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霧城血> 營救行動前功盡棄

營救行動前功盡棄

2024-10-04 06:47:54 作者: 何蜀

  地下省委的營救工作也同時在積極進行。

  一方面,省委急報在上海的中共中央,轉述了穆青「供詞」要點,提出「頂好能由中央設法用時聞通訊社來電二十一軍軍部,證明彼確係該社通訊員,以免久遭羈留,妨礙黨的工作(他並無物證的)。」

  另一方面,地下黨組織安排穆青的妻子王凜若進行上層關係的疏通。

  王凜若當時的秘密身份是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工作人員,公開掩護職業是重慶地方法院推事(法官),是當時為數極少的女法官之一。她的父親是重慶地方法院的檢查官,有一些上層關係,同二十一軍副官長兼特委會實際負責人李根固有些交情。王凜若和父親特地去找到李根固,說袁雨蒼是他家親戚,請求幫忙疏通。通過活動,李根固答應盡力幫忙。了解案情後,他告訴王凜若的父親:

  「王檢查官,我決保令戚不槍斃就是,請放心!」

  正當穆青脫險有望時,浩池街事件發生了。警察當場搜獲許多地下省委的文件。從文件中,二十一軍特委會發現了這樣一些記載:

  本章節來源於𝙗𝙖𝙣𝙭𝙞𝙖𝙗𝙖.𝙘𝙤𝙢

  維新此次被捕,即受鄒雲芳之害……

  自維新被捕鐘鳴(李鳴珂的黨內化名)被難,常委極不健全……

  自三月二十日起,同志被捕在獄中者省委常委一人……

  特務們由此判斷:「袁雨蒼」是3月22日被捕的,在他之前沒有捕獲別的人,在他之後,獄中也沒有第二個叫「維新」的,因此,袁雨蒼即呂維新,自無疑義了。

  至此,穆青的自救和黨組織的營救,全部前功盡棄。

  5月14日,即劉願庵等人犧牲6天之後,穆青又被殺害於同一個地方。烈士們的鮮血流到了一起。

  據王凜若回憶:

  穆青被槍斃在巴縣衙門前大壩內,兩槍未中填補了一刀才絕了氣。據父親密向母親說:「嗣良(穆青另一化名)死得真慘,蜷伏在地上像只狗樣。」……父親偽稱穆青是他表侄女婿,出面收的屍。老人問我是否用白綢裹屍。本來我想省下這筆錢來助黨,可是一轉念,報黨之日長,穆青只此最後一次了。我借支了薪水買了白綢為他裹屍,上好棺木裝他,之後派法警送至海棠溪下葬。用石碑刻有「顏嗣良之墓」,以備日後便於尋找。他死後我雖異常悲痛,然而也只有夜幕降臨,一燈如豆時,把頭匿入被窩裡不敢出聲地偷泣,白天我還是裝著沒事樣。我的父親曾親見他的慘死情景,歸來大病瀕於死,家人尤其傷心。可愛的是重英弟竟憤而參加革命為穆青報仇。

  王凜若以後又奉地下組織之命配合羅世文工作,並照顧羅世文養病。兩人在共同生活中產生了真摯的愛情。1932年5月,王凜若不幸因一封外地寄給她的長信被二十一軍特委會查獲,暴露了共產黨人身份,不幸被捕,法官之職被二十一軍軍部下令解除。在審問這個嬌弱女子時,堂上還陳放著連壯漢都會經受不起的滾槓之類刑具。但她仍然隻字未吐黨內機密。

  當時像她這樣的女法官被捕,是轟動一時的新聞。有記者到獄中採訪,問起她與昔日被殺的「共匪」穆青是何關係時,她驕傲地說:

  「穆青是我的愛人!」

  她還毫不隱晦地談起她的擇偶標準很高,而穆青正是各方面都符合她的標準的傑出男性。她就這樣利用報紙的公開報導,在穆青被以「暴徒」、「反革命犯」等罪名殺害整整兩年之後,巧妙地為穆青做了一次公開的「正名」。

  王凜若的父親為了營救女兒,自作主張代她寫了《悔過書》,將她保釋出獄。從此王凜若因這一「污點」而未能恢復中共黨籍。深愛著她的羅世文與她結婚的要求也不能得到組織批准。但羅世文堅信她對革命的忠誠,仍然視之為革命伴侶,與之並肩戰鬥。王凜若也一如既往地利用自己的家庭條件,從經濟上支持地下黨組織,照顧貧困、勞碌而又多病的羅世文。兩人在艱苦的地下工作中相濡以沫。直到抗日戰爭期間,因成都發生「搶米事件」,羅世文被國民黨特務以「煽動春荒暴動」的莫須有罪名秘密綁架(關押數年後殺害),兩人才從此永訣。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