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024-10-03 18:34:49 作者: 朱維堅

  交談中,黃建強斷斷續續地說,清水市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已經下了話,對他不能有半點特殊照顧,一定要嚴格管理,最初甚至把他關到重犯的監舍內,犯人們知道了他是警察,都禍害他,受了不少委屈。後來還是看守所長和幾個管教看不下去,自作主張給他換了監舍。身體還好,雖然瘦了一些,沒出大的毛病,只是感到很弱,主要是監舍內陽光不充足,室外活動少造成的。

  這時,看守所長領著一個年紀較大的檢察官走進來。看守所長介紹說,這是鐵林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員。林蔭明白,他是來履行職責、監視這次會見的。看到外人進來,黃建強一下變得堅強了。他迅速擦乾眼淚,對林蔭和方政委說:「局長,政委,非常感謝你們來看我,可我確實是冤枉的,我是被人陷害的。這些日子我反覆想那件事的過程,越來越感到,這是一個陰謀,我被陷害了,陷害我的就是大軍子他們,你們要幫助我伸冤!」

  黃建強的看法和秦志劍一樣,認為那裡發生的一切都是預謀好的,是有意引誘他開槍,造成後果。可是,這只是分析猜測,沒有證據,相反,有的只是所謂受害人一方不利於他們的證據。

  黃建強說得激動起來:「不,應該有證據和證人,事發現場附近有好幾個小賣店,還有住宅,還有路過的行人,一定有人看到那件事的過程,只不過沒人出來作證罷了……對了,秦志劍不是回刑警大隊了嗎?你告訴他,在事發的當時,我好象聽到有個女人驚叫一聲,好象還喊了句:『天哪,他們咋這麼幹哪』,她可能看到了整個過程,讓志劍去找她,動員她出來作證……我早都想把這話捎出去,可和外邊人接觸不上,今天你們終於來了……林局長,我已經不指望咱們市檢察院了,任明遠他挾私報復,我要請律師打這場官司,可是家裡沒錢。希望局裡能借我點,讓我愛人去聘律師,我要申訴……」

  足足嘮了一個多小時,林蔭和方政委告辭時,黃建強平靜了許多,與二人緊緊握手,並把期望的目光烙在林蔭的心裡。臨別時,林蔭和方政委再三囑託看守所長對黃建強多多照顧。看守所長說:「放心吧,都是警察,怎麼也有點感情,你們當局長政委的這麼關心手下,我看著都感動。」然後又放低聲音說:「不過,黃建強說得對,這個案子確實有說道。前些日子你們清水市檢察院來了兩個辦案人,還跟來一個外人,找我們檢察院監管科的人喝酒讓我碰上了,那人還跟我喝了一杯。我感覺,他好象也是為黃建強的事來的!」

  林蔭注意地問:「那人叫什麼名字?」

  起訴科長:「這我沒記住,當時是逢場作戲,雖然彼此介紹了,也沒往心裡去……那人有三十多歲,長得挺帶勁兒,象個美男子似的……對了,好象叫什麼『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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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軍子!」

  林蔭脫口而出。看守所長點點頭:「好象是,你們檢察院的人好象是叫他什麼『軍哥』!」

  居然有這種事?!檢察院來辦案,帶著大軍子幹什麼?看來,秦志劍和黃建強說得沒錯,這一定是冤案,是一個陰謀。

  回到清水天已經很晚了,林蔭和方政委在小吃部草草吃了一口回到辦公室。不大會兒,秦志劍就敲門闖進來,用急促緊張的口氣問:「林局長,看到建強了嗎?他還好吧?」聽到肯定的回答後,舒口氣說:「身體還好就行,我就擔心他的身體!」然後真誠地對林蔭說:「林局長,我不會說假話,可是,你今天能去看他,我非常感動,謝謝你,以我個人的名義,也代表刑警大隊的弟兄們!」

  秦志劍說著敬個舉手禮,林蔭沒有思想準備,鬧得有點不好意思:「你這是幹什麼,我是局長,他是我們局的民警,我去看看不是很正常嗎?」

  「既正常也不正常,」秦志劍說:「老曾還是老局長呢,建強出事後他一次也沒去看,有的領導還遠遠躲著,生怕沾上什麼不吉利似的。你能去看他,說明你心裡有他,有我們弟兄,也說明,建強有希望,有希望了……」

  秦志劍說著,眼裡有了淚光。林蔭急忙勸道:「志劍,你別高興得太早,現在一切還很難說,咱們還要做很多工作,而關鍵的關鍵是尋找證據,對建強有利的證據,這個工作還要你去做!」

  「這你放心,」秦志劍大聲道:「只要你有話,我就是頭拱地也要找到證據,一定替建強洗清冤情。再說了,這不止是他的事情,也是我的事情,是我們刑警的事情!」

  「好,你坐下,咱們研究研究這事,看到底該咋辦?」

  在回來的路上,林蔭已經和方政委核計過。覺得黃建強說得對,要救他,必須尋求法律幫助。考慮到他的家很困難,拿不出錢來請律師,決定局裡先墊上。秦志劍聽了更為激動,站起來深深鞠了一躬:「林局長,我再次代表建強向您表示感謝……正好這段時間案子不多,我全力以赴!」

  林蔭急忙阻止:「你不要忘了,這不同於其它案件,當事人是公安民警,我們收集證據是違法的,絕不能再授人以柄。咱們要請律師……當然,也不能坐等,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協助律師工作,為他取證提供幫助……」

  兩人談了好一陣,秦志劍神情振奮地告辭離去。

  秦志劍離開後,林蔭又想到蘇檢察長提出的條件:需要上邊有領導打招呼。有點犯愁。找哪位領導呢?從隸屬上說,檢察院歸市人大管,可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最好還是市委主要領導發話,那力度最大。可萬書記……找他十有八九會適得其反。那找誰?從分工上說,許副書記是政法委書記,對檢察院是正管。對,就找他。林蔭拿起電話,可許副書記「嗯』嗯」聽完後好一會兒才說:「這……現在司法機關獨立辦案,我做為市委副書記出面說話恐怕不太好,你別著急,我考慮一下!」

  林蔭已經看出許副書記的性情。他為人不錯,文化水平、工作能力都行,可就是有點膽小,不攤事兒,遇到棘手的問題總是躲開身子,看來,指望他夠嗆。放下電話想了想,又撥陳副市長,他也是政法委副書記,儘管是兼職,出面也可以。可他沒在家,政府辦說去省里開會了。還找誰,只有於海榮,他是專職政法委副書記,也管著檢察院,可林蔭明白,別說他權力有限,就是真有權,也不會起積極作用。無奈之下,只好谷局長打了個電話,請他找地區中級檢察院的領導說話。谷局長支持搞清黃建強案件的真相,因為這事關全區公安機關的聲譽,可是,談到找上級領導時,卻沉默片刻說:「我可以跟中院的孫檢談。不過這恐怕會讓你們市領導挑理,我看,還是你們市領導出面好一些!」

  林蔭覺得谷局長說得對。可是許副局長是那種態度,陳副市長又沒在家,找誰呢?只有萬書記和洪市長了。萬書記又不想找,只有找洪市長。感覺上他倒是個正派的領導,只是太忙,平日把精力都投入到抓經濟建設上了,政法機關的工作很少過問。可沒有別的辦法,林蔭試探著打了洪市長的電話,不想他倒很痛快:「如果真象你說的這樣,檢察院確實應該重新審理,有錯必糾嗎。不過我太忙,又不分管政法,我看,你找陳副市長吧……啊,他上省里開會去了,你別急,我想法和他聯繫,要他找檢察院……」

  不到半小時,林蔭桌上的電話響起,一聽到陳副市長的大嗓門,心裡頓時熱乎乎的。陳副市長說:「林蔭哪,我已經跟蘇檢察長談過了,黃建強的案子應該重新審理,如果真是冤案就平反。不過,蘇檢察長說了,你們得提供證據……」

  陳副市長電話剛放下,蘇檢察長又打來電話:「林蔭,陳副市長給我打電話了。說實在的,他只是政法委兼職副書記,真不該管這事。可我不管那些,只要有比我大的說話,我就敢照辦。對,你是不是找地區公安局了,剛才市檢察院的孫檢也打電話來了。不過話還得說到前面,我們重新審理可以,可你們要想辦法提供證據!」

  林蔭放下電話,立刻把法制科長招過來,要他與刑警大隊密切配合,給黃建強請一個有水平的律師,依法收集證據。

  第二天一上班,法制科王科長就和秦志劍走進林蔭的辦公室。王科長說,他們找了市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推薦了一個律師,姓田,是政法大學畢業的,很有熱情,就是太年輕,好象還不到三十歲,讓人有點不放心。

  秦志劍卻有不同意見。他說:「雖然年輕,可很有能力,我在刑警大隊時和他打過交道,法律意識很強,也有責任感。那是一起牛局親自抓的傷害案,在法庭上被這個律師給推翻了。我看可以聘他……王科長你沒看出來嗎?那些老律師好象明白這案子的背景,都不願意接。咱這案子就需要那種不太世故的律師來辦!」

  王科長也同意這一點。聘律師的事就這麼定下來。過了一會兒,秦志劍又把田律師領到林蔭辦公室,果然是個充滿熱情、精明強幹的年輕人。談話中,他既謙虛又自信:「感謝公安局領導對我的信任。秦教導員跟我談了這案子,我的實踐經驗雖然不多,可是,如果你們說的屬實,能找到有利證據的話,這案子能翻過來。今天我就和檢察院接觸,開始調查工作……」

  田律師說到做到,立刻全力投入到調查工作中。然而到了晚上九點多鐘,他又打來電話,改變了態度。

  電話里,田律師的語氣很不對勁兒:「林局長,對不起了,你們的案子我不辦了,請另找別人吧!」

  事情發生得非常突然,林蔭忍不住聲音高起來:「哎,田律師,你這是什麼意思,咱們說得好好的,怎麼能半路上突然不干呢……」

  田律師:「這你就別問了。總之,你們這案子我不辦了,你們找別人吧!」

  林蔭:「哎,田律師,你先別做決定……你就是不幹了,話總要說明白吧,你現在哪裡,能不能來一趟……這樣吧,我派人去接你,你等著!」

  林蔭拿起內線電話要刑警大隊值班室,正好是秦志劍值班,他聽了這個消息也覺得突然,就開車去接田律師。二十幾分鐘後,氣呼呼陪著田律師走進來:「林局長,你看吧!」

  林蔭看到,田律師的一身西服弄得很髒,一塊泥巴一塊土的,臉上是氣惱和驚懼之色,右眼窩還有一塊青紫。他十分驚訝,一邊讓坐一邊詢問怎麼回事。田律師氣呼呼地說:「怎麼搞的,就是因為調查你們的案子……今天上午我就開始調查,因為很多調查對象不在家,晚上我就加了班,還真取得一點收穫,可想不到……」

  原來,田律師受理案件後,根據黃建強提供的線索,事發時聽到附近有女聲驚呼,就去現場調查。白天倒沒發現什麼,晚上去時,正趕上一些高中學生晚自習歸來。他靈機一動忽然想到,這正是黃建強出事的時間,那麼,在這個時間裡經過的人能否有那個女聲呢?這麼想著,就向幾個匆匆趕路的學生打聽。不想,還真問對了,一個快人快語的女學生說:「啊,那件事啊,我正好趕上,從頭看到尾,我們好幾個過路的同學都看到了……」田律師正要往下問,那女同學忽然想起什麼,「哎呀,我不能說了,得回家寫作業呢!」騎上自行車匆匆走了,田律師沒有攔住,追了幾步也沒追上,又覺得天不早了,就往回走,想明天再找女學生。可走到離家不遠的地方時,聽到後邊有腳步聲,正要回頭,脖子被人從後邊用胳膊緊緊摟住,嘴也被捂住,兩個人影繞到前面,對他連踢帶打,一個瘦長的人影還亮出一把匕首對他說:「媽的真膽肥了你,啥事都敢管,爺們兒知道你是個律師,律師他媽多啥了,取你的小命就是玩兒……要缺錢吱聲,可不許你再管這事兒,我們知道你的家,要是不聽話,咱們沒完!」說完又踢打了幾下才離去。

  聽完田律師的介紹,林蔭心咚咚直跳。秦志劍早怒不可遏:「媽的,一定是大軍子的手下,這幫惡棍……」

  田律師一聽這話,臉上更加現出駭然的表情:「你說什麼?大軍子?你們怎麼不如實介紹案情,難道這案子還和大軍子有牽連?」

  秦志劍意識到說走了嘴,可也無法改變,急忙勸道:「田律師,你別害怕,和他有牽連能怎麼樣?……哎,你還能不能記住,威脅你的人都長得什麼樣?」

  田律師搖搖頭,「記不清了,天黑,他們又突然出現,只有說話那人有點印象,瘦瘦的,很兇狠的樣子……對了,三個人都穿黑色衣服。頭型都一樣,是那種板寸……」

  林蔭「咚」的敲了一聲桌子站起來,他已經猜到了三個流氓可能是誰,甚至那個瘦子說話的口氣都那麼熟悉。他大聲問田律師:「如果找到這三個人,你能認出他嗎?」

  田律師:「這……不敢說,也許……那個領頭的差不多。不過,我不想和他們再見面,我也不會指認他們……這樣的人,你指認也沒用,他們肯定有不在現場的證明。通過這件事我也明白了,你們那位民警肯定是冤枉的,被人陷害了,可是,這案子我不想接了,你們找別人吧!他們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我自己倒無所謂,可我有家,有擔心老婆孩子,我得為她們著想!」

  「田律師……」林蔭忍不住激動起來:「我真沒想到你居然這樣膽小,讓他們嚇住了。他們是惡,可你想過沒有,他們為什麼不敢白天找你,要在天黑出現,還不讓你看清面容,這說明他們心虛害怕!」說著走到田律師的身邊,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秦志劍說:「你知道我們是誰,我是公安局長,他是刑警大隊教導員,我們的力量要比他們大得多,我們會全力保護您和您家人的安全。田律師,你再好好想一想,你已經答應了為我們辯護,只因為受到幾個地痞流氓的威脅,就害怕了,放棄了,如果傳出去,對您的聲譽該有多大的損害,難道你真的被他們嚇怕了?你不想把他們繩之以法?他們所以這麼做,為的是阻止你,可這恰好說明,你的行動已經威脅到他們,說明你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很快就能取得突破。如果你能堅持下去,最後把案情真相澄清,救出一個警察,那對你的聲望將會有極大的提高……田律師,你不要放棄,我覺得你是個好律師,相信你能把這起案子查明……你放心,從現在起,我們派專人保衛你和你家人的安全!」

  秦志劍緊接著說:「田律師,我求你了,如果你不放心,我親自守在你身邊,確保你安全……田律師,對壞人我們不能怕,只能跟他們斗,把他們繩之以法,才會得到真正的安全……為了咱們自己,也為了咱們的老婆孩子,為了那些無辜的平民百姓,咱們要跟他們斗。田律師,我覺得你是一個有正義感的律師,你不會放下這起案件不管的,有公安局做你的後盾,你怕什麼?!」

  田律師被說動了,但仍有餘悸:「這……話是這樣說,可他們都是些黑社會呀,還有後台,實在太危險。你們……這,咳,咋說呢?我擔心你們也不一定是他們的對手。我當律師雖然時間不長,可也經過不少這樣的事,也聽老律師們說過很多,正義和罪惡鬥爭,勝利的經常是罪惡,而正義勝利倒是罕見的。還有,即使我找到了證據,辯護得好,也不一定就能取得應有的效果。哪位掌權人一句話,就可以把我的所有的辯護都否了。我看,你們莫不如去找上級領導,讓他們過問,幫你們說說話,這比我辯護要管用!」

  雖然還在推辭,但態度已經鬆動。林蔭說:「田律師你放心,上級領導我們是要找的,必要的法律幫助也不可少,請你一定要幫助我們,幫助我們警察,我們會永遠記住你的。我以公安局長個人的名義,也以清水公安民警的名義請求您!」

  田律師再無話可說了:「這……你們都說到這份上了,我要再推就不是人了。其實,我也恨他們,要是通過這事能打擊他們一下,我也高興……不過,你們一定要保證我的安全!」

  田律師不負所望,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第二天下午就找到了那位女學生。其實,他的調查也很簡單,因為在那個時間裡通過出事現場的高中學生是有限的,經過排查,很快確定是重點高中的學生。他們面臨著高考,正起早貪晚地苦讀,每天晚九點才放晚自習,從那條路回家。

  女學生叫李麗,正在讀高二,長得很清秀。田律師在秦志劍的陪同下和學校老師的幫助下,一個班一個班費了好大勁兒才找到的。為了避免受到干擾,創造寬鬆的氣氛,他們沒有把李麗找到律師事務所,而是在高中校園後邊的楊槐林里進行。

  出乎意料,李麗完全變了個人,再沒有前一天晚上的快言快語,而是充滿了戒備,拒不提供任何情況,還說自己其實什麼也沒看見過,昨天晚上的話是說著玩兒。無論田律師怎麼啟發,她也是這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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