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信
2024-10-02 18:42:53
作者: 李依咪
後來阿三曾問過盧定濤,問他那天為何去而復回。
「她不該看到那些。」盧定濤坦然直陳,話中的「她」,自然指的是婭枝。
盧定濤的眼力很好,那個傍晚他幾乎是在轉過街角的剎那,便看到了那些鮮紅的大字。那些大字恣意伸展,手腳之間又刻薄地擠著「殺人狂」之類的小字眼,擠得盧定濤眉頭皺起,只覺得觸目驚心。
毫不猶豫地,盧定濤將婭枝擋在自己身體的另一側,抓住她的手腕快速地經由阿三面前通過。
「盧混蛋,你弄疼我了!」
盧定濤稍感歉意地鬆開手,卻仍以教訓的口氣道:「明天好好去上學,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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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像我答應,你就不會來我家盯著我了似的。」婭枝早就看破了他的伎倆,小嘴輕輕一撇,就撇出了她那極度不滿的情緒。事實也的確如此,無論婭枝如何對天地發誓絕不再逃學,第二天還是會被提早等在樓下的盧定濤接走,像一個不安分的貨物,被硬生生地從一個房子送至另一個房子去,絕不會被允許擁有任何在路途中脫逃的機會。
「我不來,你一定不會去。」盧定濤毫不留情地指出,全然不理會婭枝的抗議。
事實上,盧定濤並不覺得上不上學是個萬分要緊的問題,為另一個人的上學問題勤勉若此,實在是毫無必要。但盧定濤惦記著這條很不安寧的路,在這條路上不但發生過殺人案,還集中著整個B區的小混混團體,時常有敲詐勒索事件發生,那些四處流竄的社會人員竟然十分猖獗,連警察也為他們頭痛。
盧定濤不放心婭枝,他無法想像獨自走在這路上的婭枝,遇見那些窮兇惡極之徒該如何是好,於是他對她板起臉來,隨便找了個「督促」的藉口,又仗著向媽媽對自己的無限信任,順順噹噹地成為了她的督學兼保鏢。
阿三聽罷,咧開嘴笑出聲:「她對你很重要嘛。」
阿三開始欣賞這個面容俊雅的高中生了,儘管盧定濤言行文雅、面容白皙,明顯是殷實人家的兒子,但阿三認定他是個真正的男人。盧定濤讓阿三想起了曾經的自己,那時的他分明已經淪落谷底,分明已經狼狽之至、自保不暇,卻仍然願意為了一個女孩兒費盡萬般周折。
阿三沒有問,盧定濤幫他擦那些挑釁的字,是僅僅為了不使他的女孩看到它們,還是出於哪怕一點點同情或憤怒。
當然,還有可能出於相信,相信阿三沒有殺人。但,阿三早就對這種可能性麻木了,他不願想,更不敢想,現實曾經把他的字典破碎了,又粘合上,留給他一冊東顛西倒的無解之書,阿三費力地在那書中找一個「信」字,他苦苦尋覓,找到的字下面卻沒有「相信」、「信任」或是「信念」之類的光明詞彙,那道明目張胆的粘合過的裂痕下,是個傾倒了的「失」。
失意、失望、失去她……
阿三是家裡的第三個兒子,他的兩個哥哥並非念書的料,一個去了遠方打工,另一個早早地參了軍,倒是在軍隊裡有一番作為。家裡人把讀書成材的希望加諸阿三身上,因為阿三從小就老實乖巧,像個模範學生。
然而進了初中,學生們學的知識變困難了,人際關係也愈來愈複雜,一心讀書者不知風雲氣候,小團體們又樂得自娛自樂,顧不上理睬對人際關係里的風吹草動較為遲鈍的前者。於是學霸們總能恰好得以置身事外,避開了青春期可能遭遇的許多嘈雜,倒也是幸事。
阿三沒有那麼幸運,他自知當不了置身事外的學霸,因為自己腦子笨,怎麼刻苦都只能學成個中等生,無法靠傲人的成績填補人際交往的空白,可他又太木訥、太平凡了,在這種痞子和學霸各據一極的學校里,他是地位最可悲的「普通人」。
從他第一次熬不過那些人的欺負針對,出錢給他們買麵包時起,悲劇便悄然邁開了它的步子。
阿三成了他們的人,他漸漸發現,那些人需要一個取樂的對象,不論是誰,更無須理由,候選者們只能為了不成為倒霉的那一個而苦苦掙扎。
「那一個」被逼得退學了,家人說那個男孩是患了抑鬱症,可一間教室里的五十個人都心知肚明真正的原因。當那位生著一副勞苦婦女的面容的母親來取東西時,有人發出同情的嘆息,同情之外,所有的人——包括施暴者和掙扎者在內,都在思考著另外的問題:下一個是誰?
年輕無知的狂歡最終釀出了惡果,那男孩回家後試圖自殺,未遂,落下了殘疾。
當著那位痛哭的母親的面,校長厲聲質問是誰幹的,可早已走出青春時期幾十年的老教育工作者,又怎知欺凌並不是一個人的罪,它甚至不是任何人的罪,它是童黨效應的結果——一群平凡而並無太大惡念的人,聚合在一起相互慫恿,誰也不願做受欺者,只好爭當加害者。
欺凌者,是蜂群和蟻群。每一隻單獨的蜂、每一個伶仃的蟻,都只是鬆散的大動物身體裡的一個細胞而已,在群體中並無自由意志。
但,出事了。蜂王和蟻王在這個時候站了出來,他們一個斬釘截鐵地喊出阿三的名字,另一個比前一個還要堅定地說,「就是他!」
聽口氣一個比一個有主見,一個比一個,清醒又正直。
阿三是因為被誣陷而離開學校的。他流落街頭,與輟學者們終日遊蕩在沒有光的地方,不敢告訴任何親人自己的訊息,甚至盼著他們死心,全當他已經死了或是不肖地銷聲匿跡。可他又覺得自己不完全屬於那裡,與那些徹底麻木了的人相比,他的心臟分明還在跳動。
阿三山窮水盡了,曾經的同學來接濟他,他看著那一身乾淨的校服,自上而下地,一直看到那人腳上的名牌球鞋。阿三將目光轉向袋子裡的錢和食物,卻堅決地搖頭:「我不能要。」
「不是無償的,」富家子立刻便猜到了阿三的思慮:「我雇你。」
阿三同意了,他沒想到富家子給自己的工作,就是陪他吃喝玩樂。富家子說他受夠了學校的無聊乏味,罵完了學校,又罵他那有錢卻執意要讓兒子念書的爹。阿三默默地聽著,啜了一口面前的烈酒——有的人痛罵的一切,都是他阿三求之而不得的啊。
阿三陪富家子出入酒吧、飯店,去各種高檔場所,以「朋友」的身份。可他總打不起精神來,心裡空落落的,連尋常飯也吃不飽的饑民,又怎麼體味得了偷嘗禁果的刺激?
有一天,富家子開了一輛車來,車子是寶藍色的,形狀華麗得就像時尚畫報上肌肉虬結的男模,阿三欲攔:「你還未成年。」
「我在國外學過,」富家子自信滿滿:「上車!」
阿三不懂得外國的駕照有什麼不同,只覺得既然人家這樣說了,就自有他的道理。
那是一場無比慘烈的事故,說它慘烈,並非因為它造成了人員的傷亡,正相反,富家子和阿三都幸運地毫髮無傷。但這場事故中的經濟損失難以估量,等警察的過程中,坐在已報廢成一團廢鐵和電線的百萬豪車裡的富家子哭了,他抱住阿三,苦苦求他替自己承擔下過失,答應會給他一大筆錢。
「否則,我爸會把我逐出家門的。」
那年,兩個少年都尚未成年,但阿三還是在派出所里留了案底。那筆錢如約地送來了,阿三不知該送回哪裡,乾脆藏在某處不再動用。他時常想起飛揚跋扈的富家子淌著眼淚,卻又無比堅決地說「是他開的車」時的樣子,他越來越不明白,「信」字該作何寫法。
阿三開始打工,可他畢竟是未成年人——還是有案底的未成年人,找到一份可靠的工作談何容易,生活不下去了,他就打起了搶劫的念頭,可他又似乎註定了當不成壞人,只能做受欺受侮的心軟之人,第一次搶劫,他便遇到了那個女孩,她用天使的羽翼將他照亮,攔下了他走向罪惡的腳步。
女孩死了,她死得很像十多年前的那些連環殺人案受害者,卻又有一點不一樣——她被兇手玷污了。
阿三也說不清,究竟是女孩的死,還是人們冤他為姦淫少女的罪人一事,成為了最後一根稻草,壓得他無從喘息,屈服地跪趴在地上。
從此阿三自緘其口,不再為自己辯解,徹底地刪除了與「信」有關的字詞。從軍的哥哥來質問他何以淪落至此,他笑笑,不願述任何人的罪過;富家子的父親來向他致歉,他仍然一言不發;就連殺害女孩的兇手找到了的那天,他仍然如常地在工地打工,似乎毫不關心奪走了他的心愛之人、剝去了他的希望,還要害得他背鍋的那人長什麼樣子。
即使,多年後的那束光——和暢問他「你不試,怎麼知道別人都不信」時,他都沒有傾吐心聲地告訴她,他早就試過了,試過一遍、兩遍、三遍了……正因為試過太多次了,才會如此冷酷麻木,才會不識「信」為何物。
阿三的心圈著一池死水,沒有什麼能激得起它一絲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