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民歌里的動物題材
2024-10-12 20:18:00
作者: 汪曾祺
現存的漢代樂府詩里有幾首動物題材的詩。它所反映的生活、思想,它的表現方法,在它以前沒有,在它以後也少見。這是漢樂府里的一個獨特的組成部分,是文學史上一個很值得注意的現象。除了《枯魚過河泣》,有《雉子班》、《烏生》、《蜨蝶行》。另,本辭不傳,晉樂所奏的《艷歌何嘗行》也可以算在裡面。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當時所流行的一種題材,散失不傳的當會更多。
雉子班
「雉子,
班如此!
之於雉梁。
無以吾翁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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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子!」
知得雉子高蜚止。
黃鵠蜚,
之以千里王可思。
雄來蜚從雌,
視子趨一雉。
「雉子!」
車大駕馬滕,
被王送行所中。
堯羊蜚從王孫行。
一向都認為這首詩「言字訛謬,聲辭雜書」,最為難讀。余冠英先生的《樂府詩選》把它加了引號和標點,分清了哪些是劇中人的「對話」,哪些是第三者(作者)的敘述,這樣,這首難讀的詩幾乎可以讀通了。這是一個偉大的發現。我們說是「偉大的發現」,是因為用了這種方法,可以幫助我們把原來一些不很明白或者很不明白的古詩弄明白(古代的人如果學會用我們今天的標點符號,會使我們省很多事,用不著閉著眼睛捉迷藏)。余先生以為這首詩寫的是一個野雞家庭的生離死別的悲劇,也是卓越的創見。
但是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悲劇,劇中人共有幾人?悲劇的情節是怎樣的?在這些方面,我的理解和余先生有些不同。
按余先生《樂府詩選》的註解,他似乎以為是一隻小野雞(雉子)被貴人捉獲了,關在一輛馬車裡。老野雞(性別不詳)追隨著馬車,一面囑咐小野雞一些話。
按照這樣的設想,有些辭句解釋不通。
「之於雉梁」。「雉梁」可以有不同解釋,但總是指的某個地方。「之於」是去到的意思。「之於雉梁」是去到某個地方。小野雞已經被捉了,怎麼還能叫它去到某個地方呢?
「知得雉子高蜚止」。這一句本來不難懂,是說知道雉子高飛遠走了。余先生斷句為「知得雉子,高蜚止」,說是知道雉子被人所得,老雉高飛而來,不無勉強。
尤其是,按余先生的設想,「雄來蜚從雌」這一句便沒有著落。這是一句很關鍵性的話。這裡明明說的是「雄來飛從雌」,不是「雉來飛從雉子」呀。
因此,我覺得有必要在余先生的生動的想像的基礎上向前再邁一步。
問題:
一、這裡一共有幾個人物——幾個野雞?我以為一共有三隻:雄野雞、雌野雞、小野雞。
二、被捉獲的是誰?——是雌野雞,不是小野雞。
對幾個詞義的猜測:
「班」,舊說同「斑」。「班如此」就是這樣的好看。在如此緊張的生離死別的關頭,還要來稱讚自己的孩子毛羽斑斕,無此情理。「班」疑當即「乘馬班如」、「班師回朝」的「班」,即是回去。賈誼《吊屈原賦》:「紛紛其離此郵兮。」朱熹《集注》云:「音班,……,反也」,「班」即「」。
「翁孺」,余先生以為是老人與小孩,泛指人類。「孺」本訓小,但可引伸為小夫人,乃至夫人。古代的「孺子」往往指的是小老婆,清俞正燮《癸巳類稿·釋小補楚語笄內則總角義》辨之甚詳。俞正燮此文甚長,徵引繁浩,其略云:「小妻曰妾,曰孺,曰姬,曰側室,曰次室,曰偏房,曰如夫人,曰如君,曰姨娘,曰姬娘,曰旁妻,曰庶妻,曰次妻,曰下妻,曰少妻,曰姑娘,曰孺子……。」「《漢書藝文志·中山王孺子妾歌》注云:『孺子,王妾之有名號者。』……秦策志云:『某夕,某孺子納某士』。《漢書·王子侯表》:『東城侯遺為孺子所殺。』『則王公至士庶妾通名孺子』。值得注意的是同前條引《左傳·哀公三年》,季桓子率,南孺子生子,謂貴妾,注云桓子妻者非是。這一條誤注倒使我們得到一個啟發,『孺子』也可以當妻子講的,——否則就不至產生這樣的錯注。」我以為「翁孺」是夫婦,與北朝的《捉搦歌》「願得兩個成翁嫗」的「翁嫗」是一樣的意思。「吾翁孺」即「我們老公姆倆」。「無以吾翁孺」,以,依也,意思是你不要靠我們老公姆倆了。「吾」字不必假借為「俉」,解為「迎也」。
「黃鵠蜚,之以千里王可思」,我懷疑是衍文。
上述詞意的猜測,如果不十分牽強,我們就可以對這首劇詩的情節有不同於余先生的設想:
野雞的一家三口:雄野雞、雌野雞、小野雞,一同出來遊玩。忽然來了一個王孫公子,捉獲了雌野雞。小野雞嚇壞了,抹頭一翅子就往回飛。難為了雄野雞。它舍不下老的,又擱不下小的。它看見小野雞飛回去了,就揚聲囑咐:「雉崽呀,往回飛,就這樣飛回去,一直飛到野雞居住的山樑,別管我們老公姆倆!雉崽!」知道小野雞已經高高飛走,雄野雞又飛來追隨著雌野雞。它還忍不住再回頭看看,好了,看見小野雞跟上另一隻野雞,有了照應了,它放了心了。但這也是最後的一眼了,它慘痛地又叫了一聲:「雉崽!——」車又大,馬又飛跑,(雌雉)被送往王孫的行在所了。雄雉翱翔著追隨著王孫的車子,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