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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的繼承權

2024-10-05 15:20:28 作者: 尹劍翔

  俄羅斯作家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這個大家都非常熟,他講的是1812年,俄國抗擊法國拿破崙入侵的一個著名的戰爭場景。

  這本小說從沙皇到那拿破崙,再到普通士兵,描寫了幾百個人物,時間跨度也非常大。

  小說裡面有一個人物作為主線,把雙方的戰爭情況以及戰爭當中社會的變化,串在一起,這個人就叫比愛爾,是整個這個小說穿針引線的人物,那我們今天講的就是這個比愛爾的身份。

  比愛爾他是小說開場的時候就出現了,他是出於彼得堡的上流社會,在社交圈裡面走來走去,身材高大,像個熊一樣,但是他行為很笨拙,口吃也不伶俐,講的俄國話像外國話,像外國人在講,為什麼呢?因為他是從法國回來。小說一開場,托爾斯泰就點名比愛爾的身份,他是一個私生子,他爸爸是個伯爵,小說裡面把這個伯爵寫成一個是非常強勢,勢力很大。

  據說他有好幾百萬盧布家產,他們家的農奴,就有四萬多人。這個伯爵到處沾花惹草,身性風流。小說裡面說他大概有20多個私生子,這個比愛爾不過是他20個私生子當中的一個。

  非常奇怪,從比愛爾出生的時候開始,伯爵就比較喜歡他,把比愛爾送到法國去,所以比愛爾的童年跟少年時代都是在法國度過的,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然後等到他20歲了,他老爸把他接回俄國,住在自己家裡。

  伯爵的妻子很早就去世了,也沒有再結婚,家裡住著一些遠房親戚,小孩子也都是這些遠房親戚帶來的。他也從來不跟人家講,這個孩子是自己的兒子,別人實際上都知道,這個比愛爾應該是這個伯爵的兒子。

  比愛爾20歲步入這個社交圈,他跟人家交往總是很含羞,一說話要臉紅,而且專門自嘲,他說我算什麼東西,我只是一個一文不名的私生子,後來他愛上貴族公主娜塔薩。

  比愛爾跟著他老爸到了彼得堡後不久,他老爸就去世了,這時候圍繞他的財產,就開始了一場爭奪戰。

  比愛爾一直侍奉老爸,天天陪在老爸身邊,並沒有想要財產,因為他知道財產里沒有他的份,因為他是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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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他們家裡的兩個遠房親戚,兩個老小姐,也認為他不可能能繼承他父親的財產。結果伯爵遠房的一個外甥那天突然跑到這個伯爵家裡,跟這兩個小小姐講:「聽說老頭兒寫了個遺囑,遺囑裡面請求沙皇恩准,他要把這個財產全部都要傳給他的私生子,就是比愛爾。」

  這下子兩個老小姐急了,她說:「怎麼可能,私生子怎麼可能繼承財產,法律上明明禁止私生子獲得財產,他怎麼可以?」

  那個外甥講:「我是從律師那裡打聽來的消息。」

  這些貴族只知道這個法律的原則是存在的,但這個外甥專門去請教了律師,律師說私生子要獲得財產繼承權,有一條路子,那就是直接把這個遺囑呈交給沙皇,由沙皇來一個特批,那這樣私生子就可以獲得繼承權,在遺囑裡面指定,由這個私生子來繼承財產,然後沙皇批准,那麼這樣一來,這個私生子就可以獲得全部名分。

  據說老伯爵已經請人寫過這樣的遺書,這兩個老小姐急了,翻箱倒櫃的去找,翻來翻去什麼都翻不到,結果想不到在給老伯爵洗身子的時候才發現,在他枕頭底下有一個包,那個包裡面就是那個老伯爵的遺囑,那上面火漆,老伯爵新手用火漆封的,也不能打開,必須要直呈沙皇,那這個遺囑後來拿到沙皇那裡,果然被沙皇,當時的沙皇亞歷山大二世批准,比愛爾一下子就成為繼承人,經過沙皇特批這個私生子就獲得了伯爵的頭銜,而且還獲得了四萬農奴,五、六百萬盧布的家產,一下子成為首富圈裡之一,平步登天。

  那些遠房親戚沒辦法了,只好都來巴結他,叫他伯爵長、伯爵短,來撈點油水的。原來看不起他的人,現在又都倒過頭來拍他馬屁。

  因為老伯爵的一個遺囑,戲劇性的變化,把這個世態炎涼一下子就呈現在比愛爾的面前。

  他曾經在對父親的這個悲痛當中,一下子突然之間,整個社會對他來說已經不一樣了,社交的大門已經對他敞開了,但是他自己仍然內心深處他覺得仍舊是一個私生子,所以整個人物的矛盾心理就在這裡爆發了,而且他跟俄羅斯,跟整個俄羅斯社會格格不入,因為他是在法國長大的,後來整個故事情節就以這個中心人物逐步逐步展開,以他的這個人物帶出了整個俄國社會在1812年抗戰前後的變化。

  當然,我們今天的故事不是在講《戰爭與和平》,而是在講一個問題,那就是私生子是不是有繼承權呢?

  在中國古代私生子確實和婚生子的繼承效力不一樣,雖然不像俄國一樣完全否定了私生子的繼承權,但是繼承的份額也相對非常小。

  但是,進入當下社會後,私生子的繼承份額得到了改善。

  所謂非婚生子女,從廣義上講,是指父母非婚姻關系所養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為所生子女和養子女,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未經丈夫同意、事後丈夫又不予認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都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如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第19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因此,可以肯定地說,非婚生子女是享有繼承權的。我國法律之所以規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是因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與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緣關係,是直系血親。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都是社會的一個成員,是國家的一個公民,所以,國家法律應當一視同仁,加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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