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軍事調處的失敗
2024-10-02 04:36:34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1946年1月停戰實現後,中國大地出現了一段短暫的和平時光。根據停戰令的規定,由國、共、美三方在北平設立軍事調處執行部,負責執行已經商定的停戰政策,提出有關建議,增訂必要的附屬協定,以確保停戰令更有效地實施;軍調部發出的所有命令,應由三方一致同意;軍調部通過的一切協定、建議及指示,只涉及停止衝突所引起的直接問題;執行小組為軍調部的執行機構,實地監督各種協議的執行;軍調部的工作將延續至國民政府主席或中共中央主席通知對方廢除此協定時為止。軍事調處執行部對保證停戰令的切實執行,曾經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6年1月13日,軍調部在北平正式成立,軍令部二廳廳長鄭介民出任國方委員,第18集團軍參謀長葉劍英出任共方委員,美國駐華使館代辦羅伯遜出任美方委員,美方白魯德擔任執行主任。5月間,軍調部又增設副委員,分別為國方蔡文治,共方饒漱石,美方吉倫。軍調部下設聯合參謀部(參謀長為國方蔡文治,共方先後為耿飆、羅瑞卿、陳士榘,美方為海斯凱)及其執行小組。根據三方同意及軍調部規章,軍調部的工作主要為停止衝突、恢復交通、受降日偽、遣返日俘、整編軍隊五項。但在實際工作中,因為國民黨不承認此時還有受降問題,遣返日俘則主要由國方負責,軍調部均無法插手;恢復交通問題,因為牽涉到國共雙方的實際利益,在大局尚未明朗的情況下,只能是國共在各自區域內進行恢復交通的工作,雙方區域之間的互通則很難實現;整編軍隊問題,根據整軍協議,在協議公布後的三個星期內,國共雙方應交出擬保留部隊表冊和最初兩個月部隊復員之次序,由軍調部制定實施計劃。但由於形勢變化,中共認為國民黨未能履行政協決議,交出整編表冊的時機尚不成熟,整編復員工作未能循序開始。上述四項任務基本上均無事可做。軍調部的工作實際有如救火隊,集中在停止衝突方面,執行小組也是軍調部工作最為繁忙的部門。軍調部最多時轄有36個執行小組,主要分布在華北地區,東北停戰之後,又向東北派出了若干小組。
在軍調部成立之初的幾個月內,由於國共緩和的大環境,國、共、美三方尚能互相合作、互相讓步,遇有矛盾時表現較為克制,因此達成了若干協議,制止了可能的衝突。在軍調執行小組的監督下,關內的國共武裝衝突基本上停止了。在對偽軍的繳械受降問題和遣返日俘的問題上,中共作出了讓步。中共原本堅持其有權解散被包圍的偽軍,並參與日俘遣返工作,但在國方的堅持和美方的調停下,軍調部於2月9日決定,所有部隊(不論其是否稱為偽軍)均應保持在1月13日的位置上,這樣可使被中共部隊包圍的偽軍免受攻擊。2月18日,軍調部又決定將遣返日俘的責任歸之於國民政府。在中共東江縱隊的撤退問題上,國民黨作出了讓步。東江縱隊是抗戰時期成立的,由中共領導的廣東地區的抗日武裝力量,停戰令下達後,廣州行營主任張發奎不承認東江縱隊的合法性,下令繼續圍攻東江縱隊。後在美國的調停下,4月初國共達成協議,將東江縱隊的人員集中至指定地點大鵬灣,再由美國方面負責協助運送北撤。6月30日,東江縱隊由美國軍艦運送,自大鵬灣啟程北上,7月5日到達中共山東根據地的煙臺港。
軍調部成立之初,國、共、美三方的矛盾鬥爭,尤其是國共之間的矛盾鬥爭,因為涉及利害關係也很難避免。1月21日,軍調部決定所有衝突部隊立即停火併予隔離,隔離方法為一方應從另一方占領的城市或衝突地點撤離一日路程(至少為30公里)。在國方所占城市明顯多於共方的情況下,如實行此一規定,則共方軍隊將不得不撤出許多地方。中共因此認為該項規定「不公道」,指示各地應依照情況靈活執行。在中共的堅持下,2月4日,軍調部發出對此項命令的修訂指示,規定隔離辦法可由雙方根據情況就地決定,隨後又將「城」的含義解釋為「城、鎮或鄉村」,使中共部隊亦有理由要求當面的國民黨部隊撤離,不至於在停戰令執行過程中過於吃虧。但如何界定國共雙方部隊的隔離及撤離問題仍為一個難題,在具體實行過程中,軍調部亦無力強制執行。為此軍調部於3月19日決定,國共雙方軍隊必須停駐於1月13日位置,「任何部隊曾越過上述位置者,應立即退回」;否則,「將以違反停戰命令論罪」。此後,如何恢復1月13日的軍事位置又成為爭論的焦點。
在軍調部的諸項工作中,國民黨特別注重恢復交通帶來的戰略利益,尤其是鐵路交通的恢復,將為國民黨利用其運兵帶來極大的方便;中共雖不反對恢復交通的必要,但強調恢復交通的全面性及拆除對中共根據地封鎖線的重要性。2月9日,張治中、周恩來和馬歇爾曾達成恢復交通的原則協議,規定「各指揮官應立即進行協助恢復各交通線工作,所謂交通線包括所有道路、鐵路、水道、郵政、電話線、電報線或無線電設備。各指揮官應立即撤去或平毀在交通線上及沿交通線之一切地雷碉堡封鎖防禦工事,及其他軍事工程之妨礙交通線運用者」;「政府或中共任何一方,均不得借修復交通而獲取軍事上之利益。除非經執行部特准,重行開放之各運輸線,均不得運輸軍隊及武器軍火」。但在恢復交通的具體實行過程中,中共建議仿軍調部之例,成立由國、共、美三方組成的鐵路管理委員會,在軍調部監督下行使對鐵路的管理權,以保證國民黨不會將鐵路用於運兵;而國方在這個問題上毫無通融餘地,堅持鐵路交通只能由交通部統管,以保證其對鐵路交通的控制權。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恢復鐵路交通的方案自然擱淺。至於中共堅持的平毀封鎖線上的碉堡問題,國民黨提出只拆毀妨礙鐵路交通的碉堡,但對於「保護」交通的碉堡則主張保留,實為既保證鐵路交通的暢通,又可以繼續以此封鎖中共根據地。雙方在這個問題上也無法達成妥協。
軍調部的工作原則為國、共、美三方一致同意。實際在當時的情況下,國、共、美三方完全一致的可能性較低,國、美一致而不同於共方者居多,共、美一致而不同於國方者很少,國、共一致而不同於美方者幾無,也有三方意見不一、各執己見者。由於需要三方意見一致才能實際執行,因此除了少數程序問題外,在軍調部及各執行小組的實際工作中,三方終日處於各種不同意見的爭吵之中,常因意見不一而無法開展工作。為了解決這個問題,3月31日,美方曾提出對三方一致同意原則加以適當修改,建議當調查違反停戰令事件而派出小組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美方委員以主席資格作出決定,但只牽涉小組派往何處的問題,而不牽涉調查的結果或採取的行動。結果國方同意,共方反對,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任何違反三方一致原則的規定無疑首先有利於國民黨,因而不能不為中共所反對。
東北戰火燃起之後,軍調部在中共的強烈要求下,企圖找出平息衝突之道,以免東北戰事影響關內,但因為國民黨的反對和美國的曖昧態度而終未如願。在東北戰事的刺激和全國政治環境持續惡化的影響下,關內的軍事形勢亦開始緊張。中共為報復國民黨在東北的軍事進攻,在關內若干地區發起反擊作戰,全面恢復交通更遙遙無期,國共雙方在軍調部和各執行小組內互相指責對方違反停戰令,軍調工作已很難進行。尤其是相對孤立的中共中原根據地被國民黨大軍包圍,中共要求移動中原部隊,以免被國民黨軍圍殲,而國民黨已經擬訂了進攻計劃,一心指望以大軍圍殲這支孤立於外的中共部隊,堅決不同意其移動,形勢呈一觸即發之勢。為了保持軍調部的權威,控制戰火蔓延至關內的趨勢,馬歇爾作出了一定的努力。5月初,徐永昌、周恩來、白魯德前往中原實地調停,暫時緩和了那裡的緊張局勢。14日,國、共、美三人會議又給軍調部下發指令,要求:(1)國共雙方應對執行小組的行動給予一切可能的幫助,而不得強加以任何延遲與限制;(2)國共雙方應保證執行小組成員的個人自由與安全;(3)國共雙方將在任一執行小組區域內得到同等的調查機會;(4)前往調查地區和調查事件的次序由小組的美國代表作為主席而決定,並經小組成員一致同意;(5)若有關於調查違反協定事項的虛假報告呈送小組,應將其提交三人小組採取制裁辦法。雖然如此,由於全盤局勢的惡化,軍事調處工作已不復當初之動力,執行小組也由監督執行機構退而成為報告機構。
東北戰事發生後,國共關係更趨緊張。尤其是國民黨軍攻下四平後,國民黨上下從原先「感覺苦悶萬狀」、「焦慮萬分」,一變而為迷信「軍事之影響有決定性之作用」、「主戰派不止抬頭,且特別抬頭」。5月20日,蔣介石召集國民黨黨政最高小組會議,「決定對中共採取嚴厲態度」。5月25日,蔣介石致函宋子文說明其態度:「只要東北之共軍主力潰敗,則關內之軍事必易處理,不必顧慮共方之刁難與叛亂也。」與此相呼應,軍調部國方副委員兼參謀長蔡文治於6月1日函呈蔣介石,提出中央目前似應向馬歇爾、周恩來嚴正表示,如中共對和平有誠意,應即:(1)限期整軍;(2)限期修復交通,否則曠日持久,長此拖延,適中共黨之計。但實際上,中共方面不僅完全不似國民黨預期之將「瓦解」,反而因四平戰役之失利而解除了原來在和戰問題上的一些顧慮與約束。四平戰後國民黨趾高氣揚的表現,使中共認為全面內戰已不可避免,並因此而布置開戰的準備。由於長期的對立和戰爭,國共雙方本缺乏互相信任,政協前後曾經表現出的某種互信亦非常脆弱不穩,並受到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的強烈衝擊,直至四平之戰,則使這種互信蕩然無存。四平戰役結束後,中共決定在關內對國民党進行局部報復,指示陳毅所部在山東攻擊津浦路之德州、泰安、兗州地區和膠濟路之張店、周村地區,山東全境幾為中共所占。中共的行動又使蔣介石感到中共在華東對京滬地區的威脅,加強了他在關內動武的決心,他之所以在6月間的停戰談判中突出強調蘇北和膠濟路問題,實際是在向中共攤牌,為戰爭準備藉口,全面內戰的陰影正在積聚,戰爭一步步地迫近剛剛結束了八年抗戰的中國大地。
儘管國共雙方都在為已經不可避免的戰爭加緊準備,但在馬歇爾的調停下,停戰談判仍在繼續進行。6月7日,蔣介石下令東北停戰,同時提出應在15天的停戰期中商定停止東北衝突、恢復國內交通及實施整軍協議的辦法,並要求「對以上三事之協定,必須同時簽字,不可再有先後之分,以免共黨繼續拖延」。國、共、美三方在前兩個問題上較快達成了妥協。6月24日,三方草簽了《恢復華北華中交通線指令》《解決執行小組交通小組北平軍調部及長春軍調分部中某些爭執之條款》和《終止東北衝突之訓令》,規定:(1)立即恢復華北、華中的一切交通,立即修復鐵路並規定各路的修復期限;(2)當國共兩方對軍調意見不一時,美方代表可單獨提出報告,請求指示,決定在何時何處進行調查,命令停戰及實行隔離部隊,實際增加了美方權限;(3)在東北實行完全停戰,15日內交出國共雙方部隊清冊,中共因此而承認了1月停戰令以後國方多達數個軍的部隊進入東北的事實。由於中共當時畢竟尚處於弱勢,與國民党進行全面對抗的實力與準備仍然不足,因此希望儘可能推遲戰爭的爆發,以爭取更多的時間,所以在談判中作出了重要讓步。但因為蔣介石堅持只有在修訂後的整軍方案達成協議後,國民黨才能在這些協議上正式簽字,餘下的談判進行得異常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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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整軍方案規定的國共軍隊數額,雙方此時並無太大的異議,關鍵在於整編後中共軍隊的駐地。國民黨提出的中共軍隊駐地方案為:東北1個軍(3個師)分駐於興安、黑龍江和嫩江省,或興安、黑龍江省和延吉地區,哈爾濱至滿洲里鐵路沿線由中央護路憲警進駐;關內5個軍,集中於陝北、察北、山西上黨、河北大名、山東臨沂地區;國共雙方在山東恢復6月7日的位置,中共軍隊退出膠濟路兩側30公里。如此一來,中共軍隊不僅在東北將退出所有重要地區和交通沿線,侷促於北滿邊遠偏僻地區;在華北將退出熱河全省及察哈爾省大部,優勢地位被嚴重削弱;尤其還要退出自抗戰中期起就是中共重要根據地的蘇北地區,失去蘇北豐富的人力、物力資源。就全盤戰略布局而言,中共軍隊將被分割隔離,部署在若干孤立而互不聯繫的地區。國民黨以這種極其苛刻的方案作為簽訂其他協議的前提條件,更有挾東北勝利之優勢,迫中共作城下之盟的意義。難怪周恩來見到蔣的方案後痛斥為「混蛋之至,戰意已大明」。他深知,如果此時屈服於國民黨的壓力,則將為中共的前途帶來無窮後患。因此周恩來明確告訴馬歇爾,中共要求東北駐軍增加為5個師,駐安東、牡丹江、齊齊哈爾、洮安和哈爾濱;關內軍隊駐地另行商談;至於退出所占城鎮,原則上應是國共雙方均退出1月13日後所占之地。同時,他建議中共中央命令各地,「尤其是蘇北、山東、東北、熱河速作各種準備,迎接蔣方進攻」。
調停中立一方的美國特使馬歇爾由於未能阻止東北戰事的發生及擴大,已在中共眼中失去了他曾經有過的公正形象;國民黨方面,由於馬歇爾並不主張其放手大打,並時不時地強調所謂美式「民主」,對馬歇爾也未必十分滿意。馬歇爾雖已感覺其使命之艱難,但仍勉為其難,仍在繼續努力,希望至少可以使戰爭不至於擴大到關內,以在確保美國利益的同時,也保住他個人的面子。在6月停戰期的談判中,他一方面企圖說服蔣介石降低要價,另一方面又極力壓中共在華北駐軍問題上讓步。他的表現更使中共確信,美國已經站在了國民黨一邊,故對馬歇爾調停態度冷淡;而國民黨也沒有因為馬歇爾的態度改變自己的高調立場。馬歇爾在停戰期的忙碌一事無成,由和平至戰爭的形勢發展已無可挽回。6月中旬,蔣介石多次對國民黨高級官員和高級將領發表演講,聲稱有人以為中共問題軍事不足以解決,此乃大謬不然。過去軍事不能解決的原因,是由於日本掩護中共搗亂,今日人已經投降,軍事解決為極容易之事;又有人以為中央經濟困難,不能用兵,殊不知中央財政之準備,足以維持兩年有餘。蔣如此講話實為進行戰爭動員,出席聽講者也不會不明白蔣的意思,都認為蔣的講話「充滿剿匪意味,並堅定大家之信心」。
中共同樣也在進行戰爭的準備與動員。中共中央在給林彪的電報中明示中共方針是:「(一)國民黨一切布置是打,暫時無和平希望。(二)談判破裂,全國大打,不限於東北。(三)全靠自力更生。(四)半年至一年內如我打勝,和平有望。(五)友邦在將來可能在外交上給以援助。(六)我黨在南京談判中,當盡最後努力,付出最大讓步,以求妥協。但你們不要幻想。"6月26日,中原戰事爆發,國民党進一步提高要價。28日,蔣介石提出新的條件:中共軍隊駐地問題應整個解決,進入防區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達成協議後10天內,中共軍隊自山東、山西6月7日後攻占的地區及膠濟路、臨(城)棗(莊)支路和臨(城)徐(州)路沿線撤出,30天內自承德、古北口和蘇北撤出。周恩來在談判中憤憤不平地告訴馬歇爾:「蔣介石是要絞死我們。我用一切力量讓,而我讓一步他即迫一步!」但為了爭取時間做好準備,並獲得政治上的主動,中共仍然希望儘量推遲戰爭爆發的時間,故同意再作相當讓步,將中共軍隊撤出國民黨所要求的蘇北淮安以南、皖東北、膠濟路沿線、承德和張家口以南地區,條件是「政府軍隊決不開入這些地區,而這些地區的地方政府及其保安部隊仍應當於原地維持治安,實施行政」。中共可謂已經作出了所能作出的最大讓步,因為這些地區多數已為中共控制多年,有了一套相對完整的政治、經濟制度與統治架構,如果同意國民黨可以在中共退出後進駐,則前功盡棄不說,也不易說服地方幹部與民眾,不利於中共未來的政治角逐。但國民黨一黨獨占政權之心態也已經多年養成,不能容忍中共力量存在,亦不能體諒中共之難處,仍堅持中共應交出所有退出地區的地方政權。對此種近似於最後通牒式的要求,中共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因為「與其不戰而失如此廣大地方,將來不能收復,不如戰而失地,將來還可收復」。談判毫無進展。
6月底,停戰將屆滿(6月20日,蔣介石決定將停戰期由15天延長至當月底),蔣介石於28日和29日連續召集國民黨高層會議,商討對共政策方針。會上,多數人主戰,只有王世傑等少數人仍主張「成立協定,即令協定不能完全解決問題,亦可避免局勢之惡化」。蔣介石最終決定動武,不過迫於政治環境而不能公開宣戰,因此決定對共方針是:在軍事「進剿」的同時,宣布「和平之門不閉,惟待共黨之回頭」。停戰令到期的30日,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彭學沛發表聲明稱:「今停戰命令雖已期滿,政府對於和平統一之方針決不變更,除非共党進攻國軍……則國軍不僅為自衛計,且為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和維持地方安定秩序,職責所在,不能不加以抵抗和驅除。「7月2日,蔣介石在還都後首次會見周恩來。周恩來提出,在全面停戰的同時,一面談判軍事問題,一面恢復政協綜合小組會,談判政治問題。但蔣對此毫無興趣,只是一味要求中共退出國民黨要求的各地方,並強調如中共繼續占據蘇北,「政府實已無安全可言」,因此中共退出蘇北「為政府與中共和平談判之基礎,倘此點不能實現,則一切無法再談」。從2日到10日,國民黨代表陳誠、王世傑、邵力子和中共代表周恩來、董必武就未決問題進行了多輪會談,國民黨仍反覆要求中共完全退出其要求的各個地區,但周恩來堅持中共的基本立場是不交出退出地區的地方行政。雙方的立場始終無法接近,在10日進行了最後一次會談後,國共高層代表的接觸暫告終止。7月11日,蔣介石會見馬歇爾,「勸其暫作靜觀態度,並告以三十年來處事之經驗,凡事至無能為力時,只有暫時擱置,聽其自然,但終有解決之一日,非至時機成熟,則徒勞無益也。至於政府現所採取有限度之軍事自衛行動,實有助於彼之調解工作,而決無任何妨礙。」此言表明蔣介石已決定「擱置」談判。13日蘇北戰事爆發,14日蔣介石攜其妻宋美齡以避暑為名赴廬山,「靜觀」內戰之進行,全面內戰終於又一次降臨中國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