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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攻守易形

2024-10-07 23:25:08 作者: 異師

  黃飛宇聽了他的話,略微頓了一下,才落下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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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還是一樣啊,很多事情是一樣的固執。」

  「知不知道?我有個兒子,要是還活著,現在也跟你一般大了。」

  寧觀只是微微一笑,道:「我知道,如果你不做這麼多傷天害理的事情。」

  「他也可能不會死。」

  「不。」黃飛宇道。「是我親手送他走的。」

  寧觀似乎沒想到這裡,略微怔了一下。

  「想什麼呢?」黃飛宇笑道。「我兒子啊,十歲那年,得了病。」

  「絕症,我努力了一年多,籌錢做手術。」

  「遍訪名醫,都沒能成功。」

  「反而是他一天比一天衰弱,一天比一天痛苦。」

  「終於,我看不下去了,於是結果了他的生命,不是我想,而是他真的痛苦得活不下去了。」

  「一直在那兒哭啊,哭著求我。」

  「爸,我好疼啊,爸,求你了, 給我一個果斷吧。」

  「我好想死……」

  說到這裡,黃飛宇的思緒似乎又被拉回到了那個打雷下雨的夜晚。

  他唯一的兒子,抱著他的手,哀嚎著說他活不下去了。

  可是,明明前一天,他才說。

  其實,我很想活,我才十一歲……

  對一個十一歲的人來說,死亡是什麼呢?

  不是與世長辭,而是徹底跟這個世界告別。

  那時候,網絡不發達,自從他生病以來,就到處去問別人。

  死亡是什麼?

  得到的答案就是這樣,跟這個世界徹底告別。

  什麼都看不到了。

  沒有人會忍心跟一個孩子說,死就是你這個人徹底沒了。

  跟這個世界徹底告別,大概是最溫柔的一種說法了吧。

  可是,對他來說,這個年紀,也才剛剛開始認識這個世界罷了。

  他竭盡所能的去想。

  也只能想得到一個答案,跟這個世界告別。

  那就是說,他所有喜歡的東西都不能再碰,所有想要的都不能再有。

  連同對他疼愛有加的父親。

  所以,在極度痛苦下,他才會說出我不要活了這話來。

  但是,對黃飛宇來說。

  這個孩子,是老天爺留給他的唯一仁慈。

  他生活在一個七零八碎的家庭。

  父親是一個家暴男,母親也早已經在父親的家暴下,早就失去了對這個家的希望。

  在沒有書讀的年代,這些事情,似乎屢見不鮮。

  別人看到了,無非也就是說一句,這個家庭,又有瓜吃了。

  是的,父母每天爭吵,都是別人茶餘飯後的閒談。

  於是,某一天,黃飛宇選擇了離開這個家。

  獨自出去闖蕩。

  那時候,他才十四歲。

  那個年紀出去,不被騙是不可能的。

  第一個月他都沒能抗住,就被騙子團伙騙進去了。

  到處乞討,但要到的錢,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團伙。

  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己留下花。

  不過,這對他來說,已經算是掙到的第一桶金了。

  即便沒那麼光彩,但總不是去偷,去搶。

  黃飛宇就那麼在騙子團伙那兒呆了兩年。

  十六歲,騙子團伙被端了。

  黃飛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少管所一年。

  出來,已經快十八歲了。

  這個世界發展得很快,他沒有一技之長。

  要活命, 不是去偷,就是去搶。

  因為他很瘦,幾乎皮包骨,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

  十四歲的年紀,在騙子團伙那裡,不可能有很好的營養。

  活著都不錯了。

  但他在騙子那兒學了騙人的伎倆,開鎖的伎倆等等。

  去偷去搶,去騙,是他唯一的路。

  第一次被抓,警察看他年紀小,又有那種身世,很可憐。

  教育了一頓,放了。

  他試著去工地,沒幹一天就被人家攆走。

  嫌他幹得少,吃的多。

  於是,黃飛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

  要飯!

  至少這個事情他不犯法。

  半年的時間,他都乞討為生。

  活的雖然拮据,不過,好歹是有點吃的了。

  十八歲那年,卻讓他的人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一個長得很漂亮的姑娘,站在他跟前。

  問他。

  「你這個年紀就不想努力了嗎?就甘心做個要飯的?」

  黃飛宇的心靈受到了很大的衝擊。

  他當時什麼都沒說,也什麼都說不出來,拔腿就跑。

  那天,他跑進了一個巷子。

  本意是想躲起來。

  結果,卻親眼目睹一起兇殺案。

  其實是搶劫,但是劫匪沒經驗,下手重了,死了人。

  兩個劫匪當時就慌了。

  加上他突然跑進去,更慌。

  看著人家拿著刀,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大喊出了聲。

  「警察!警察來了!」

  本來那倆也是新手,當場嚇尿,錢包都沒拿就跑了。

  黃飛宇撿起了死者的錢包,裡面有不少錢。

  他把錢包藏在衣服里,拼命地跑出了巷子。

  昧著良心藏下錢包,不僅僅是因為他被那個姑娘傷了自尊。

  更是因為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

  那才是主要原因。

  不過,死者總是讓他忍不住去回想。

  終於,第二天早上,他再也忍不住,跑去派出所報案。

  但只說親眼看見對方殺人搶走了人家的錢包。

  警察找到屍體,誇他做的好,還給了兩塊錢的賞錢。

  兩塊啊,那個年代,很多了。

  他有時候要一個月都未必有兩塊。

  於是,黃飛宇藏起那個錢包,每次花一點點,也不敢聲張。

  同時做起了警察的線人。

  哪裡有犯事的,他就會去報案。

  一來二去,跟警察也熟了。

  警察也會關照他,有時候,他被小混混教訓,警察也會去幫他出頭。

  有這樣的靠山,很快,黃飛宇在那條街上很出名,小混混們都不太敢招惹他。

  日子也就好過了起來。

  有一天,他再次遇到那個姑娘,這一次,他可以跟人家好好地介紹自己了。

  「我叫黃飛宇,現在給警察做事,我不要飯了。」

  姑娘噗嗤一笑,說那很好。

  但再沒有別的交集。

  想到這裡,黃飛宇的嘴角微微一笑。

  往事,回味起來,總是別有一番滋味。

  「看來,那個姑娘對你來說,很重要。」

  聽見寧觀開口。

  黃飛宇的思緒一下子被拉回到了現在。

  他一臉驚恐地看著寧觀:「你……你怎麼知道我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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