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2024-10-04 16:14:50 作者: (英)查爾斯·狄更斯 著;黃水乞 譯

  [1]用來填塞船縫或管子接頭等的材料。

  [2]授予的財產或名分在一定條件下復歸原授予者或其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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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量死者的尺寸準備做棺材。

  [4]狗名。

  [5]費金:Fagin,現在是「教唆犯」之意,因狄更斯在本書中刻畫了費金這個人物而得名。

  [6]指用來熔化偷來的首飾或金銀餐具等的坩堝。

  [7]指一六六三年英國發行的一種金幣,等於二十一先令,一八一三年停止流通;後僅指等於二十一先令即一點零五英鎊的幣值單位。

  [8]惠斯特:四人用全副撲克牌玩的一種兩組對打的牌戲(後來的橋牌戲即由此演變而成)。三人玩時,則由一人與明手同另一組(兩人)對抗。

  [9]劊子手,原為十七世紀時英國一劊子手的名字。

  [10]這是兩條狗的名字。

  [11]倫敦市中心一街名,主要警察法庭的所在地。

  [12]指哈里的母親,她收養了羅斯。

  [13]一種兩人、三人或四人玩的紙牌遊戲,用插在有孔的記分板上的小釘記分。

  [14]一二○九年所建,橫跨泰晤士河。

  [15]搶奪(或偷竊)外出購物的小孩的錢。

  [16]用於束縛瘋子或狂暴的犯人雙臂用的衣服。

  [17]指慫恿主犯、參與預謀等的「事前從犯」。

  [18]指南希被賽克斯殺害後的那雙死不瞑目的眼睛不斷地引起他的幻覺(參見第四十八章的開頭部分)。

  [19]指犯人在被處決之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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