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恐怖靈異> 縫屍:放開那具屍體,讓我來> 第四百三十二章 攻守易形

第四百三十二章 攻守易形

2024-10-07 23:25:08 作者: 異師

  黃飛宇聽了他的話,略微頓了一下,才落下一子。

  「你還是一樣啊,很多事情是一樣的固執。」

  「知不知道?我有個兒子,要是還活著,現在也跟你一般大了。」

  寧觀只是微微一笑,道:「我知道,如果你不做這麼多傷天害理的事情。」

  「他也可能不會死。」

  「不。」黃飛宇道。「是我親手送他走的。」

  寧觀似乎沒想到這裡,略微怔了一下。

  請記住𝖇𝖆𝖓𝖝𝖎𝖆𝖇𝖆.𝖈𝖔𝖒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想什麼呢?」黃飛宇笑道。「我兒子啊,十歲那年,得了病。」

  「絕症,我努力了一年多,籌錢做手術。」

  「遍訪名醫,都沒能成功。」

  「反而是他一天比一天衰弱,一天比一天痛苦。」

  「終於,我看不下去了,於是結果了他的生命,不是我想,而是他真的痛苦得活不下去了。」

  「一直在那兒哭啊,哭著求我。」

  「爸,我好疼啊,爸,求你了, 給我一個果斷吧。」

  「我好想死……」

  說到這裡,黃飛宇的思緒似乎又被拉回到了那個打雷下雨的夜晚。

  他唯一的兒子,抱著他的手,哀嚎著說他活不下去了。

  可是,明明前一天,他才說。

  其實,我很想活,我才十一歲……

  對一個十一歲的人來說,死亡是什麼呢?

  不是與世長辭,而是徹底跟這個世界告別。

  那時候,網絡不發達,自從他生病以來,就到處去問別人。

  死亡是什麼?

  得到的答案就是這樣,跟這個世界徹底告別。

  什麼都看不到了。

  沒有人會忍心跟一個孩子說,死就是你這個人徹底沒了。

  跟這個世界徹底告別,大概是最溫柔的一種說法了吧。

  可是,對他來說,這個年紀,也才剛剛開始認識這個世界罷了。

  他竭盡所能的去想。

  也只能想得到一個答案,跟這個世界告別。

  那就是說,他所有喜歡的東西都不能再碰,所有想要的都不能再有。

  連同對他疼愛有加的父親。

  所以,在極度痛苦下,他才會說出我不要活了這話來。

  但是,對黃飛宇來說。

  這個孩子,是老天爺留給他的唯一仁慈。

  他生活在一個七零八碎的家庭。

  父親是一個家暴男,母親也早已經在父親的家暴下,早就失去了對這個家的希望。

  在沒有書讀的年代,這些事情,似乎屢見不鮮。

  別人看到了,無非也就是說一句,這個家庭,又有瓜吃了。

  是的,父母每天爭吵,都是別人茶餘飯後的閒談。

  於是,某一天,黃飛宇選擇了離開這個家。

  獨自出去闖蕩。

  那時候,他才十四歲。

  那個年紀出去,不被騙是不可能的。

  第一個月他都沒能抗住,就被騙子團伙騙進去了。

  到處乞討,但要到的錢,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團伙。

  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己留下花。

  不過,這對他來說,已經算是掙到的第一桶金了。

  即便沒那麼光彩,但總不是去偷,去搶。

  黃飛宇就那麼在騙子團伙那兒呆了兩年。

  十六歲,騙子團伙被端了。

  黃飛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少管所一年。

  出來,已經快十八歲了。

  這個世界發展得很快,他沒有一技之長。

  要活命, 不是去偷,就是去搶。

  因為他很瘦,幾乎皮包骨,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

  十四歲的年紀,在騙子團伙那裡,不可能有很好的營養。

  活著都不錯了。

  但他在騙子那兒學了騙人的伎倆,開鎖的伎倆等等。

  去偷去搶,去騙,是他唯一的路。

  第一次被抓,警察看他年紀小,又有那種身世,很可憐。

  教育了一頓,放了。

  他試著去工地,沒幹一天就被人家攆走。

  嫌他幹得少,吃的多。

  於是,黃飛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

  要飯!

  至少這個事情他不犯法。

  半年的時間,他都乞討為生。

  活的雖然拮据,不過,好歹是有點吃的了。

  十八歲那年,卻讓他的人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一個長得很漂亮的姑娘,站在他跟前。

  問他。

  「你這個年紀就不想努力了嗎?就甘心做個要飯的?」

  黃飛宇的心靈受到了很大的衝擊。

  他當時什麼都沒說,也什麼都說不出來,拔腿就跑。

  那天,他跑進了一個巷子。

  本意是想躲起來。

  結果,卻親眼目睹一起兇殺案。

  其實是搶劫,但是劫匪沒經驗,下手重了,死了人。

  兩個劫匪當時就慌了。

  加上他突然跑進去,更慌。

  看著人家拿著刀,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大喊出了聲。

  「警察!警察來了!」

  本來那倆也是新手,當場嚇尿,錢包都沒拿就跑了。

  黃飛宇撿起了死者的錢包,裡面有不少錢。

  他把錢包藏在衣服里,拼命地跑出了巷子。

  昧著良心藏下錢包,不僅僅是因為他被那個姑娘傷了自尊。

  更是因為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

  那才是主要原因。

  不過,死者總是讓他忍不住去回想。

  終於,第二天早上,他再也忍不住,跑去派出所報案。

  但只說親眼看見對方殺人搶走了人家的錢包。

  警察找到屍體,誇他做的好,還給了兩塊錢的賞錢。

  兩塊啊,那個年代,很多了。

  他有時候要一個月都未必有兩塊。

  於是,黃飛宇藏起那個錢包,每次花一點點,也不敢聲張。

  同時做起了警察的線人。

  哪裡有犯事的,他就會去報案。

  一來二去,跟警察也熟了。

  警察也會關照他,有時候,他被小混混教訓,警察也會去幫他出頭。

  有這樣的靠山,很快,黃飛宇在那條街上很出名,小混混們都不太敢招惹他。

  日子也就好過了起來。

  有一天,他再次遇到那個姑娘,這一次,他可以跟人家好好地介紹自己了。

  「我叫黃飛宇,現在給警察做事,我不要飯了。」

  姑娘噗嗤一笑,說那很好。

  但再沒有別的交集。

  想到這裡,黃飛宇的嘴角微微一笑。

  往事,回味起來,總是別有一番滋味。

  「看來,那個姑娘對你來說,很重要。」

  聽見寧觀開口。

  黃飛宇的思緒一下子被拉回到了現在。

  他一臉驚恐地看著寧觀:「你……你怎麼知道我在想什麼?」


關閉
📢 更多更快連載小說:點擊訪問思兔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