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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清白 做事要明白

2024-10-04 14:48:00 作者: 上官雲飛

  做人要清醒,做事要明白。以理智來判斷所聽到的言語,則胸中自有主張;以品德的修養來摒絕私慾,則心境自然清明。如果不以理智判斷,往往會使我們犯下錯誤。因為感情是主觀的,許多話語的出口如果只是基於一時的情緒發泄,這種話和客觀的事實往往就會有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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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神宗熙寧年間,擔任監察御史的洛陽人程顥,在當山西晉城縣令時,曾以寥寥數語破了一件訛詐案。

  當時,有一個姓張的財主得急病死了,棺木埋葬後的第二天一早,有個老頭來到他家門口,對著財主唯一的兒子說:「我是你父親,現在我年紀大了,無依無靠,來和你一起生活。」接著,老頭一五一十向財主的兒子說明了來由。財主的兒子非常驚訝,於是拉著老頭一起到了縣衙,請求縣令判斷。

  老頭說:「我是個郎中,因家中貧困,四處流浪,為人治病,一年中很少回家。妻子生下兒子,無力撫養,只得狠狠心腸把兒子送給張財主。某年某月某日,由村上的李某抱去,鄰居阿毛親眼看見。」程顥問道:「事隔那麼多年,你怎能把事情記得這麼詳細呢?」

  老頭解釋說:「我是從遠處行醫回村後才聽說的,當時記在處方冊的背後。」說著從懷裡掏出處方冊遞了上去,上面用毛筆寫道: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把小兒抱走,給了張三翁。程顥問財主的兒子:「你今年多大歲數?」財主的兒子答道:「三十六歲。」程顥又問:「你父親今年多大年紀?」「七十六歲!」程顥對老頭說:「聽見了吧,這人出生的時候,他父親才四十歲,這樣的年紀,別人怎麼會被稱作張三翁呢?」老頭聽罷,驚恐異常,承認了自己妄想訛詐財主家的錢物,奪人田地,才來冒認兒子。

  如果我們在聽話時不能充分地分析,那麼就會做下錯誤的決定或行為。所以一句話聽到耳中,一定要以我們的理智來判斷,看其與事實有無出入,這樣才不會被歪曲或無中生有的消息所誤,才能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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