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這輩子就徹底完了
2024-10-08 01:19:22
作者: 喬一水
第12章 我這輩子就徹底完了
林晴一愣。
竟然已經開始處理了嗎?
胡大姐猶豫了一下,可還是說道:「那個反映問題的社員其實是宋大隊長的女兒,很勇敢的一個小姑娘。」
林晴眯了眯眼睛,真假千金的事兒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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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伯伯千嬌百寵的養大了宋良的女兒。
可是宋良一家重男輕女,找回來的秦思琪面黃肌瘦營養不良,宋家不讓她讀書,聽說十歲就下地幹活。
不僅挨打受罵,還要洗全家人的衣服。
思琪身上還有他們用開水給燙出來的傷疤。
也許思琪的想法是對的,當初抱錯孩子真的是抱錯了嗎?
是不是宋良和夏桂蘭為了讓自己女兒過上好日子,而故意為之呢?
但這是秦家的事,她不好插手。
林晴神情冰冷。
這樣一窩心腸歹毒冷漠無情的宋家人,要為悽慘的姐姐付出應有的代價。
刀只有扎在自己身上才知道疼。
林晴看了一眼很可能要截肢的姐姐,看她渾身上下沒一塊好地方,眼淚頓時流了下來。
七年前,她們沒了媽,是姐姐護著她長大。
她一定會給姐姐報仇的。
林晴掩去了眸子裡的恨意,聲音哽咽的道:「既然如此,我等著領導給我姐討個說法。」
幾個領導和胡大姐走出去。
趙副縣不悅的道:「那個姓宋的怎麼當上大隊長的,葵花公社領導知道二道河村的現狀嗎?」
「都什麼時候了,還能有人橫行霸道囂張跋扈欺壓良善?」
「走,我們去公社,就現場辦公,務必給林佳一個交代。」
——
與此同時,宋良已經坐在了公社黃社長的家裡。
他面容晦暗滿是愧疚的跟黃社長匯報工作。
並且將寫好的辭職信交了上去,但同時保證:「我不馬上不干,等將王家的事兒處理好了,我再離開。」
黃社長坐不住了。
站起來滿屋的轉,幾圈之後,瞪了一眼宋大隊長:「王家的事兒你能處理好?」
「我能,但前提是借我幾個治安員,我們村有兩個,王家人生性霸道,尤其王婆子不講理,動不動撒潑打滾,一般人拿她沒辦法。」
「婦聯主任去你們村調查了,你看到了嗎?」
「沒看到。」
隨後宋良又接著問:「要不要給縣裡打個電話?」
黃社長思索了一下:「不打,走,帶我去二道河村。」
——
王家人商議完了,王大志帶著媳婦開始偷著走幾家關係不錯的,答應只要他當上大隊長,就給他們好處。
有好處啊,誰都想要。
那幾家就都痛快的答應下來。
王大志領著媳婦去知青點,看到三個知青,王大志眼睛在兩個女知青身上掃了掃,被他媳婦狠狠的掐了一把,王大志笑容滿面的說了自己的想法。
他拉著孫知青,義憤填膺的說了他被處理的事兒,罵了幾句宋良,答應只要他當上大隊長,就不讓他們三做農活,記分員還有倉庫保管員隨便給他們干。
不干農活,誘惑實在太大。
可三人知道王大志啥德行。
他要是上來,二道河村才是真的完了。
可也不好當面反駁,含糊的應下來。
等他們走了,三個人默默無言。
就在此時,一輛吉普車停在了外面,從上面下來一個男人,直接找的孫知青,拉到一邊問他要宋良的舉報材料。
孫知青臉有點白。
總覺得二道河村好像要出大事呢。
他搖頭:「我還沒搜集到,沒有證據胡亂說會被宋良反告,那我這輩子就徹底完了。」
男人看了一眼孫知青:「只要伱出頭代表知青就好,先將不作為的大隊長給拿下,至於以後的證據,我們會自己搜尋。」
孫知青還是搖頭。
男人道:「你家在銘城,我們已經弄到了一個鋼鐵廠的名額,是工人,只要你寫舉報信,我們馬上會給公社發調函。」
孫知青驀然瞪大了眼睛。
「寫吧,晚上我來拿。」
男人說完,也不準備多呆,很快開車離開了。
婦聯主任鍾大姐帶著文書已經進了村。
看到吉普車還納悶,這個村子有開吉普車的親戚?
她們先去找宋良,發現宋良去了公社,於是,去了李會計家,開始詢問王家的事兒。
李會計媳婦說:「我們住的遠,知道的不多,但王柱子脾氣不好,王婆子重男輕女看不上林知青生的兩個女孩,這個我知道。」
隨後李會計媳婦帶人去了宋家。
宋老太眼睛一亮,熱情的邀請人進屋坐,先說自己知道和看見的:「……我可以作證,將人打的那個慘,還給扔到豬圈裡,你說王婆子也是女人,怎麼跟畜生一樣,還有,我帶著六個老太太進屋好不容易將兩個綁著的孩子給搶出來,還聽說,王婆子聯繫好了拐子,就是不知道要幹啥。」
鍾大姐皺著眉頭,讓文書都記下來。
宋老太抹了一把眼淚:「林佳的腿不知道咋樣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治好,唉……」
和阿盛在正裡屋玩抓嘎拉哈的宋玉暖頓住了。
她低下頭,抓在手裡的嘎拉哈是宋老太珍藏的羊嘎拉哈,一個個小巧玲瓏,經常摩挲,都呈現玉質化。
是老太太昨晚當寶貝一樣給她的。
宋玉暖放下嘎拉哈,讓弟弟準備睡覺,她起身下炕穿衣服。
這應該是觸發了書里的劇情吧?
林佳的腿沒治好。
她本是個溫柔善良的人,但截肢之後,也徹底的變了。
沒人知道南山縣城還有個老中醫,就在城北住,特別的厲害,類似於傳說中的神醫。
後來他回了北都,成了領導的保健醫,才知道他曾經在南山縣城呆過。
他能救林佳。
不過,他是隱姓埋名,沒人知道他是神醫。
他之所以到這裡來,是為了他失蹤的女兒,有人說曾經在這裡看到過。
為了這一句話,他在南山縣城找了三年。
在書里,他是夏天離開的。
也真的找到了他的女兒。
他的女兒如今已經結了婚,很幸運,過的挺好的。
她十二年前失去記憶流落到南山縣城。
和梨樹大隊的一個孤兒結了婚,是大隊給操辦的。
如今一兒一女,大兒子就在縣城一中讀高一。
她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於是和丈夫一個姓,如今的名字叫季春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