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12]
2024-10-02 07:42:51
作者: 魯迅
一 解題
《語絲》五七期上語堂先生曾經講起「費厄潑賴」(fair play)[13],以為此種精神在中國最不易得,我們只好努力鼓勵;又謂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補充「費厄潑賴」的意義。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這字的函義究竟怎樣,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這種精神之一體,則我卻很想有所議論。但題目上不直書「打落水狗」者,乃為迴避觸目起見,即並不一定要在頭上強裝「義角」之意。總而言之,不過說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簡直應該打而已。
二 論「落水狗」有三種,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論者,常將「打死老虎」與「打落水狗」相提並論,以為都近於卑怯。我以為「打死老虎」者,裝怯作勇,頗含滑稽,雖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卻怯得令人可愛。至於「打落水狗」,則並不如此簡單,當看狗之怎樣,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種:(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別人打落者,(3)親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種,便即附和去打,自然過於無聊,或者竟近於卑怯;但若與狗奮戰,親手打其落水,則雖用竹竿又在水中從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與前二者同論。
聽說剛勇的拳師,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但我以為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復,那當然都無不可。而於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並不解什麼「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於是夾著尾巴逃走了。但後來性情還是如此。老實人將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懺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總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 論叭兒狗尤非打落水裡,又從而打之不可
叭兒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卻稱為西洋狗了,但是,聽說倒是中國的特產,在萬國賽狗會裡常常得到金獎牌,《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幾匹是咱們中國的叭兒狗。這也是一種國光。但是,狗和貓不是仇敵麼?它卻雖然是狗,又很像貓,折中、公允、調和、平正之狀可掬,悠悠然擺出別個無不偏激,惟獨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臉來。因此也就為闊人、太監、太太、小姐們所鍾愛,種子綿綿不絕。它的事業,只是以伶俐的皮毛獲得貴人豢養,或者中外的娘兒們上街的時候,脖子上拴了細鏈子跟在腳後跟。
這些就應該先行打它落水,又從而打之;如果它自墜入水,其實也不妨又從而打之,但若是自己過於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為之嘆息。叭兒狗如可寬容,別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為它們雖然非常勢利,但究竟還有些像狼,帶著野性,不至於如此騎牆。
以上是順便說及的話,似乎和本題沒有大關係。
四 論不「打落水狗」是誤人子弟的
總之,落水狗的是否該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後的態度。
狗性總不大會改變的,假使一萬年之後,或者也許要和現在不同,但我現在要說的是現在。如果以為落水之後,十分可憐,則害人的動物,可憐者正多,便是霍亂病菌,雖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卻何等地老實。然而醫生是決不肯放過它的。
現在的官僚和土紳士或洋紳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說是赤化,是共產;民國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說康黨,後是說革黨,甚至於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榮,但也未始沒有那時所謂「以人血染紅頂子」之意。可是革命終於起來了,一群臭架子的紳士們,便立刻皇皇然若喪家之狗,將小辮子盤在頭頂上。革命黨也一派新氣,——紳士們先前所深惡痛絕的新氣,「文明」得可以;說是「咸與維新」了,我們是不打落水狗的,聽憑它們爬上來罷。於是它們爬上來了,伏到民國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的時候,就突出來幫著袁世凱咬死了許多革命人,中國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裡,一直到現在,遺老不必說,連遺少也還是那麼多。這就因為先烈的好心,對於鬼蜮的慈悲,使它們繁殖起來,而此後的明白青年,為反抗黑暗計,也就要花費更多更多的氣力和生命。
秋瑾女士,就是死於告密的,革命後暫時稱為「女俠」,現在是不大聽見有人提起了。革命一起,她的故鄉就到了一個都督,——等於現在之所謂督軍,——也是她的同志:王金髮。他捉住了殺害她的謀主,調集了告密的案卷,要為她報仇。然而終於將那謀主釋放了,據說是因為已經成了民國,大家不應該再修舊怨罷。但等到二次革命失敗後,王金髮卻被袁世凱的走狗槍決了,與有力的是他所釋放的殺過秋瑾的謀主。
這人現在也已「壽終正寢」了,但在那裡繼續跋扈出沒著的也還是這一流人,所以秋瑾的故鄉也還是那樣的故鄉,年復一年,絲毫沒有長進。從這一點看起來,生長在可為中國模範的名城裡的楊蔭榆女士和陳西瀅先生,真是洪福齊天。
五 論塌台人物不當與「落水狗」相提並論
「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中國最多的卻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但是,這其實是老實人自己討苦吃。
俗語說:「忠厚是無用的別名」,也許太刻薄一點罷,但仔細想來,卻也覺得並非唆人作惡之談,乃是歸納了許多苦楚的經歷之後的警句。譬如不打落水狗說,其成因大概有二:一是無力打;二是比例錯。前者且勿論;後者的大錯就又有二:一是誤將塌台人物和落水狗齊觀,二是不辨塌台人物又有好有壞,於是視同一律,結果反成為縱惡。即以現在而論,因為政局的不安定,真是此起彼伏如轉輪,壞人靠著冰山,恣行無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憐,而曾經親見,或親受其噬齧的老實人,乃忽以「落水狗」視之,不但不打,甚至於還有哀矜之意,自以為公理已伸,俠義這時正在我這裡。殊不知它何嘗真是落水,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經儲足的了,並且都在租界裡。雖然有時似乎受傷,其實並不,至多不過是假裝跛腳,聊以引起人們的惻隱之心,可以從容避匿罷了。他日復來,仍舊先咬老實人開手,「投石下井」,無所不為,尋起原因來,一部分就正因為老實人不「打落水狗」之故。所以,要是說得苛刻一點,也就是自家掘坑自家埋,怨天尤人,全是錯誤的。
六 論現在還不能一味「費厄」
仁人們或者要問:那麼,我們竟不要「費厄潑賴」麼?我可以立刻回答:當然是要的,然而尚早。這就是「請君入甕」法。雖然仁人們未必肯用,但我還可以言之成理。土紳士或洋紳士們不是常常說,中國自有特別國情,外國的平等自由等等,不能適用麼?我以為這「費厄潑賴」也是其一。否則,他對你不「費厄」,你卻對他去「費厄」,結果總是自己吃虧,不但要「費厄」而不可得,並且連要不「費厄」而亦不可得。所以要「費厄」,最好是首先看清對手,倘是些不配承受「費厄」的,大可以老實不客氣;待到它也「費厄」了,然後再與它講「費厄」不遲。
這似乎很有主張二重道德之嫌,但是也出於不得已,因為倘不如此,中國將不能有較好的路。中國現在有許多二重道德,主與奴,男與女,都有不同的道德,還沒有劃一。要是對「落水狗」和「落水人」獨獨一視同仁,實在未免太偏,太早,正如紳士們之所謂自由平等並非不好,在中國卻微嫌太早一樣。所以倘有人要普遍施行「費厄潑賴」精神,我以為至少須俟所謂「落水狗」者帶有人氣之後。但現在自然也非絕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說:要看清對手。而且還要有等差,即「費厄」必視對手之如何而施,無論其怎樣落水,為人也則幫之,為狗也則不管之,為壞狗也則打之。一言以蔽之:「黨同伐異」而已矣。
滿心「婆理」而滿口「公理」的紳士們的名言暫且置之不論不議之列,即使真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現今的中國,也還不能救助好人,甚至於反而保護壞人。因為當壞人得志,虐待好人的時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決不聽從,叫喊僅止於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一時,好人或稍稍蹶起,則壞人本該落水了,可是,真心的公理論者又「勿報復」呀,「仁恕」呀,「勿以惡抗惡」呀……的大嚷起來。這一次卻發生實效,並非空嚷了:好人正以為然,而壞人於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後,無非以為占了便宜,何嘗改悔;並且因為是早已營就三窟,又善於鑽謀的,所以不多時,也就依然聲勢赫奕,作惡又如先前一樣。這時候,公理論者自然又要大叫,但這回他卻不聽你了。
但是,「疾惡太嚴」「操之過急」,漢的清流和明的東林,卻正以這一點傾敗,論者也常常這樣責備他們。殊不知那一面,何嘗不「疾善如仇」呢?人們卻不說一句話。假使此後光明和黑暗還不能作徹底的戰鬥,老實人誤將縱惡當作寬容,一味姑息下去,則現在似的混沌狀態,是可以無窮無盡的。
七 論「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中國人或信中醫或信西醫,現在較大的城市中往往並有兩種醫,使他們各得其所。我以為這確是極好的事。倘能推而廣之,怨聲一定還要少得多,或者天下竟可以臻於郅治。例如民國的通禮是鞠躬,但若有人以為不對的,就獨使他磕頭。民國的法律是沒有笞刑的,倘有人以為肉刑好,則這人犯罪時就特別打屁股。碗筷飯菜,是為今人而設的,有願為燧人氏以前之民者,就請他吃生肉;再造幾千間茅屋,將在大宅子裡仰慕堯舜的高士都拉出來,給住在那裡面;反對物質文明的,自然更應該不使他銜冤坐汽車。這樣一辦,真所謂「求仁得仁又何怨」,我們的耳根也就可以清淨許多罷。
但可惜大家總不肯這樣辦,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費厄潑賴」尤其有流弊,甚至於可以變成弱點,反給惡勢力占便宜。例如劉百昭毆曳女師大學生,《現代評論》上連屁也不放,一到女師大恢復,陳西瀅鼓動女大學生占據校舍時,卻道:「要是她們不肯走便怎樣呢?你們總不好意思用強力把她們的東西搬走了罷?」毆而且拉,而且搬,是有劉百昭的先例的,何以這一回獨獨「不好意思」?這就因為給他嗅到了女師大這一面有些「費厄」氣味之故。但這「費厄」卻又變成弱點,反而給人利用了來替章士釗的「遺澤」保鑣。
八 結末
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會激起新舊,或什麼兩派之爭,使惡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罷。但我敢斷言,反改革者對於改革者的毒害,向來就並未放鬆過,手段的厲害也已經無以復加了。只有改革者卻還在睡夢裡,總是吃虧。因而中國也總是沒有改革,自此以後,是應該改換些態度和方法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