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斷案

2024-10-02 07:10:02 作者: 瘋廿四蛇

  花栩栩太小看一個在戰場上廝殺過,經歷無數次生死的男人了。

  塞外的風沙吹走了成瑜身上的狹隘與短視,將他煉成了一個刀槍不入的勇者。同時,還帶給他其他的影響。

  譬如,心門閉塞,性格冰冷,不近人情……

  除了爹娘,以及那些一直忠心耿耿跟著他的屬下,其他的人,很難走進他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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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與信任這兩個詞,對他來說過於陌生。

  他的心被弄碎了,無法完整地感知愛,更無法主動去愛,所有的行為都憑直覺。

  直覺上,他覺得江年年是個還不錯的女人。有她在身邊,他覺得踏實。

  他喜歡她那一雙澄澈未經世事的眼睛,一看便知無瑕。她還很乖,很膽小,逗著她玩,頗有意思。

  何況她還是他的女人。

  第一個女人。

  他甩一甩腦袋,將這些念頭驅逐出去。

  他不想被一個女人牽著鼻子走,更何況那女人還渾身長滿了刺。他忍了數天,當和尚當得發膩。

  一日處理完卷宗上的事兒,想出去體察民情。正巧外面傳來吵嚷之聲,似乎有民眾在喧鬧。

  成瑜揉了揉太陽穴,走向了最為熱鬧的地方。

  一男一女一邊擊鼓,一邊在衙門口哭泣。

  那哭聲喧天,連官驛這邊都能聽見。

  成瑜走近一看,男的大約四十多歲,女的也將近四十,兩人的身後,放著一副蓋著白布的擔架。

  裡頭,躺著一具屍體。

  白布上血跡斑斑。

  出了人命,成瑜作為巡按,自然要去看一看。

  差役打開了門,請了這對夫妻進去。沈博坐於堂上,問擊鼓者何人。

  男人說:「回青天大老爺的話,小的名叫孫才,這是小的媳婦,名叫翠花。我們都是清溪村老實巴交的桑農,家中有個兒子,名叫孫德,今年剛好二十,原是大好的年紀,卻……卻……」

  翠花哀嚎了起來:「卻被那為富不仁的周扒皮縱犬咬死了,可憐他小小年紀……大人啊,你一定要為民婦做主啊。」

  成瑜混在看熱鬧的人群里聽了半天,終於明白了。

  孫德在周全周員外家做活,不幸被周員外家養的巨犬咬死,夫妻倆痛失愛子,叫沈博一定要按照《大禮律》,嚴懲周全,務必一命抵一命。

  言語粗俗,還夾雜著許多咒罵。

  成瑜同情之餘,覺得有些頭疼。

  沈博坐於公堂,亦覺得不堪入耳。

  但人家是苦主,案子還是要審理的。沈博吩咐下去,叫人去傳周員外。

  話剛落下,一個約摸五十歲的男子自人群中走了出來,衣著華貴,面貌富態,舉止斯文,臉上瞧不出一點害死人後的愧疚。

  他朗聲道:「沈大人,我就在這兒。從他們擊鼓的時候我就跟來了,省得你一番好等。」

  周全的出現,讓案子審理變得迅速了許多。

  沈博一拍驚堂木,問:「被告周全,你有何話說?」

  官驛偏僻的屋子裡,我喝著小月端來的湯。

  天山雪蓮確有奇效,不過幾日的工夫,我便恢復了氣色,身上也慢慢地有勁兒了。

  甚至,連肌膚都要比原來細膩幾分。

  手腕的傷口處,也只剩下淡淡的印記。過不了多久,就會徹底消失。

  只是苦於沒有自由。

  因為一次逃跑,成瑜對我看得格外嚴。

  幸好有成琰琰。

  她來找我,說今日衙門前面可熱鬧了,發現了一樁大案子,叫我一塊兒去看。

  小月攔著不讓。

  成琰琰叉著腰道:「有本郡主在,你怕什麼?難不成,是信不過郡主我嗎?」

  小月依然不肯。

  郡主出手強拉。

  小月什麼也沒說,只是默默地走到桌邊,拿起我喝過的湯勺,食指拇指輕輕一捏。

  湯勺斷裂成兩半。

  把我看得目瞪口呆。

  看她平時不聲不響的,原來是個高手。

  成琰琰很慫地鬆開了我的手,嘴裡硬道:「荊月,你不要以為自己有武功就可以欺負人啊?我,我告訴你,我可是我哥的親妹妹,我哥平日裡最疼我了……」

  荊月?她也姓荊?

  那她和荊芥是什麼關係?

  荊芥高大魁梧,不苟言笑。荊月瘦小清秀,亦是沉默寡言。這倆除了性子,沒一處相像的。

  荊月不吃成琰琰那一套,冷冷道:「不管你是主子的誰,奴婢只聽主子的吩咐。主子說讓奴婢看著江姑娘,奴婢就必須看著。」

  成琰琰快要被氣壞。

  她轉了轉眼珠子,尋找著荊月話里的漏洞:「我哥只說讓你看著,沒說不能讓年年去外頭轉轉吧?我們在前面走著,你在後面跟著看著,這樣,總不算你玩忽職守了吧?再說了,年年現在大病初癒,正需要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氣。退一萬步說,整日悶在這裡,年年也不開懷,   上回我哥好不容易來一趟,還不是被年年的這張冷臉氣壞了。你不為了年年著想,也要為我哥想一想啊!」

  她這一番話,說得「有理有據」,頭頭是道,真把荊月給說服了。

  荊月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算是勉強同意了。

  因著成琰琰鬧這一出,我有了去外面走走的機會。

  她拉著我,一直到了衙門口人群聚集的地方。

  我心中始終對沈博有著巨大的牴觸,不願來這裡,但成琰琰堅持,且周圍的人擠過來,想要出去亦是麻煩,便也只能將就著看。

  案子大致的情況,從旁邊的百姓交頭接耳中已經聽了個大概。我亦想知道結果,便往公堂上瞧。

  只見那叫周全的員外跪下,不卑不亢道:「回沈大人的話,草民無錯。乃是那死者先來草民屋裡偷銀兩,被草民院裡的看家犬看見,為了奪回銀兩,這才一頓撲咬。導致其死亡,非草民之意。是犬所為,非草民所為。請大人明察。」

  「有誰可以證明死者偷盜?」

  「草民大叫『抓賊』的時候,不少在草民家做工之人都出來看了,後來看家犬撲了過去,他們也就回去做事了。」

  沈博皺著眉道:「到底是一條性命,你為何不攔著?孫德固然有錯在先,然而他畢竟是死在你院中,周全,你難辭其咎。」

  孫才與翠花大叫起來:「沈大人,他哪裡是不攔著,分明就是蓄意縱犬!」

  周全道:「我沒有。」

  翠花嚷嚷:「你有!」

  「我與他無冤無仇,沒有縱犬的理由。」

  翠花激動起來:「你家大業大,紋銀無數,我兒窮苦,不過是拿了你一點微末東西,你就懷恨在心,難道這不是理由嗎?若非蓄意,當時你為何不制止?我可是聽人說了,你從頭到尾都袖手旁觀!」

  周全情緒微微地有些激動了起來:「八十幾兩銀子,夠普通人家吃上好幾年了,你告訴我這是微末東西?你的兒子是個賭棍,到處欠債,拿我的錢便是理直氣壯?我再有錢,那也是祖宗留下來的基業,靠自己雙手守住的,與你們無關。我不否認旁觀,可是我再說一次,我沒有縱犬。是你兒子先拿出刀,要殺我的狗,這才把狗激怒,一口咬斷了你兒子的脖子。說到底,一切皆是由你兒子咎由自取。」

  翠花眼淚鼻涕一塊兒往下掉,尖聲道:「我兒還是個孩子,你居然這麼說他,周全,這世上有你這麼冷血無情的人嗎?」

  她轉頭向沈博道:「沈大人,此人蓄意害人,須得一命償一命啊!」

  沈博揉了揉太陽穴,再拍驚堂木:「堂上禁止喧譁。」

  他思量再三,道:「周全,無論前因如何,人畢竟是你的犬咬死的,依照《大禮律》第四十三條,畜牲犯罪,主人並罰。來人,將周全給本官押下去。」

  成琰琰忿忿道:「這狗官是眼瞎了還是耳聾了,竟這麼判?要我說,那爛賭棍就是死有餘辜!可是按照《大禮律》,知縣的做法好像也沒錯。」

  周全被套上了鎖鏈,不停地喊冤。

  孫才與翠花夫婦將痰吐在他身上。

  圍觀的百姓紛紛嘆氣,道他運道不好,招啥不好非招賊。

  眼見著周全就要被押下去了,人群中突然響起一個聲音:「且慢!」

  成瑜負手緩緩地走出來,踏入殿中,道:「沈大人,本官以為此判決不妥。」

  沈博忙站起,將成瑜引至高座。

  成瑜沒有隨他去,而是站在堂中道:「依本官所見,被告周全,由始至終都沒有主動對死者孫德施展過任何行為。他犯的,不過四個字——見死不救。」

  沈博臉上的汗流下來:「對對對,就是見死不救。」

  「那麼,本官再問你,他有義務去救死者嗎?本官熟讀大禮律法,可從來沒聽說過,哪一條,是專門針對見死不救的。如若有人當街行兇,百姓紛紛逃散,最後有人因行兇致死,那麼所有逃散之人就全是兇手了嗎?」

  不知是誰帶頭,人群里發出如雷的掌聲。喝彩聲,如游龍般在我耳邊盤旋。

  沈博的腰彎了下去。

  他在這一日顏面盡失。

  成瑜催促道:「愣著幹什麼?還不快將人給放了!」

  沈博諾諾地叫人撤走了鐵鏈。

  那兩口子撲過來跪在成瑜的腳下:「成大人,你不能是非不分吶!」

  成瑜嫌惡地後退兩步道:「子不教,父母之過。歸根結底,爾子乃死於你二人之手。若再尋釁滋事,衙門大獄隨時恭候!」

  我終於知道成琰琰為什麼帶我來這裡了。

  她是故意的。

  她知道自己的哥哥何時光芒萬丈,何時萬眾矚目。她還沒放棄讓我成為她嫂子,繼而趕走花栩栩的念頭。

  我以為我上次說得夠明白,然而她一句也沒聽進去。

  他的哥哥再好,再優秀,可是不愛我,那麼他的好與優秀便與我無關。

  誠然她說的話有幾句在理,成瑜確實有些地方待我極好。譬如,他捨得將天山雪蓮那樣珍貴的藥材用在我的身上。可我清楚地知道,那不是愛。

  愛我,不會讓我承受割腕流血之痛。也不會捨得讓我,在生死之岸徘徊。

  整整十日,叫人如何能夠忘記?

  我落寞地想著,眼睛的餘光發現好像有人在注視我。於是抬起頭來,發現成瑜的目光穿過人群,正灼灼地盯著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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