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你們都是混蛋,都是
2024-10-06 01:29:29
作者: 張躲躲
陽光很好的午後,坐在「等你」咖啡館裡,原本是一件很愜意的事。但是對於今天的戴安來說,這是一件凌遲一般痛苦的事。她要告訴馬天越一個真相,一個關於蘭初的真相。
前些天,馬天越對她說他相中了相親網站上的一個小姑娘,她發現那個姑娘是蘭初,費了好大力氣才忍住沒有把蘭初和陳珂的事說出來。徐嫣出事之後,她決定再不隱瞞,她要把馬天越對蘭初的那點兒幻想連根剷除——可是,看看馬天越的表情就知道,這將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
「戴安,那小姑娘回我消息了!」馬天越的臉上閃爍著動人的光芒。戴安不是瞎子,那是一個沉醉的人在面對愛情時才有的心馳神往的光芒。他中午見了朋友,喝了幾杯酒,眼角有微微的紅色,襯得一雙狹長的眼睛越發明亮,連太陽穴上方那塊傷疤都有了光彩。眼睛的光芒和臉上的光芒呼應,所有人都能看得出,這個人戀愛了。
「是嗎?她說什麼?」戴安幾乎是帶著幾分悲憫的笑容來回復。
「她的心情好像不太好,找我談心。她說我是過來人,希望能給她指點迷津。」馬天越笑眯眯的,似乎很享受知心大叔的角色。
「她是怎麼扮演小白兔的?」
馬天越竟然都沒有聽出戴安那明顯的嘲諷語氣,沉醉地回答:「她很坦白地告訴我,她談了一個男朋友。我說沒關係,就算不能跟她做情侶,做個朋友聊聊天也不錯。她就挺高興,跟我說了很多。她說她男朋友有個難纏的前女友,總是橫生枝節,鬧得她很不開心。」
「所以呢?」戴安挑了挑眉梢,輕蔑地笑。
「所以她很傷腦筋啊,不知道怎麼處理這個麻煩。她說她沒什麼社會閱歷,沒有處理過這麼複雜的關係。哎,你說說看,我該怎麼開導她?」馬天越做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樣子。
「馬叔叔,你什麼時候有興趣援助失足少女了?」
「什麼失足少女,說得那麼難聽。就當閒聊嘛,你出出主意。」
「我怎麼不知道你有這種興趣聊這種話題?我還以為你只願意跟我談生意談開店呢。」
「不想聊?」馬天越終於聽出戴安的腔調不對,「我一提這個小美女你就不高興,哈哈,那好,咱不聊她了,聊生意,聊開店。我前幾天去看店面了,還真不錯,在三元橋南邊,地段好,年租金算下來一百萬,我想試試。」
「你真的挺喜歡她的,是嗎?」
戴安的嚴肅讓馬天越有些不適應,他啊了一聲,想了想,說:「怎麼說呢,就覺得這小姑娘有眼緣。雖然只看過照片,但是就忘不了。再加上她跟我說男朋友的事兒,我覺得這小女孩挺好玩的,傻乎乎的,沒啥腦子。」
「可是你一提到她就兩眼放光,整個人像充了電似的。」
「有嗎?」馬天越笑著摸了摸自己的臉,「那是因為我原本就帥吧?」
換作平時,戴安會笑著大罵他自戀,可是這次她沒笑,她知道自己接下來要說的話百分之百會傷到馬天越,她也知道讓馬天越自己去發現蘭初的真實嘴臉要比她來揭穿更好,可是,她忍不住,她不想看著馬天越越陷越深,因為陷得越深就傷得越深。她心疼他。
戴安深吸了一口氣,儘量放慢語速:「馬天越,我想跟你說件事。」
「什麼事?拜託你別這麼嚴肅行不行,弄得我怪緊張的。」
「你……」聰明如戴安,卻是不知如何開口,「你究竟有沒有一點喜歡我?一點?一點點?」
馬天越好像大大地鬆了一口氣似的,笑了。「嚇死我了,還以為出了什麼事,中午喝的那點兒酒都嚇醒了。我喜不喜歡你,你不知道嗎?我們都快好成親兄弟了,我一直把你當手足啊!」
戴安點了點頭說:「既然是親兄弟,那麼,我告訴你一件事,請你不要難過,」她頓了頓,「我會一直挺你!」
「戴安,你今天情緒很不對啊,到底出了什麼事?我真的開始緊張了。」
「要不……等你哪天沒喝酒的時候再說吧。」
「你要把我氣死是嗎?」馬天越真的急了。
「好吧,我說。你在網站看到的那個女孩叫蘭初,是我同事。她是一個很可怕的人,我希望你不要太理想主義,以後會受傷的。」
戴安儘量用了最平和的語氣來敘述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午後的咖啡館沒什麼人,留聲機的音樂聲音很低,戴安的聲音也很低,最後幾乎變成了輕聲細語,但對於馬天越來說,這無異於來自地獄的聲音。他活了三十幾年,從軍、經商、旅行,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他以為自己已經經歷了人生的起起落落,可以用淡定的心態看待任何變故,卻沒想到會被一個小姑娘蒙蔽雙眼。他竟然以為自己慧眼識珠、時來運轉,發現了一塊待他發掘的璞玉。誰能想到,美麗高貴的照片和天真懵懂的對話背後是一個近乎冷血無情的人。究竟是他太理想主義,還是這個世界上增添了更多陷阱?
「對不起,馬天越,我知道真相肯定會傷到你,可是,我覺得,你早知道要比晚知道好一些。」戴安終於忐忑地講完了整個事情,她看到對面的馬天越神色凝重,眉頭緊鎖,呼吸都變得沉重粗噶起來。
「馬天越,你說句話。」戴安輕輕握住他的手。二十幾度的室內,他的兩隻手冰涼冰涼的。
「我能說什麼呢。」馬天越冷笑一聲,「女人不可信。怪我自己好了傷疤忘了疼。」
「不要一勺燴吧!」戴安試著逗他,「你還有我啊。」
馬天越不看她,只盯著她握在他手上的手,好半天,輕聲說了一句:「戴安,你走吧。」
「我還是陪陪你吧。你剛才不是說了,我們是好兄弟!」戴安擠出一個大大的笑臉,「兄弟就應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對不對?」
「我是說,你出國吧。你不是要去巴黎嗎?」
「啊?」戴安愣了,「我,我隨時可以去,也隨時可以不去。我現在只想陪著你。」
「你走吧,我有點兒害怕看見你。」馬天越把自己的手收了回來。
「嘿嘿,不是吧你,真的要為了一個小妞傷了兄弟情義?」戴安忍住心中萬般委屈,努力微笑,「知道你中午喝酒了,脾氣大,我不跟你計較。」
「跟喝酒沒關係,我很清醒。可能這個刺激來得太突然,我有點兒接受不了。你說得對,我太理想主義了,活到這把歲數還這麼丟人。」
「這算什麼丟人啊,是那個死丫頭太奇葩,我們誰都沒想到她那麼狠,說狠話,做狠事,心硬得不像個姑娘。」
「別說了!」馬天越聲調高了許多,「你走吧,讓我一個人靜一靜。」
「我……」
「我讓你走你聽見沒有!別逼我說更難聽的字兒!」
店員和為數不多的幾個顧客都聽到了馬天越的這聲怒吼,不約而同地看過來。戴安嚇了一跳,她做了各種心理準備,想出各種方法安慰受傷的馬天越,卻沒想到他會遷怒於她,在人前這樣吼她。看來,他不僅僅是喜歡蘭初,他已經愛上了。只有愛情才會讓人失去應有的理智,做出超乎尋常的舉動。馬天越這個傻子,還以為自己不會遇見愛情,卻不知不覺掉進了想像中的情網,到了不可自拔的程度。如果網絡上的幾張照片就能贏得他如此深情,那她戴安這幾年的付出又算什麼呢。她這樣愛他,為他謀劃一切;他卻因為愛另一個女人而把她弄得遍體鱗傷,他這樣濫用特權,就不怕激怒她嗎?
「更難聽的字兒是什麼?滾?好,我滾。」戴安嘴角帶著一抹笑容,從容優雅地起身,拎了衣服轉身要走,想起了什麼,又轉回來。
「說來說去,我還是輸在了愛上。你這麼對我,無非是仗著我愛你。從今天開始,我不認識你。你記住,馬天越,我不是你的兄弟手足。斷手斷腳的人可以活得很好,沒有我,你會不得好死!」
戴安轉身離去,聽見身後咣當一聲響。她送給馬天越的那盞復古造型檯燈稀里嘩啦碎了一地。她沒有回頭。碎了也好,碎得乾脆。那是她親手做的一盞燈,五顏六色的玻璃一塊塊拼成,就像她的心裝滿色彩斑斕的等待。可是她什麼都等不到,太過追隨果然不被重視。
走到門口的時候,她一隻手推開咖啡館的門,忽然想起周止諾在醫院罵的一句話,不禁莞爾一笑,也罵了一句:「你們都是混蛋,都是!」然後大步出了「等你」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