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的名字叫項羽

2024-10-06 04:50:52 作者: 岳南

  從多數現代研究者的觀點看,秦陵地宮似乎沒有遭到洗劫和焚毀,但在秦始皇兵馬俑出土近30年的今天,有觀光者來到秦俑博物館,仍可見到這支地下大軍有無數將士倒臥在泥土中,有的四肢分離,有的粉身碎骨,有的腦殼迸裂,似一場血戰剛剛發生,其悽慘之狀目不忍睹。那用夯土築成的土隔樑上,到處遍布著一塊塊、一堆堆木炭遺蹟,表明了俑坑曾遭到過大火的焚燒。而隨著整個秦始皇陵園考古工作的不斷進展,發現其他為數眾多的陪葬坑也同樣遭到了焚毀。面對這文明的劫難,人們在扼腕嘆息的同時,也自然要發出種種疑問:劫難發生於何時?誰是劫難的主要製造者?焚毀這些陪葬坑的目的又是什麼?

  帶著和觀光者同樣的心情,在秦俑博物館數次採訪的日子,我有幸和袁仲一、王學理、程學華、張仲立、李鼎鉉、劉占成、段清波等幾位對秦俑頗有研究的老中青三代學者進行了多次交談和問學,意在解開心中的疑竇。

  袁仲一(考古學家、中國秦俑學研究會會長):

  我認為兵馬俑坑是項羽軍隊焚毀的。在對一號俑坑的試掘和發掘中,我們發現這樣一些不正常的現象:一是文物的移位。如有的地方本來沒有戰車遺蹟,卻出土了車上的銅構件,有的陶馬耳朵、尾巴、飾物也散落在本來沒有陶馬的長廊內。二是文物不全,如俑坑內出土了許多銅劍鞘首,而不見劍的露面。在第七過洞的淤泥中出土了一銅劍鞘首,裡面殘存著長約8厘米的劍尖一段,但卻怎麼也找不到劍身。在出土的長兵器中,有柄無首、有鋅無首的情況也很多,這說明坑內有些文物是被人拿走了。

  從發掘情況看,一號坑的全部和二號坑的一部分,都是因為被火焚燒後塌陷的。火焚的原因是什麼?前幾年有人發表文章說是由於俑坑內的沼氣而引起自焚。這種觀點我認為是不對的,因為在發掘中沒有發現俑坑內堆積大量腐殖質的跡象,裡面放的儘是陶器和青銅器。坑內雖有淤泥,但泥質比較純淨,裡面含有大量的細沙,這些物質不具備產生沼氣的條件,也就談不上沼氣自燃。

  我認為項羽焚燒俑坑的理由,早在《臨潼縣秦俑坑試掘第一號簡報》中就做過論述,現在需要再補充的幾點是,後來在發掘中還有些值得注意的跡象。在一號坑的第二次發掘中,曾發現了一座西漢合葬墓,墓中出土有「五銖」[1]錢幣,錢幣形制屬於漢武帝時期,這是整個俑坑發現的時代最早的一座後期墓葬。它的發現說明俑坑在漢武帝時期就不為所知,同時告訴我們俑坑焚毀的絕對時間至少在漢武帝以前。

  一號坑的底部普遍蓋有厚達10—44厘米的淤泥,一般厚約20厘米。而二號坑的淤泥僅僅2—5厘米厚。同時在一號坑東端的長廊部分,曾發現用極薄的竹皮織成篩眼形的編織物炭跡一處。這些現象可進一步證明俑坑是在建後不久被焚的。假如時間相隔很久,兩個俑坑的淤泥應堆積得更厚更多。竹的編織物、麻繩、箭杆等這些細小的東西也早已腐朽,就不會有燒成的炭跡和灰跡的可能。結合歷史文獻來看,就曾有「項羽入關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物不能窮」的記載。秦始皇陵是否被項羽掘過,目前還難以拿出事實來驗證,但項羽大軍來過秦始皇陵並火燒陵園地面建築卻不容懷疑,至今仍可看到陵園建築遺址內堆積著很厚的磚瓦殘片、紅燒土塊以及炭跡灰跡等。

  秦兵馬俑是秦始皇陵園的一部分,既然項羽燒毀了陵園建築,那麼洗劫兵馬俑坑也在情理之中。當然,陵園建築明顯,而秦俑坑深埋於地下,不易發現,但是我們知道秦始皇陵工程修建了幾十年,參加修建的人幾十萬,他們中的多數人應該是了解秦陵布局的基本內容的。這些人來自全國各地,項羽軍中肯定會有參加過修建秦始皇陵園且知道兵馬俑情況的人。

  既然項羽能夠知道秦陵附近有兵馬俑坑,又能知道俑坑所在地,那麼在焚燒陵園建築的同時對兵馬俑坑的洗劫也就不難理解。儘管秦俑坑內沒有珍寶奇貨,但有形同真人真馬的秦國軍隊和數以萬計的實戰兵器。項羽這位楚國貴族出身的將軍,對秦始皇以武力踏平楚地,殺死其祖父和叔父、毀滅他貴族美夢的秦國軍隊自然懷有刻骨仇恨。單從報仇雪恥這一點而言,兵馬俑軍陣正是最好的對象之一。在復仇心理的驅使下,他命令軍隊士卒掘開秦俑坑,砸碎兵馬、奪走兵器、燒毀建築也完全在情理之中了。

  事實還清楚地表明,在秦亡之前沒有人敢去焚毀兵馬俑坑,秦亡以後,經過4年的楚漢戰爭,項羽兵敗自刎烏江岸邊,漢高祖劉邦掌握政權後曾指派秦始皇陵「守冢十二家」[2],主管看護陵園。在這種情況下,出現大規模的焚毀現象也不可能。所以我認為兵馬俑坑的焚毀時間是在秦漢之際的重大政治變動時期。在這個時期最有條件和可能的破壞者應是項羽的軍隊,而主凶當然是項羽本人。

  

  王學理(考古學家、中國秦俑研究會常務理事):

  千百年來,從官家到民間一直流傳著項羽挖掘了秦始皇陵墓的說法,但據我考證和研究,這些說法並不可靠,項羽沒有盜掘秦始皇陵,陵內地宮及地宮內的珍寶仍安然無恙地保存至今。儘管陵墓得以保全,但秦始皇陵園卻在項羽開其端的兵燹中遭到徹底的毀滅。其破壞包括了以下三項:

  其一,燒毀了地面建築。

  陵園的地面建築目標最為顯著,是首先遭到洗劫和破壞的對象。寢殿[3]、飼宮[4]、門闕、角樓和園寺吏舍[5]在兵燹中無一倖免。在這些遺址上,留給後人的是紅燒土和木炭混雜、殘磚碎瓦與草屑相伴,真是滿目瘡痍。飼宮遺址的鋪地石中鉗制的木構已化為炭跡,其西段有大型板瓦和筒瓦俯壓地下,顯系整個屋面坍落所致,可見火燒之猛之烈。魚池的官邸建築[6]留下的仍是經過火焚後的一片廢墟,麗邑城也是經過大火的吞噬而從此湮沒了。

  其實,漢代的劉向對陵墓破壞的程度,早已說得十分明白了。《漢書·楚元王傳》引劉向語道:「麗(驪)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萬之師至其下矣。項籍燔其宮室營宇,往者咸見發掘。……外被項籍之災,內離牧豎之禍,豈不哀哉!」無疑是指陵園建築被夷毀的情景。這裡的「營宇」,實際應寫作「塋宇」或「塋域」。「燔其宮室營宇」,即「燒了塋域裡的宮室」。由此,「外被」一詞不但可作為前面的註腳,而且也使「項籍之災」一句有了著落。可見,劉向的這幾句話是諸多記載中最有權威性的,可稱得上「信史」。且聽下面的分析和提供的例證。

  其二,掘毀了地下的從葬設施。

  陵園內諸多從葬坑是有藏具的,或陶或木。陵西大型馬坑鋪以口木,而且已遭火焚秦俑坑的俑馬翻倒有多處是經過推搡而疊次相壓的。一號俑坑T20的第九過洞有一列陶俑由前壓後地倒下去,竟形成了一條進入的通道。一、二號俑坑因大火,使坑壁和覆土變成火紅色,有不少俑軀嚴重爆裂。三號坑陶俑雖然比較完整,色彩脫落也不十分嚴重,但全部無頭。車後的俑被掀翻,有的首足顛倒。三號坑內未見其他兵器,只有20支銅殳被捆束在一起放置於北室。儘管三號坑沒有經過火焚,但卻是有意破壞的,俑坑有的經過搶劫和火焚,而唯獨「指揮坑」被搗毀,這正是勝利者對戰敗者征服的心理外露。

  其三,劫取了陵園的財物。

  陵園的財物大概包括兩部分:一是寢廟中的「神器」和陵職人員的用具;二是地下的從葬品。經過部分清理的陵園建築遺址,很少有金銀或青銅器物的發現。採集到的「樂府」銅編鐘、兩詔銅權[7]、「麗山園」銅鐘[8]及戈、矛等銅兵器,都散見於陵園的堆積土中。秦俑坑內的青銅兵器,按理應是很多的,數千件武士俑所擁有的長短兵器也當是這個數目,但遺憾的是存留不多。因為這些實戰兵器本身是一筆國之財富,一旦到手就可以立即裝備軍隊,投入戰鬥。從這個意義上講,秦俑從葬坑無異於一個大型的武庫。從「庫」中看兵器所存無多,結合陶俑被破壞的事實,可見俑坑內的兵器顯然是被擄而去。劉邦指責項羽「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財物」,無疑是指他搗毀從葬設施,並掠走陵園財物的行徑。因而可以說,秦陵兵馬俑坑等陪葬坑就是項羽的軍隊焚毀的。

  注釋:

  [1]五銖:古銅幣名。圓形,方孔,有周郭(古錢邊緣的輪廓),重五銖(漢制二十四銖為一兩)。錢上鑄有篆文「五銖」二字,故名。漢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始鑄,直至隋代700多年間,各個朝代皆有鑄造,但形制大小不盡相同。

  [2]據《漢書·高帝本紀》記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十二月曾下詔曰:「秦皇帝、楚隱王(即陳勝)、魏安釐王、齊愍王(湣王)、趙悼襄王皆絕亡(無)後,其與秦始皇守冢二十家,楚、魏、齊各十家,趙及魏公子亡(無)忌各五家,令視其冢,復亡(無)與它事。」

  [3]寢殿:皇帝靈魂日常起居飲食的處所,建在陵旁,內設皇帝的衣冠、几杖、象生之具(死者生前所用之物),供後人侍奉祭祀。陵側設寢發軔於秦始皇,其寢殿位於封土以北40米,現僅存基址。南北長65米,東西寬55米,四周有用粗沙鋪墊的散水(排水設施)。基址上部覆蓋著殘碎的瓦片和紅燒土,局部地段遺留有高30—50厘米的殘牆,牆表面有一層麥草泥,並塗白堊,顯示寢殿原是一座近似方形的大型土木結構瓦頂建築,因火焚毀棄。

  [4]飼宮:飼宮是奉常(秦代掌宗廟禮儀之官)的屬官,負責宮廷膳食之事。秦漢時,宗廟、陵園內也設有飼官,掌管祖先牌位或墓主靈魂的膳食供奉。秦始皇帝陵的飼官建築遺址飼宮位於西城門以北的內外城垣之間,1981年11月至1982年5月間進行考古發掘,對南端一處建築的東段做了清理,其中包括6座巨型的單元建築。飼宮遺址南北長約200米,東西寬約180米,是一組類似四合院式的建築,後遭火焚毀棄,遍地覆蓋著殘瓦、炭跡、紅燒土、灰土等。考古發掘中出土大量建築材料、日常用品和眾多陶文,其中「麗山(即麗山園,指秦始皇陵園)飼官」系列的陶文僅見於該處,是確定遺址性質的重要依據。

  [5]園寺吏舍:祭奉皇帝靈魂的陵園官吏所居之寺舍建築。秦始皇陵的園寺吏舍,目前共發現3處夯土建築基址。一號夯土基址位於西城門以北至臨馬公路之間,即飼官的寺舍,見前注。二號夯土基址位於臨馬公路以北至晏寨村南,南距飼官寺舍約50米,南北長約200米,東西寬約180米,發現房屋基址2座。似乎亦呈四合院式的布局。三號夯土基址位於晏寨村東,上面覆蓋著瓦礫灰土,未做勘察,建築情況不明。

  [6]魚池村周圍有一大片建築遺址,東西長約2000米,南北寬500米。經勘察,發現夯土城垣、房屋基址,排水管道、水井、灰坑,有大量殘磚碎瓦堆積,以及銅、鐵製物件近千種。由出土的遺物及陶文可知其時代為戰國晚期至秦統一。該建築遺址位於陵北通往首都咸陽和關東的大路旁,應是當年修陵時的指揮中心,以及京官視察工程或常駐的官邸。

  [7]兩詔銅權:「權」是古代天平的砝碼。秦始皇陵的麗山飼宮遺址於1975、1978、1980、1981年曾出土4枚斤權,1973年陵西內城也發現一枚,為研究秦國度量衡制度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5枚權的重量都在250克上下,相當於秦代的一斤。各權上有秦始皇二十六年詔文40字:「二十六年,皇帝盡拜兼天下諸侯,黔首(百姓)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隗狀,秦始皇二十一年至三十四年時曾任左相)、綰(王綰,秦始皇二十一年至三十四年時曾任右相),法度量,則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以及秦二世元年詔文60字:「元年制,詔丞相斯(李斯)、去疾(馮去疾,秦始皇三十四年至秦二世二年時曾任右相),法度量盡始皇帝為主之,皆有刻辭焉。今襲號,而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刻此詔,故刻左。使毋疑。」兩詔均為小篆書體。

  [8]麗山園銅鐘:「鍾」是古代盛酒食的生活用具。此銅鐘於1958年在秦始皇帝陵北側安溝村出土,青銅質。素麵,直口,削肩,鼓腹,平底。肩腹間環周有四耳,等距排列,通高44厘米。口徑與底徑均為19厘米,腹徑35.8厘米。外底部刻有小篆銘文兩行:「麗山園容(鐘的容量)十二斗三升(10升為1斗),重(鐘的重量)二鈞十三斤八兩(1斤16兩,30斤為1鈞)。」實測重量為19.25公斤,容水24.57公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