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韓非子的術治思想
2024-10-08 12:46:25
作者: 何香久
1、「法莫如顯」「術不欲見」:法與術的區別
什麼是「術」?它與法有什麼區別?《韓非子。難三》篇作如下定義:
「人主之大物,非法則術也。」
君主的大事,不是法,就是術。
「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術者,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
法是編寫成文,設置在官府里,進而公布到民眾中去的。術呢?則是藏在君主胸中,用來對付各種各樣的事情而暗中駕御群臣的。
「故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是以明主言法,則境內卑賤莫不聞知也,不獨滿於堂。用術,則親愛近習莫之得聞也,不得滿室。」
所以法越公開越好,術卻不應該表露出來。因此,明君談法時,就是國內卑賤的人也沒有不知道的,不僅僅滿堂的人都知道。用術時,就連君主寵幸的親信也沒有誰能聽到,更不應該滿屋子的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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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定法》進一步闡明:
「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權,課群臣之能者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賞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請注意,這個「師」字不是師法的意思,而是遵循之意。《釋文》:「師,順也」。)
法是宣傳面的、光明面的,具有公開性、普及性和統一性;術則是隱蔽面的、陰暗面的,具有隱秘性、無為性,以虛靜為體,以形名為用。
2、「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法、術之兼治並用
韓非的術治思想,是建立在對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批判基礎上的。《定法》篇中,他對問者所提問:「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這個問題回答說:這個問題不是一碼事。人不吃飯,十天就會餓死,如果是天氣寒冷的隆冬,不穿衣裳也會凍死。要說衣服和食物哪一樣是人之所急,則是缺一不可,因為衣、食都是人的養命之本。雖然申不害講的是術,商鞅講的是法,但這兩者是不能把它們割裂開來的,「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又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帝王之具-----法和術,和養生之具-----衣和食一樣,是缺一不可的。
「徒術而無法,徒法而無術,其不可何哉」作如下回答:
他說,申不害是韓昭侯之輔佐,韓國又是晉之別國。晉的舊法沒廢,韓的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後君之令又下。申不害是強調術治的,不擅於法,所以造成了一些混亂,「則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而奸臣猶有所譎其辭矣。故托萬乘之勁韓,七十年而不至於霸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由於偏重於術而偏廢於法,申不害就無法施展其術,雖然一再教昭侯用術,但奈何不得奸臣玩弄手段。所以號稱萬乘之國的韓國,七十年而不能完成霸業。申不害就是一個徒術而無法的典型。
商鞅治秦,徒法而無術,「賞厚而信,刑重而必」,實踐了他富國強兵的主張。但是「然而無術以知奸,則以富強也資人臣而已。」「戰勝,則大臣尊;益地,則私封立:主無術以知其奸也。商君雖十飾其法,人臣反用其資。故乘強秦之資,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法不勤飾於官、主無術於上之患也。」由於偏重於法而偏廢於術,反而讓那些奸邪之人竊取了改革的成果。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術,皆偏於一端,而未得其全體。所以對人君來說,法和術應該並用,不能有所偏廢。這種法術兼治的政治主張,就是韓非所確定的法制原則。
這裡又有了一個問題,什麼問題?「主用申子之術,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帝王用申不害的術,臣子用商鞅的法,可不可以呢?
韓非的回答是:不可以。為什麼呢?
「申子末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也。」
申不害的術不夠完善,商鞅的法也同樣有所缺失。
接下來韓非舉了兩個具體例子。第一,申不害說:「辦事不超越自己的職權範圍,超越自己職權範圍之外的事,即使知道了也不要說。」這話本身就有問題。辦事不超越自己的職權範圍,可以說是守職,但對於自己職權範圍之外的事知道了也不說,這就是不負責任了。君王用全國人的眼睛去看,所以沒有比他看得更全面的;用全國人的耳朵去聽,也沒有人比他聽得更清楚的。假如知道了都不報告,那麼君主還靠什麼做自己的耳目呢?
商鞅的法令規定:斬殺敵方一個首級,升官爵一級,想做官的給年薪五十石的官;斬殺敵方兩個首級,升爵兩級,想做官的給年薪一百石的官。官職和爵位的提升跟殺敵立功的多少是相當的。但這些殺敵立功的人有沒有能力來做某一方面的官呢?「今有法曰:斬首者令為醫、匠。則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齊藥也,而以斬首之功為之,則不當其能。」這個例子很有趣,假如有法令規定:讓殺敵立功的人去做醫生或工匠,那麼他一定是房子也蓋不成,病也給人治不好。因為工匠是有精巧手藝的,醫生要懂藥理,會配製藥物的。如果用殺敵立功的人來幹這些事,那就與他們的才能不適應。「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故曰:二子之於法術,皆末盡善也。」現在做官的人,要有智慧和才能,而殺敵立功的人,靠的是勇氣和力量。如果讓靠勇氣和力量的人去擔任需要智慧和才能的官職,那就等於讓殺敵立功的人去當醫生、工匠一樣。所以說,申不害的術和商鞅的法,都是有缺限的,都還沒有達到很完善的地步。
這裡,韓非從反面入手,剖析了申不害的術、商鞅的法的缺失,談法術之兼治並用,也帶出了另一個方面的問題,就是用人術。從以上例子我們會聯想到,我們在文革中實行的「貧下中農管理學校」、「工農兵管大學、改造大學」,以及這前後的一些幹部政策的缺失,比如讓戰鬥英雄去當衛生局長或科研部門的領導,這同樣也會鬧出一些笑話。可笑的是,文革中「評法批儒」,大力哄抬法家的地位,而法家批評的這些歷史錯誤又在當時堂皇地重演,也算是一個很奇怪的政治現象。關於用人術我們接下來談。
3、「上明主法」「下困奸臣」:韓非子的用人術
韓非重視用人之術,他把「任人以事」提到了「存亡治亂之機」的政治高度,認為國家的治亂與用人即組織措施大有關係。君主應該堅持怎樣的用人原則呢?
韓非認為:首先,君主應該懂得「治吏不治民」的原則。一個君主,他只須管理好自己的大臣就行了,他當君主是國家的「一把手」,這個一把手一定要明白是給大臣們當的而不是給全國人民當的。只知事必躬親,不善於馭使大臣,其結果必然勞而無功。他在《外儲說左上》篇中講了一個故事:
齊景公在渤海邊遊玩,驛使從國都跑來向他報告:「丞相晏嬰病得很重,快要死了,恐怕您回去晚了見不到他了。」景公聽了立即起身,這時又有驛使騎馬告急。景公說:「趕快套上那匹叫煩且的千里馬拉的車,讓馬車官韓樞駕車!」才跑了幾百步,景公認為韓樞趕得不快,就奪過韁繩,代他駕車。又跑了幾百步,景公認為馬不往前奔,就乾脆下車,自己向前奔跑。憑煩且這樣的千里馬和韓樞這麼優秀的馬車官,車子當然會跑得很快,但是齊景公竟然信不過他們,乾脆自己下車奔跑,鬧了個大笑柄。
第二是用人不可出於君主個人的感情。韓非在《外儲說左下》篇里講了一個故事:
晉國國君晉文公(重耳)出逃,流亡在外,一個名叫箕鄭的隨員提著食物隨他逃亡。箕鄭迷了路,和晉文公走散了,餓得在路上哭,他餓得快要昏倒了,但是卻不動提著的食物。等到文公返回晉國,起兵攻打原國,攻克並占領了這個地方。文公說:「能不顧忍受飢餓的痛苦而堅持保全食物,這樣的人將不會叛變我。」於是就提拔箕鄭做了原那個地方的行政長官。這時大夫渾軒聽到了對箕鄭的的任命,就提出了反對意見。他說:「以不動食物的緣故,就信賴他不會憑著原這個地方叛變,這不也是不講『術』嗎?」
借這個故事,韓非發表議論說:「故明主者,不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不恃其不我欺也,恃吾不可欺也。」所以做明君的,不依靠別人不會背叛我,而要依靠他不可能背叛我。不依靠別人不會欺騙我,而要依靠他不可能欺騙我。這裡韓非借這個故事提出了兩種對立的用人觀,晉文公任用箕鄭,是因為他在逃亡中卓越的表現。他寧肯自己餓得發昏,也要為晉文公保存食物,有這樣的忠誠,他是不會依靠地方背叛的。這種用人標準是基於個人過去的品德表現,也出於君主的個人感情。而大夫渾軒堅持的標準是:不能根據品德來用人,更不能憑感情來用人。而是基於他不可能背叛。怎麼樣才可以做到讓他不可能背叛呢?措施只有一個,即嚴格賞罰制度,讓他有背叛之心無背叛之力,有背叛之力而無背叛之膽兒。而不能憑個人感情。
三是要善於考察每個人的能力和盡職盡責的效律,避免只知匯聚群言,要運用「一一聽之」的聽言方法。韓非在《內儲說上七術》中講過一個「濫竽充數」的故事:齊宣王讓人吹竽給他聽,每次必須要三百個人合吹。有個姓南郭的先生請求給宣王吹竽,齊宣王很高興地答應了他的請求,發給他的薪水跟那幾百個人一樣。齊宣王死後,湣王即位,他喜歡吹竽者一個一個地為他吹,本來不會吹竽的南郭先生只好逃跑了。
這個故事我們差不多人人都知道,但是我們講這個故事時幾乎眾口一詞批判那個濫竽充數的騙子南郭先生,說他本來不學無術,只知騙吃騙喝,最終原形畢露。但韓非用這個故事的重點卻是批評君主用人乏術,才讓騙子有機可乘。
四是對所馭之人要善於用激勵機制。《內儲說上七術》中講了越王勾踐的馭下之術,越王勾踐行軍中,看見路邊有一隻怒氣沖沖對著兵車瞪眼鼓肚子的青蛙,就俯身靠著車廂前的扶手向這隻怒蛙敬禮。車夫說:「您為什麼要向一隻青蛙致敬?」越王勾踐說:「你看這隻蛙這麼勇敢,敢攔擋軍隊的兵車,怎麼能不向它敬禮呢?」武士們聽到後都說:「青蛙氣勢洶洶,作為王尚且向它致敬,何況勇敢的武士呢?」這一年,有人自刎後將頭獻給越王。所以越王準備向吳國復仇,就試行這樣的教育。放火焚燒高台後,擊鼓號令武士前進,衝進火里的武士會得到獎賞。靠近江邊後,擊鼓號令武士前進,衝進水裡的武士會得到獎賞。臨作戰時,戰士們剖腹斷頭義無反顧,因為作戰勇敢會得到獎賞。韓非感慨說:「又況據法而進賢,其勸甚此矣!」又何況根據法制任用賢人,它的鼓舞作用就比這些更進一層了。
據史書記載,吳、越交戰,越王勾踐組織百人敢死隊,衝鋒陷陣,衝到敵陣前,百人全部剖腹自殺,十分壯烈,招致吳軍陣勢一片譁然大亂,經越軍一衝,全軍潰散。這就是越王勾踐以術馭人的效應。
五是不聽毀譽,以法擇人。韓非認為,君主推行法制,首先在於「使法擇人」,「使法量功」,既不「以譽進能」、「以黨舉官」,也「不自舉」。「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若以黨舉官,則民務交而不求於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以譽為賞,以毀為罰也,則好賞惡罰之人,釋公行,行私術,比周以相為也。」(《韓非子。有度》)
其次在於依法制臣,「使其群臣不游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動無非法。」韓非認為,賢臣必須「無有二心」,「順上之為,從主之法,虛心以待令而無是非」,要做這樣的馴服工具。他設計的法治的最高境界,就是「貴賤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保持這樣一個衡定的秩序。
六是君主必須獨掌用人大權,人事權是不能下放的,一定要一手獨攬,既不可使「臣得樹人」,又不可使「敵國廢置」。
4、「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虛靜之術
韓非吸取道家虛靜無為的哲學思想,並運用到政治生活中,成為君主治國用人的厚則。
《主道》篇指出:「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也。是以明君守始知萬物之源,治紀以知善敗之端。故虛靜以待令,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
道是什麼?道是萬物的本源,也是是非的準則,因此英明的君主把握本原來了解萬物的起源,研究準則來了解成敗的原因。所以虛無安靜地對待一切,讓名稱自然命定,讓事情自然確立。
「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有言者自為名,有事者自為形,形名參同,君乃無事焉,歸之其情。」
虛無了,才知道實在的真相,冷靜了,才知道行動的準則。進言者自會確定主張,辦事者自會產生效果,效果和主張驗證相後,君主就無須躬親瑣事,而使事物呈現出本來面目。
「故曰:君無見其所欲,君見其所欲,臣自將雕琢;君無見其意,臣將自表異。」
所以說,君主不要顯露他的欲望,君主顯露他的欲望,臣下將自我粉飾。君主不要顯露他的意圖,君主顯露他的意圖,臣下將自我偽裝。
「故曰: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舊去智,臣乃自備。故有智而不以慮,使萬物知其處;有賢而不以行,觀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盡其武。」
所以說:除去愛好,拋開好惡,臣下就顯露真相;除去成見,拋開智慧,臣下就約束自己。所以君主有智慧也不用來謀事,使萬物處在它適當的位置上;有賢能也不表現為行動,以便察看臣下依據什麼行事;有勇力也不用來逞威風,使臣下充分發揮他們的勇武。
「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群臣守職,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謂習常。」
因此君主不用智慧卻仍能明察,離開賢能卻仍有功績,高開勇力卻依然強大。群臣恪守職責,百官仍有常法,君主根據才能使用他們,這叫遵循常規。
「故曰:寂乎其無位而處,漻乎莫得其所。明君無為於上,群臣竦懼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盡其慮,而君因以斷事,故君不窮於智,賢者勑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窮於能;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故君不窮於名。」
所以說,寂靜呵!君主好像沒有處在君位上;寂寥呵!臣下不知道君主在哪裡。明君在上面無為而治,群臣在下面誠惶誠恐。明君的原則是,使聰明人竭盡思慮,君主據此決斷事情,所以君主的智力不會窮盡;鼓勵賢者發揮才幹,君主據此任用他們,所以君主的能力不會窮盡;有功勞在君主頭上閃現出賢能的光彩,有過失則臣下承擔恥辱的罪責,所以君主的名聲不會衰減。
「是故不賢而為賢者師,不智而為智者正。」
因此不顯示賢的卻是賢人的老師,不顯示智的卻是智的君長。
韓非強調的「道」,是人君的虛靜無為,「有智而不以慮」,「有賢而不以行」,「有勇而不應以怒」。光這樣還不夠,君主還應深諳深藏不露之術,儘量不暴露自己的欲望和見解,「見而不見,聞而不聞,知而不知」,這是為了防止權奸,使臣下無法算計自己。「散其黨」、「閉其門」、「國乃無虎」;「大不可量,深不可測」,「國乃無賊」,權奸就不能竊權。這些都是對道家神秘莫測的道術思想的一種發展和利用。
《揚權》篇進一步主張:君主應當和道一樣,以獨一無二自居,高踞於群臣和百姓之上。如果「一家二貴」「,事乃無功」。君主應該在「中央」執要,「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參同,上下和調也」,只有讓四方忙碌,各盡其責,形名顯彰,上下和諧,中央集權才能鞏固。這種君權至上的獨裁理論,是韓非「道無雙」的哲學思想在政治理論上的反映,也是建立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專制主義封建國家的理論基礎。
5、「嚴刑重罰」、「禁心為上」:君王的治奸之術
在韓非的「術」論中,以治奸術最為豐富,占了很大的比重。對種種政治權謀作如此細緻深入地探討,在古今中外思想史上殊屬罕見。
其專論如《八奸》篇,最為著名,本篇總結歸納了對君主的權力進行巧取豪奪的八種陰謀手段,第一為「同床」,什麼叫「同床」呢?就是君主的尊貴夫人和受寵宮妾。她們諂媚便巧,姿色美麗,君主往往被她們所迷惑。做臣子的通過內線用金銀財寶賄賂她們,來求得自己的私慾,這就叫「同床」。第二為「在旁」,什麼叫「在旁」呢?「在旁」就是在君主身邊的人,倡優誅儒、親信侍從之輩。這些人慣會察顏觀色,能惴摸君主的心思。做臣子的通過關節用金銀財寶賄賂他們,通過他們去給君主施加影響,這就叫「在旁」。第三為「父兄」,好理解了,就是君主的叔伯、兄弟,臣子們用金錢美女把他們搞顛,這些人就是最厲害的政治資源。四為「養殃」,這就需要解釋了。什麼叫「養殃」?君主喜歡修飾宮室台池,喜歡打扮他喜歡的女人和狗馬,這些東西都是君主的災殃,玩物喪志嗎,對不對?做臣子的傾盡民力來幫助君主修飾宮室台池,用大量的賦斂來為君主打扮倩女狗馬,這樣取悅並腐蝕君主,讓他們得以售其奸。幫助君主培養災殃,所以叫「養殃」。五為「民萌」,什麼叫「民萌」?就是做臣子的散發公物來收買民心,從而達到蒙蔽君主的目的。六為「流行」,什麼叫「流行」呢?做臣子的尋求國內外能言善辯的人,讓他們為自己製造與論,用華美的語辭遊說君王,這就叫「流行」。七為「威強」,什麼叫「威強」,做臣子的收買網羅俠客和亡命之徒,用暗殺等手段製造恐怖氣氛,搞恐怖主義,這就叫「威強」。八為「四方」,什麼叫「四方」?這得多說幾句。做國君的,國小就得侍奉大國,兵弱就害怕強兵。做臣子的,加重賦斂、耗盡錢糧,削弱自己國家去侍奉大國,求助大國威勢來誘迫自己的君主。嚴重的,招引大國軍隊壓境來挾制國內;輕些的,屢屢引進大國使者來震懾君主,讓他害怕,這就叫「四方」。
這八種手段,雖難說已經窮盡了臣下壅君之術,但也大概相差無幾。韓非揭示了一個無情的事實,就是人人都可能成奸,誰也靠不住。任何人都可以借任何事成奸,讓你防不勝防。八奸是臣子實現奸謀的途徑,也是君主受到蒙蔽和挾制,以致失掉權勢的原因。韓非認為:君主洞察八奸,才可以避免國破身亡,否則,臣下施行八術,君主反為臣下所制,「失其所有」。而八奸的造成,歸根結底是君主的失察,使權臣有機可乘。防止八奸,應當從君主嚴以律己,自省自察,不授人以柄做起。八奸之戒,是帝王之術的重中之重。
《奸劫弒臣》篇也是一篇治奸術的專論。這一篇發展了《八奸》中的思想,指出君主不能以法術治國,奸臣就會由劫主發展到弒君。所謂「奸劫弒臣」,就是奸邪之臣、劫主之臣、弒君之臣。
韓非首先指出,奸臣們使用的一貫手段就是迎合君主的心理,而一般來說,奸臣們總是能利用君主的弱點達到「欺主成私」的目的,成為「擅主之臣」。韓非舉了很多例子,有的君主死於兒子的弒殺,有的被大臣擊殺,有的被自己重用的重臣困餓而死,有的被亂刀砍死,有的被挑足筋被吊死。這種種悲劇在戰國時期各諸侯國中層出不窮。韓非認為,其主要原因,在於這些君主腐敗無能,不察忠奸,失德失勢。
對種種權奸橫行的局面,韓非提出了一系列治奸之策。這些辦法歸結為一點,就是實行強權政治,即運用權勢,「乘威嚴之勢以困奸邪之臣」。這種強權政治的主要內容是依法治國。對犯法的「誅重而必」,對告奸的「賞厚而信」。鑑於治奸的需要,韓非強調「嚴刑」「重罰」的同時,也著重對儒家的「仁義惠愛」觀進行了批判,強調君主能「操法術之數,行重罰嚴誅,則可以致霸王之功」,可以「去天下之禍,使強不凌弱,眾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長,邊境不侵,君臣相親,父子相保。」
不必指責韓非太重權術,因為他生活的那個時代,就是一個卑鄙骯髒的時代,所以他才把那麼多的卑鄙骯髒揭露出來給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