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浪漫和約定
2024-10-05 14:55:17
作者: 巒
正月的機場沉浸在元宵的喜慶中,候機廳也比平日裡還要擁擠許多,梵歌無可奈何的坐在兩個男人中間,現在,離登機時間還有半個鐘頭。
當機場的工作人員,出現在梵歌面前稱呼她為洛梵歌小姐時,梵歌還挺納悶來著,傻傻的跟在工作人員後面。
工作人員一路帶著梵歌,來到候機廳的中央,候機廳的中央擺著巨型電視,站在電視旁邊的空姐示意梵歌站在電視前。
梵歌剛想開口,空姐食指放在唇上示意安靜,片刻,空姐打開電視。
電視一開首先出現的是鋪天蓋地的朱紅,朱紅色的地毯朱紅色的天花板,在地毯的中央立著一米高的小型演講台,演講台上放著麥克風,男人漂亮的頭低著,模樣像是在試麥克風。
不由自主的,梵歌腳步向前移動,直到自己的手近的,可以觸到屏幕上的那顆頭顱。
「阿臻。」梵歌緩緩的喚著。
仿佛聽到了她的呼喚,男人緩緩的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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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鏡頭定額,男人有著一張會讓人會忍不住屏住呼吸的臉,在燈光的烘托下眼眸一片流光溢彩。
他微笑,笑容是沉醉在春光裡頭的風。
他抬手,麥克風把他好聽的聲音送到所有人面前,嗨,梵歌!
嗨,溫言臻,梵歌抬起手,擺了擺,對著電視裡的人微笑,仿佛他們僅僅在咫尺之間。
電視鏡頭拉遠一點,那是溫氏發表重要講話的禮堂,紅彤彤的的一片,溫言臻穿著黑色的修身西裝,西裝的翻領是用那種墨黑色天鵝絨製作的布料,穿著黑色西裝的溫言臻,在一大片朱紅色背景的襯托下,英俊如斯。
梵歌微笑,這刻,她的阿臻長成了隔著時空住在女孩子們心中的藍橋情人。
「嘿,梵歌!」他繼續剛剛的話,表情柔和:「這個時刻,你在機場,對吧?如果是的話,那麼和我揮揮手。」
梵歌點頭,傻乎乎的揮手。
對著鏡頭,溫言臻莞爾:「我猜,你一定揮手了吧?真是一個傻姑娘。」
梵歌訕然的把手垂下!因為她的周圍里不知怎麼時候擠滿了人,他們圍著她,用好奇的目光在看著她。
電視鏡頭切出了溫言臻最為完美的臉部表情,那張臉正在一點點的,收起他的微笑和調侃,稍稍一垂下眼眸,那眼線所勾勒出來的有黯然,那黯然又會忍不住的讓人回想起,那只在北歐寒夜裡獨自飛行的黑天鵝。
他把頭朝著麥克風湊近一點,他的目光環顧著四周,最後,落在前方,他緩緩的說。
「在這裡,我要和向大家宣布一則消息,我和我妻子不久前和平分手。」
略微的停頓之後,他扯出了淡淡的笑紋,繼續說。
「我的妻子有很好聽的名字,她叫梵歌,在這裡,我想表達,我特別的榮幸能娶那名叫著梵歌的可愛女人為妻子。」
「那名可愛女人,用她美好的品格詮釋了『妻子』,這個稱謂的多重意義,她在我的生活扮演著多重的角色,在我們相處的漫長歲月里她是愛人,親人,戀人,情人,朋友,夥伴,搭檔,老師,學生,粉絲……我需要什麼她就把她變成什麼!」
天花板垂落的水晶吊燈的燈光,烘托著溫言臻眼裡的浮光,很薄的一層,輕紗一樣,但是,此時此刻如果主人只要眼帘一眨,那麼,那層薄紗也許就會幻化成水晶般晶瑩剔透的液體,從他那狹長的眼線滑落。
梵歌細細的去想,很詳細的去想,溫言臻這個男人幹嘛把她說的那麼好,她就是那站在電視前,只會傻傻揮手的女人而已,就那樣而已的!
溫言臻的聲音依然在機場重要流淌著,如中秋時節清澈的水流聲。
「我猜現在她一定在機場看著我,在她離開我,離開這座城市之前,我要和她說一句話,一句我一直以來都忘記和她說的話。」
「梵歌,謝謝你,在我還是那個在路上走著,沒有多少人會注意到的不起眼的少年時,你就已經在愛著我。」
「那份愛,於我,彌足珍貴!」
最後的一句話,溫言臻說得特別的緩慢,說完後,他低頭,電視鏡頭開始拉遠,遠得站在一片朱紅下的人,看起來更像是水波中蕩漾的倒影。
周遭,所有所有都鴉雀無聲,仿佛,全世界的人都在等待著那個男人抬起頭來。
終於,溫言臻抬起頭,電視鏡頭拉近,男人眼底的浮光沒有了,黑白分明的眸底被月華般的光芒所取代。
他對全世界微笑,笑容純真,聲音靦腆。
「最後,我想為梵歌做一件浪漫的事情。」
溫言臻的聲音剛剛落下,全場的燈光熄滅,片刻,有漫天的星光,漫天的星光下是寧靜的港灣,在如夢似幻的場景中,清透的陶笛由遠至近,錚錚朗朗的吉他聲跟隨著陶笛,有人在吹著口哨,悠揚,曼妙,仿佛來自海的中央。
那旋律,梵歌知道。
水一樣的少年,風一樣的歌,夢一般的遐想,從前的你和我……
熟悉的旋律把梵歌帶到了法蘭克福機場。
那年的冬季,她和溫言臻在阿姆斯特丹,因為他們所乘坐的,要到達北京的航班收到炸彈威脅,機場裡莫名其妙的多了很多的防暴警察,那些人的出現讓機場的旅客人心惶惶,那是梵歌失憶的第一年,她很害怕,於是,溫言臻就帶著她離開阿姆斯特丹,乘坐著前往法蘭克福的班機。
班機到達法蘭克福卻遇到火山灰的阻攔,數萬人被困在機場,那是一年中最為寒冷的冬季,她和溫言臻,和大家一樣窩在候機廳的角落裡,鋪著睡袋,依偎在一起看著電影,那部電影有令人落淚的名字《歲月神偷》。
看完電影後,迴蕩在梵歌腦海里的是影片中的那老街,在影片的配樂中,梵歌仿佛站在那些老街上。
那是梵歌第一次輕輕的觸到記憶,她想,也許在她很小很小的時候,她偷偷的來到那片老街,從罐子裡拿出零花錢和街角擺攤的阿婆買過豆腐花。
他在她耳畔說,梵歌,要不要聽我吹口哨。
她和他說,嗯,就吹那首《歲月輕狂》,那刻,梵歌隱隱約約的感覺,那首歌的後面,也許承載著一位叫做溫言臻的所有少年時代。
那個忐忑不安的夜晚裡,溫言臻給她吹了一夜的口哨,她在他的口哨聲安靜的睡在他的懷裡,那個被稱之為丈夫的男人,讓她開始有了第一次的安心。
「青春的黑夜挑燈流浪,青春的愛情不回望……」梵歌跟隨著旋律唱,聲音難聽,一直跟到口哨聲落下。
口哨聲落下,陶笛用哀怨的尾音讓漫天的星光沉入海底,燈光重新亮起,那個男人站在輝煌的燈光下。
他問她,梵歌,我猜,你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對我心動的吧?
梵歌點頭,捂著嘴,拼命的點頭。
洛梵歌對溫言臻第二次心動,源於法蘭克福機場的那一夜,那一夜機場廣播播報有八千九百四十名旅客被困在那裡,那一夜,梵歌覺得在那八千九百四十名的旅客中,叫溫言臻是她看在眼裡最為順眼的男人。
電視講話落幕,溫言臻離開。
梵歌站在原地對著電視屏幕發呆,手從臉上垂下,發現自己的手掌上沾滿了淚水,十七.八歲的少女向她靠近,把色彩淡雅的手帕遞給她。
她問梵歌:「你是梵歌嗎?是電視上那位哥哥口中的那位可愛的梵歌吧?」
梵歌接過手帕,看了滿懷期待的女孩,這般歲數的女孩正是愛做夢的年紀,梵歌點頭。
「是的,我是梵歌!」
女孩昂起臉,那般的快樂,她說,真好!
飛往裡斯本的班機整點出發,正月十五八點,梵歌離開青島。
到達里斯本時,蕭邦已經等在里斯本機場,他的懷裡抱著溫嘉籇,溫嘉籇小朋友還是和上次見到她一樣,非得用他自己的腳走到梵歌面前,他用他小小的手掌,撫摸著梵歌的臉頰,用稚嫩的聲音說著,媽媽,辛苦了!
那小小的聲音是捅破厚厚陰霾的刺刀。
這一晚,在到處飄著花香的莊園裡,溫嘉籇終於來到了,自己夢寐以求的時刻,窩在自己媽媽的懷抱里,聽著媽媽簡述著故事,那寫男孩子們喜歡的故事。
他的媽媽啊,是一個講故事的高手,她把三個火槍手和遙遠東方的龍的故事,很精彩的竄進一段故事裡頭去了。
最後,三個火槍手和龍聯手消滅黑暗勢力。
末了,媽媽問他,小籇,你喜歡住在哪個國家。
住在哪個國家啊……溫嘉籇想了想,說,我們就住在小美人魚的家鄉吧。
在哥本哈根住著小小的人魚,溫嘉籇一直想去看望那尾悲傷的人魚。
梵歌帶著小籇,在第二天離開里斯本,他和莊園裡的人一一吻別,他和他們說,謝謝你們這一段時間的照顧,以後我會來看你們的。
最後,他把裝在小盒子裡,寫著地址的紙條交到梵歌的手上,說那是爸爸讓他交給她的,溫嘉籇小朋友還無比滿足的告訴梵歌,之前,爸爸和他玩了滿滿的三天。
小盒子裡的小字條寫著一串地址,小紙條下面壓著一張相片,相片的顏色有點泛黃,相片裡有和梵歌眉目相像的女子。
小籇指著照片說:「媽媽,這是爸爸送給你的禮物,爸爸還說相片裡的人是我的外婆。」
在里斯本,梵歌后面跟著三個男人,兩大一小,行李搬運工大鷗,很巧的據說,在哥本哈根也有房產的顧子鍵,還有無敵可愛的溫嘉籇小朋友。
在飛機上,梵歌再次的把盒子打開,細細的看著照片上的人,怪她嗎?不,沒有,梵歌知道那個人在那樣的情況下,讓她來到這個世界上需要莫大的勇氣,就這一點,她已經很感激她了。
見到相片裡的人,是在農曆二月末,在曼谷,這次她就只帶著小籇一個人,另外的兩個男人留在哥本哈根,在哥本哈根梵歌有了自己的房子,一百多坪的地方,有陽台,有極好的採光,兩間房子,一間是大鷗住的,一間是小籇和梵歌住的,顧子鍵的房在和他們住的地方,只隔著一個街區。
二月末正是曼谷的雨季,在曼谷繁忙的河道邊,梵歌拉著小籇的手站在遮雨篷下,等待著某一個時刻的到來。
終於,月牙形狀的小船緩緩的朝著他們駛過來,小船上載滿了熱帶水果還有花環,小船來到梵歌的面前,戴著斗笠的女人用英語詢問梵歌,要不要買點水果。
那女人比照片中的來得要老些,眉目也比相片裡的還要柔和,是那種恬淡歲月所賦予的柔和。
梵歌指著船頭上的花環,女人把玉蘭花竄成的花環交到梵歌手裡,細細的瞅了她一會,也許是她看得太認真了,以至於她都忘了收梵歌的錢,直到後面船的主人在催促著她,她才匆匆忙忙的搖著船離開。
接下來幾天裡,梵歌都會在每天固定的時間裡,在角落裡遠遠的看著那個女人,那個女人船經過遮雨蓬的時候,都會把臉轉向那裡,像是在找尋著什麼。
幾天後,梵歌離開曼谷,她知道那個女人過得很好就行了,女人的丈夫還有孩子會在黃昏的時候,來到河道邊的渡口接女人回家,從女人滿足的笑容可以看出來,她過得很好。
過得很好就行了。
沿著曼谷梵歌去了一趟汶萊,去看那位住在小鎮裡,曾經給她看過病的老中醫,之後,梵歌帶著小籇去了很多好玩的地方。
再次回到哥本哈根的時候,已經是三月末,在哥本哈根的房子裡,梵歌再次見到蕭邦,蕭邦把一張淡藍色的卡片交到梵歌的手裡。
隔日,梵歌手裡緊緊的拽著那張卡片和小籇,蕭邦一起登上前往美國的班機。
美國西部有一個地方叫著鳳凰城,鳳凰城有兩大特色,季節性的沙塵暴,還有無處不在的仙人掌,蕭邦指著某一處所在,指著高大的遮得嚴嚴實實的門板,說,過一會溫先生就會出來。
站在那裡,梵歌看著被大片仙人掌,包圍著只露出一半的屋頂,之前,梵歌以為自己會看到的是,類似於科幻電影裡那種看起來又炫又酷的新型建築,現在看來也不過爾爾,這裡更像是一所私人學院。
站在那裡,梵歌覺得自己也許還在做著夢,夢境光怪陸離,不知所云,從蕭邦出現梵歌的注意力就開始渙散。
門緩緩的打開,身材項長的東方男子和瘦小的白人在談話,他們步履緩慢,從他們的神色中看的出來他們的話題略顯嚴肅,白人在不停的說,東方男人在頻頻的點頭,在他們後面跟著幾位類似保鏢打扮黑人壯漢。
他們沿著面前的路行走,兩輛黑色遮擋得嚴嚴實實的車子,停在離他們約一百五十米距離處,車的周圍同樣的有穿著黑色衣服的黑人守在那裡。
梵歌手裡緊緊的拉著小籇的手,她的身邊是高大的仙人掌,隨著那群人越來越近,梵歌的手和腳都在抖著,手和腳隨著急促的心跳頻率抖動得越來越盛。
那群人的腳步每一步都踩踏在梵歌的心上,僅僅,就只剩下數十步左右的距離。
小籇的手梵歌也握不住了,就這樣仍憑著小小的身影掙開她的手,眼睜睜的看著他跑向那群人。
小籇張嘴,清脆的喊出「爸爸」一邊喊著一邊奔跑著!
跟隨在兩邊的黑人不費吹灰之力,就擋下小小的身影,溫嘉籇沒有半點的怯場,手一指,指向那位身材項長的東方男人,用一口很流利的英語:「我找我爸爸,那是我爸爸!」
孩子的聲音特別的清脆,清脆得每一個咬音都清清楚楚的,正低頭傾聽說話的東方男子抬起頭來。
梵歌透過仙人掌的縫隙去看著那個人,可以辨別出那張臉的表情,有那麼一點點的好奇神色,他手一擺,擋住小籇的黑人回到他原來的位置,他一步步的向著小籇,手托住下巴在打量著,只站到他膝蓋的孩子,片刻,蹲下來。
男人拍著小籇的臉頰,他和顏悅色的對突然闖進這片領域的孩子說:「親愛的,我想你認錯人了,我不可能是你的爸爸,因為,叔叔現在還沒有結婚。」
三月末的傍晚,豪雨過後,沒有一絲的風,周遭安靜,男人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好聽,好聽得躲在仙人掌後面的梵歌淚水掉落個不停。
此時此刻,梵歌除了流淚,什麼也幹不了。
溫言臻這個男人搶走了洛梵歌,天字第一個傻瓜這個稱號,捂著臉頰,終於,梵歌明白了,言翹那天在打著自己的巴掌時說的那些話,以及在那個巴掌後面藏著的心情了。
他到底是怎麼說服言翹那個強勢的女人,讓他允許他做出這樣的傻事的?嗯?
科學家們說,這是一個欣欣向榮的紀元,對於那些明天即將發生天馬行空的事物,你們不要去懷疑,你們只要去接受就行了。
於是,人們接受如鐵盒子一邊的列車在軌道的運行,接受鋼鐵製作成鳥的模樣在天空飛翔,接受著讓人眼花繚亂的網絡,接受著各式各樣的科學雜誌上,科學家們提出的各種各樣的想法。
其中,有一種想法由來已久,那種說法叫做「記憶移植」,用最為先進的手法把若干的記憶消除,然後把另外的記憶移植到人的腦部,讓那些移植的記憶變成訊息,然後變成所謂「回憶」!
在這個世界上,有千方百計的人想找回自己的記憶,也有人千方百計的想切除,某些帶給他們痛苦,以及嚴重困擾著他們生活的記憶。
據說,每年都會有來自世界各地的,受到噩夢般記憶困擾的人來到鳳凰城,簽下協議,成為某個研究所的志願者。
梵歌永遠也想不到的是,她的阿臻竟然有一天也會成為,這所研究員的一名志願者,就為了當初她的那些玩笑話。
「我聽過一段故事,失去記憶的男人,多年後在布拉格廣場上,第一眼就認出他曾經山盟海誓過的戀人,我想,如果,你也變成沒有了記憶,你會不會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把我給認出來。」
「梵歌,到那個時候,如果我一眼就把你認出來呢?」
「如果那樣的話,那麼你就可以拉著我的手,不管天涯海角我都會跟你走。」
拜託,這是連孩子都不會放在心上的荒唐話,溫言臻竟然相信了,他竟然相信了,還付諸行動!
這男人是腦殘!
梵歌木然的看著,看著溫言臻在從她面前走過,看著他和瘦小的白人擁抱,看著他上車,看著載著他的車子絕塵而去。
等到車子不見了,梵歌腳一軟,一屁股坐在地上,把頭埋在自己的膝蓋上,輕輕的腳步聲走來,小小的手輕柔的撫摸著她的發頂。
溫嘉籇小朋友用稚嫩的聲音問:「媽媽,你怎麼了?」
「沒什麼,媽媽只是肚子有點疼!」
「那麼,媽媽,我需要做些什麼,你的肚子才不疼?」
「小籇只要坐在媽媽身邊,陪著媽媽,媽媽的肚子一會就不疼了。」
於是,溫嘉籇小朋友也顧不上他的紳士風度了,不去管地上有多髒,也一屁股坐在地上,緊緊的挨著她。
一會,溫嘉籇的聲音聽起來悶悶不樂的:「媽媽,剛剛的那位叔叔長得很像爸爸!」
「有多像?」
「鼻子像,眼睛像,嘴巴像,整張臉都像,可是,他說他不是。」小小的孩童自言自語著:「不是就不是了,媽媽,我有點想爸爸了,媽媽,你也想爸爸嗎?」
「嗯,媽媽也想爸爸了!」
梵歌離開鳳凰城時,天色已經暗沉,突然而至的狂風捲走了,梵歌拿在手裡溫言臻寫給她的卡片,只一瞬間淡藍色的卡片就被卷到天空去。
那張卡片底色是那種很淡很淡的水藍,在水藍色的卡片上面,有溫言臻用深藍色墨水寫的鋼筆字。
溫言臻在卡片上寫著:
三年後,我在布拉格廣場等你,你什麼都不需要做,你只需要站在那裡,等我,等著我一眼就認出你。
風小一點的時候,淡藍色的卡片在霓虹燈光下若隱若現,蕭邦問梵歌需不需要他去把卡片重新拿回來。
梵歌搖頭,不,不需要,她才不會去那回那張卡片呢,她才不會在三年後,站在布拉格廣場上。
那種耗體力耗心力的遊戲,她已經沒有力氣去玩了。
草色連天的四月初,梵歌來到洛長安的墳墓前,很小的一個方塊,洛長安的照片就被鑲在墓志銘上,相片裡的人模樣清秀,笑容燦爛。
梵歌把鮮花放在一邊,看了一會相片裡的人。
「洛長安,你一定特別希望溫言臻能久久的記住你吧,所以,你會做出那樣極端的行為,即使是讓他恨你,也想要讓他記住你。」
梵歌伸出手,輕輕的去擦拭著洛長安相片上的灰塵,聲音遺憾。
「可怎麼辦?溫言臻那個變態的男人卻把你的記憶全部消除乾淨了,這下,該把你氣壞了吧?小怪物?」
手從洛長安的照片離開,感覺洛長安相片裡的笑容,沒有那麼的燦爛了,梵歌很滿意的點頭。
離開的時候,溫嘉籇問梵歌。
「媽媽,相片裡的人是誰?」
「相片裡的人啊,是一個讓人倒胃口的傢伙!」
下坡的時候,溫嘉籇提出請求。
「媽媽,你可以背我嗎?我腳有點酸。」
「當然!」
於是,最近話變多了的溫嘉籇小朋友,在梵歌的背上喋喋不休起來。
「媽媽,我剛剛抓到一隻小蟲子。」
「真的嗎?哇!真厲害,小籇還能抓到小蟲子啊!」
「黑色的,很多很多的毛!」
「真的嗎!哇!真厲害,小籇還能抓到有很多很多毛的小蟲子啊!」
「媽媽!」
「嗯!」
「那隻……小蟲子它現在有可能跑到你的衣服里去!」
「真的嗎?哇!什麼?溫--嘉---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