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兩起特務遇刺案
2024-10-04 06:50:56
作者: 何蜀
正當中共在重慶地區的地下組織遭到空前大破壞的時候,二十一軍特委會的特務又遇到了兩起刺殺案。這兩起刺殺案各有特色。
一起刺殺案發生在下川東的忠縣,時間正是胡嘉祥自首叛變後二十一軍在重慶開始大逮捕的1931年12月29日。被刺殺者是那個因出賣中共下川東特委而立了功的叛徒吳濟霞。
吳濟霞當時是二十一軍特委會派赴忠縣的清共巡視員。此人自從在萬縣被項鼎以假投降之計挫敗了他的「一網打盡全川共產黨」的計劃,並從他眼皮底下成功逃跑後,便很是悻然,急欲再次找到機會給中共地下組織以打擊。到忠縣後,他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飛揚跋扈,頤指氣使,不僅抓了許多共案嫌疑犯,而且得罪了許多地方官紳。
刺殺案發生後,吳濟霞在醫院被搶救過來,馬上下令將平時與他有矛盾的國民黨忠縣黨務指導委員會中三人抓將起來,並上報二十一軍軍部,稱是被這三人行刺,要將這三人定為共案犯。
可是事情卻不像吳濟霞想的那樣簡單。他的報告剛到二十一軍軍部,忠縣團務委員會的電報也到了。電報以忠縣許多官紳的名義,指出吳濟霞遇刺案的六大疑點,其中著重說明,吳濟霞平時住縣府,此次是在城內某婦女家「安樂」未歸而遇刺的。而且遇刺地點不是他所說的金水門上,而是在這私宅僻靜無人處,遇刺時「僅著單褲,衣披未扣如睡狀」。也不是他所說的「被數人扭著擊傷」,而是只聽到三聲槍響,並未見到刺客。電報還舉出了若干見證人的姓名。電報的意思很清楚:吳濟霞是在奸宿之時被仇殺的,並非共黨行刺。電報明確為被吳濟霞抓捕的三個國民黨縣指委鳴冤叫屈,要求放人。
不知是吳濟霞過於劣跡昭彰還是在特委會中太無人緣,這次特委會得報後,居然來了個「簽請迴避」,稱這是自己人遇到的案子,不好由他們自己來辦——在上一年,二十一軍特委會派赴涪陵縣的清共巡視員以共案嫌疑抓捕了縣裡某官員,縣政府行政首長稱特委會亂抓人,要求放人時,特委會是以全體辭職相要挾不准放人的。
劉湘見這案子不好辦,只好批示叫軍部軍法處去辦。究竟辦得如何,不得而知。
這年2月22日,即中共在重慶地區地下組織已經迭遭大破壞,黨、團中心縣委領導大批落入敵手之後,又發生了一起二十一軍特委會的特務遇刺案。這起案件在當時《萬州日報》(1932年2月24日)上有報導:
廿一軍特委會
隊長遇刺
胡某手部被刺傷
兇手系兩青年
(渝訊)此間二十一軍特務委員會偵緝隊長胡某,於前夜黃昏時,因要公外出,途經本市白象街,殊行至中段時,突遇有青年男子兩人,一身穿藍衫,一身著學生服,各出手槍分向胡某射擊。該隊長早準備,趁隙向側飛走,遂自免於難。但其手部已被飛彈穿傷,初尚未覺,後返該會發現時,胡某登即昏倒。昨已送入醫院調治,同時並呈上峰嚴緝逞凶之暴徒,務獲究辦云云。
這一則報導對這起刺殺案的情形寫得較為詳細,但是對遇刺者的姓名卻有些含糊不清。報導中說遇刺的是「偵緝隊長胡某」,但是當時二十一軍特委會的偵緝隊長只有一人(宋毓萍已調編譯股,兩個偵緝隊已合二為一),隊長並不姓胡,而是姓賀的賀蜀筠。有可能是記者採訪時錯將「賀」聽成了「胡」。
若說遇刺者確是姓胡,那麼他就不是偵緝隊長,而只是偵緝員。偵緝員中姓胡者不多,較有影響的只有胡嘉祥一人。
這起刺殺案在中共地下組織當年留下的文件及後來倖存者的回憶中都未見提及。估計不是由組織決定採取的有計劃的行動。
不過,不論遇刺的是賀蜀筠還是胡嘉祥,都可以看作是中共地下特務隊在隊長李惠康被捕犧牲,黨、團組織遭到大破壞的嚴酷的白色恐怖形勢下奮起反擊的一次正義的復仇行動。
中共在重慶的地下組織屢遭破壞,損失慘重。被關進獄中的共產黨人們,又在新的條件下展開了新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