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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18:21:13 作者: 李振平

  什麼更重要的情況?與會刑警們靜聽。

  小袁說:「丁香回城後,立刻與吳氏集團的全體債權人召開緊急會議。據查,丁香向他們提出一個早已準備好的方案,鑑於吳氏集團不能按期還債,全體債權人將聯名向法院申請宣告吳氏集團破產,她將接受全體債權人的委託,先對吳氏集團實行託管,最終目標一口吞下吳氏集團。丁香向全體債權人保證,這個方案會給他們帶來豐厚的利潤。」

  厲害!刑警們交頭接耳。

  小袁總結:「吳董事長失蹤,丁香既可解決私人恩怨,又能一舉兼併吳氏集團,她有強烈的作案動機。」

  一位老刑警問:「作案時間呢?」

  小袁答:「丁香有作案時間,她先行離開溫泉山莊,完全可以等候在案發現場。我推斷,吳董事長的車隨後開來,丁香突然現身,攔車,實施了……致使吳董事長失蹤的某種行為。」

  

  「證據?」

  「沒有直接證據。」

  小袁老實回答。她沒提吳良控告丁香縱火殺人的事,因為火災原因尚待查明,儘管她心裡認定那是丁香所為。她說:「為了收集證據,我建議,正式傳喚丁香,搜查她的車輛、案發時間所穿衣鞋以及住所。」

  老刑警慎重地說:「過去,懷疑一個人,可以抓起來審,關上幾個月、一年甚至更長時間,實在審不出來再放。現在是法制健全的新時代,我們做刑警的,應當依法行使手中的權力,尊重每位公民的人身權利。只有懷疑與推理、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搜查不宜公開進行;傳喚,改為詢問,請丁香到刑警隊坐坐。畢隊,你看呢?」

  畢隊長摸著臉上沒時間刮的胡茬子,「嗯」了一聲。

  會後,小袁唰唰唰地寫滿幾頁紙,她準備出一大堆刁鑽、無法防禦的問題,用於明天對丁香的「詢問」。畢隊長對她在案情分析會上的表現比較滿意,她對案情的敘述條理分明,重點突出,基本客觀。畢隊長看著小袁,沒想案子,他有點走神,小袁是個陽光型的女孩,與她相處,十分放鬆,而與丁香在一起時,則使人感到緊張,很累。燈下,小袁的側影很可愛。小袁停下筆,問:「你看我幹嗎?」

  「我沒看你。」

  「你看我老半天了。」

  「我看你的活兒幹完了沒有,早點幹完,回家休息。」

  畢隊長的臉熱乎乎的。

  小袁說:「畢隊,我有個問題,你必須如實回答。」

  「你這口氣像審犯人。」畢隊長知道她要問什麼。

  「你認識丁香多長時間了?」

  「這屬於設置問題陷阱,你應當先問我是否認識丁香。」

  「別打岔,回答問題。」

  「三年。」

  「你跟她什麼關係?」

  「朋友。」

  「男女朋友?」小袁問得急。

  「不,好朋友。」畢隊長答得慢。

  「你們怎麼認識的?」

  「她救過我。」

  聽到畢隊長的回答,小袁驚訝地問:「不是英雄救美?」

  畢隊長向她講述三年前的往事。

  一天中午,畢隊長在街邊大排檔要了一碗牛肉拉麵,拿起筷子,低頭剛吃了一口。

  對面一張大圓桌圍著十幾個街頭混混,炫耀地露出亂七八糟的粗劣文身,大嚷大叫,向坐在首座的一人敬酒。那人文質彬彬,像個書生,相貌並不兇惡,長著一對冰冷的三角眼。他的左手總放在口袋裡,不拿出來。畢隊長看他面熟,腦中閃現一長串照片,在一張A級通緝令的逃犯照片上停住,照片放大,這是一個在逃的殺人犯,身負多樁命案。畢隊長孤身一人,打算請求支援。

  那名殺人犯與畢隊長對視一眼,酒杯停在嘴邊。

  殺人犯起身要逃。

  畢隊長無暇多想,他擋住去路,大喝一聲:「我是警察!想逃,沒門!」他拍拍腰間的手銬。

  那幫混混一陣慌亂。

  他們看清只有畢隊長一人時,壯起鼠膽,其中一個吼道:「讓大哥先走。」混混們嘶喊著:「弄死這個臭警察!」三面圍上來。畢隊長一掌一拳,兩個被放翻在地上的混混疼得打滾,哭爹喊媽。無奈對方人多,個個手持砍刀、棍棒等兇器,畢隊長胳膊、頭部受了傷,血如泉涌。他如同狂獅一般,奮不顧身,踢倒一個擋路的混混,撲向殺人犯。

  殺人犯倉皇逃命,一頭撞上煮麵的大鐵鍋,滾開的沸水潑到他的臉上。他不顧痛,逃向馬路。

  他的左手仍塞在口袋裡。

  畢隊長緊追在後,距離從二十米縮短到幾米。殺人犯剎住腳步,轉過身,面對畢隊長,幾條被開水燙脫的皮掛在臉上,三角眼眨都不眨一下。他的左手從口袋裡拿出來,握著一把自製手槍。

  兩人相距不足半米,黑洞洞的槍口對準畢隊長心臟部位。一瞬間,畢隊長的右手駢指如刀,要在槍響的同時戳向殺人犯的咽喉。

  這時,一輛紅旗轎車閃電般衝來。就在殺人犯扣動扳機前的一剎那,紅旗轎車將他橫著撞飛。

  圍觀群眾的掌聲中,押著殺人犯的警車開走了。頭上淌下的血蒙住畢隊長的眼睛,一隻溫暖的手攙住他,一個好聽的聲音說:「坐我的車,去醫院。」

  畢隊長與丁香相識了。

  這段小故事並不曲折。每天出生入死,對於一線刑警已是家常便飯,畢隊長並不掛在心上。他的心上多了一個姑娘的倩影。交往越多,丁香在他心上的分量越重。

  小袁問:「畢隊,你與殺人犯都是便衣,她怎麼分出誰是警察,誰是歹徒?」

  畢隊長答:「第一,我腰間露出手銬;第二,她說,警察絕不會用槍指著一個手無寸鐵的老百姓。」

  小袁對丁香有了新的認識。丁香作為一個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平民,當時判斷無誤,措施正確,行動果斷,充分顯示出她的敢做敢為的性格,這不是一個平常女人。

  小袁善於想像,她眼前幻化出一組連續的無聲畫面:

  溫泉山莊回城山路的拐彎處,紅旗轎車在那株老樹前停下,掉轉車頭。

  遠處,黑色加長林肯轎車開來。紅旗轎車突然亮起車大燈。林肯車內,吳董事長用手擋住刺目的燈光,緊急剎車,輪胎與路面劇烈摩擦冒出白煙。

  丁香向林肯車走去。

  吳董事長看清來人,開門下車,他還沒來得及說句話,丁香一掌斜著劈下。他軟綿綿地倒在雪地上。

  丁香打開紅旗轎車的後備廂,塞進吳董事長的身體(或是屍體)。車大燈照亮丁香冷冰冰的面孔。

  黑色加長林肯轎車留在原地,車燈與音響沒關,車門敞開。

  風雪掩蓋一切痕跡……

  畢隊長語音低沉地說:「我很難相信她是吳董事長失蹤案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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