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二章 巧球
2024-10-10 03:18:41
作者: 剩者為汪
「所謂的高爾夫球,其實就是弄一大片的草坪。
在五十米開外,挖個洞。
你站在五十米外,錘一個球。
目的就是把球打進洞,用的杆數越少,越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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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安拗不過杜若若的追問,隨口說了幾句。
反正高爾夫球的規矩,她來定。
「你的意思是說,這小洞,是風流眼,把球打進去就贏了?」
沈安安無聊的打了個哈欠:「你要這麼說,也可以。但注意,幾十米的距離,就算是靜止不動的,一時半會你也打不進去。
女孩子嘛,就該玩這種優雅的運動。
賽馬,像話嗎?
你又不是江湖豪客,大家閨秀,總要有個樣子。」
對於沈安安的吐槽,杜若若直接選擇了無視。
想像了一下子,感覺這個什麼高爾夫球的,還挺有意思的。
就是這名字太彆扭了。
「為什麼叫高爾夫球?」
「哦,隨便想的,你不喜歡?」
「當然,這麼古怪的名字,要不然改個名字,就叫若若球怎麼樣?」
沈安安看了她一眼,杜若若訕訕的笑了笑。
這點小心思,可是一點都沒藏著啊。
「要不,叫安安球?」
杜若若不死心試探了一句。
沈安安翻了個白眼:「別扯上我,反正這個遊戲呢已經告訴你了,叫什麼,你自己隨便。」
「哦,那好吧,我想想,不如叫巧投風流眼?」
所謂風流眼,其實是馬球以及蹴鞠運動,類似足球球門的東西。
只不過後世足球,是一個大網子。
而古代的風流眼,則是一塊木板,中間挖一個洞,只不球大一些。
所以想要投進去,相當不容易,也更困難。
「你不如乾脆就叫巧球算了。
碰巧球進了,除卻技術,運氣也很重要。
你不要小瞧這個遊戲,其實講究挺多的。
一來距離較遠,你每次揮桿,都要把握住方向,用力的大小,球能飛多遠。
五十米不夠刺激,你可以弄一百米,兩百米。
總之,這可隨便你設定。
二來風流眼比較小,而且外面會設置一個小門檻一樣的障礙。
這就導致有時候你把球打到了近前,卻死活打不進去的情況。
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要說的就這些,白芍,給我弄口水喝。」
白芍聞言,趕忙拉開了固定在馬車壁上的一個小抽屜,裡面有封存好的水,甚至酒水果汁。
豪華馬車,裡面還是很享受的。
「聽你這麼一說,還真挺好玩的。
正巧,爺爺的那個莊園,如今已經空置了。
那兒地方大,我可以弄一個。
爺爺最喜歡熱鬧,要是知道了,定然會很開心吧。」
杜若若心情有些低落。
沈安安喝了水,聞言笑著寬慰道:「就如同你所說的,爺爺一定會喜歡。
說不定他現在正在另外一個世界,默默的看著我們呢。」
杜若若精神一震:「你說真的有另一個世界嗎?」
沈安安撓頭:「應該有的吧,誰知道呢。你要是想爺爺了,那咱們找個時間過去看看。」
「還是算了,爺爺一直在我心裡,用不著搞這些形式上的。
他一輩子,最討厭規矩什麼的。
等回頭我讓人弄場地,弄好了再告訴你,你教我玩。」
沈安安有些心虛,她上輩子也沒打過高爾夫啊,頂多是看過。
具體的規則,也是一知半解。
但是在這個世界,用來糊弄人還是可以的。
「這個就是突然想到馬球,改進出來的遊戲,我也沒玩過。
不過到時候,咱們可以一起練。
然後咱們可以定期舉辦一個比賽,讓更多人參加。
說不定以後,就會成為固定的節日之類的。」
杜若若暢想了一番那種景象,感覺似乎也是不錯的一種結果。
拍手道:「好啊好啊,這個主意好。
就像花魁選舉一樣。
現在城裡已經舉辦好幾次了,每一次都很受歡迎。
我跟小七還去看過一次,那些姑娘確實多才多藝,長的好看,能力也強。」
就是因為花魁選舉的存在,導致很多人有了一個揚名的機會。
那些姑娘家也更加愛惜自己的身子,不到萬不得已,萬萬不會交出去。
有些青樓妓館,甚至都提倡只賣藝。
為的自然是哄抬身價。
這事情如果拿出來說,那就有些太過關乎利益了。
但反過來想,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至少這些姑娘可以保住清白很長時間。
畢竟如果真的成了花魁,那給樓子帶來的收益,可比陪著客人睡一夜要多的多。
更多的是名聲,以及招牌。
花魁選舉,可不局限於一個樓子。如今各區,都形成了一個聯盟。
要比就跟別的區域比。
贏了不但能漲聲名,更是能搶多客源。
那些姑娘為了花票,那也是苦練各種本事,當真是爭奇鬥豔。
拋開青樓屬性,完全就是精彩的歌舞表演。
所以杜若若跟杜陵那傢伙一起去看,並不算什麼出格的事情。
如今儼然成了嶺南府的盛世。
沈安安聽了這話,心裡也不知道是何感受,莫名的有些心虛。
這算不算是她,將這個行業的水給攪渾了?
「你想什麼呢?這麼入神。你要是想看,下次我帶你去。」
杜若若以為沈安安也想去看看花魁大賽,故而調侃了一句。
「如果你去當評委,我敢保證,那些樓子,得把你供起來。
你可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見你一面,就是沒有門路。」
沈安安啞然失笑,連連擺手:「別別別,這種事情,我還是不沾的好。你可別給我找事啊。」
「嘁,沒意思。你怎麼這麼膽小?其實樓子裡的姑娘,很多都是好姑娘。
只是為了生活,她們沒得選擇罷了。」
沈安安默了默,這個情況,她自然知道。
如果在後世,這種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
但是這個時候,父母賣兒賣女,有正經的賣身契,官府都不會管。
而且如果這些是奴籍的人,逃跑了,那官府還要保證這些買家的利益。
抓回來,不死也才要丟半條命。
沒有路引,沒有官府身份明證,莫要說出城,就算是想找個客棧住下,立刻就有人報官把你抓回去。
被賣了的人,就是低人一等。這是封建奴隸社會所導致的,沒人能夠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