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國寡民是老子的理想社會嗎
2024-10-02 06:34:42
作者: 何善蒙
談到老子的時候,我們經常會說,老子的理想社會形態是小國寡民,由此,我們也常責怪老子(或者道家)是消極的。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解。
老子政治哲學的基本原則是無為而治,所謂的「無為」並非什麼都不做,而是強調統治者不要過多干預被統治對象以及社會,不要把自己的強烈欲望強加到政治運作中,由此才可以實現理想的統治狀態。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在談論無為而治的政治哲學策略時,很清楚地將其與另外一個概念——「大國」密切聯繫在一起,比如「治大國,若烹小鮮」(第六十章),這種說法提示我們,如「烹小鮮」這種無為而治的、不打擾的政治策略,實際上是針對「治大國」來說的,而不是針對「小國」來講的。什麼是「治大國,若烹小鮮」?王弼指出:「不擾也,躁則多害,靜則全真,故其國彌大,而其主彌靜,然後乃能廣得眾心矣。」(《老子道德經注》第六十章)意思是治理大國的方式就像「烹小鮮」一樣,最重要的是不要經常去攪動小魚,否則,小魚早就被攪壞了。所以王弼說「不擾也」,也就是不要過多地去打擾老百姓,這是治大國的基本方式。透過烹小鮮這件事情,老子想要表達的就是,治大國的君主應當以靜為主,而不該不斷打攪百姓的日常生活,唯其如此,才能得到百姓的擁護。對於大國來說,這種基於「烹小鮮」而來的基本經驗,是其治理的重要基礎。其實,《老子》中很多涉及「大國」的內容都有這樣的意味,「大國」對於老子來說,明顯具有更高的價值意義。
大國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為下。故大國以下小國,則取小國;小國以下大國,則取大國。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國不過欲兼畜人,小國不過欲入事人。夫兩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為下。(第六十一章)
從這種描述可以看到《老子》在國家治理的角度上對於「大國」的推崇,無非出於兩個原因:一則在大國更能體現以「道」治國的方式;二則從治理的效果來說,大國有著比小國更好的結果。所以王弼在註解中說:「小國修下自全而已,不能令天下歸之,大國修下則天下歸之。故曰『各得其所欲,則大者宜為下』也。」(《老子道德經注》第六十一章)
從這個論述來說,在《老子》文本關注現實政治的情境之下,大國具有更為積極的政治效果。因為小國居下,順從「道」,這自然是極好的,但是就其現實效果來說,只是自我保全而已,根本就不可能實現天下歸之的結果。小國居下雖然合乎「道」的原則,但是小國畢竟是小國,就政治實踐的意義來說無法與大國相比。如果採取合乎「道」的方式來治理大國,就很容易達到天下歸之的效果,而這恰恰是先秦之際思想家所追求的理想政治的統治效果,即為了應對禮崩樂壞而實現政治有序的最佳途徑。所以王弼注中很清楚地表明,雖然大國和小國都是在合乎「道」的方式之下以「道」治國,但從現實的情境來說,「大者宜為下」。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首先,從《老子》的角度出發,不管是大國還是小國,在治理上都應當以道治國,應當處下、守靜和不爭;其次,從現實的效果上來說,《老子》主張的是「大者宜為下」,即在價值領域,大國具有比小國更為重要和更為現實的意義。
如果說「大國」是《老子》最根本的價值追求,那麼通常意義上的「小國寡民」又當如何理解?這確實是一個比較麻煩的問題。我們通常都將《老子》的理想政治形態描述為「小國寡民」,這種理想治理形式在《老子》中表現得非常清晰。
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人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第八十章)
這段話一般都被認為是《老子》對於理想社會形態的描述,描述了最為典型的小國寡民的社會形態。於是,在這種解釋下,《老子》的觀念就成了落後的史觀,因為這種理想社會形態主要存在於原始社會時期。但果真如此嗎?如果我們回到前面所說的,《老子》理想的社會形態恰恰是「大國」而不是「小國」,那麼「小國寡民」又意味著什麼?其實,王弼在對「小國寡民」的註解中已經很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國既小,民又寡,尚可使反古,況國大民眾乎,故舉小國而言也。」(《老子道德經注》第八十章)。既然小國寡民可以很容易地實現《老子》所謂的合乎「道」的理想治理形式,那麼大國就更加容易了。在《老子》中,「大國」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現實中,都具有更高的價值。所以,這裡的「小國寡民」只是個例子,準確地說,這僅僅是一個襯托「大國」的例子而已,而《老子》所推崇的乃是「大國」而非「小國」,僅僅是「舉小國而言」罷了。
一直以來,我們都將「小國寡民」視作《老子》中的理想社會形態,因為我們對老子的治國理念缺乏深入分析,對於《老子》本身的文意缺乏通貫的理解。所以,這樣的「常識」其實是站不住腳的,它既不符合老子的哲學思想本身,也不符合當時的社會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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