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覺
2024-10-08 17:11:30
作者: 韓少功
有一次我奇怪地發現,照片中的場景似曾相識,原來是我家的客廳,但比實際上的客廳要光潔漂亮許多,包括牆上的一些污點都全無蹤影,門上和窗上的塵灰也隱匿莫見。朋友們也有過類似經驗,說景觀總是拍出來更好看。我這才知道,鏡頭也可以騙人,並不能真正做到「眼見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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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表現出什麼,不僅取決於拍攝對象,還常常受制於感光器材和拍攝者的選景、配光、剪接乃至電腦處理等其它條件,在廣角鏡或長焦鏡下更難免尺寸的走形。但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我在前面《懷舊》一節提到過,感覺活動中的觸覺缺位,很可能使懷舊者進入錯覺,那麼憑著一張照片來判斷事實,豈不是更可能差之千里?即便照片提供了最成功的視力遠程延伸,事情又能好到哪裡去?——有一位外國朋友莫莉曾經對我在太平墟拍下的一張照片大加讚美,說你下放的地方真是漂亮呵,能在這種地方生活實在讓人羨慕和嫉妒!我聽後吃了一驚,看看照片又覺得她說的話不無道理。過了好一段,我才明白問題出在鏡頭下的視覺抽離。也就是說,她對於這個鄉村充其量只有視覺在場,卻沒有聽、嗅、味、觸等其它感覺能力的遠程延伸和配套參與。她只看到了鏡頭下的美麗風光,卻嗅不到這張照片裡熏眼刺鼻的牛糞腐臭,聽不到這張照片裡惡批狠斗的喇叭高音,觸及不到這張照片裡的蚊蟲叮咬、酷熱蒸騰、厲石割足、重擔壓肩,至於拍攝者當時的飢腸轆轆,當然更在她的感知之外。如果她感知到了這一切,還會羨慕和嫉妒我的知青時代嗎?
很多觀眾喜歡看災難片,但不會有任何人願意去親歷災難;希望了解流氓和妓女的奇特生活,卻不會有任何人願意與這類角色為鄰:可見媒象與實象完全不是一回事;可見媒象與實象之間的鴻溝,迄今為止難以逾越的鴻溝,主要在於身體的在場與否,尤在於觸覺的有無。中國詞「體察」、「體認」、「體會」、「體驗」等,相當於「感知」。在中國前人看來,無「體」則莫察、莫認、莫會、莫驗,表現出中國文字遺產中感覺論和實踐論的哲學底蘊,表現出前人對「體」另眼相看,念念不忘,心嚮往之,視之為獲取知識的最高和最後的手段,近似海德格爾筆下萬物從Zuhandenheit(待用)到Vorhandenheit(在用)過程中的核心詞根hand(動手),只是心有餘而力未必足。現代技術專家們於心不甘,一直在挖空心思把「體」觸也列為傳媒對象,以求全部感覺的同步傳輸,似乎力圖最終消除生活與藝術之間的邊界——「動感電影」就是這樣的嘗試。專家們為此不僅發明了立體眼鏡和三維音響,還給觀眾安裝了可以震動和搖晃的椅子,安裝了可以噴水霧的管網,在將來還可能安排改變溫度和製造氣味的各種設施,讓觀眾儘可能親臨其境和親歷其事。但無論他們怎樣忙乎下去,我們能夠在電影院裡親歷挨打的痛楚嗎?能夠在那裡親歷暴風雨的抽擊嗎?能夠在那裡親手觸摸到潮濕的泥土、粗糙的樹皮以及人體炸彈造成的鮮血噴濺嗎?
而且觀眾是否願意頭破血流或者滿身泥水地走出電影院?
基因技術和生物晶片恐怕也很難完整複製觸覺。
生活中的感覺實際上是聯動與有機合成的,各種感覺不可能各行其是零買零賣,每一種感覺都受到其它感覺的制約和改變。手術床前女護士的微笑和交談,可以使患者分散注意力,減少手術時的身體痛感;一曲優美的配樂,可以使某個觀眾心醉神迷,頓覺電視片裡的湖光山色魅力大增。一個飢餓得挖心和頭痛得哆嗦的人,對於一切美聲美色必定麻木不仁。這種感覺轉移的現象,其實早被前人悟出,引出了文字修辭理論里的「通感」說:聲音是可以「響亮」的,也就是可以變成視覺(亮)的;色彩是可以「熱鬧」的,也就是可以變成觸覺(熱)和聽覺(鬧)的。這些文字遺產證明每一種感覺中都潛伏著另一種感官反應,都可能轉化為另一種感官反應,包括身體的觸覺。
既然如此,我們怎能對傳媒中的觸覺缺位掉以輕心?怎麼相信觸覺缺位的一張照片是完全可以信任的?怎能相信一個沒有在太平墟生活過的人,能夠通過——即便是最先進的傳媒技術——來「體」察、「體」認、「體」會、「體」驗到你當年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