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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艷羨灰姑娘嫁王子,為什麼不慶幸王子娶了灰姑娘

2024-10-06 01:34:09 作者: 張躲躲

  電影《摩納哥王妃》里,褪去光環的格蕾·凱莉絲受不住宮廷繁文縟節的束縛,渴望跟希區柯克再次回到好萊塢演電影。就在這時,法國和摩納哥外交衝突爆發,國家需要她放下個人的事業心,做一個「深情的母親,忠誠的妻子,富有同情心的領袖」。換句話說,格蕾絲,那個被人指著鼻子罵的「東區來的下賤小婊子」,要在為難之際陪伴那個不成器的王子,共度難關。

  後半段最感人,也最讓人詬病。皇室內部奪權鬥爭和法國的武力威脅,這兩個最大的戲劇衝突都是編劇一手杜撰,那麼格蕾絲的堅韌和智慧也就成了泡沫。人們需要勵志偶像,導演卻選錯了偶像胚子。

  即便如此,拋開人物傳記的寫實要求,我還是被這個高度提純的童話故事感動了一把。移情心理作祟吧,這個電影的基調讓我想到少女時代的小夥伴閣閣。十一假期的時候跟閣閣偶遇,心裡特澎湃,想寫寫她的故事。看完這個電影,決定動筆。

  閣閣名字富貴,人卻命苦,五歲上沒了親媽,親爹是酒鬼,對她不上心,任其自生自滅,用她自己的話說,「不知道怎麼就在街邊兒跟流浪貓狗一起混大了」。

  初三那年她轉學到我們班,據說是因為違紀被前一所學校開除,費了好大的勁兒才進到我們學校——更有意思的是,花大力氣幫她辦手續的不是親爹,而是「乾爹」。那時的學生初通人事,「乾爹」的意義雖然不及今天這般意味濃重,但嗅覺靈敏的狗兒們總能從這個名詞裡提前捕捉一些不同尋常的氣息。

  

  像所有轉到新學校的「新生」一樣,閣閣成了班裡的新焦點、新玩具,關於她的八卦新聞一浪高過一浪,有人說她其實比我們大一屆但成績不好只能留級,還有人說她勾三搭四跟壞學生談戀愛,甚至有人說她男朋友是黑社會的並且她懷過孕打過胎……一個漂亮而不安分的女孩似乎腦門兒上寫著原罪,她的所有喜怒哀樂都會被人貼上各種標籤作為品評咂摸的談資。

  閣閣從來不解釋,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我們都穿著傻裡傻氣的肥大的藍色運動衣校服,她穿日本偶像劇里的白襯衣黑裙子。班主任批評她,她就換上了一套粉色的休閒服。學校整頓校風校紀,男生一律剃寸頭,女生不許染髮燙髮不許披頭散髮,閣閣仍舊染了大膽的栗色。班主任批評她,她把栗色的頭髮又染回黑色,卻燙出了好看的波浪。她很早就學會了用香水,視為「招蜂引蝶」最佳利器。老師家長都不讓孩子跟「壞學生」交朋友,我竟有一絲慶幸,美麗的閣閣就坐在我身邊,她偶爾心血來潮想學習的時候,就會把臉湊過來問我某道數學題的解法。

  我和閣閣漸漸熟絡,知道她慢熱,乍一看清高孤傲,鬱鬱寡歡,熟悉之後就變成一個笑點很低會哈哈大笑的傻子。那是因為威哥寵她。

  我第一次見到傳說中的威哥是一次放學後,一大群學生湧出校門,卻瞧見校門口霸道地停著一輛奔馳。那會兒不像現在名車遍地跑,有個大奔在街上呼嘯而過是不得了的大事。我們推著自行車流著口水想知道是誰這麼有面子有車來接,卻看到閣閣拎著書包拖著步子不慌不忙地踱到車前,對著車窗里的人喊:「不是說了不讓你到學校來嗎?閒得沒事兒干啊?」不過說完還是愉快地笑了,在眾多學生或羨慕或嫉妒或鄙夷的眼神中上了黑馬王子的車。

  當然,騎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馬匪。威哥的身份比閣閣還要撲朔迷離,有人說他開小煤窯,有人說他炒股票,有人說他在南方炒房地產,反正毋庸置疑的是,他有錢,有背景,有手段,在我們那片兒有一席之地,屬於「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

  先富起來的威哥把閣閣寵成了不會吃驚的小孩,給了她太多華美昂貴的東西使她不會輕易為外物所動,但對身邊的人和事又保持著原始簡單的明朗態度。閣閣對我說:「我六年級的時候幾個男孩子在路邊兒欺負我,大威把我救了,從那兒以後我就一直跟著他。我孤星入命,已經記不得有爸媽疼是啥滋味兒了。大威對我很好,我願意跟他在一起。」

  她說這句話時同樣是一天放學後,威哥沒來接她,她和我一樣推著單車沿著街邊兒慢慢地走。秋風涼了,樹葉子嘩啦啦掉了一地,腳踩上去嘁嘁喳喳地響,讓人心煩意亂。我希望有人對她好,但是看到威哥那種做派,想著關於威哥的種種傳聞,又免不了替她懸著心。

  後來我讀高中,閣閣考了中專。我們學校搞封閉式管理,要求學生必須住校,我的消遣就變成寫信。給閣閣寫,說讀高中很無聊很累很悶。她說:「活該,誰讓你那麼愛學習的。」還給我寄各種外出旅行的照片,身邊有時候是威哥,有時候是別的我不認識的帥哥。

  我繼續寫,長篇大論又無病呻吟地說「我覺得自己老了沒有初中那會兒的激情了」。她說「我比你老得還快我都有皺紋了」。

  我說我喜歡班上一個男生但是他完全對我無感。她說:「下次寄照片給我讓我認認臉,以後找機會去你們學校替你削他!」

  沒多久她就用了手機,寫信說:「以後別寫信了,太土了,想我就給我打電話」。我攥著手裡可憐巴巴的傳呼機,恨這小表砸太囂張太得意忘形,想跟她絕交。

  而我們這些亂七八糟的信,很不幸地被我爸媽發現了。爸媽開始對我上綱上線,認為我升入高中之後成績不好完全是因為交了壞朋友的緣故。我媽從信里記下閣閣的手機號碼,直接給她打電話說讓她離我遠點兒,別耽誤我學習。等我再有機會給閣閣打電話的時候,那個號碼已經不用了。

  我給閣閣寫了很多信,向她說對不起,也替我媽向她說對不起,她一直沒給我回信。後來有一天她突然來學校找我,我們在學校的食堂吃了個三塊錢的盒飯,她說:「真難吃,吃這玩意兒怎麼能考上大學呢?!你爸媽把你鎖在這兒真夠狠心的。」

  午休時間操場上沒人,我倆坐在雙槓上聊天兒,閣閣說:「你媽說的沒錯,咱們不是一路人。你好好讀書吧,少跟我這種人打交道。」我聽得難受,又不知道說些什麼好。她無所謂地說:「其實我們已經算是很好的朋友啦。以前除了大威和他身邊兒的小弟,我沒什麼朋友。沒想到轉個學,還認識了你。每次收到你的信,他們就笑,說我有個作家朋友。」

  我笨嘴拙舌地說:「你也好好念書吧,把中專讀完,找個工作。總這麼玩兒也不是個辦法。」

  「現在不玩兒什麼時候玩兒呢?」她晃著兩條瘦長的腿,使勁兒仰了仰脖子看著天說,「人生就是這麼回事嘛,辛苦奔命是一輩子,稀里糊塗也是一輩子,想那麼多幹嘛,走一步算一步。別人覺得我輕賤,我覺得自己是公主呢。」

  那次之後我和閣閣就沒再見過面。我逐漸被高中的書山題海淹沒,幾次考試的挫敗感逐漸淹沒了拯救年少友誼的熱情。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屬於「辛苦奔命」的一群,我只知道在那個校園裡沒有什麼比分數更代表一個人的價值。你別無選擇,就像劉索拉說的。好像也是從那一年開始,我對「仰望院子裡高牆上的四角的天空」有了更充分的認識。

  再有閣閣的消息,已經是讀大學之後。

  寒假去看望初中班主任,提到老同學們的去向,班主任說,閣閣中專一畢業就嫁給了威哥,婚禮辦得特別大。可能我們班主任也經歷過什麼大排場,所以沒有具體形容。一個同學補充說,城裡幾個道兒上的黑老大都去參加了,酒店門口像是名車展覽。還說閣閣是奉子成婚,云云。同學說的很多話我都忘記了,但有一句印象深刻。她說:「沒想到她還真能嫁大款,麻雀變鳳凰了呢。」話里話外透著酸勁兒,就好像閣閣沾了多大便宜似的。也許在她看來,有一場盛大的婚禮、嫁個有錢人真的是一步登天,可我總想起多年前的放學後閣閣對我說的:「我孤星入命,已經記不得有爸媽疼是啥滋味兒了。大威對我很好,我願意跟他在一起。」那時我已經不再相信「公主和王子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這類童話,卻也難免帶著一絲僥倖,暗地裡祈禱閣閣否極泰來。

  又過了幾年,我和我爸一起出去跟幾個叔叔吃飯,其中有個是警察,聊起各種八卦,提起一個「涉黑要案」,用他的話說,「大小流氓進去不少」。他說有個小礦的老闆被人捅了,後來升級為特別惡劣的鬥毆事件,傷人的和受傷的都被抓了,小礦的帳也被審計了,為這事兒忙活了好一陣子。這種事兒我從小聽到大,不覺得稀奇。但是我爸對我說:「他媳婦兒好像還是你同學呢,你們中學的。」我一拍桌子問:「抓的是大威嗎?」

  那警察叔叔說:「還真是。」他又說:「你認識他媳婦兒?那女的不得了,成天帶著孩子跑去局裡鬧,找了局長找隊長,一口咬定他老公沒罪,揚言要上訪。要是沒罪我們能抓麼?他要是沒問題會有人捅他麼?這種人手頭兒都不乾淨,弄不好還有殺人案呢。」警察叔叔特神秘地說:「我們已經查出來的,他那小礦里就有三個死亡事故沒上報,早該封了。這事兒弄不好還得牽進來幾個當官的呢。」

  然後就到了今年十一。

  開車出去玩,在景點兒外面的停車場,我聽到身後有人喊「格格」。好奇轉身往後看,心想不會這麼巧吧,這世上叫格格的千千萬,可見多少人都受著平民百姓的命、做著皇家貴族的夢。可我目光所及,心跳漏掉一拍,那個叫格格的身影,真的很像我認識的閣閣。側臉也像,聲音也像。她正低頭幫一個小男孩拉外套拉鏈,嘴裡說著「別聽你爸的他就是個大笨蛋」,語氣卻是愉悅的。我一直盯著她看,直到她轉過身來看我。短暫呆滯之後「呀」的一聲,久別重逢換來的不是驚喜,而是她的一句毒舌:「你怎麼胖成這樣了?!」

  邊走邊聊。閣閣說:「你真的成了作家啊。」然後轉頭對威哥說:「你還記得她嗎,她當年總給我講數學題的哪,還給我寫過很多信。」

  中年威哥已經發福,笑起來憨憨的,很難跟當年白色奔馳里的「白馬王子」聯繫起來。倒是兒子的神情頗有幾分像當年的他,傲嬌又炫酷,穿著顏色鮮亮的N字鞋,拼命想走出爹媽的視線。威哥在後面緊緊跟著。

  閣閣說,當年威哥的小煤礦違章操作,礦被封了,財產全部沒收,他本人也涉嫌擾亂社會治安,被判了刑。閣閣沒了豪宅也沒了大奔,只好帶著兒子去投靠她爸。她爸早就是個老酒鬼,守著家裡的一間小破平房沒白天沒黑夜地喝,還沒喝死已算萬幸。那幾年仗著閣閣接濟他才算衣食無憂。閣閣的靠山沒了,他的酒斷了頓,反倒要幫著養外孫,他才懶得理,於是整天罵罵咧咧。

  我心裡對閣閣一直抱有虧欠,總覺得當年我媽那個電話對她傷害太大,而我後來又放棄了跟她的友誼,愧赧地甚至都不敢開口問她任何問題。「這些年你是怎麼過來的?」這種話真的是說不出口,看她的神情氣色,過得很不錯,但我能猜到她走到今天這一步吃了不少苦。

  閣閣倒是沒隱瞞,直截了當地說:「我沒存什麼私房錢,為了讓大威少判幾年,托人拉關係把盡有的一點錢都花完了。最難的時候想過給人當情婦,追我的不少,給的條件也不錯。可是想到我兒子,終究是沒狠下心來。大威對我好,我不能給他丟臉。後來我去賣保險,看人臉色什麼的就不說了。從前大威風光的時候,多少人巴巴兒地討好我,大威折進去了,別提交情了,看到我到處賣保險恨不得當街指著比我啐我兩口。大威給我寵出了一身嬌貴的臭毛病,生活擔子壓下來,所有的毛病都治好了。」

  三年,說長也長,說短也短。閣閣咬牙撐到威哥出獄,總算是把兒子帶得活潑健康,聰明懂事。現在他們一起辦了家小婚慶公司,最初是「二人轉」,現在已經雇了人專門負責化妝音響錄像什麼的,做得有模有樣。閣閣說:「或許我天生是個糊塗蛋,遭了這些罪,還是喜歡看穿婚紗的新娘,不管嫁的是什麼人,不管婚後的日子怎麼樣,穿婚紗的女人都像公主。」

  妮可·基德曼扮演的格蕾絲·凱莉在《摩納哥王妃》說:「我相信童話,但總有些人試圖破壞童話。在我受到的教育里,愛能讓人放下口中的政治、冰冷的武器、心中的恐懼和嫉妒,去捍衛自己的童話。」此言一出,王子率先鼓掌,外交使節帶頭響應,連戴高樂都放棄了對摩納哥的制裁,取消了武力威脅。編劇讓女人拯救了江山,讓愛情化解了國難。可惜這是虛構的。現實中的摩納哥王妃婚前睡遍好萊塢,婚後勾搭小情人,一刻沒閒著。

  閣閣說不出這麼動人的話,她的王子也沒有太平江山給她。他給過她榮華富貴,也給過她雲端墜落低谷的惶恐。她沒有離開。錦衣玉食過得,粗茶淡飯過得。風口浪尖過得,低調隱忍過得。滄桑人事如風浪席捲,已經可以不憂不懼。這是我所不認識的閣閣,也是我真心喜歡的閣閣。

  我不知道大威私底下是否對閣閣的患難與共表示過感謝,但是從他平和滿足的神情里可以猜出七八分,他是感激閣閣的不離不棄的。那麼多人在落井下石,那麼多人等著看他戴綠帽子,那麼多人當年說她娶個小丫頭片子不明智,最後全部閉嘴,看著閣閣幫灰頭土臉的他振作起來,重振雄威。格蕾絲·凱莉嫁給摩納哥王子雷尼爾時剛剛奧斯卡封后,事業如日中天,卻仍舊被人說成「灰姑娘嫁王子」,高攀了。可事實上雷尼爾一輩子庸庸碌碌,連相關史料記載都很有限。世人都艷羨灰姑娘嫁給王子,為什麼沒有人替王子慶幸,能夠娶到堅韌無畏、出類拔萃的灰姑娘?十幾歲的閣閣坐在雙槓上晃著腿說:「人生就是這麼回事嘛,辛苦奔命是一輩子,稀里糊塗也是一輩子,想那麼多幹嘛,走一步算一步。別人覺得我輕賤,我覺得自己是公主呢。」不知道她自己是否還記得,我倒是記得一清二楚。

  前路艱險,我們要在一起

  我的朋友有很多奇特經歷的人,小麥算得上「最」字之一。

  兒時的小麥跟很多幸福的姑娘一樣被呵護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媽媽美麗溫柔,爸爸有點兒小錢小權,視她為掌上明珠。她爸爸是公安局的領導,有槍,所以小麥對童年時代第一個給他遞小紙條表達愛慕的小男孩說的話是:「再欺負我讓我爸開槍打你!」從那以後再有男生去她家陽台底下叫春的時候,一定要事先踩點兒問清楚她爸爸在不在家。

  小姑娘小麥無憂無慮地度過了少女時代,高中畢業之後上了警官學校,平穩安逸的未來基本是看得見的。大二那年她有了正式男友,算得上一個門當戶對的男孩子,要模樣有模樣,要才能有才能,如果沒有意外,兩個人畢業之後就是要結婚 。然而,這世界上永遠有意外。

  有一個風流美艷的女人死了,警方判定那是一起兇殺案。那女人死在自己的家裡,警方在她的私人物品當中找到了幾本性愛日記,涉及了那個小城市裡不少小官僚,其中之一就是小麥的爸爸。

  種種不利證據指向他,而且日記里的眾多細節流傳了出來。他被停職,接受調查審訊。這個平時很有官架子的人萬萬沒有想過會有今天,頓時百口莫辯。這個時候也顧不得什麼老臉了,必須把跟那個女人的權色交易老老實實坦白出來——最重要的是洗清殺人罪。單位里里那些小同事絲毫沒有對這位領導客氣,誰都知道這件事之後這位領導再也不可能在他們面前作威作福,所以這簡直就是一個有怨抱怨有仇報仇的好機會。

  審訊期間,小麥的爸爸在真的是把那把年紀能受的罪都受了,精神上的摧殘和侮辱最要命。尤其是有那樣幾本日記存在,他和那小情人的種種細節都一覽無餘地暴露在同事、下屬們的面前,是個人都來拿話擠對他,是個人都來想辦法刁難他。他甚至想,乾脆把殺人罪認了吧,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否則後半輩子也沒臉見人。

  小麥自然也和媽媽一起分享了爸爸的「風光」。往日裡被人寵上天的某長的寶貝女兒,頓時成了嫌疑犯、破鞋的女兒。那個時候小麥讀的是警官學校,不用說,有她爸爸出的一份力,但是好歹也有她自己努力考上的結果啊。平時大家都會誇獎「小姑娘學習好啊」、「小姑娘有出息啊」、「真給你爸媽爭氣呢」。現在小麥家裡出了事兒,所有的人口徑都變成了「這下威風不起來了吧」。小麥的所有努力都被否定,無論她怎樣努力渴望優秀,都會被人看成「沒有你爸撐腰你是不行的」。因為家裡出了事,小麥好長時間不去學校在家裡陪媽媽,學校的人就會說「沒人撐腰了還這麼牛逼哄哄的」。

  比較令人欣慰的是,小麥的男友對她呵護有加。

  這個時候才提到小麥的男友貌似有些晚,不過,介於他表現良好,可以返回頭多說幾句。

  那個時候的電腦、網絡還沒有現在這樣普及。學生宿舍里幾乎沒有私人電腦,警官學校里用的是公共機房,都是那種大腦袋的顯示器,移動存儲設備還是3.5寸軟盤。小麥雖然學的是理科立志做女警察,但也跟其他女孩一樣,在特有的年紀有著特別細膩敏感的心思,喜歡看言情小說,憧憬完美浪漫的愛情,幻想自己的白馬王子,甚至自己動手寫小說。小麥選了公共機房上的一台機器,在上面一個隱秘的文件夾里私建了一個文檔,寫了一篇長篇小說,大致就是一個學校里的女學生遇到一個英俊威武的男警官,英雄救美之類。

  小麥寫得很動情,有空就跑去機房「連載」。她自以為這是不可能被人發現的,沒想到偏偏就有人發現了。那個人不經意間在公用的電腦上發現了這麼一個小說,還發現隔三差五就會有人過來接著寫。他就一直追文一直追文。他的名字是江軍。

  江軍在機房默默關注了一陣子小說之後,就開始研究小說的作者。他留意了每次文檔修改的時間,知道這姑娘大概什麼時候會來,然後去等,很快就等到了。接下來的故事發展,就像很多偶像劇里演的,好看的男主角輕輕走到女主角身邊,很溫柔地一笑,問:「是你在寫小說嗎?好好看啊,我一直都在追著看。」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女人不只需要愛,更需要懂得。年紀小小的小麥在那個時候就得到了江軍的「懂得」,驚訝之餘心裡滿滿的都是歡喜。她從小被眾多小男生追求,還是第一次遇到用這種方式、這種語氣表達好感的人。怦然心動就是那個瞬間的全部解釋。

  江軍來自南方省份,家庭環境跟小麥差不多,成績更優秀,表現更出眾,很快就在學校里成為「校草」級人物。校草那麼快就名草有主,小麥招來很多嫉妒。不過兩個人感情一直很好。江軍是學員射擊冠軍,小麥的業務技能沒那麼強,但是她自己好強,就加班加的地練。江軍陪著她一起練。兩個人很多業餘時間不是用來逛街看電影,而是去練射擊和散打的,說來也夠奇葩。至於小麥的小說,自然也就沒有寫完,因為在她看來,自己已經是童話故事裡最幸福的女主角,完全沒有必要再去幻想什麼。

  只是那時的小麥還沒有意識到,童話裡面的女主角永遠會被命運這個惡魔刁難。

  小麥和江軍遇到的阻礙之一是江軍的媽媽。因為倆人感情很好,他們都很快跟父母說了戀愛的事,還提出畢業就結婚。小麥的爸媽倒是沒有太多反對的意見,但是提出了一個顧慮:那男孩的家在南方,咱家在北方,以後你們真結婚的話安家在哪裡呢?而江軍的媽媽也想到了這一層,而且想得更遠,她發現兒子的心思已經全部都在小麥的身上,每次打電話張口閉口都是女友怎樣,幾乎不把她這個老娘放在心上。女人的嫉妒來得就是這麼不可理喻,當媽的十月懷胎千辛萬苦把兒子養大成人,決不允許他被一個女人就這麼簡單搶走。當然,江軍和小麥只是在戀愛,還沒有真到談婚論嫁的階段,所以江軍的媽媽也就在腦子裡PK了一下假想敵而已,並沒有對小麥顯露出太多敵意。只是在兒子眉飛色舞地誇耀女友多好的時候,當媽的會潑點兒冷水:「小屁孩,你才多大呀,著急娶什麼媳婦。那女孩家是北方的,你都不喜歡吃麵食,能跟她過到一起嗎?日子長著呢,你大學還沒畢業,想這些都太早了。」

  江軍的媽媽還真說著了,日子長著呢,小麥的家裡出那麼大的事,誰都想不到。

  家裡出事之後,小麥的人生就像從天上摔倒了地上。她無心在學校上課,請假回家陪媽媽,幾乎把所有能夠想到的辦法都用盡,散盡家財,只想儘快把爸爸的嫌疑洗清。費盡周折,總算洗脫了殺人犯的嫌疑,但是他利用職務之便受賄之類的醜事都在死者的日記里被揭發出來,後半輩子怎麼都得坐牢了。

  江軍雖然不能每天陪著小麥,但是電話簡訊從來沒少過,只要有時間他就跑去家裡看她。這讓江軍的媽媽很生氣。原本她就對小麥欠缺好感,得知她家的「醜事」之後馬上跑來雪上加霜,成天追著兒子說:「趕緊跟那女孩分手吧,咱家可不能沾染那個晦氣。」江軍當然不樂意:「媽,這是落井下石,別說我愛她,就是普通同學關係也不能在這樣的時候跟人家撇清關係啊。」母子之間爆發了一場惡戰。

  那個春節,江軍乾脆就沒有回自己的家,在小麥家裡陪著小麥和她媽媽。他以為這是幫了小麥,去沒有想到把禍水直接就惹到了小麥家裡。

  江軍的媽媽通過學校打聽到了小麥的家,大正月的就殺了過去。她直接找到小麥家裡,指桑罵槐數落兒子不懂事,但是話里話外都在敲打小麥母女帶壞她兒子。

  人在逆境中會變得格外敏感,小麥和媽媽正在家道中落的時期,東奔西走托關係的過程中已經看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態炎涼,江軍媽媽這一鬧,她們當然知道人家是在跟自己劃清界限,像躲瘟疫一樣。牆倒眾人推,鼓破眾人垂。小麥原本是依賴並感激江軍的,經他媽媽上門大吵,她傷心之餘就被絕望淹沒。如果是之前她還滿心感激江軍不離不棄地跟她在一起,此刻的她想到的卻是無論如何都要跟江軍撇清關係,她是罪犯的女兒,再也配不上他。

  小麥和媽媽逆來順受,好言相勸送走了江軍和他媽媽。江軍先前是不肯走的,小麥騙他說,你先回家過年,開學之後我們學校見。江軍這才戀戀不捨地回家去。

  寒假結束,學校開學,小麥當然沒有再回學校去。她決定退學。她不放心讓媽媽一個人在家承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她開始仇恨警察。

  可以說,她從小到大生活的氛圍都是「警察叔叔」,她最相信、最親近、最愛慕的就是「警察叔叔」。曾幾何時,她每天最幸福的時刻就是早上睜開眼睛,懶懶地賴在被窩裡不起床,等爸爸穿好衣服之後用帶著鬍子茬兒的臉蹭她的臉說「小公主還不起床」。那時候爸爸是她的驕傲,她知道爸爸的工作就是抓壞人,伸張正義,這個世界上正是因為有了爸爸才會有和平。她覺得爸爸以及爸爸的同事們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無論有多少壞蛋,都會被他們抓進監獄裡。她當然還記得,小時候被討厭的男孩子欺負了,她會說「讓我爸爸抓你」、「讓警察叔叔把你關起來」。她不是仗勢欺人,她只是單純地相信,警察會保護所有好人。

  小麥哪裡想得到,有朝一日,爸爸竟然變成了她最討厭的那種人,惹上官司,連累家人。死者的性愛日記早就被傳得沸沸揚揚,她和媽媽成了熟人眼中的笑料。即使有些人對她們報之以同情,那無非也是傾聽祥林嫂講述阿毛的故事之後掉下幾滴無動於衷的眼淚,把她們當成一段時期之內的談資罷了。而昔日她最相信的那些警察叔叔,竟然成了最兇惡的人。他們折磨爸爸,完全不顧及昔日的情誼。小麥的爸爸不讓她去看他,她再三央求媽媽說自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學生了,爸爸才同意她去見一面。往日意氣風發的爸爸變成了一個她完全不認識的小老頭,瘦弱,虛弱,蒼老,臉上隱隱有傷痕。爸爸說自己是罪有應得,小麥知道爸爸有錯,她只是想不通,昔日裡那些笑臉相對的叔叔伯伯們,怎麼轉臉就變成了凶神惡煞。一點點情分都不留,不留。

  仇恨的種子在小麥心裡生了根,她再也不想見到警察,甚至連那身制服都不想看到。所以她再不可能回到警官學校去上學,再不可能看那些專業教科書。曾經,她那樣迷信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如今她只相信人性根源處的自私和惡像瘋狗,不是法律能夠管得住的。

  那麼,她深愛的江軍呢?學可以不上,制服可以脫掉,工作可以不要,她最最割捨不下的,是她認定的那份最美好、最浪漫的愛情。那是她的夢想啊,他們在一起無數次勾勒以後結婚成家的樣子,甚至連房子的樣子、朝向、格局、裝修都想好了,甚至一起計劃了養孩子、養狗狗。一切的一切,都如鏡花月影,再不可能觸及。並且,她還要親口向他說出分手的話。她如何說得出?他那麼優秀,對她那麼好,兩年多的時間幾乎朝夕相處,他們就像長在了一起,現在她要舉起一把刀,活生生把連著心尖的一塊肉切下來。她的疼,說都說不出。

  可是,即使疼,也要做。因為他們不可能再走在一起了。她接受不了他的警察身份,他的家庭也不可能接受她。他媽媽的態度已經很鮮明了,這樣的家庭,這樣的經歷,有辱門楣。她的爸爸犯了罪,但是她決不允許別人把她的家庭視為毒藥。愛情固然可貴,但是跟自尊比起來,它是可以被捨棄的。

  就這樣下定決心之後,小麥去學校辦了退學手續。媽媽和老師們都是不同意的,都勸她不要衝動,不要拿自己的前程開玩笑。一向見單純天真的小麥就像脫胎換骨了一樣,變成了一個硬冷心腸的人,她說:「天大地大,我有手有腳,我就不相信不披這身狗皮我就不能幸福!」

  小麥退學突然而又堅決,甚至連江軍都是在她辦好手續之後才知道這件事的。江軍差點兒沒瘋掉,追到她家去問到底為什麼。小麥見他的態度出奇平靜,只是告訴他:「我討厭警察,從今往後都不想再見到警察。你要是真想跟我在一起,就脫離警察隊伍,脫離你那個警察家庭。」江軍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然而,也只是答應了。

  誰都想得到,他不可能脫離的。他是學校的優等生,射擊冠軍、散打冠軍,老師以及校領導都認定他是警隊的好苗子,他爸爸甚至早就打點好了關係,讓他回老家的市局工作,必定是那裡重點培養的精英。別說退學,連脫離警察隊伍都很難。再說,當警察抓壞人是他從小就立志去做的事,他從小喜歡警匪片,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最出色的警察。他萬萬想不到,在離夢想實現就差一步的時候,小麥對他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頭腦冷靜下來之後,江軍意識到自己面臨了人生當中最重大的一次抉擇。可以說,在他二十來歲的生命里,幾乎沒有做過什麼為難的決定,上什麼學校 ,選什麼專業,都是他想得一清二楚的人,父母也都全力支持。當初之所以離開家鄉選擇到北方讀書,也是他比較了幾個警官學校之後做出的選擇——念就念最好的。在感情方面,他更是沒遇到過什麼糾結的事情,他成績好,樣子帥,從小也有小女孩喜歡他,但是他覺得她們都不足以打動他,既然不喜歡就不拖泥帶水,他都很乾脆地拒絕了。在他年輕的生命里,根本就沒有什麼選擇題。然而,第一次碰到選擇題就是小麥,他深深地困惑了。

  他永遠忘不了最初相識的時候,他偷偷看她藏在公共機房電腦里的小說,她說她渴望一愛就一輩子的愛情,就像邦尼和克萊德,即便死,也要一致對外,雙雙死在眾人的槍口下,即使周圍的世界子彈如雨,戀人也要到死都緊緊相擁。可憐的小麥,那時候還是警察,竟然憧憬雌雄大盜的愛情,不知道這是不是命運跟她開的一個浪漫的玩笑。

  江軍沒有兌現諾言,脫下警服,離開警察家庭,而是堅持到了畢業。但是他並沒有按照他老爸的安排回到老家去工作,而是去了南京。

  小麥曾經講過,她喜歡南京,屬於那種沒由來的、沒道理的喜歡。可能是因為有古都風韻?或者是因為她喜歡的一個小說作家在小說里把南京寫得特別好?反正,小麥就是喜歡那裡。她曾經跟江軍約定,有機會一定要一起去南京旅行,買很多漂亮的雨花石。當時江軍還笑她說:「傻瓜要那麼多石頭幹嘛,一點兒用都沒有。」小麥就特別動情地說:「小時候聽故事講,雨花石上有烈士的鮮血呢。」她那樣子特別傻,把他逗得哈哈大笑,他說:「五星紅旗還是烈士鮮血染紅的呢,紅領巾是紅旗的一角,也是烈士鮮血染紅的。我小時候常想,國旗那么小,紅領巾又那麼多,怎麼分得過來呢?」這回輪到小麥哈哈大笑說:「大逆不道,拿烈士的鮮血開玩笑,你這個叛徒!」江軍總是無可抑制地想起那些哈哈大笑的好日子,那是他心頭的一罐蜜,又是心頭的一道疤。

  退學之後的小麥換了電話號碼,還和媽媽搬了家。她家住的算是公房,爸爸出事之後她和媽媽不想再住下去,因為出出進進的都是爸爸的同事,小麥媽媽覺得面子上很過意不去。雖然出去租房子需要錢,但是她們母女倆都認為,與其被勒令搬出去,還不如自己自覺搬出去的好,她們還有什麼臉面繼續住公房呢?

  江軍追問了好多同學,平時跟小麥最要好的同學都不知道她的下落。那樣一個大活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一句告別的話都沒留給他,一點線索都不留給他,絕情得讓他心灰意冷。但是他斷不了那點兒念想,他知道她是迫不得已,他希望自己的誠心能夠打動她。

  然後,就是五年。

  五年的時間,江軍已經成為一名出色的刑警,多次破獲大案要案,得到領導的器重,自然也會有很多人給他介紹女友,他在老家的父母也一再張羅這件事。江軍只是推脫太忙,沒有時間去戀愛。其實,他一直沒有放棄打聽小麥的消息,跟小麥關係好的同學被他纏得沒辦法,稍微有個風吹草動,都會讓他知道。

  最初,江軍聽說小麥在北京的一家網絡公司做編輯,他二話沒說就從南京跑過去找她,果然找到了。他告訴她他不會放棄的,一定要和她患難與共。但是第二天小麥就跟老闆說要辭職,害得老闆攔著江軍不讓他再進公司的門,還差一點兒打110報警。江軍氣急了說我就是警察你不用報警,公司老闆說你要不要試試看。最後還是小麥說:「你快點兒走,別讓我再看見你,我恨警察。」她的語調冰冷,沒有一絲情分。

  後來,還有一次,一個同學有了小麥的消息,第一時間告訴了江軍。那時候小麥在一家珠寶公司做銷售,就是把一些不太好的珍珠翡翠琥珀之類的說成寶貝忽悠有錢的冤大頭上鉤。江軍跑了那家商場,遠遠偷看正在接待客戶的小麥。她瘦多了,幹練多了,穿的是女銷售最常穿的黑色職業套裝,領口翻著筆挺的白襯衣領子。他還記得當年小麥說過,這身裝扮太醜了她一輩子都不想穿。江軍問她穿什麼,她說當然是警服啊,全世界沒有比警服更帥氣的衣服了。想到這些,看著她在客戶面前帶著統一訓練出來的職業微笑介紹那些劣質珠寶,江軍覺得心酸。那一刻他好恨自己不是上天下來的天兵天將,沒有辦法帶著她逃離苦海,給她公主一樣無憂無慮的生活。

  五年時間過去,最大的變化就是通訊工具發達了,想到江軍和小麥相識那會兒用的還是學校的公共機房,五年之後,淘寶都已經如火如荼了,小麥的公司竟然還有淘寶店。江軍沒有像上次那樣冒然去找小麥,而是時不時關注一下她公司的淘寶店,幾乎沒什麼生意,但是他覺得離她很近很近。他還想盡辦法從同學那裡弄到了小麥的QQ號碼,他猶豫了好長時間才鼓起勇氣加她好友。緊張的等待過後,小麥竟然同意加他了。

  後來小麥回憶說,看到QQ驗證消息的那一刻,她哭了,她沒有想到他會一直惦記她。工作這麼多年,她不過是個大學肄業生,找份像樣的工作實在不容易,吃苦頭多得數不清,各種噁心奇葩的老闆也都見過。每每受了委屈,總是會情不自禁地想,如果江軍在,如果他在,他會不會奮不顧身幫她解圍。他一定會的。可惜,這世上沒有如果。從她決定跟警察隊伍決裂那天起,她和他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了,他保護誰,或是抓捕誰,跟她都沒有關係。人心難測,誰能保證他不像她爸爸那樣,成為一個被權力美色沖昏頭腦,忘記自己初心的人呢?誰能保證若干年過去,他還是那個單純只喜歡她的愣頭青呢?

  一切的猜測似乎都在那個QQ認證消息中被推翻了,他說:「只要你過得比我好。」也許這只是簡單的一句話,但是看到消息的那一刻,小麥忍不住哭了。她聽同學提起過,他畢業後自己去了南京,從一個小刑警做起,吃了不少苦,經歷過很多風險,一直沒有女朋友,身邊也沒個人照顧。她想起那次在網絡公司匆匆見一面,他比印象中成熟幹練了很多,卻也清瘦了很多,她怕自己心軟會忘記對警察的恨,所以說狠話說再也不見他。可是看到QQ消息的那一刻,小麥覺得自己欠他的太多了。

  原以為加上QQ之後會有很多話說,江軍卻發現自己嘴很笨,不知道說什麼,只是傻乎乎地問「你好嗎」。話問出去了,又覺得自己太蠢,她怎麼可能好呢,一個習慣了父母照料的女孩子,短時間內什麼都沒有了,要跟媽媽一起付房租、承擔生活的重擔,還要承受父親坐牢的心理煎熬,她不會好過的。

  小麥只是在QQ上淡淡地說,還好。她和媽媽一起租房子住,是簡易的平房,價格便宜一些。她媽媽在一個飯店裡幫忙,很累,但是好歹有收入。她起初做銷售很不適應,有些客戶不好應付,老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小麥原以為跟他說這些的時候自己會委屈地哭出來,卻沒有。生活就是這麼現實,容不得你軟弱,容不得你嬌氣,哭有什麼用,怨天怨地不如讓自己強大起來。當初是她選擇離開警校的,如果不那麼做,好歹她可以有一個公務員的飯碗……不想那麼多,自己選擇的路,再苦也要走下去。

  江軍很忙,幾乎沒時間聊QQ,而且工作性質的原因,他工作時間也不能上QQ。他大著膽子跟小麥要了電話,說方便的時候電話聯繫,小麥同意了。就這樣,兩人的聯繫逐漸密切起來。

  聯繫了一段時間之後,江軍試著問小麥:「我去看你吧?」小麥猶豫了一下說:「我去南京看你吧,我還沒去過南京呢。」江軍激動得不知道怎麼好,就說:「太好了,你要是來了,我去買個房子給你住!」

  這當然是一句笑話,不過江軍真的去買了房子。趕巧他那段時間一直在準備買房子,小麥說要去南京,他一激動,把一直猶豫的一套房子果斷入手了。

  每次聊到這件事,小麥就很哭笑不得,她覺得是老天故意開玩笑,讓她一時的心軟換來一輩子都換不清的債。

  江軍帶著小麥去吃小吃。笑話百出的是,他本想好好表現,帶她吃好玩好,但是開車去吃的時候他才發現,在南京待了五年多,自己對吃喝玩樂的地方竟然是一竅不通,平時都在忙著辦案,破案之後慶祝也都是去大傢伙兒常去的飯店、KTV,真想去個特別一點兒的有南京特色的地方,他竟說不出。也好,這樣的窘態化解了兩個人久別重逢的尷尬,小麥忙著嘲笑他不懂得生活,笑容好像又恢復了當年在學校里無憂無慮的日子。

  終於找到了地方,落座,兩個人開始吃吃喝喝,距離近了不少。聊起這幾年的經歷,聊起他辦案中遇到的離奇的事兒,有笑聲,也有眼淚。小麥似乎放下了所有戒備,不再那樣冷冰冰地拒他於千里之外。有那麼一瞬間,江軍竟然有些恍惚,小麥是來跟他複合的。他甚至迫不及待地想,吃晚飯兩個人就去民政局辦理結婚好了。

  情況是在一個電話進來之後改變的。江軍的一個同事打電話給他,說有重要的事。江軍就急了,說:「我不是說了嗎,今天就算天塌下來也別打擾我!」那頭兒就說:「可是,你那線人有新發現,過了這村兒可就沒這店兒了!」江軍這時才意識到,自己是個身不由己的警察。

  江軍掛上電話臉色就不對,他不想浪費掉這個五年才等來的重逢機會,可是職業操守又令他坐立不安,聽到命令就行動這是他的職業準則,何況這個案子他已經追了很久,線人冒著生命危險來通風報信,他怎麼能置之不理?

  可是,可是,可是,好不容易等來的跟小麥面對面一起吃好吃的大笑不止的機會怎麼能輕易錯過呢?

  小麥很快就看出了江軍不對,就問他出了什麼事,是不是局裡有要緊的事。江軍吭哧了半天才答:「一個線人現在急著見我……」

  「你快去!」小麥斬釘截鐵地答,然後說,「我等你。」

  後來的事就是,江軍去辦案,留下小麥一個人在陌生城市的陌生餐廳里,吃完已經開始變冷的飯菜。但是小麥說,很難說清當時的心情,飯菜是冷的,心裡卻是暖的。她知道江軍沒有變,還是當年那個很實誠很努力很公事公辦的傻小子。在學校念書的時候他最用功,各種專業課他從來都是認認真真學習,他從小到大的願望就是當一個除暴安良的警察——就像她小時候最膜拜的那種人。

  小麥坐在飯店的落地窗旁邊,看著江軍發動車子遠去,心裡前所未有的糾結,這個男人就是她最想等的人,可是,他偏偏是她依舊耿耿於懷的警察。

  江軍離開了就沒再回餐廳,因為臨時有了特殊任務,所有相關的辦案人員都集中到一起,不能隨便跟外界聯繫。江軍跟小麥解釋的時候幾乎帶了哭腔的哀求,問她能不能在南京多待幾天,他實在走不開,等他忙完這陣子就好好陪她在南京玩。小麥聽得心酸。因為公事不能回家,這個情況太熟悉了,小的時候她爸爸也經常這樣,家裡很多時候都是媽媽和她在一起,焦急地等著爸爸回家。可是,後來的爸爸,變成了什麼人?思前想後,小麥在電話里對江軍說:「你安心辦事,不用管我。」放心,這是她所能給他的唯一承諾,如果這算承諾的話。

  江軍忙了好幾天,和同事一起破獲了一起大案。小麥原本要悄悄走掉的,可是江軍負傷了。他的大半個腦袋都被包了起來,就像重傷似的。小麥嚇個半死,抱著他哇哇大哭。

  其實不是什麼大傷,額頭擦破了一塊皮,但是江軍用了個障眼法,誇張地包紮了一下。小麥當然不知道實情,江軍原本想說實話的,但是忍住了,他知道,這個姑娘沒有變,是愛他的,這就夠了。

  回去之後,小麥發現自己已經放不下江軍了,她曾下定決心極力想忘掉的人真真切切再次出現在生活里,而且是那樣一個狀態,讓她心疼,掛念。如果說早年在一起的時候僅僅是因為單純的喜歡、吸引,這再次的相見很有失散的親人重新團聚的溫馨感。她甚至已經忘記了他是怎樣吃飯的,一次重逢把那些漏掉的細節都呼喚回來了。他拿筷子拿得遠,比她還遠,她說筷子拿得遠的人以後會離家很遠,他說沒關係只要咱倆在一起,離家多遠都不怕。她不喜歡吃蔥花,但是像蛋炒飯之類的當然有蔥花最好吃,他會把一盤炒飯里的蔥花挑得乾乾淨淨然後讓她吃。他是南方人,很會剝蝦殼,每次吃蝦他總是一隻一隻剝得很完整的蝦肉放到她的碗裡,然後笑眯眯看著她吃完。他的眼睛生得好看,睫毛濃密,眼尾稍長,斜斜指向太陽穴的方向。很多時候一起吃飯,她都會停下筷子看他帶笑的眼睛。

  直到這一次,他受了傷,腦袋包得像個棉花包,眼睛都遮住了一半,她前所未有地恐懼,如果說在過去的幾年裡她對警察都是抱著仇恨敵對的心態,那麼見到江軍之後,她忽然又想到了警察的那些所謂本質,高危作業,維護社會治安……雖然爸爸做過錯事,雖然爸爸被警察折磨過,但是按到江軍英武的樣子,她忽然很想關心他。

  那時候小麥的爸爸已經刑滿釋放,牢獄生活他變成了一個沉默寡言的乾瘦老頭兒,他覺得沒臉面對妻子,更是對不住曾經寶貝似的捧在掌心的女兒,曾經試圖在監獄裡自殺,被及時發現。終於從監獄出來,小麥的媽媽和小麥商量了一下,她陪著小麥爸爸回了鄉下老家。雖然老家的人也知道他犯了罪,但是好歹那裡沒有城裡人那麼勢利眼,小麥爸爸就想找個地方種種地,安度萬年。多說一句 ,小麥的媽媽真是個值得稱讚的女人,曾經生活優渥突然就從天上摔到了地上,物質生活窘迫無比,還要跟著丟人,很多女人會想到離婚改嫁遠離是非,但是她沒有。雖然柔弱,卻不軟弱。她對小麥說:「閨女,你好好工作,我陪你爸回鄉下,你爺爺奶奶還有一畝口糧地,夠我們幾個老人吃了。」

  送走爸爸媽媽,小麥準備把自己荒廢的幾年青春補回來。好歹她是上過大學的,她也知道學歷在這個社會上有多重要,否則她就只能靠出賣色相過活了,那就難免會遇到輕薄她的人。只有自己挽救自己,才不會被社會拋棄。

  小麥對江軍說:「我想繼續讀書。」

  江軍全力支持,說:「你選個自己喜歡的專業吧。」

  小麥說:「還是想學法律。」

  江軍說:「法律好啊,以前在學校你法理學就學得好,學出來考個資格證,當律師吧。」

  小麥說:「我要是當了律師,就把你抓起來的壞人全都無罪辯護!」

  江軍就笑嘻嘻說:「沒關係啊,我抓你放,咱們都是各司其職的大英雄。」

  小麥說:「其實我 不想做律師,我要當法官,學歷沒用,權力才有用 ,當了法官,有了權力,讓那些曾經欺負過我的人都來舔我的腳!」

  小麥說這話到時候沒笑,江軍就笑不出了,過了一會兒才說:「我相信你不會的,你始終都是我愛的那個善良的姑娘。」

  小麥沒有說,你始終都是那個懂我的傻小子。

  小麥要去上學,江軍雷厲風行就用最老舊的方法——郵政電匯給她打了一大筆錢。因為他只知道她的公司地址,不可能知道她的銀行帳戶,他若問,她是不會給的。那時候他買了房子,付了首付,家裡給了些錢,他自己還月供,以他警察的工資實在是攢錢不容易,但他還是給了她一大筆錢,讓她辭掉工作,專心讀書。小麥自然是把錢退了回去,說心意領了,班還是要上的,她要付房租,還要交各種學費書本費,還要每個月給爸爸媽媽一些錢,讓他們放心,她過得很好。

  白天做銷售,看客戶和老闆的白眼;晚上挑燈夜戰,在小平房裡看一本本艱深晦澀的法律理論書籍。她是本科肄業,需要先自考考來本科文憑,下一步的目標是法學碩士,然後考公務員做法官。她浪費了太多時間,這時候需要加倍補回來。

  神奇的小麥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拿到本科文憑,然後聯繫以前的同學幫忙,找到南方的一所高校讀碩士。那時候「法碩」剛剛開始興起,很多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也都一窩蜂跑來考法律系的研究生,小麥發競爭對手翻出好幾倍。小麥那個同學已經研究生畢業了,在一所高校任教,她知道小麥的遭遇,當然也是同情的,所以全力以赴幫她。同學幫小麥聯繫了以前讀研究所的導師,拿到一些研究生一年級的課堂筆記、參考書目。小麥的英語底子不差,扔了一段時間,撿起來也比較容易。

  那個冬天是小麥破釜沉舟的冬天,她正式辭了工作,帶著不多的存款,到學校附近租了一個筒子樓里的小單間,只有七八平米的樣子,一張單人床,一個書桌,一把椅子,一個簡易衣櫃。再有就是鋪天蓋地的複習資料。南方的冬天陰冷潮濕,屋子裡沒有暖氣,近零度的室溫還不及戶外暖和。天氣晴好的時候她就抱著書本到外面曬太陽背書,天氣不好的時候就縮在屋子裡抱著暖水袋穿著大羽絨服看馬政經。每次回憶那些日子,她都說:「不堪回首,不堪回首。」但是當時的她是幸福的,因為她有夢想,她想當法官。

  寫故事很簡單,幾分鐘就把那段經歷敲出來了,經歷的人才知道那分分秒秒的時間有多難熬。那時候小麥幾乎沒什麼消遣,實在累得不行就去網吧玩一個小時遊戲,連連看,或者祖瑪。時間不多,一個小時,絕對不超過一個小時。江軍說要送她一個筆記本電腦,小麥說:「當上法官之前我不要你一分錢。」江軍就笑了:「那是不是說你當了法官之後就要我的錢願意嫁給我了呢?」小麥就被氣笑了,她漸漸分不清是自己的本意暴露了,還是掉進了他的圈套。

  吃下的所有的苦都是值得的,小麥的故事讓我分外相信耕耘就有收穫這件事。她如願以償地以總分第三名的成績考上了那個導師的研究生,公費名額只有兩個,她需要自費,她也滿足了。學費嘛,入學之後做兼職就可以掙了。

  然後就是輕鬆愉快的兩年學生時光。小麥覺得,自己又年輕了,自己又做回了曾經的那個快樂的小女孩,她憑自己的本事考上了研究生,自己交學雜費,自己掙得美好未來。她堅信沒有什麼可以摧垮她。她現在唯一要做的就是盡情享受校園裡的美好時光。看過江湖險惡,經歷過職場的爾虞我詐,單純的校園生活真是太輕鬆了。看書,做兼職,參加舞會,交新朋友,這裡沒有人認識她,沒有人知道她曾經經歷過什麼,只是單純地把她當成一個「一年級菜鳥」,那種感覺太爽,就像整個人重新活了一次。

  最後一個學期她參加了公務員考試,順利地過了筆試和面試,考到了南京。法官當然是做不了的,那是玩笑,但是她進了檢察院,先做檢察官。

  後來我問她,當時是不是特激動。她說,那感覺很奇怪,塵埃落定那天,她站在太陽底下呆了半晌,好像完全沒有想像的那種歡呼雀躍,只是想,哦,這就完了嗎,終於可以踏踏實實睡個懶覺,痛痛快快去網吧玩一整天連連看。她是想到連連看的時候才激動起來的,然後就給江軍打了個電話,說:「警察叔叔,我考上了。」她聽到江軍在電話那頭兒沖同事大喊:「我老婆要當法官了啊!今天晚上我請客!」小麥的眼淚是在那一刻掉下來的。

  後來小麥就去了南京,和江軍在一起了。

  很多人並不了解他們這些年的分分合合,他們也很少對外人細說。一般同事朋友問起來,他們就說是大學談戀愛,後來分開了一段時間,然後再複合。很多人都會說些冠冕堂皇的話,真好啊好幸福啊有情人終成眷屬什麼的。對於這些祝福,小麥從來都是一笑了之。她說,這樣的祝福都是應時應景的,就像你穿了禮服裙一定要配高跟鞋一樣自然,不會有人多問一句你們當年為什麼分開呀為了複合吃了多少苦,而她也實在是沒有勇氣一一向別人解釋。她覺得祥林嫂最大的悲哀不是被人無視,而是她輕易就向別人展示她的傷口。

  事實上,即便是小麥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了公務員,穿上了檢察官的制服,她和江軍在一起還是歷經了很多波折,最大的難關還是江軍的媽媽。不要忘記,那位準婆婆是曾經大過年的找上小麥的門去落井下石吵架的。小麥想到後半生要向這樣一個人喊媽媽,就覺得嫁給江軍真的不是一件快樂的事。可是,糾結那麼久,她還是選擇了江軍,因為那份感情真的不只是小兒女的你情我願,他是這麼多年來貫穿在她生命中的一口氣,氣沒有散,她才沒有倒下。

  求婚那天江軍說:「我們認識這麼多年了,我都沒有對你說過甜蜜的話。今天,我喊你一聲寶貝。寶貝,無論怎樣,咱們都是在一起的,請你一定相信我。就算這個世界上有再多困難,你都要相信我,我會跟你共度難關,我再也不能讓你一個人受苦。」

  很多渣男說媽媽不同意這門婚事就要跟女友分手,請相信這一定是一個狗屁藉口。當年江軍媽媽那樣強烈地反對小麥嫁給他,江軍還是堅定不移地跟小麥領了結婚證。這個過程幾乎可以寫成一個長篇小說。江軍的媽媽甚至搬出道德這張王牌來指責小麥,說她一個人在社會上流浪了那麼久不知道跟過什麼人鬼混。江軍還是擋住了媽媽的惡意,選擇了跟小麥在一起。

  其實我最好奇的小麥是怎樣改變想法決定嫁過去的 ,有那樣一個難纏的婆婆,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況且,成天跟一個警察以及他的警察同事們打交道,她心裡沒有陰影了嗎?

  小麥小孩周歲的時候她來北京玩,我們見了面,那天我們在後海一個小咖啡館裡貓了一下午,聽一個很帥的小男孩彈吉他唱歌。她笑眯眯地不斷花痴地說:「這小孩兒真帥啊我要去調戲一下!」我說:「拜託!身為國家機器不要這麼踐踏我們納稅人的尊嚴好麼?人家是賣藝不賣身的。」她就哈哈地笑,眼角有了細微的紋路,但是眼睛彎彎的很好看。

  我提出了我的問題,她說:「我覺得現在自己特幸福,雖然麻煩接連不斷,但是我相信自己能夠解決任何麻煩,這個信心真難得,換做十年前的我簡直無法想像。那時候我特恨警察,恨法律,恨社會,恨一切。我花了那麼多年才想通,與其恨那些我改變不了的東西,不如讓自己變得更強大。警察我不怕,我懂法,我執法,我什麼都不怕。惡婆婆我更不怕,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曾經詛咒這個狗日的世界對我太不公平,現在我相信,只要我夠強悍,公平就在我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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