅象徵著一個初級階段,它使得「官僚制度」成為可能,但這絕不是不可避免的趨勢,甚至也不是人們在1618年所能想到的概念。它只是為下一個階段——摧毀莊園領主鋪平了道路。
到目前為止,選帝侯的權威完全建立在他作為封建領主和莊園主的地位上。選帝侯是領地上最大的「地主」,世俗化和剝奪教會的財產讓他的地產穩步增加,這些地產又成為選侯國或「國家」的主要收入來源。像其他中世紀的君主一樣,人們期望選帝侯可以做到「自力更生」,他作為地主世襲得到的權力和管轄權,與他作為選帝侯所享有的權力,兩者是互相獨立的。
在這方面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17世紀的專制政體發展緩慢,意味著選帝侯要努力使他們的政治權力與封建權力協調一致。在一個「國家」里,選帝侯和全體臣民的關係,正如在一個莊園或領地里,地主與各階層佃農之間的關係一樣,臣民和佃農就是權力的來源和載體,這種關係毋庸置疑。因此選帝侯成了「土地之主」,這裡的「土地」代表著整個政治領土,而不僅僅是一個莊園領地。第二,越來越多的貴族和選帝侯因為雙方的地位開始結盟。選帝侯對世襲的管轄權有著深刻的理解,因為貴族管理莊園,就好像選帝侯治理國家一樣;因此,選帝侯和貴族有著共同的追求,一旦貴族們坦率地接受了選帝侯的政治統治,選帝侯的力量就是他們的力量。他們會因為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原則和共同的人生觀走到一起,攜手合作。貴族們成了選帝侯的堡壘,選帝侯則成了貴族們的庇護者。如果封建社會組織解體,雙方都會面臨災難。對選帝侯來說,這意味著他會損失2/3的收入,因為國家完全依賴臣民繳納的稅收,所以每個國家部門都要努力徵稅。因此,選帝侯的理想是管理整個領土,將它視作一個巨大的、不可分割的、統一的領地。在實現這個理想的道路上,選帝侯要破除一切障礙,建立和維護社會等級,利用「土地之主」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權力管理各個階級,從而建立一個完整、自治和獨特的政體。
這種理想顯然要求個人直接管理國家,但這也需要效率。這種理想需要逐步實現,而且每一代統治者都要有能力完成他們的使命。要在1618年,選帝侯的無能就可能意味著災難。但到目前為止,選帝侯還是很有能力的。17世紀充滿挑戰,足以衡量王朝的能力,但領土特點也能決定國家的局勢,布蘭登堡-普魯士在1618年才成為一個領土完整的國家。
布蘭登堡和東普魯士本質上都是農業區,而且是貧窮的農業區。與富裕的德意志中部和南部相比,它們在發展水平、文明程度和工業生活方面處於落後地位。土地、氣候、森林、沼澤可以提供的資源十分有限,國民要滿足自身需求,就必須與惡劣的環境展開激烈和無休止的鬥爭。在布蘭登堡-普魯士民族性格形成的過程中,我們很難理清或界定種族因素和環境因素各占多少比例。要得出概括的結論非常容易,但這種結論既難反駁也難驗證。在這個國家,德意志人、文德人、普魯士人、斯拉夫人、列托人融合在一起。移民持續不斷,在最初的人群中又增加了來自南方的荷蘭人、胡格諾教徒和新教徒,甚至還有斯堪地那維亞人和芬蘭人。
酷熱的太陽、猛烈的風、陰沉的霧靄和貧瘠的土地,教會了人們努力工作、嚴守紀律和注重效率,惡劣的環境把這些信條烙印在這個種族的靈魂之中,成為了實現社會利益的國家政策。追溯到17、18世紀,在國家發展和演變的過程中,我們在選帝侯和臣民(無論是貴族還是農奴)身上看到了一種意識逐漸形成和發展——他們是北方人,他們可以塑造北方,北方也可以塑造他們。他們可能是德意志人,他們可能是新教徒,但他們首先是普魯士人。歷史、自然和上帝使他們不同於其他德意志民族和德意志國家。他們的本能變成了部落意識,轉化為根深蒂固的民族記憶和傳統,成就了一個民族的信仰和靈感。他們的成功也離不開最後一個因素——相信自己的優越性。選帝侯和貴族的結盟,加上他們共同的偏見、迷信和信念,構成了布蘭登堡-普魯士的政治框架。這個框架帶來了更持久的影響,從而塑造了普魯士人的靈魂。
(1) 「馬克」一詞在德語中的意思,原指「邊境、邊區」,作為後綴組成一個詞語,往往表示地名。
(2) 在1227年,士瓦本一支從法蘭克尼亞公國分離出來,在1529年得到了錫格馬林根和厄林根的伯爵身份。他們在1605年又分裂為霍亨索倫—赫辛根和霍亨索倫—錫格馬林根兩個分支,分別在1623年和1638年晉升為帝國的侯國。最後在1849年,兩個侯國都被割讓給普魯士國王,國王的小兒子被授予了這兩個小邦國諸侯的地位。
(3) 條頓騎士團1198年成立於馬勒斯坦境內的阿卡城,在近一百年的時間裡,阿卡一直是條頓騎士團的總部。1291年,阿卡被穆斯林攻占,條頓騎士團把總部遷至威尼斯。1309年,又將總部遷往馬爾堡。
(4) 《阿基里斯的安排》和《格拉協議》確定了霍亨索倫家族中老一代和新一代的庫姆巴赫世系。1486年,腓特烈家族得到了安斯巴赫,西吉斯蒙德家族得到了拜羅伊特,他們都是選帝侯阿爾布雷希特三世·阿基里斯較小的兒子。1495年,腓特烈繼承了安斯巴赫,建立了古老的庫姆巴赫家族,該家族於1603年絕嗣。然後,選帝侯約翰·喬治把拜羅伊特交給了他的兒子克里斯蒂安,把安斯巴赫交給了他的兒子約阿希姆·歐內斯特,後者成了新一代庫姆巴赫世系的創始人。1769年,拜羅伊特伯爵絕嗣,拜羅伊特與安斯巴赫合併。拜羅伊特—安斯巴赫世系在1806年消失,但根據1791年的一項協議,腓特烈·威廉三世將安斯巴赫和拜羅伊特併入了普魯士王國,兩者都在1806年至1807年間消失了,它們是現代巴伐利亞王國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