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的「獨」字謀略
2024-10-04 06:25:58
作者: 麥迪編著
雍正繼位之初,政權很不穩固,他在諸王大臣中的威信也不高,要想剔除前朝積弊,在政治上出現一個嶄新的局面,他必須樹立自己的絕對權威。為此,雍正毫不手軟地懲治了一切與朋黨有牽連的王公大臣。
雍正具有剛毅果斷的性格。他常常教誨臣下,辦事要拿定主意,不能瞻前顧後,游移不決,莫衷一是。如雍正五年,雍正在浙閩總督高其倬的奏摺上寫了一段很長的文字,批評他優柔寡斷:
觀汝辦理諸務,必先將兩邊情理論一精詳,周圍弊效講一透徹,方欲興此一利,而又慮彼一害,甫欲除彼一害,而又不忍棄此一利,翼轉游移,毫無定見。若是則天下無可辦之事矣。夫人之處世如行路,然斷不能自始至終盡遇坦途順境,既無風雨困頓,又無山川險阻,所以古人多詠行路難,蓋大有寓意存焉。凡舉一事,他人之擾亂沮撓已不可當,何堪自復猶豫疑難,百端交集,如蠶吐絲,以縛其身耶!世間事,要當審擇一是處,力行之,其餘利害是非,概弗左盼右顧,一切擾亂沮撓,不為纖毫搖動,操此堅耐不拔之志以往,庶幾有成。及事成後,害者利矣,非者是矣。無知沮撓之輩,不屏自息矣。今汝則不然,一味優柔不斷,依違莫決,朕甚憂汝不克勝任,有關國家用人之得失也,奈何!奈何!
這一硃批貫穿了反對優柔寡斷思想,表明雍正主張辦事不怕艱難,不顧阻撓,認準了就干。
他的這一性格,表現在政治上就是決策果斷。對一件事情的利弊,一旦有所把握,就做出裁決,即如山東巡撫黃炳創議實行攤丁入糧,他認為時機不成熟,不准許,數月後李維鈞又提出來,促使他進一步思考這一問題,及至議出實施辦法,立即決策施行。又如山西巡撫諾岷倡議火耗歸公,遭到廷臣的強烈反對,他表示支持。朝臣沒法,退了一步,希望先作試行,雍正講可行就行,試什麼,於是全面推行。拖泥帶水,顛三倒四,猶豫不決,和他的性格不相容。他辦起事來,說干就干,干就像乾的樣子。如他為推行新政策和整頓吏治,大批的罷黜不稱職官員和破格引進人材。別人批評他「進人太驟,退人太速」,也毫不顧恤。這種堅毅性格,才便於衝破反對勢力的阻撓,堅定地實施他的政策。凡是做開了的事情,他就堅持下去,力求達到目的,所以他的重大的社會政策都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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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批評雍正,「性高傲而又猜忌,自以為天下事無不知無不能者」。有人指斥他「以黑為白」,「群臣莫能矯其非」,「為人自聖」。還有人把雍正說成是獨斷專行、剛愎自用的暴君、獨夫。昕不得不同意見,不能採納臣下的建議。這樣說並不完全符合事實。雍正常對許多問題的決策,事先同有關官員商討,就中他進行考慮,吸收眾人的意見。前述在硃批奏摺中討論政事,已說明了這一點。他對於有些事情中的錯誤也是樂於承認的。年羹堯的事情發生之後,他在多種場合表示自己識人不准,用人不當。兩廣總督孔毓珣因與年羹堯有往來而引罪,雍正則說:「朕無識人之明,誤寵匪類,正自引咎不暇,何顏復株連無辜。」認錯的態度是誠懇的。再如四年九月甘肅巡撫石文焯建議在該地開爐鑄造制錢,以便禁絕私錢,雍正硃批不允,不久,在石文焯的十一月的一份奏摺的批示就改變了態度,他寫道:「禁止私錢一事,果如所議,錢法既清,而民用亦裕,區畫甚屬妥協。彼時朕慮未周詳,故諭暫緩,今已准部議矣。」老老實實承認自己原來考慮不周全,很自然地把事情改過來。雍正對他的納諫問題向大臣作過表白:「朕非文過飾非之人。人非聖賢,熟能無過。爾等果能指摘朕過,騰心甚喜。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人皆見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改過是天下第一等好事,有何系吝!」把他完全看成是文過飾非、剛愎自用的人,與事實不合。
和這種「獨夫」性格密切相關的,是雍正以「一人治天下」的思想。雍正繼位之初,政權很不穩固,他在諸王大臣中的威信也不高,要想剔除前朝積弊,在政治上出現一個嶄新的局面,他必須樹立自己的絕對權威。
為此,雍正毫不手軟地懲治了一切與朋黨有牽連的王公大臣。雍正是從朋黨鬥爭中過來的,深知它的禍國亂家的危害。他曾說:「朕在藩邸四十餘年,凡臣下之結黨懷奸,夤緣請託,欺罔蒙蔽,陽奉陰違,假公濟私,面從背非,種種惡劣之習,皆朕所深知灼見。」雍正當然力圖改變這種狀況。他有一個最有力的法寶,就是充分使用君主的法定權力,並以軍臣大義名分來要求和制馭臣下。為了讓臣下們認識到朋黨的危害,同時也為了從道義上孤立對手,雍正二年七月,雍正宣布了他親書的《朋黨論》,並要求臣下對這篇文告「洗心滌慮,詳玩熟體」,為此特諭諸王貝勒滿漢文武大臣,他說:
朕即位後,於初御門聽政日,即面諭諸王文武大臣,諄諄以朋黨為戒,今一年以來,此風猶未盡除。聖祖仁皇帝亦時以朋黨訓誡廷臣,俱不能仰體聖心,每分別門戶,彼此傾陷,分為兩三黨,各有私人,一時無知之流,不入於此,即入於彼。朕在藩邸時,黽勉獨立,深以朋黨為戒,不入其內,從不示恩,亦無結怨,設若朕當年在朋黨之內,今日何顏對諸臣降此諭旨乎?……
夫朋友亦五倫之一,往來交際,原所不廢,但投分相好,止可施於平日,至於朝廷公事,則宜秉公持正,不可稍涉黨援之私。朕今《御製朋黨論》一篇頒示,爾等須洗心滌慮,詳玩熟體。如自信素不預朋黨者,則當益加勉勵,如或不能自保,則當痛改前非,務期君臣一德一心,同好惡,公是非,斷不可存門戶之見。……
朕之用人加恩,容有未當之處,或不能保其將來,至於治人以罪,無不詳慎。……夫朕用一人,而非其黨者嫉之,罰一人,是其黨者庇之,使榮辱不關於賞罰,則國法安在乎!嗣後朋黨之習,務期盡除。爾等須捫心自問,不可陽奉陰違,以致欺君罔上,悖理違天。毋謂朕恩寬大,罪不加眾,倘自干國法,萬不能寬。
《御製朋黨論》集中地體現了他「一人治天下」的君主專制思想:
朕惟天尊地卑,而君臣之分定。為人臣者,義當惟知有君,惟知有君則其情固結不可解,而能與君同好惡,夫是之謂一德一心而上下交。乃有心懷二三,不能與君同好惡,以至於上下之情睽,而尊卑之分逆,則皆朋黨之習為之害也。
夫人君之好惡,惟求其至公而已矣。……人臣乃敢溺私心,樹朋黨,各徇其好惡以為是非,至使人君懲偏聽之生奸,謂反不如獨見之公也,朋黨之罪,可勝誅乎?……
宋歐陽修朋黨論創為邪說,日君子以同道為朋。夫罔上行私,安得謂道?修之所謂道,亦小人之道耳,自有此論,而小人之為朋者,皆得假同道之名,以濟其同利之實,朕以為君子無朋,惟小人則有之,且如修之論,將使終其黨者,則為君子,解散而不終於黨者,反為小人乎?朋黨之風至於流極而不可挽,實修階之厲也。設修在今日而為此論,朕必誅之以正其惑世之罪。
朕願滿漢文武大小諸臣,合為一心,共竭忠悃,與君同其好惡之公,恪遵大易論語之明訓,而盡去其朋比黨援之積習,庶肅然有以凜尊卑之分,歡然有以洽上下之情。虞廷賡歌颺拜,明良喜起之休風,豈不再見於今日哉!
雍正在文中強調,人臣應以君主的是非為是非,若敢於私樹朋黨,各自按照自己小集團的利益去判定是非,那就是「罔上行私」,犯了背叛君主的不忠之罪。他還說,人臣結黨,譏訕朝政,擾亂了君主的視聽,而朋黨之間互相攻擊,則干預了君主用人去人的權柄。總之,朋黨干擾了朝政,妨礙君權的充分發揮,所以他說:「朋黨之惡,可勝誅乎?」對朋黨惡習,可謂深惡痛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