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資金管理組。
2024-10-03 20:59:46
作者: 楊東明
組長:王建永(財政局局長),副組長:劉國棟(政府辦常務副主任)、楊育驊(財政局紀檢組組長)。
資金管理組的任務是多渠道籌措資金,保證申遺工作需要;加強資金審核,嚴格控制工程預、決算,節約使用資金;加強資金管理,對工程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
戰役的指揮部既已成立,指揮員們拿出了周密的作戰計劃:
戰場一,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地觀星台。
現場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長崔世英。
文物維修保護方面:第一項,保護規劃。第二項,內部環境整治。第三項,觀星台維修保護方案編制和報批,要求6月底前全面完成。第四項,大門、照壁維修保護工程,要求6月底前完成。第五項,古樹名木保護,要求5月20日前完成。責任單位,文物局。責任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直接責任人,文物局副局長宮嵩濤,鄭建偉。
施工方案設計方面:第一項,可視範圍內周邊建築物外觀改造設計導則,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二項,道路、廣場施工圖設計,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三項,遊客服務中心及停車場,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第四項,商業街施工圖設計,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第五項,外部環境整治方案報批,要求4月15日之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曹宏偉、孫玉生、宮嵩濤。
外部工程整治工程方面:第一項,建築物拆遷,要求3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拆遷戶和4家公建單位的拆遷工作。第二項,綠化,要求3月18日開工,4月15日完成。第三項,周邊四條道路的整修和綠化,要求5月10日前完成。第四項,內部遊客路(包括環形路)鋪設,要求4月15日完成綠化,5月底之前完工。第五項,可視範圍內周邊建築物外觀改造,要求4月1日開工,6月底完成。第六項,地膽石復原,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七項,擋土牆整治,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八項,廣場、停車場建設,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九項,遊客服務中心及兩條商業街建設,要求6月底之前完成。第十項,告成加油站外觀改造,要求4月底前完成。第十一項,登封職專東圍牆及部分建築的色彩改造工程,要求4月底前完成。
安置小區建設方面:拆遷戶安置小區的建設必須在6月底前完成。
其他方面:提交過往車輛對觀星台影響的震動監測分析報告,做好隔震帶建設工程。
戰場二,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地中嶽廟,太室闕。
現場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長楊昆峰。
中嶽廟文物維修保護及院內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中嶽廟保護規劃,要求4月10日前完成報批。第二項,中嶽廟內環境整治方案,已完成。第三項,遙參亭、崇聖門、化三門、御書樓及東西順山房維修保護方案制訂和報批,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四項,遙參亭、崇聖門、化三門、御書樓及東西順山房維修保護工程,要求6月底前完成。第五項,新增的題字匾額和碑刻要移至他處,並妥善保管,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六項,剔除廟院內露明處水泥材料,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七項,廟院內電線、通訊線路等實施明線入地改造,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第八項,搬遷規範崇聖門、化三門內等處小商鋪和其他攤點,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九項,峻極殿殿後新修路面高於大殿台進行修改,要求5月10日前完成。第十項,廟院內古建築牆體青磚酥粉部分進行修繕,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第十一項,寢殿內兩側臨時建築拆除,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第十二項,恢復寢殿南牆舊制,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第十三項,寢殿與藏書樓之間東側用琉璃瓦砌成的牆體換用青磚,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十四項,天中閣新砌擋土牆遮擋,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十五項,東嶽殿和南嶽殿垃圾清運,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十六項,古樹名木保護,要求5月10日前完成。責任人,市宗教局局長周錫銘、文物局局長靳銀東。
太室闕文物維修保護方面:第一項,太室闕保護規劃。第二項,制訂太室闕闕體保護方案,要求5月底完成。第三項,太室闕保護房維修工程,要求5月底前完成。責任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文物局副局長宮嵩濤。
太室闕外部整治方面:第一項,奈河改造,市區污水截流,奈河清淤,奈河兩側綠化。要求5月底完成污水截流,6月20日前完成清淤,4月15日前完成綠化。第二項,太室闕周邊樹木補栽綠化,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第三項,神道改造建設,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四項,闕房周圍行道建設,要求5月底前完成。責任人,住建局局長高宏偉、副局長范志彬。第五項,管理房及維護柵欄修建,責任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副局長鄭建偉。
中嶽廟外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東、西天中街改造整治方案,3月底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曹宏偉、孫玉生。第二項,廣場改造整治,樹木補植,東、西天中街建設。責任人,住建局局長高宏偉、副局長范志彬。第三項,發祥小區(過渡安置房)配套設施建設。責任人,住建局局長高宏偉,副局長范志彬。第四項,保護範圍內,可視範圍內周邊建築外觀改造工程。
拆遷安置方面:第一項,建築物拆遷。第二項,安置區建設。
戰場三,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地嵩陽書院、嵩岳寺塔、啟母闕。
現場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嵩陽辦事處黨工委書記趙華敏。
嵩陽書院文物維修保護及內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古建築維修和環境整治。第二項,西南角綠化工程,要求4月15日之前完成。第三項,古樹名木保護,要求4月15日之前完成。責任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文物局副局長宮嵩濤、鄭建偉。
嵩陽書院外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嵩陽書院外部環境設計方案報批,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二項,嵩陽景區遊客中心及文化遺產管理中心報批,要求4月底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曹宏偉。第三項,嵩陽書院周邊綠化,要求3月20日前開工,4月30日前完成。第四項,門前廣場和周邊消防道路改造,要求3月底前開工,4月底前完成。第五項,嵩陽景區遊客中心及文化遺產管理中心建設,要求6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嵩管委鄭光榮。
嵩岳寺塔文物保護方面:第一項,嵩岳寺塔保護規劃及嵩岳寺塔院環境整治方案報批。第二項,標示嵩岳寺遺址區範圍,要求4月底前完成。第三項,嵩岳寺塔院內路面整治及院內綠化,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第四項,嵩岳寺塔院內水電工程,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第五項,嵩岳寺塔除草,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六項,古樹名木保護,要求5月20日前完成。責任人,市文物局局長靳銀東、副局長宮嵩濤。
嵩岳寺塔外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環境設計方案批覆,要求3月底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曹宏偉。第二項,綠化工程,3月20日前開工,4月15日前完成。第三項,停車場、觀景台建築,4月1日前開工,5月底前完成。第四項,遊客服務中心,4月10日前開工,6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嵩管委王亞飛、蔡弘培。
啟母闕文物維修方面:第一項,啟母闕保護規劃,由國家文物局審核批覆。第二項,啟母闕保護房設計,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三項,制訂啟母闕維修保護方案,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四項,標示啟母闕遺址區範圍,要求5月20日前完成。責任人,市文物局局長靳銀東、副局長宮嵩濤。
啟母闕外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環境設計方案報批,要求3月底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曹宏偉。第二項,綠化工程,3月20日前開工,4月15日前完成。第三項,停車場、連接道路、闕前廣場及啟母石觀賞平台建設,要求4月10日前開工,5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嵩管委鄭光榮。第四項,提交過往車輛對啟母闕影響的震動監測報告,要求3月底之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曹宏偉。
拆遷安置方面:第一項,安置小區建成完工,投入使用,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二項,所有被拆遷戶搬入新居,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戰場四,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地會善寺、少室闕。
現場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登封市人民武裝部政委饒澤壽。
會善寺文物維修保護及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會善寺文物保護規劃及環境設計整治方案。第二項,會善寺東院維修及院內環境整治(含搬遷),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第三項,會善寺停車場和前區環境綠化,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第四項,會善寺消防通道整修,要求4月底前完成。第五項,拆除會善寺東南部隊浴池,要求4月15日前完成。以上責任人,市文物局局長靳銀東。第六項,會善寺周邊明線入地工程,要求4月底前完工。責任人,市電業局局長張國山。第七項,武警708團營區道路改造工程,要求4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嵩管委蔡弘培。
少室闕文物保護及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少室闕保護規劃,要求4月10日前完成修改報批工作。第二項,少室闕保護房設計報批,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三項,少室闕保護房修建工程,要求6月底前完成。第四項,少室闕外部環境綠化及標示少室廟遺址範圍,要求4月底之前完成。第五項,少室闕停車場建設,要求6月底前完成。第六項,少室闕至停車場道路和消防通道建設,要求5月20日前完成。以上責任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第七項,高壓線路遷移,要求4月15日前完成。責任人,電業局局長張國山。第八項,少室闕北側土窯村4戶民居改造,要求4月10日前完成。責任人,少林辦董劍飛。第九項,少室闕防洪堤壩修建工程,要求5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市水利局局長馬炎治。第十項,提交過往車輛對少室闕的震動監測分析報告,3月底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曹宏偉。
戰場五,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地少林寺常住院、塔林、初祖庵。
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嵩管委書記裴松憲。
常住院內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廟院內露明處水泥材料全部剔除,要求4月15日前全部完成。第二項,廟院內所有明線入地,古建築內電線改造,要求4月15日前全部完成。第三項,千佛殿門柱修繕工作,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第四項,院內水泥磚全部換成青磚,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第五項,去除院內與文物本體及環境風貌不協調的照明設備,重新設計安裝,要求5月15日前完成。第六項,少林寺接官廳維修保護工程,要求4月底前完成。以上責任人,宗教局局長周錫銘。第七項,古樹名木保護,要求5月20日前完成。責任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
常住院外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少林寺山門前廣場做舊處理,要求4月1日開工,5月底完成。責任人,宗教局局長周錫銘。第二項,少林寺東側原停車場綠化工作,要求3月20日前開工,4月15日前完成。責任人,嵩管委景水環。
塔林內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制訂塔林維護方案,要求6月底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工程組曹宏偉。第二項,清除塔林內水泥磚地面,換成青磚。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三項,塔林內樹木移栽,古樹名木保護,要求5月20日前完成。責任人,宗教局局長周錫銘,文物局局長靳銀東。
塔林外部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塔林南側少溪河改造方案,3月底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曹宏偉。第二項,綠化工程、塔林廣場改造,4月15日前完成。
初祖庵環境整治方面:第一項,拆除初祖庵前東西廂房和兩層生活用房等不和諧建築,要求4月10日前完成。第二項,用青磚鋪院內和大門前的路面。第三項,去除院內與文物本體及環境風貌不協調的照明設備,重新設計安裝,要求4月20日前完成。第四項,在初祖庵外新建尼僧住房,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第五項,少林寺至初祖庵道路修補及沿路樹木補栽,要求4月15日前完成。以上責任人,嵩管委景水環。第六項,古樹名木保護,要求5月20日前完成。責任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
塔溝武術交流中心搬遷改造方面:要求3月18日前改造方案交市體育局,4月10日前搬遷完畢,6月底前完成改造。責任人,市教育體育局張俊卿。
戰場六,文化景觀大道整治。
現場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登封市委副書記魏詩禮。
文化景觀大道全段方面:第一項,景觀大道兩側建築整治方案,要求4月10日前完成。責任人,市申遺辦規劃組曹宏偉。第二項,景觀大道標誌標牌製作、安裝、擺放,要求6月底前到位。第三項,景觀大道邊溝清理、補植綠化、路面維修、標線,要求6月底前全部完成。責任人,市交通局局長甄少傑。
告成路段方面:第一項,道路兩側綠化,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第二項,道路兩側建築整治,要求5月底前完成。
盧店路段方面:第一項,道路兩側綠化,要求4月15日前完成。第二項,道路兩側建築整治,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三項,盧店鎮區街景改造,要求6月20日前完成。
中嶽路段方面:第一項,道路兩側綠化,要求4月15日前完成。責任人,中嶽辦袁鵬飛。第二項,鄭少高速路登封東下站口綠化,要求4月15日前完成。責任人,市交通局局長甄少傑。第三項,焦河、韓村、辛店、中嶽廟居委會道路兩側整治改造,要求6月20日前完成。責任人,中嶽辦袁鵬飛。
嵩陽辦事處路段方面:第一項,陽城路兩側樹木補植及建築整治,環山旅遊公路南側樹木補植,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責任人,嵩陽辦王學傑。第二項,環山旅遊公路兩側建築整治、樹木補植,要求5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嵩陽辦郭建剛。
環山路段、旅遊路段方面:東到嵩陽書院,西至207國道兩側樹木補栽。要求4月15日前完成。責任人,嵩管委鄭光榮。
登少公路方面:第一項,西十里停車場整治、少林道班房改造,5月底前全部完工。責任人,市交通局局長甄少傑。第二項,登少公路兩側綠化美化工程,要求4月15日前完成。責任人,林業局局長李建功。第三項,公路兩側建築外觀改造整治工程,5月20日前完成。責任人,少林辦董劍飛。
戰場七,軟體及遺產管理辦公室建設。
現場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市委辦公室主任王效光。
培訓教材方面:第一項,配合鄭州市做好申遺項目導遊及講解人員培訓和培訓資料、導遊詞編制工作。要求3月底前完成培訓資料編制工作,4月底前至少組織兩次培訓,5月底完成導遊員培訓。責任人,旅遊局局長錢桂玲。第二項,配合鄭州市做好世界文化遺產專業培訓(含編寫培訓教材,邀請專家、學者講課等),要求5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市文物局局長靳銀東。第三項,配合鄭州市做好嵩山歷史建築群中小學校、幼兒園鄉土教材編撰、普及教育工作。要求3月底前完成教材編撰,4月中旬前教材要列入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學課程,5月底完成中小學生相關知識普及。責任人,市教育體育局局長李成林。
管理辦公室方面:第一項,接待室、監控室、檔案室、辦公區裝飾裝修及設施配置。責任人,市文物局副局長鄭建偉。第二項,8處11項申報地安裝聯網監控系統,要求6月底前完成。責任人,嵩管委景水環。第三項,嵩山歷史建築群多媒體集中展示系統及網站建設,要求6月底前完成安裝調試。責任人,嵩管委景水環。
管理規定方面:第一項,制定地質災害預案,要求4月底前完成。負責人,國土局高玉傑。第二項,制定遊客分流預案,要求4月20日前完成,負責人,旅遊局錢桂玲。第三項,制定專項保護法規和總體保護規劃,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測繪嵩山歷史建築群。負責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
世界遺產檔案建設方面:第一項,各有關單位將申遺有關檔案移交申遺辦,要求3月底前完成。第二項,有關申遺的法律法規、村規民約、古樹古木管理等資料彙編,相關資料收集、保存、整理、歸檔工作,要求6月底前完成。責任人,申遺辦韓西紅、常松木。
軟體及遺產管理辦公室建設方面:第一項,觀星台、漢三闕、嵩岳寺塔、嵩陽書院、會善寺、中嶽廟、少林寺建築群的文物本體監測(木構件受潮、日曬、蟲害,磚石風化、水浸、酸鹼侵蝕等)。責任人,文物局局長靳銀東。第二項,8處11項申報地氣象、水文、大氣質量、植被、地質災害、遊客數量狀況監測,要求完善歷史記錄。責任人,市氣象局局長周幸福、水利局局長馬炎治、環保局局長劉松、林業局局長李建功、國土局局長高玉傑、旅遊局局長錢桂玲。第三項,CIVI系統製作和擺放工作,要求5月底前完成CIVI標誌牌製作和設置布局,6月底前安置擺放到位。責任人,旅遊局錢桂玲。第四項,向各鄉鎮辦徵集老石條,要求5月底前完成任務。責任單位,申遺辦、文物局。
戰場八,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宣傳。
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崔世英。
第一項,在三個入市口及少林路、中嶽大街等市區主要幹道的路燈杆上設置「申遺」宣傳標語,要求4月底前設置到位。責任人,市建設局高宏偉。第二項,舉辦申遺專題書畫展覽,要求5月底前至少舉辦兩次展覽。責任人,市文聯主席劉白雪。第三項,在登封市報紙、刊物上舉辦嵩山歷史建築群知識競賽活動,在登封市報紙、刊物、電視台、廣播電台的新聞節目中設立申遺新聞專欄,及時報導申遺動態。第四項,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專題介紹申遺相關知識,介紹申遺地的歷史文化價值。第五項,製作申遺專題片,要求5月底前完成任務。第六項,多種渠道、多種形式適時組織開展系列募捐活動。以上各項責任人,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彩虹。第七項,舉辦「我為申遺做貢獻」萬人簽名及青年志願者授旗儀式。第八項,舉辦「嵩山申遺有我一份」植樹節活動。以上兩項責任人,團市委書記宋少丹。
戰場九,標界、安防及招投標。
現場指揮員:登封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翟曉賓。
標界立樁方面:第一項,提供觀星台景區地下煤礦資源開採標界,要求在3月底前提交。第二項,做好觀星台煤炭禁采邊界的地面標界立樁工作,要求4月底前完成。第三項,8處11項申報地的保護範圍,建控地帶的標界立樁工作,要求6月底前全部完成。責任人,市國土局局長高玉傑。
消防、安防方面:第一項,安裝、完善觀星台、漢三闕、嵩岳寺塔、嵩陽書院、會善寺7處申報地滅火器配置、自動報警設置、聯動滅火消防及監測系統,要求3月14日發布招投標公告進入邀標程序,3月20日前組織項目實施。責任人,市公安局局長馬會強、市文物局局長靳銀東。
整治工程招投標及監理方面:第一項,環境整治工程招投標。責任人,市紀檢委岳耀爭、檢察院張予梅、財政局王建永。第二項,外部環境整治工程監理,此任務要求邀請具有文物施工監理和建設、綠化監理雙重資質的大型監理公司擔任監理工作。責任人,市建設局局長高宏偉。第三項,文物保護及內部環境整治工程監理。責任人,市文物局局長靳銀東,副局長宮嵩濤、鄭建偉。
……
僅只瀏覽一下這九大戰場的作戰計劃和作戰任務,就不難看出任務的繁重和艱巨。
8處11項世界文化遺產申報項目,數目之多,數量之大,全球罕見!
8處11項申報地的周邊環境整治牽涉範圍極大,整改項目極多。大到建築物改造、供電線路遷移,小到沿街門店標牌、GG設置,一絲不得馬虎,一毫不容疏漏。
8處11項申報地眾多古文物古建築的修繕和大量古樹名木的維護,任務艱巨,工作繁難。
8處11項申報地的拆遷工作牽涉到1個鄉鎮3個辦事處,計有1347戶1495處居民、35家企業、25個單位、7所學校,總面積超過50萬平方米!
……
這幾乎是難以完成的任務,這幾乎是不可能達到的目標。然而,登封人民就是要在不可之中求可,就是要於難能之中奪勝!
九大戰場全面鋪開,65萬登封兒女,人人參戰。作為2009年中國唯一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登封這一仗只能成功,不能敗退!
生活在「天地之中」的登封人民,是憑著一種「天中精神」去戰鬥的。那就是:心向一個中心凝聚,力往一個目標合使,用凝聚力和向心力去攻堅克難。
生活在嵩岳之麓的登封人民,是憑著一種「嵩岳意志」去拼搏的。那就是:滄桑盡歷,風雨閒看,不搖不移,不折不撓。
就像戰場上把拿下一座城市奪取一座橋樑攻克一個堡壘,分解落實到每一個團營每一個連排每一位戰士一樣,登封市申遺指揮部也按照業務職能,將申遺任務條分縷析,把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把工期落實到每一天。
——務求全殲,必拿全勝!
登封人民在這塊土地上寫下了可贊可嘆、可歌可頌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