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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同是天涯淪落人

2024-10-09 01:17:47 作者: 西嶺雪

  玉衡望著濕淋淋的李望,意外得一時要屏住呼吸。如果悲傷也有重量,那麼李望此刻眼中的絕望簡直可以壓死一頭駱駝。

  他呆呆地走進門來,像是對玉衡又像是對自己說:「我找到青花了!我找到青花了!」聲音嘶啞,分明之前曾經號啕,撕傷了聲帶。

  「她……在哪裡?」玉衡約略猜到,必是青花已經遭了意外。

  李望跌坐下來,拉開夾克拉鏈,從懷裡掏出一隻花瓶來:「在這裡。」

  那是一隻通體純白晶瑩光潔的瓷瓶,真正薄如紙,白如玉,托在掌中,柔膩微涼,仿佛貼著某人的肌膚。

  

  玉衡不明所以地接過,忽覺得背脊發寒,一股森然之氣遍布小屋,仿佛李望把雨幕帶進了屋中。

  「這花瓶……」

  「這是青花。」李望直勾勾地望著玉衡,一句一頓,咬著牙說:「青花死了!兇手是小麥!他侮辱她!殺死她!把她的骨頭燒成灰!把她的骨灰燒成了瓷!她就在這隻瓷瓶里!這就是她!」

  天雷滾滾,一陣陣轟隆隆似要掀翻屋頂。李望忽然嚎叫起來,像一隻受傷的野獸。

  玉衡完全不能動彈,李望的每句話都是一聲霹靂,炸得她幾乎要昏過去。世上怎麼會有這樣殘忍的罪惡!她完全理解了李望為什麼會這般失神落魄,形如喪屍。他尋找青花十年,怎料想找到的竟是這樣一個答案!

  早知真相如此慘烈,是否寧可永遠無知?

  李望直著眼睛在小小屋子裡走來走去,喃喃說:「我本來想去瑤里古鎮的,去龍窯,去找青松,可是不知怎的走岔了,竟來到思溪……」

  他像一隻困獸在籠中疾走,越走越快,終於,走去沙發那裡坐下,直接倒了下去。

  玉衡只當他暈倒,忙過去扶起時才發現他只是累極睡著了,可是額頭滾燙,雙頰通紅,呼出的氣息灼熱炙人。她費盡力氣幫他剝下濕透的外衣,又用浴巾替他擦乾頭髮,這才下樓去找老闆娘另要被褥鋪蓋。

  老闆娘笑得很曖昧,分明在說「就知道漂亮女人守不住,才幾天就跟男人同居了。」

  玉衡並不解釋,又要了兩片退燒藥上樓,研碎了拌在水中,服侍李望喝下。他昏沉沉由著她擺布,聽話得像個孩童。可是整張臉皺皺的,蹙積著莫大傷痛悲愴,又仿佛已經有八十歲。

  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她和他,都是特別多災難的人。

  這一夜,玉衡並沒睡好,時時聽見李望夢囈。他每次喊「青花」,她都會立刻驚醒,奔過去為他更換覆在額上退燒的冷手巾,醒醒睡睡間,幾乎把青花當成自己的名字。

  直到天蒙蒙亮,她才朦朧睡去,卻一直聽到一個聲音在耳邊輕輕喊「青花,青花」。朦朧中,她看見自己走下樓,仿佛在赴一個約會,卻不知道要去見誰。

  飄飄忽忽,逕自來到通濟橋邊,看到有人坐在那裡垂釣。於是她想起來就是要來見他的,她在他身邊坐下來,將頭擱在他肩膀上,輕輕喊「楚雄」。可是看真切了,那人卻是李望。

  於是她想起來自己叫青花,是個高中生,暑假裡第一次同李望相約來思溪。她在那裡畫了一張速寫,是對岸的小橋流水人家。那家人姓葉,二兒子過繼到昌南後改姓楚了。這一天他也剛好回了思溪,看到這對戀愛中的小兒女,還問他們要不要一起搭車回昌南。

  她說不行,她得回瑤里,李望倒是可以同車的。但李望不願意這麼早跟她分開,寧可去搭末班車。

  他們隔著小河對話,互相擺了擺手,就那樣錯身而過了。從此再也沒有見面。

  在夢裡,她模糊地想真是錯啊,如果當時答應了楚雄,三個人一道回昌南,也許後面的事就不會發生了。可是偏偏沒有。命運的轉彎,有時就是那麼無奈。他們並沒有做錯什麼,卻像車子行駛在高速路上軋了一個小石子,車輪飛速打滑就此偏離了方向。

  搖搖蕩蕩,恍惚已是過完暑假返校時,才出村,遇見鄰居小麥上山去龍窯。小麥一直對她有意的,每每見了便瞎三話四纏不清,往常她總不大睬他,今天卻惦記著要送李望禮物,拿出那幅速寫來問小麥能不能幫忙燒件瓷器。他碌碌地轉著眼睛,一口答應下來,請她隨他去山上參觀麥家龍窯,說是那裡有一批剛出窯的瓷器,可以讓她參照著訂個樣式。

  就這樣,她跟著他上了山,去了龍窯,遭了毒手。

  這時候玉衡又覺得自己重新變成了局外人,又似乎一分為二,靈魂飛在半空,看著青花跟隨小麥一步步走上山,去到那萬劫不復之地。

  她對著她喊:「不要聽他的,不要跟他去!」

  她看著她奮力抵抗,被他掐著頸子直至窒息。

  她輾轉著,魂與肉再次合二為一,大聲呻吟,直至被人推醒:「玉衡,醒醒,醒醒!」

  她睜開眼來,看到李望關切的眼睛,不禁羞赧。竟然反過來要病人照顧自己。

  「做噩夢?」

  「吵醒你?」玉衡撐著胳膊坐起,只覺半邊身子發麻,原來是睡姿有問題壓迫了心臟,造成呼吸不暢。她伸手探他額頭溫度,欣慰地說,「退燒了。」一副老姐口吻。

  李望在她身邊坐下來:「昨晚多承你照顧。」

  「青花……」

  「已經結案了,警局同事會跟進。」李望搓一搓臉,三言兩語交待過程,「鑑證科同事起初拿到楚雄的那隻青花瓷瓶時,只當成一般現場物證來對待,注意力全在追查來源上。直到前幾天我從麥家龍窯挖出一批瓷器,另帶了兩件瓷回城請求鑑證科詳細鑑定,才知道骨瓷的成分居然是人骨…………」

  他哽咽起來:「我,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青花爸媽……」

  玉衡的心一陣刺痛,回想起離開西安的那個黃昏,她在陽台上畫日落,突然接到一個電話——那種剎那間天昏地暗世界崩潰的感覺,只有她才最明白。這也是李望會在偵破後只想要找她傾訴的緣故吧?青花已經失蹤十年,她的家人早已接受這不幸的事實,而今真相大白,卻是如此殘忍,他們承受得了嗎?

  「抓到人了嗎?」

  「警局立刻出具拘捕令,將麥家父子分別緝拿。看到那批瓷器,小麥立刻便招了。青花返校那天,遇到了小麥,她拿出那張思溪的速寫給他看,問他能不能幫忙畫在瓶子上,說要送給男朋友做禮物。她笑著,說她的男朋友有多好多有趣……」

  李望說不下去,但是後面的事玉衡已經全知道了。她在夢中看見了一切!那小麥引誘青花跟他一起去到龍窯,妒怒交加,獸性發作,竟狠心將青花掐死,不但凌辱她屍身,還將她挫骨揚灰,將骨灰混在瓷土中,燒成了青花瓷,就此毀屍滅跡。

  青花的靈魂,經過1700度高溫的燒煉,被永遠封塵在一個個的骨瓷瓶子裡。

  那以後,小麥就得了夢遊症,時時半夜起來,一個個撫摸著花瓶,眼睛直直地望向虛空,自言自語:「青花,這是你的頭,這是你的手,這是你的腿……」

  他的怪異舉動被老麥發現,聯想起鄰家閨女青花的突然失蹤,再想想兒子以往對青花的迷戀,也就約略猜出了端倪。他把小麥帶到龍窯,綁在樹上抽打逼問,然而當小麥真的親口承認了事情經過時,老麥卻崩潰了。他想不到自己會生出這麼個喪心病狂的惡魔,可這畢竟是他的獨子,他怎麼也不忍心讓兒子為青花陪葬。

  於是,他親手推翻了麥家龍窯,帶著兒子避到昌南,自己守著一間小店過活,兒子則去工廠做工,從此不許他再碰瓷器,並對外隱瞞兒子會燒瓷的往事,以為就此可以將一段殺孽塵埋。

  一晃十年,就當老麥父子都快忘記這段往事的時候,楚雄隨谷好問參觀麥家倉庫,誤打誤撞選中了繪著思溪通濟橋和葉家老宅的青花瓶,思鄉情切,不惜代價非要買下那隻瓷瓶。老麥明知不妥,斷然拒絕。可是楚雄念念不忘,再次找上門來。為了拉住大客戶,老麥到底還是將瓷瓶賣了,誰想到就這樣引來了李望,竟然順藤摸瓜,不依不饒,一直追蹤到廢棄十年的麥家龍窯。

  如果從一開始麥家父子就將那批瓷器埋入地下,如果他堅持不肯賣給楚雄,如果楚雄沒有發生命案,如果查案的人不是李望——也許真相永遠都不為人知。但是他們偏偏把整批骨瓷帶去了昌南,以為藏在城裡倉庫才更安全;直到李望找上門來,他們才決定把瓷器運回思溪埋入地下,誰知道又被青松看到——越想埋得深,反而暴露得越快。

  是運氣不好?是百密一疏?

  不,也許一切並非巧合,也許註定水落石出。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麥家父子還青花一個公道的時候到了!

  李望看著窗外:「雨下了一整夜,像哭。我不敢閉眼,一閉上眼睛就看見青花在拼命掙扎,而我卻幫不了她!如果不是為了我,如果不是想做那隻花瓶送給我,她就不會死。你明白嗎,玉衡?那花瓶不是楚雄送給你的禮物,是我的,是青花給我的!是我的!」

  「就給你。」玉衡已經完全不想爭了。那隻花瓶,竟牽扯到兩宗血案,她失去楚雄,他失去青花,徒剩下一堆繪著思溪煙水的瓷瓶碎片,這算是什麼禮物?!

  哭累了,李望走進洗手間梳洗,出來時卻見玉衡又睡著了。他知道她昨晚為照顧他一夜沒睡好,便也不驚動,替她拉好蓋被,顧自出門去。

  相識以來,他一直以為自己在照顧她,憐惜她新罹喪夫之痛,父母又遠在海外,江西一個親友也無,無形中竟以她監護人自居,事事關心。如今自己遇事,才發現真正寂寞需要人陪的人是他!他才是那個把所有秘密埋在心底,茫茫人海中巴不得尋一知己聽他傾訴的孤僻兒。

  李望帶了熟食啤酒回來,玉衡剛剛醒來,看到酒,拿過來對著瓶口便喝。他也不阻止,倚著牆角坐下來也跟著喝,不久已成一團爛泥。

  難得兩個人一般頹廢,都一心一意,只想就這樣醉死過去,不問前塵後事。

  玉衡提議:「我們各說一件記憶里最快樂的事吧,誰說得好,誰就喝。」

  李望懶得鬆開酒瓶,將兩隻腳對碰一碰表示贊成。

  玉衡遂說:「都說蜜月是最快樂時光,我是個俗人,也不例外。在巴黎,我和楚雄租了一個船屋夜遊塞納河。我說要寫生,畫下塞納河上每一座橋;他說不,要在每一座橋下做愛來紀念。」

  李望抗議:「喂喂,兒童不宜。」

  玉衡大笑:「莫非你還是童男子?」

  「那倒也不是。」李望臉紅紅的,不知是醉酒還是羞澀,「可是同青花沒有過。那時候還是高中生,最親密一刻就是拉著她的手,還有一次,偷親了她的臉……」

  「這個值得干一大杯!」

  李望「咕嘟嘟」灌進一整瓶,又另開了一瓶,問:「說說你跟楚雄怎麼認識的?」

  「在市立圖書館。」玉衡的語調變得溫柔,「他去查資料,我在臨摩畫冊,忽然服務員端了一杯咖啡過來,說:那邊先生請你的。我望過去,他卻故意不抬頭,只看到一個英俊側面。直到我離開,他才跟出來,我謝謝他的咖啡,他說不用謝,還就好,最好馬上還,不拖不欠。於是我們一同去了隔壁咖啡館,就這麼開始了……」

  「真狡猾!值得乾杯!」

  「干!」

  兩人各抱住一瓶啤酒合著眼淚吞咽,哭一回笑一回,說累了便昏昏睡去。醒來打電話叫樓下餐廳送盒飯啤酒來,繼續醉生夢死,只求速速腐爛,越混沌越好。

  房東越發誤會,藉口收拾碗盤,將李望上上下下打量了個結實。男的帥氣,女的秀麗,看上去倒是很般配,只是太邋遢,一副除死無大礙的慵頹態,同陰霾雨天正相宜。

  是的,除死無大礙。人們在自己難以承受的驚嚇與痛苦面前會得昏厥,便是向死亡靠攏的一種自身本能保護。除此之外,酩酊大醉,一睡不醒,裝瘋賣傻,也都可以取得短暫的類似功效。

  酒鄉路穩宜頻到,此外不堪行。

  「說件最窘的事吧。」這是是李望出題。

  玉衡用心地想了想:「最窘是我爸第一次帶女友回國,宣布說要結婚。那女友打扮妖冶,最多比我大一兩歲,卻學人家繼母訓話,老皮老臉地對我說:『你放心,我會把你當親生女兒對待。』我心裡說:『你倒想!也要生得出來我這麼大女兒再說!」

  李望並沒有笑,凝視著玉衡問:「後來呢?」

  「那是我同我爸最後一次見面,後來他們就一起回了美國,除了逢年過節問候一聲,平時連電話也少。」

  「你母親呢?」

  「我只知道她再婚,到現在都沒見過那個男人,也不知道是八旬老翁還是花樣舞男。我們母女並不談心。」

  李望沉默,不忍心再問下去。然而玉衡已經打開話匣子,半是醉酒,半是縱性,一生不如意事都翻湧上來,平時不肯向外人道的辛酸一旦傾出,就再也收不住,她抱著酒瓶子,絮絮地說:「我以前常常問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世間沒有一個人肯好好愛我,疼惜我。從小到大,我一直是好學生,也是乖女兒,什麼事都力求做到不負天,不負人,可是為什麼就連我父母都當我是陌路?每年生日我都是一個人過,沒有人為我慶祝,父母忙著陪他們的新伴侶,這上下多半已經又有了新兒女,更加記不起我的存在。直到遇見楚雄,我一直很慶幸,終於有一個人好好地愛我了,終於有個人是真正屬於我的至親的人。可是現在才知道,他最愛的人其實是何玲瓏,給我的只是殘剩的愛;即便這樣,我也還是失去了他……我再也不會愛了,再不可能愛另一個人像對楚雄這樣,他死了,我也不會再完整,沒了就是沒了,再也回不來了……」

  玉衡哭,李望也陪著流淚。隔一會兒說:「你是個好畫家,很多人愛你的畫,雖然我不懂,但是我相信,他們會通過你的畫作愛上你,還是最真誠不摻雜的愛。」

  「青花如果能活下來,也一定會成為一個好畫家。」

  「一定的,她那麼聰明,那麼棒,如果她能活到現在……」李望哭起來,「我沒結過婚,可我知道你說的那種感覺,我愛青花,她死了,死得那麼慘,我知道我以後都不可能再像愛她那樣愛別人。我肯定會結婚的,不結婚我老媽得氣死,我總得結婚,也許我會娶一個我愛的女人,也許娶一個愛我的女人,總是要結婚的,但是我不會忘記青花,我不會像愛青花那樣愛別人……」

  他絮絮叨叨反反覆覆地說著,玉衡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又睡著了,他還在咕咕噥噥地說。

  睡了醒,醒了醉,睡睡醒醒間,又過去了一天一夜,再醒來時,兩個人已成了割頭換頸的好兄弟,只有他見過她的失態,只有她聽過他的哭號,世上再也沒有別人比他們彼此更相知更了解。但是李望心裡也知道,從此他再也沒辦法在玉衡面前做一個正常的男人,而只是一個沒有性別的知己。

  好在,天終於放晴了。

  兩個人都腫頭腫面,一臉宿醉。玉衡指著李望輕輕說:「豬頭!」李望立刻回敬:「瘋猴!」玉衡看看鏡子,驚呼一聲走進洗手間去梳洗。

  李望隔著門說:「我訂了車,等下一起回昌南吧。」

  玉衡有些捨不得,但是想到過後要獨自回去,又覺得不是滋味。可是,真的就此離開了嗎?從此翻過新的一頁,把思溪和楚雄,還有他們共同度過的生活,就此埋在過去?

  經過通濟橋頭,她叮囑李望:「等我一會兒。」自己走過橋去,推開葉家老宅的大門,最後一次跪拜祖宗牌位。楚雄——不,葉雄的靈位也安放其間,葉落歸根,和他的祖先們熱熱鬧鬧地次第相依,只把寂寞留給了她。

  玉衡輕輕說:「我會再回來看你的,也請你常常回家看看我吧。」

  她終於離開了思溪。

  玉衡沒有再聯繫葉英,從昌南直奔機場,搭乘下一班飛機回西安。

  推開家門,空蕩蕩氣息迎面而來,教她頓時想到「獨守空房」這個詞,猛然省起以後都不可以再見到楚雄了,自己已成寡婦,不禁心中大慟,尤其地板上深紅的腳印還沒有清理,讓她清楚地想起接電話的那個黃昏,她打翻了顏料盤,踩著一路的殷紅去接電話,卻接到了一個死亡噩耗……

  玉衡丟下行李,渾身的力氣都跟著那行腳印跑了出去,一直去到陽台。她踢掉鞋子,三步並作兩步撲倒在床上,就此昏睡過去。

  睡在熟悉的床上,夜夜夢到楚雄,玉衡幾乎不想醒來。

  但是太多事情要她處理——為楚雄註銷戶口,付清水電物業各項欠費,取消楚雄信用卡,還有房屋貸款的手續也要重新辦理。當初買下這層複式樓原本安心在此養兒育女直至終老的,如今孑孓一身,要偌大空間做什麼?不如賣掉,隨便租個蝸居暫住,或者就此遠遊去。

  人活著,就有這許多瑣碎功夫要做。

  楚雄的公司派出人事部經理與她聯絡:「公司曾替所有員工辦理保險,你可約時間來簽字領取。」

  玉衡輕輕說:「也好,我打算賣掉房子,正需要人事部幫忙蓋幾個章。」

  「現在樓市不好,不如過些日子再看。你又不愁供款。」

  「我要籌錢還給谷好問。」

  「公司已經在想辦法討還那隻玉壺春。」

  「他判了入獄,留下孤兒寡婦也需要贍養費。」

  那經理啞然,半晌說:「那我幫你聯繫中介,不過,停貸手續什麼的要你自己到銀行辦理。」

  玉衡呻吟。她是標準宅女,遊山玩水可以,交際應酬卻是能免則免,從前,一切瑣屑的外務概由楚雄經手,從不勞她操心。每次出國旅遊的簽證都由楚雄代辦,機票酒店行程全是楚雄計劃,就連她的畫作也都是楚雄拿去畫室交涉,賣掉多少,贏利幾何,她從來不聞不問。如今伊人遠去,誰再為她劈山開路,擋風遮雨?

  她翻箱倒篋找出一大堆文件來,幸好一袋袋封得嚴實,寫得清楚,每一袋都用簽字筆在封面上標明內容提要。玉衡打開「購房合同」那袋來,抽出厚厚一疊文件,有購房合同書,貸款合同書,還款明細單,林林總總,光是看著已經覺得麻煩,真難以想像一樣樣辦妥需得花費多少精力唇舌。她翻到合同末頁,看到文件右下端楚雄的簽名及印章,還有暗紅色的指紋打模。

  什麼都記起來了,這合同是她陪他一起去簽的。還清楚記得辦理文件那天下午,楚雄一邊按下指印一邊自嘲:「小時候看樣板戲留下的後遺症,一按指印就覺得自己是楊白勞,指望著賣閨女過年呢。」

  她輕輕撫摸著楚雄的指紋,再也不能牽他的手了,就只剩下這一枚指紋。

  想到牽手,在江嶺的一幕便跳上心頭,忍不住要一直一直想起與葉英牽手同游的情形,仿佛那溫度還留在自己的掌心裡。忽然間,文件上的指紋就像是活過來似,輕盈跳動如一顆心。一個念頭洶湧地撲上來,拂也拂不去。

  玉衡緊緊抓著文件,呼吸越來越緊張,她不敢往那個方向去想,卻越害怕越忍不住要想。那顆心怎麼也按捺不住,從紙上跳到地板上來,宛如蹦床遊戲般動盪不安。

  她終於下定決心,給李望撥一個電話:「你那裡,是不是留有葉英及楚雄的指紋資料?請發給我一份。」

  李望的聲音有些嘶啞:「做什麼?」

  「能幫忙嗎?」玉衡沒有回答他。

  李望也不追問,卻提供資料說:「聽同事說,葉英已經辭去貨車司機工作,何玲瓏也請了長假,正張羅賣房子,看樣子兩人好像打算離開昌南。」

  再一次,將過去連根拔起,甩脫歷史從頭來過,這根本是楚雄的慣伎。

  玉衡越發起疑,但也不便深談,只問:「青花的案子判了沒?」

  「判了。十年。」

  「什麼?這麼輕?那可是殺人啊!」

  「法官說,小麥犯案時未成年,且又是十年前的舊案,這十年中小麥並沒有再做新惡,加上認罪態度好,所以只得輕判十年。」李望的聲音十分灰澀,充滿無力感。

  玉衡掛斷電話,沒有言語可以安慰。十年,小麥犯案已過十年,李望也追蹤了十年,可以想像,此後的十年二十年甚至終此一生,李望都不可能忘記青花,忘記這段傷痛。然而生死追蹤,換來的不過是讓小麥服刑十年?這償還得了他犯下的血債嗎?

  法律的制裁竟然如此無力,難怪李望的聲音那般沮喪。小麥已經逍遙法外十年了,只要再在獄中呆滿十年,就可以將罪孽一筆勾銷;而李望的一生都被這件事毀掉了,憑什麼他接受的刑罰竟比殺人者更加慘重?

  電腦提示有文件傳輸,玉衡定一定神,接收李望傳來的指紋照片,同手上文件做比對。

  暗紅色指模觸目驚心,漸漸化成涌涌的血窟,漫天漫地卷過來,將她整個人淹沒。仿佛雨雲聚集,越凝越重,終於雷電交加,大雨傾盆而下。

  閃電自黑漆漆夜幕中撕開一道口子,照亮真相——死者的指紋是個明顯的簸箕,葉英的指紋才和玉衡手上房貸指印一模一樣,一圈圈畫著個籮!

  她什麼都明白了。

  當事人用盡心機掩蓋的真相,原來就是這麼簡單的黑白分明!

  之前沒有人看破,只不過是因為沒有人懷疑。

  楚雄的指紋,正如同埋在麥家龍窯的瓷器,一旦出土,真相不問自明!

  死的是葉英,殺人者楚雄!他與何玲瓏聯手做戲,瞞天過海,殺了她的夫,騙了他的妻。

  兩人本是初戀情人,卻遭親哥哥橫刀奪愛。雖然勞燕分飛,然而得不到的總是最好,失去了的才更可惜,年年月月,他從未有一日忘記她。忽一日在昌南陌路重逢,立刻愛火重燃,悔不當初。於是兩人深思熟慮,策劃了一出移花接木,李代桃僵,就此鵲巢鳩占,鴛夢重溫。

  玉衡掩住胸口,只覺有一團東西在那裡攪來攪去,纏裹得喘不過氣,更哭不出聲來。

  其實她早就該知道的,在思溪,在曉起,在江嶺,她與葉英挽手同游,何等熟悉,何等留戀,她早就知道不妥。一次又一次,她下意識把他當作楚雄,甚至忍不住投懷送抱。若是陌生人,她怎會那般親昵蝕骨?魚水相歡的親近感,豈是一句同胞兄弟就可以解釋?

  傳說把兩條正在交配的蛇殺死,分別製成蠟芯,點燃之後,蜿蜒煙縷會依依地向彼此靠攏直至相交,一如生前纏綿。人是萬物之靈,怎麼會沒有一點知覺?

  楚雄說的,一個人願否與另一個人共度終生,牽手的那一刻就該知道了。

  她早就該想到葉英就是楚雄,他們兩人在一起時,張力大得叫她心跳都要為之停止,她怎麼會想不到此人就是伊人?從頭到尾,她眷戀渴慕的,就只有楚雄一個!

  可是他騙她!騙得這樣徹底,這樣冷冽,這樣絕決!他看著她的眼淚,看著她為他傷心欲絕,為他形銷骨立,竟然一直不動聲色,他何其忍心!

  他們曾經是同床共枕相濡以沫的結髮夫妻,曾經相許要一生一世相愛相守,他怎麼可以對她這樣殘忍?

  三年,一千多個日子,難道就換不來他一點兒真嗎?

  她那麼愛他,從見到他第一天起,便發誓要做他最好的妻。她是畫家,一雙縴手在婚前本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婚後卻只要他回家吃飯,她便堅持親自下廚,絕不會泡碗杯麵了事,也從不讓他吃隔夜剩菜。他喜歡吃日菜,尤喜三文魚。她查資料知道日本料理師多以男性為主,因為女人的手溫較高,切三文魚時會破壞鮮味。為此,每次剖魚前,她都會把雙手插在冰里冰凍半分鐘,這才開始切片。

  那麼真切那麼纏綿那麼深沉的愛意,竟然換不來他一點兒真!

  終於,玉衡用盡渾身力氣,「啊」一聲叫出來,一口血隨之噴出,眼前一黑,暈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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