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法情之上> 第66章 判例

第66章 判例

2024-10-04 00:54:26 作者: 岑銀銀

  鍾明華眼前一亮,「什麼法院的判例?高法嗎?」

  冉曉晨手指頭朝上指了一下,「不是,是京城的,朝陽區法院的判例,不過被高法轉發了。」

  「那效力可以啊,參考價值很高!」鍾明華高興地說。

  「是啊,而且跟本案很相似,都是請求他人代簽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之訴。」冉曉晨將一枚優盤插在電腦上,長長的判決書頓時放大投屏在了白板上。

  「案件當事人是一位孀居多年的老太太,老太太亡夫在鐵路局工作,生前以他本人的名義租住了單位的公房一套,過世後,老太太繼續租住在公房裡,由她的兒子代為續租簽約,後來該房屋拆遷,作為實際承租人,老太太是拆遷補償對象,她委託兒子代為簽署賠償協議後,她兒子瞞著老太太以自己的名字簽署了賠償協議,並且直接代領了該筆賠償款,兩年後她兒子過世,老太太才想起來有一筆錢還沒到帳的,於是到動遷辦諮詢,發現她兒子已經代領了賠償款之後,老太太委託律師將動遷辦告上法庭,請求確認拆遷補償協議無效。」

  鍾明華眼神專注,「的確跟本案相似度很高。」

  冉曉晨喝了口水,緩了緩神,繼續說道,「是的,庭審就訴訟期限的問題進行了很長一段時間的爭執和辯論,後續經過了一審二審兩次庭審,十分曲折複雜的審查過程之後,這個官司以老太太勝訴告終。」

  鍾明華神情一震,「訴訟期限的問題解決了?」

  本書首發𝐛𝐚𝐧𝐱𝐢𝐚𝐛𝐚.𝐜𝐨𝐦,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冉曉晨笑著點頭,「法院認為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的訴訟,本質上依舊屬於行政協議糾紛的範疇,應當按照行政法相關的規定來處理,而不適用民法中合同法中時效的條款。訴訟時效的爭議客體為請求權,而確認合同無效的爭議客體為形成權,無效合同應該自簽訂之日起就自始無效,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依據這一點,我們就有一個支點來展開接下來的訴訟了。」

  李悍聽得雲裡霧裡,李勇乾脆打了個哈欠,怯怯地說,「姐姐,我聽不懂……」

  李悍沒好意思跟著說他也聽不懂,乾咳一聲,「冉律師,這些我們都沒有你專業,你直接說讓我們做啥子嘛,我們都聽你的!」

  冉曉晨沉吟一瞬,「這也是我正在考慮的,是直接走訴訟程序,還是先走一遍複議程序,複議結果不滿意再進行訴訟……」

  「這?這有啥子區別啊?複議又是個啥東西嘛。」李悍徹底搞混了,抓了抓頭困惑地問道。

  鍾明華解釋道,「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內部的申訴程序,申請方是公民或者法人,被申請方是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決定與法院審判的效力一致,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流程更快,時效更短,效率更高,也可以直接與被申請方進行對話,相對來說更加快捷高效一些,只不過知道的人比較少,更多的人在遇到行政爭議的時候,還是比較傾向於法院訴訟程序。」

  冉曉晨點點頭,「是的,我考慮是不是先走複議程序,看一下拆遷辦那邊的反應,如果複議不理想,我們也更好應對,也更能引起地方部門的重視,給我們留出更多的反應空間。」

  李悍聽了個大概,沉聲道,「那就先走那個啥子複議嘛,我們也不想打官司,民與官斗,他影響也不好嘛……能關起門來解決還是蠻好的……」

  冉曉晨有些無奈,望向鍾明華,「小鍾,複議中心在你們局裡,你方便幫忙去接觸一下,看看咱們需要帶什麼資料,或者做什麼準備嗎?」

  鍾明華握拳輕觸胸口,「份內的工作,包在我身上好了。」

  告別了李悍李勇兄弟兩人,鍾明華跟中心打了個招呼,問了複議中心的負責人情況之後,挑了下午剛上班,局裡來訪的人比較少的時候,去了一趟局裡。

  局裡跟中心這獨門獨院的小樓不一樣,在政府大樓的六樓,從六零一到六三六,整個東半部分都是司法局的辦公區域,複議中心的接待室就位於六一三房間,因為提前打了個招呼,鍾明華到的時候,已經有人在接待室等著了。

  「您好,請問您是劉主任嗎?」鍾明華在門口敲了敲門。

  接待室里正忙著裝訂歸檔卷宗的丸子頭小姐姐回過頭,雙手抱胸,盯著鍾明華上下打量一番,語氣不善,「你是孫主任說的那個鐘明華?」

  鍾明華突然覺得後背發涼,訕訕點了點頭,「是我,不好意思啊,打擾您了……」

  劉暢主任雙手抱著一大堆的卷宗沒好氣地說,「知道打擾了還不過來幫忙?」

  「哦哦,好的。」鍾明華趕忙接過劉暢手裡的卷宗,劉暢拍拍手往隔壁房間走,「跟我來!」

  鍾明華亦步亦趨地抱著卷宗,跟著劉暢去了檔案室,一邊幫劉暢歸檔卷宗,一邊見縫插針地開口,「劉主任,我來是有一個複議的案子想跟您諮詢……」

  「這個月我接了二十三個複議案子,開了十一個複議訴訟庭。」劉暢面無表情地盯著鍾明華。

  鍾明華「啊」了一聲,「今天才二十四號……」

  劉暢深吸一口氣,「我昨天還在說,這個月打破了一天一個案子的紀錄了,你今天就來了。」

  鍾明華大感意外,「怎麼這麼多?我記得之前一年才二十幾個案子吧?」

  劉暢充滿怨念地關上柜子門,雙手叉腰,「是啊,以前一年才二十幾個案子,現在複議權合一了,全縣的複議都在我們中心辦,一個月就二十幾個……所以為啥子不能叫你朋友去訴訟啊,我們才四個人,法院有十幾個法官呢……」

  鍾明華有點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姐,我不知道現在工作量這麼大,我那個案子也不一定算是正式申請,其實就是想借您這裡的前置調解,跟動遷辦有一個坐下來對話的機會,因為申請人對訴訟有顧慮,想著儘量關起門來解決,實在不行再訴訟……」

  劉暢有些無語,「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怎麼就有顧慮了呢,都不去訴訟,那幹了壞事的人不就有恃無恐了嗎?!」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