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琛上疏陳述朝廷弊習,惹蕭衍大怒駁斥
2024-10-02 07:02:02
作者: 華杉
15 南梁散騎常侍賀琛啟奏,陳述四事:
其一,認為:「如今北邊(東魏)已經向我們稽首順服(吹牛,人家是遠交近攻,安撫南方,專心對付西魏而已),正是生聚教訓之時(引用《左傳》典故,伍子胥的話:『越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二十年之外,吳其為沼乎!』生聚:繁殖人口,聚積物力;教訓:教育,訓練。越國積蓄力量二十年,吳國就成了他的小池塘了),而今天下戶口減落,邊關之外,尤其嚴重。郡不堪州的壓榨,縣不堪郡的剝削,更是互相騷擾,橫徵暴斂,民不堪命,各自流亡他鄉,這豈不是州牧郡守之過!東部戶口空虛,都是因為朝廷派去各種攤派的欽差太多,窮幽極遠的地方,也沒有放過一個,欽差所到之處,騷擾縣邑,懦弱的縣令,則拱手聽其漁獵,狡黠的長吏,又乘機加倍貪殘,就算有清廉公平的縣官,郡里也不會放過他們。如此,雖然每年都頒布減免稅賦徭役,讓百姓恢復生業的詔書,但百姓仍然不能返回故土家園。」
其二,認為:「如今天下郡守縣宰之所以貪婪殘暴,都是風俗奢靡使然。如今的宴會,競相攀比誇耀豪富,水果堆成山,菜餚擺得像繡花的綢緞,漢文帝當年蓋露台花了一百金,那錢放到今天都不夠一次酒席的開支!而賓主之間,也不過吃飽而已,人還沒下桌,菜餚已經撤下拋棄,變成腐臭。再者,什麼人可以畜養歌伎,也沒有等級規定,身為牧民的官吏,搜刮到億萬家財,退休回家之後,也支持不了幾年,就全被這種豪華宴會和歌舞用具消耗一空。花費的是金山銀山,得到的不過是片刻歡愉,於是更加追恨在任時撈得太少!如果有機會再回來做官,一定變本加厲,吞噬民財,這是何等荒悖!其餘各種荒淫奢侈之事,再寫一百條也不夠,習以成俗,一天比一天嚴重。再想要郡守們清廉,還做得到嗎?應該嚴格禁制,教導大家節儉,糾察舉報浮華之事,改變他們的耳目所欲。人們並不願意失去操守,只是恥於趕不上別人,所以勉強為之;如果朝廷能以淳厚樸素為先,一定可以矯正流弊。」
其三,認為:「陛下憂念四海,不憚勤勞,至於百官,無不上奏言事。但是,一些斗筲小人,得了這種機會,就想用詭計手段,謀求升遷,不論國之大體,不心存寬厚;唯務吹毛求疵,專門深挖別人的過失,以苛刻為務,想方設法,把別人繩之以法。表面上是為了國家,實際上是自己作威作福,犯罪的人越來越多,而逃避法律懲罰的路子也越來越廣,增長了弊病,增加了邪惡,原因都在這裡。如果能要求他們有公平之心,摒棄內心的奸詐,則在下位的人可以安心,在上位的人可以清淨,就不會再有人心存僥倖。」
其四,認為:「如今天下無事,但勞民傷財的事情卻好像永遠也做不完,應該減少工程,節省開支,工程減少了,百姓得到休養生息,開支減少,財富就能積聚起來。朝廷各部門,應自糾自查,不要大興樓堂館所:凡京師所有官署、官邸、市場及禮樂、車服、旗章、軍事裝備,四方各駐軍基地、驛站、賓館,凡是應該廢除的,一概廢除;可以裁減的,一律裁減。不是急需的建築,不是急需的差役,最好全部停止,以息費休民。這樣畜積財富,是為了真有大用的時候有得用;休養百姓,也是為了將來有大戰役、大工程時能夠徵調。如果說小事不足害財,就終年不息;如果認為小役不足妨民,則終年不止。如此,就難說怎麼讓國家富強,而圖謀遠大了。」
奏書遞上去,皇帝蕭衍大怒,把主書召到跟前,口授敕書以斥責賀琛。大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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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有天下四十餘年,從公車轉來的諫言,每天都會聽到,所陳述的事情,跟你說的也差不多,只是苦於公務繁多緊迫,也不想讓這些瑣事來添亂。你不應該跟那些爛人一樣,只是為了自己揚名,在道路上宣揚,說:『我能上事,只恨朝廷不用我的話。』你為什麼不分別明說:某刺史橫暴,某太守貪殘,尚書、蘭台某人奸猾,使者漁獵百姓。他們都姓甚名誰?他們向誰索取?誰又給了他們?你把具體事實明說,我也可以誅殺罷黜,更擇良才。再者,士民飲食過分奢侈,如果朝廷要加以嚴禁,那各家各戶,房屋密集,曲里拐彎,朝廷怎麼能知道?如果挨家挨戶去搜檢,恐怕更增苛擾。如果你所指的是朝廷,那我沒有這樣的事。之前祭祀用的犧牲太牢,早就不再宰殺,朝中宴會,菜蔬而已;如果還要減省,恐怕人家要譏刺我是《蟋蟀》了(《蟋蟀》是《詩經》里的一篇,譏諷魯僖公過分節儉,不合禮儀)。如果你是指我做的佛事功德,那用的都是自家菜園裡的蔬菜,一種瓜做成幾十種菜,一種菜做成幾十種味道;因為變化,所以顯得多,又有何奢侈浪費可言!
「我的宴會,都是私宴,不是公宴,從來不用國家的錢,這麼多年來,下到宮人,都不吃國家之食。我所營造的工程,也不用材官及國匠,都是我自己私人出錢,僱人完成。官員有勇有怯,有貪有廉,各有各的用處,也不是朝廷給他們插上翅膀,放他們出去作惡!你認為朝廷有錯,你自己不也甘之若飴嗎?你應該想想,讓朝廷犯錯的人是誰(蕭衍的意思,是說賀琛自己也奢侈)!你說:『應該導之以節儉。』朕斷絕房事三十餘年,所住的房間不過一床之地,宮中沒有雕飾之物;平生不飲酒,不好音樂,所以朝中宴會,也未嘗奏樂,這是大家都看見的。朕三更天就起床治事,隨事多少,事少時中午可以處理完畢,事多時到太陽偏西才能吃飯,一天就吃一餐,不分晝夜;以前我腰圍超過十尺,如今瘦削,才二尺有餘,舊的腰帶還在,不是我妄說。我這是為了誰?不是為了拯救天下蒼生嗎?
「你又說:『百官無不奏事,用詭計謀求升官。』如今不讓百官奏事,那讓誰來奏事?難道專門委派一個人負責奏事嗎?那會得到什麼?古人云:『專聽生奸,獨任成亂。』如果專聽一個人的話,就委任給一個人,就像秦二世委任趙高,王政君託付給王莽,指鹿為馬,又值得效法嗎?你說『吹毛求疵』,是指何人?『擘肌分理』,又是何事?要裁減官署、官邸、市場,你具體說,哪一所應該裁除?哪一所應該縮減?哪一處興造不是急務?哪一處徵求可以緩行?每一件你都說具體,然後再奏聞!富國強兵之術,息民省役之宜,你都具體一條條列出來!如果沒有具體條目,就是欺罔朝廷。我拿到你重新上奏的奏書之後,再詳細閱覽,並批轉給尚書省,正式向全國頒布,讓除舊布新的善政美德能出現在今世。」
賀琛只能承認自己錯誤,不敢再說。
皇帝為人,孝慈恭儉,博學能文,陰陽、卜筮、騎射、聲律、書法、圍棋,無不精妙。勤於政務,冬天四更天就起床視事,執筆批閱奏章,手都凍得皴裂了。自天監年開始修佛,長期齋食,不吃魚肉,每天就吃一頓飯,只有菜羹粗糧而已,有時遇到事務繁重,到了中午就漱漱口,也不吃飯。身穿布衣,木綿床帳,一頂帽子戴三年,一條棉被蓋二年,後宮貴妃以下,長裙都不拖到地面。也不飲酒,除非宗廟祭祀、大宴會及諸法事,未嘗演奏音樂。就算獨坐在幽暗的房間裡,也衣冠端正,大熱天小坐,也未嘗捲起袖子或露出手臂。對宮內的小臣奴僕,也像面對國賓一樣彬彬有禮。但是,對士人太過寬大,州牧、郡守大多漁獵百姓,使者干擾郡縣。又好親任小人,挑剔別人的小毛病。多造佛塔寺廟,公款私財都沒少花。江南久安,風俗奢靡。所以賀琛啟奏進諫。皇帝厭惡他說到實情痛處,所以發怒。
【司馬光曰】
梁高祖不能善終,也是應得的吧!人主聽人進諫,容易犯的毛病在於細碎而無大略;人臣進諫的毛病也在於煩碎。所以,明主以掌握大方向和關鍵,為駕御萬機之本;忠臣也陳述大體,以格正君心之非。如此,身體不必勞苦,而功效長遠,言辭簡約,而獲益甚大。看賀琛的諫言,並不算多麼切直,而高祖已赫然震怒,護自己的短,夸矜自己所長;詰問貪暴之人具體名字,問勞費的具體是哪個項目,知道賀琛難以回答,故意去刁難他,讓他理屈詞窮。自以為蔬食之儉為自己盛德,日夜操勞為天下大治,自己做君王,已經夠可以了,群臣的箴規,也就不足為聽。如此,其他那些切直之言還超過賀琛者,誰還敢說話!於是,奸佞居前,視而不見(指朱異、周石珍、蕭正德之徒),大謀顛錯,而不自知(指之後接受侯景而又出賣侯景),名辱身危,邦國顛覆,宗廟絕祀,為千古所笑,豈不哀哉!
16 南梁皇帝崇尚文雅,疏遠忽視刑法,自公卿大臣,都不把司法當回事。奸吏們就招權弄法,收受賄賂,像市場一樣公開交易,被冤枉濫殺的人很多。大概被判處兩年以上徒刑的,每年有五千人;被罰做苦工的,分為五種(會木工的當木匠,會煉鐵的當鐵匠,會制皮的當皮匠,會染布的當染匠,會燒窯的當窯工),沒有專長的,則戴上腳鐐,關進牢房;如果生病,可以暫時解下,於是囚徒能有錢行賄的,沒病也說有病,可以解下;沒錢行賄的,有病也不能解,更加劇痛楚。當時王侯子弟,多驕淫不法。皇帝年老,厭倦政事,又專精佛門戒律,每次裁決重罪,則終日感到淒涼;遇到謀反的大逆之罪,事情被發覺後,他也哭泣而寬宥。於是王侯們更加驕橫,甚至白天在大街上殺人,或者暮夜公行搶掠,有犯罪亡命的,藏匿於親王家中,有司也不敢搜捕。皇帝自己也深知其弊,而溺於慈愛,不能禁止。
【華杉講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