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女色擊倒 一
2024-10-03 18:31:10
作者: 徐大輝
李玉芳親自到足療室找曹向東,看出事急、重要。
「大姐。」曹向東在做足療的房間等她,要杯茶,她喜歡生普洱茶的香味。
「去哪兒啦?」李玉芳喝口茶滿意,問話柔和許多。
曹向東沒隱瞞說了實話:「去北溝鎮找人。」
「什麼人?」
「冷娟。」
李玉芳冷笑,說:「找她,老賈叫你去的。」
「嗯,是老闆。」
「舊情難卻。」李玉芳問,「找到啦?」
「找到了。」
「老不像樣了吧?」
「死啦,死快一年多了。」
「死啦,壽命這樣短。」李玉芳淡然,說,「大曹,出事啦。」
曹向東驚然,問:「出什麼事?」
「窮大手被抓了,和小六子一起抓的。」
他吃驚,警方行動這樣快。李玉芳匆忙來找自己,原因在此。曹向東比李玉芳沉著,說:「他倆不會供出什麼,說得越多對他們越不利,人是他倆殺的。」
「不能供出你?包括我。」她憂心道。
「他不認識大姐,我從來沒在他面前說過你,放心。」曹向東說,「為保命窮大手可能說出我指使,談肝臟的事只我倆一對一,沒第三個人,我可以不承認。」
「他死咬著你不放呢?」
「白咬,沒證據。」
「肝臟交給你,你送到醫院……很多人都看見,賴不掉。」
「沒問題。」曹向東胸有成竹道,「充其量治我一個倒賣器官罪,我又是被動的買方,違法而已。」
李玉芳說這件事我們欠周密。
「哪地方?」
「說處決犯人捐肝,這很容易查到。」李玉芳事後覺得紕漏,換一種說法要好些。
「大姐,說車禍,說絕症病人,警察較起真,都能一查就明白。」曹向東認為警察想查說什麼也不行,「窮大手做的案子,判也判他,我們只承認買,別的裝作一概不知。」
「我擔心窮大手咬你。」她說。
求生面前人不管不顧,供出別人完全可能,殺人主謀同樣要受到嚴懲,曹向東也看到這一點。實際情況,李玉芳找自己弄肝就弄了,當時沒想那麼多。化險為夷也有一條路,他說:
「大姐,最好撈窮大手他倆出來。」
「難嘍!」李玉芳說老爺子過去做副市長分管過政法,畢竟退休幾年,離開位置說話不靈,李家的勢力五十歲男人一樣衰下去,「這條路走不通,碎屍案子做得太大,躲不過去。」
「要不的跟老闆講,他跟上層有關係。」曹向東說。
「更不行,不能對他講實情。」
「恐怕雪埋不住孩子,瞞不住。」他說憂心忡忡,弄死的又是老闆的兒子。
「這件事情我倆最清楚……」她認為只要他倆三緘其口,賈明哲就無從知道,「肝的來路實情不能對他說,永遠也不能說。」
「警方破了案子,這件事還是得露。」曹向東說。
李玉芳沉默片刻,此時她心裡想的什麼誰也不知道,她說:「到時候再說,瞞一時是一時。」
「大姐,麻煩惹大啦。」
「沉住氣,如此關頭你我要頂住,慌了手腳,最易給警察造成空隙,我們要鐵板一塊才安全。」她說。
「不是呀!」
「什麼?」
「老闆。」
「老闆怎麼啦?」
「大姐,事情太寸勁兒(湊巧)。」
李玉芳琢磨他的話,寸勁兒指什麼,沒想出所以然。
「烏米是冷娟的兒子。」
「哦,這樣巧。」
「更巧的是,烏米是老闆的兒子。」
李玉芳被蠍子蜇了似的跳起來,她愣怔半天,說:「他們……當年他倆都有了孩子。」
「就是這個烏米。」
故事就這樣蹊蹺,讓我們故事中的兩個人物手足無措,現在不是對賈明哲隱瞞肝臟來路的問題,而是如何叫他不知道烏米的身世,設想他知道,兒子的肝臟在自己身上,將是何種感受。
「早晚老闆要知道。」他說。
「瞞一天是一天,別對他說烏米。」她考慮後說。
「那冷娟呢?」他問。
「她嗎,可以告訴老賈,別提她懷孕這一節。」李玉芳囑咐,她起身離開,說,「你送我到計程車上,這一帶治安不好。」
「我開車送大姐回去。」
「不用,你忙你的,我有個約會。」她說。
足療館燈火輝煌,門前停滿顧客的車輛,等活兒的計程車排著長隊,李玉芳向第一輛車走去,回身大聲說:「大曹,沒事啦!」然後鑽進車。
曹向東望著車開走,才轉身回足療館。
有兩雙懷有目的的眼睛盯著他,厄運的翅膀悄然降臨,悲哀的是他全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