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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袁世凱攫取中華民國政權

2024-10-02 04:22:07 作者: 姜濤,卞修躍,虞和平;謝放等

  一 「非袁莫屬」局面的形成

  袁世凱何以能夠攫取民國政權?這是學界探討較多的問題。綜括而言,清末民初鼎革之際,有多種因素促成了「非袁莫屬」局面的形成,從而將袁世凱推向了民國政治權力的頂峰。

  (一)袁世凱的軍事實力與政治手腕

  袁世凱是靠編練北洋新軍起家的,北洋軍是袁世凱最大的政治資本。武昌起義之後,被黜多年的袁世凱能夠迅速東山再起,並實際控制清政府的軍政大權,就是因為他手中掌握著一支強大的北洋軍。北洋軍是清末「中國陸軍的核心」,與南方民軍相比,雖然在數量上可能並不占優勢,「可是作為一支戰鬥力量來說,他們統一的指揮、訓練和劃一的裝備,都使他們優於民軍」。當時,一些外國軍事觀察家通過對廣州、上海、蘇州、武昌和南京等地駐軍的研究,認為:「革命軍隊顯然不如忠於清皇朝的軍隊……除了極少數例外,革命軍隊一般都是『軍紀渙散的烏合之眾』。如果北洋軍隊全力支撐清皇朝,革命軍隊將不是它的對手。」南方民軍的情況到底如何呢?據胡漢民回憶說:「南京軍隊隸編於陸軍部者,號稱十七師,然惟粵、浙兩軍有戰鬥力……其他各部,乃俱不啻烏合,不能應敵。蓋當時黨人對於軍隊,不知如法國革命及蘇俄革命時所用之方法,能破壞之於敵人之手,而不能運用之於本黨主義之下。由下級幹部驟起為將,學問經驗,非其所堪。又往往只求兵數增加,不講實力,此為各省通病,而南京則尤甚也。」顯然,南方民軍要戰勝北洋軍是相當困難的。正因為有強大的北洋軍的存在,才使南方革命勢力對袁世凱不敢等閒視之。

  更重要的是,狡詐的袁世凱還善於在清廷與革命黨兩派政治勢力之間玩弄兩面手法,就是他自己所謂的「拔樹方法」。他說:「幾百年大樹,專用猛力,雖折斷,無法去根。只有左右『晃』的一法,『晃『,』晃』,晃之不已,根土鬆動,全根一拔即起。我的軍隊忽進忽退,就是『晃』的一法。」袁世凱一面借革命黨勢力脅制清廷就範,一面又挾清廷勢力與革命黨交易,從而操縱南北和談,犧牲清廷與革命黨雙方面的利益,自己坐收漁人之利。

  (二)民族資產階級的推崇

  袁世凱在清末新政中所塑造的革新形象得到了民族資產階級的認可與信任。袁世凱在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任上積極推行新政,成效顯著,使北洋新政一時成為各省效仿的典範,所謂「北洋實業曾發一燦爛之曙光,一時建設,百廢並舉,有如旭日之東升,為全國所瞻式」。與此同時,袁世凱在民族資產階級心目中的形象也逐漸高大起來。袁世凱被清廷罷黜時,時論認為「袁世凱者,舉辦新政之最有魄力人也。袁去而新政雖不至退縮,然強忍不屈、冥意孤行而又深明於中外時局者,京內外諸大老中如袁者,曾有幾人?」張謇親到洹上村訪問袁世凱並參觀北洋新政設施後,對袁氏讚佩不已,認為「袁為總督時,氣象自不凡」,「遠在碌碌諸公之上」,「舉世督撫,誰能及之?」甚至孫中山也曾表示「平日甚慕其為人」。孫認為:「在前清官場中,項城有真實能力,勇於幹事,迥異常庸。其在北洋練兵,卓著成效,故此人而入民國,亦必為重要人物……余信袁之為人,很有肩膀,其頭腦亦甚清楚,見天下事均能明徹,而思想亦很新。」可見,袁世凱在民族資產階級心目中的形象與地位確實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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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初年,民族資產階級希望「強人」袁世凱能夠結束混亂的局面,為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開闢道路。革命推翻了頑固腐朽的清王朝,為民族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美好的前景。但是,革命也帶來了社會局勢的動盪不安,並給民族資產階級的切身利益帶來直接的傷害,使他們經常處於惶惶不可終日的驚恐與憂慮狀態。「官紳商人之有財者,則既知政府之不足恃,又不敢投誠於革命軍,惟恐各處土匪乘機而起,於己之財產有損,或提存款,或購金圓,或存外國銀行,終日營營,惟此是務,而商業因而牽動。商界中人,大半惟憂各地起亂,於己商業有礙。」民族資產階級對於袁世凱出山結束民初混亂動盪的局面寄予深切厚望。他們認為:「袁世凱自此次出山以來,沐清廷之殊遇,負民軍之重望,海內人士咸喁喁然向北而翹頸跂踵曰,袁氏一出而戰禍於以弭,大局於以定,一身之向背,關係一國之安危焉者也。」在他們的心目中,袁世凱的形象就如同「救世主」那般崇高。如時論所謂:「袁世凱,中華民國之驕子也。彼挾其天生之聰明,政海之經驗,強有力之軍隊,出山以來,決意停戰,力主議和,百餘日間,兵不血刃,遂使清帝退位,民國成立……雄才大略,震爍今古,雖比之華盛頓、拿破崙,又何多讓。」正是這種「非袁不可」的心理定勢,促使民族資產階級選擇了袁世凱。

  (三)立憲派與舊官僚的擁戴

  武昌起義後,袁世凱一時成為各政治勢力公認的能夠收拾局面的合適人選,而立憲派與舊官僚擁戴尤力。如張謇日後所謂:「辛亥之役,海內騷然;中外人士,咸以非洹上(袁世凱——引者注)不能統一全國。故南中各省擁護不遺餘力;凡可以鞏固中央者,舉不惜犧牲一切以徇之。蘇鄂兩省,尤為顯著。」當時,張謇、趙鳳昌、馬相伯、黃炎培等江浙立憲派人士經常在上海趙宅「惜陰堂」商討時局,密謀策劃,很快作出擁袁的決策。他們認為:「全國人心是一致要求獨立的;革命軍熱情、勇敢、犧牲精神是有餘的,可惜實力太不足。腐朽的清廷看到各地紛紛起義,已很驚駭;各省督撫紛紛勸清帝讓位。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利用擁有實力的袁世凱去勸清廷,可能生效。誰能說袁世凱呢?只有久在袁世凱幕下的張一麐能說世凱。」由於他們的活動,各省都督府代表會議做出決定:「如袁世凱反正,當公舉為臨時大總統。」後來,他們操縱了南北議和。即使在孫中山業已就任臨時大總統、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以後,他們仍然不改初衷,始終堅持擁袁。就在南北議和的關鍵時刻,張謇致電袁世凱稱:「甲日滿退,乙日擁公;東南諸方,一切通過。」對袁世凱作出的鄭重許諾,促使袁世凱加緊進行了結和議的步伐。後來的結果證明了他們先前的承諾:清帝退位之後,袁世凱便由南京臨時參議院公舉為臨時大總統。

  (四)外國勢力的支持與幫助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近代中國,外國勢力對中國政局的影響是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袁世凱能夠在民初順利地攫取民國政權,也與外國勢力的支持和幫助有著密切的關係。武昌起義之後,列強便蓄意製造「非袁不可收拾」的輿論,給清廷施加壓力,迫使清廷儘快起用袁世凱,使袁世凱得以東山再起。當袁世凱剛被清廷起用的時候,列強便為之鼓掌歡迎,認為:「袁世凱是一個強有力的人物……在這個國家碰到空前困難的時期,如果還有人能夠出來挽回局勢,我們相信,也只有袁世凱了。」當時,在南北局勢尚不明朗的情況下,列強雖然標榜「中立」,卻插手南北議和,暗中為袁世凱出謀劃策,並公然向革命黨人發出警告:民國總統不能讓孫中山或黎元洪做,只能讓袁世凱做,否則便得不到列強的承認。英國《泰晤士報》記者莫理循說:「我在上海見到不少共和派的首領,我認為我幫袁世凱做了許多工作。我向他們指出,任命像孫中山或黎元洪這樣的領袖為民國的總統,絕不能指望得到列強的早日承認。孫中山對中國的情況一無所知,而黎元洪則在省外毫無地位。我對他們說,只有袁世凱才能得到列強的信任,因為他已經顯示出他的治理國家的才能比中國當代的任何政治家為高。革命黨領袖們對我說,他們肯定會任命袁世凱為中華民國首任總統,他們並且準備用書面寫下這種諒解。」後來,事態的發展與莫理循的設想略有差距,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時,袁世凱沒有當成「首任總統」;但是,正如莫理循所預計的,以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的南京臨時政府果然始終沒有得到列強的外交承認。

  列強還以「中立」為幌子在財政上對南京臨時政府進行封鎖和扼殺,使南京臨時政府急需借貸的外債毫無著落,陷入嚴重的財政危機之中。不僅如此,列強還肆意攻擊南方革命黨人及革命領袖孫中山,污衊他們沒有能力建立統一的共和政府。一些外國輿論認為「共和運動,定致全國分裂」,「惟恐北京政府倒後,共和黨不能組織完全,乏統一全國之力,勢必陷於恐怖時代」,甚至說:「孫逸仙不知軍事,就任以來,頗為人所反對,決不能與各省革黨連合無間。蓋孫之思想太高,於中國社會程度不合。彼之所計劃者,中國人民殊茫然也。」

  與此同時,列強則極力支持和幫助袁世凱。他們甚至不顧「中立」,想方設法給袁世凱提供貸款,認為:「行動的時間已經到了,如果列強不欲擔負使北京政府癱瘓的後果。袁世凱必須得到支持,因為只有他是穩定的保障。」列強對袁世凱極盡吹捧之能事,認為袁世凱就是當時中國所需要的「強健有為之大政治家」,也是「將來中國之真主人」。他們宣稱:「現時孫之勁敵為袁,於大局最有希望,而得操最後之勝利,以底定中國者,亦惟袁一人而已。」正如俄國駐華公使所說:「袁世凱的威信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外國人所造成而被他們所大加吹噓的。」列強擁袁抑孫的態度非常明顯,這對民國初年中國政治權力轉換的影響不容低估。

  (五)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黨人的妥協與退讓

  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黨人對於袁世凱的認識與態度有一個逐漸轉變的過程。當袁世凱背棄共和而專制自為的面目尚未暴露之前,他們尚且期望袁世凱起而反清,以期儘快完成全國統一,達到「以和平收革命之功」的目的。

  孫中山在武昌起義後回國的途中,已經表示了可以讓袁世凱做總統的意向。他曾從巴黎致電民國軍政府稱:「總統自當推定黎君,聞黎有請推袁之說,合宜亦善。總之,隨宜推定,但求早鞏國基。」當孫中山途經香港會晤胡漢民等人時,特意解釋了利用袁世凱以達和平革命目的的用意。他說:「謂袁世凱不可信,誠然;但我因而利用之,使推翻二百六十餘年貴族專制之滿洲,則賢於用兵十萬。縱其欲繼滿洲以為惡,而其基礎已遠不如,覆之自易,故今日可先成一圓滿之段落。」所以,孫中山就任南京臨時大總統時,曾當即向袁表示只是「暫時承乏」,而終將「虛位以待」袁氏。當清帝退位後,孫中山即遵守諾言,一面向南京臨時參議院提出辭職,一面推舉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當時,孫中山多次表示,通過辛亥革命,三民主義的革命理想中的民族、民權主義目的已經達到,今後將主要致力於民生主義。孫中山自辭職以後,便少問政事,而專心於實業建設及社會事業。他曾認為:「維持現狀,我不如袁,規劃將來,袁不如我。為中國目前計,此十年內,似仍宜以袁氏為總統,我專盡力於社會事業。」正如孫中山日後所說:「自袁殺宋教仁君之後,弟始決心不助袁。」可見,就是在宋教仁被刺之前,應該說孫中山對袁世凱基本上還是信任的。

  其他革命黨人如黃興,也曾期望袁世凱為拿破崙、華盛頓。當清帝退位、袁世凱繼孫中山為民國總統以後,黃興便萌生功成退隱的想法。他致電袁世凱稱:「今南北一家,總統得人,民國從此萬年,迥非當日可比也。吾輩十餘年兢兢業業以求者,真正之和平,圓滿之幸福。今目的已達,掉臂林泉,所得多矣。」另外,如胡漢民、汪精衛等人也是如此。「精衛、漢民,中山之張良、陳平也。精衛在京,既與袁克定商約調停,許推袁世凱為大總統,又附和漢民、君武等之意見,推中山上台。何為既登台矣,則應極力夾輔,求達最終之目的,乃聞宣統退位之詔一下,精衛急欲踐前言,漢民亦極力勸中山辭職。」胡漢民日後回憶,說當時同盟會「內外負重要責任之同志,則悉傾於和議……故精衛極意斡旋於伍廷芳、唐紹儀之間,而余則力挽先生(孫中山——引者注)之意於內。余與精衛二人,可雲功之首,而又罪之魁!」

  當時,雖然也有某些激烈的革命黨人,如戴季陶,指責袁世凱為「專制魔王」,甚至認為袁世凱「欲作皇帝」,但這只是極少數人對政局中權力轉移不滿的吶喊,並未得到大多數人的普遍支持,更未成為革命黨人的主流意識。有人認為:「當宋案未發生以前,國民黨實未嘗夢及不舉項城為正式大總統。」可見,在民國初年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一般革命黨人根本不可能認清袁世凱的真面目,因而對袁世凱期望殷殷,也就不足為怪。

  孫中山日後反思,認為「我的辭職是一個巨大的政治錯誤」,「為革命第一次失敗之根源」。這只是後見之明。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黨人對袁世凱的妥協與退讓,其後果確實是災難性的,但這是當時時勢所造成,乃無可奈何之事。正是由於各種主客觀因素的機緣巧合,讓袁世凱乘勢而起,一舉攫取了民國政權。袁世凱是那個特定歷史時代造就的特殊「英雄」人物。時代選擇了袁世凱,袁世凱一時成為時代的「寵兒」。後來的歷史證明這並不是一個恰當的選擇,國人為此而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二 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和頒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1912年2月13日,就在清帝退位的第二天,孫中山在得悉清帝退位的詔書和袁世凱贊成共和的通電後,便遵守諾言,向南京臨時參議院提出咨文,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並舉袁世凱以代之。

  辭職咨文宣稱:「今既宣布退位,贊成共和,承認中華民國,從此帝制永不留存於中國之內,民國目的亦已達到。當締造民國之始,本總統被選為公僕,宣言、誓書,實以傾覆專制,鞏固民國,圖謀民生幸福為任。誓言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本總統即行解職。現在清帝退位,專制已除,南北一心,更無變亂,民國為各國承認旦夕可期。本總統當踐誓言,辭職引退。」舉袁咨文認為:「此次清帝退位,南北統一,袁君之力實多,發表政見,更為絕對贊同,舉為公僕,必能盡忠民國。且袁君富於經驗,民國統一,賴有建設之才,故敢以私見貢薦於貴院。請為民國前途熟計,無失當選之人。」

  孫中山讓位於袁世凱,乃「非袁莫屬」的形勢使然,似乎順理成章。但在當時,也有部分激烈的革命黨人表示非常失望和強烈不滿。南京部分革命將領集會,「主張立即出兵北伐」。廣東部分革命軍致電陸軍部,「大不滿意於新大總統,並雲決意北伐」。湖南革命志士鄒永成更是義憤填膺,「見一班老同志只圖苟安,馬馬糊糊便把民國重任交把靠不住的袁世凱,辜負我們從前的一片心血。因此憂悶於心,決計自殺。」他無比悲憤地寫下一首絕命詩:「轟轟革命十餘年,志滅胡兒著祖鞭,不料猿猴筋斗出,共和成夢我歸天。」他投黃浦江自殺,幸被人及時救起。可見,他們的反對態度是頗為堅決的。

  其實,孫中山讓位於袁世凱,也有迫不得已的苦衷。在這些革命黨人激烈言行的壓力下,孫中山不得不公開作出解釋。他曾致電老革命黨人譚人鳳和民立報館,宣稱:「文等所求者,傾覆滿清專制政府,創立中華民國也。清帝退位,民國統一,繼此建設之事,自宜讓熟有政治經驗之人。項城以和平手段達到目的,功績如是,何不可推誠?且總統不過國民公僕,當守憲法,從輿論。文前茲所誓忠於民國者,項城亦不能改。若在吾黨,不必身攬政權,亦自有其天職,更不必以名位而為本党進退之徵。」在此,孫中山既說明了自己為顧全大局而讓位予袁世凱的隱衷,也表明了對袁世凱應有的戒備心態。

  事實上,為了防止袁世凱破壞共和,恢復專制,孫中山還曾特意在辭職咨文中提出三項附加條件:「(1)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為各省代表所議定,不能更改;(2)辭職後,俟參議院舉定新總統親到南京受任之時,大總統及國務各員乃行辭職;(3)臨時政府約法為參議院所制定,新總統必須遵守頒布之一切法制章程。」如前所述,前兩條由於袁世凱的陰謀抵制而未見成效。於是,孫中山只好寄希望於第三條,希望用一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來約束新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的所作所為。

  各省代表聯合會在武漢集會時期就制定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大綱的內容主要局限於臨時政府的組織問題,尚不具備憲法性質。1912年1月5日,湖南、江西、浙江、雲南、陝西5省代表提出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應加入人民權利義務一章案,各省代表會舉定審查員景耀月、張一鵬、呂志伊、王有蘭、馬君武等5人進行審查。1月25日,景耀月等5人提出《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草案》,共6章49條,是為第一個草案。草案提出後,各省代表會臨時議長趙士北指定林森、陳澤憲、凌文淵、劉成禺、湯漪、王正廷、張伯烈、楊廷棟、平剛等9人進行審查。2月6日,王正廷提出,參議院正式成立前,交付審查各案,延未報告,應重新審查。2月7日,林森等9人審查委員會將尚未完成審查的由景耀月等人提出的約法草案交參議院審議會重新審議。2月15日,審議長李肇甫做審議報告。2月16日,臨時參議院決定將審議報告交付由議長林森指定的特別審查員鄧家彥、李肇甫、熊成章、錢樹芬、谷鍾秀、殷汝驪、歐陽振聲、張繼、湯漪等9人進行特別審查。2月17日,鄧家彥等9人特別審查會提出審查報告,是為第二個草案,共7章55條。隨後,參議院對此草案逐條審議。3月8日,全案通過。

  3月11日,就在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的第二日,尚未解職的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公布了經南京臨時參議院議決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共7章56條,主要內容如下:(1)總綱: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主權屬於國民全體;領土為22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行使其統治權。(2)關於人民: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人民享有身體、家宅、財產、經營、言論、著作、刊行、集會、結社、通信、遷徙、信教之自由;人民有請願、陳訴、訴訟、考試、選舉及被選舉之權;人民有依法納稅與服兵役的義務。(3)關於參議院:中華民國立法權由參議院行使;參議院由各地方選派參議員組織,每行省、內蒙古、外蒙古、西藏各5人,青海1人,每參議員有1票表決權;參議院有議決一切法律、議決臨時政府預算決算、議決全國稅法與幣制及度量衡之準則、議決公債之募集及國庫負擔之契約、承諾臨時大總統任命國務員及外交大使公使、承諾臨時大總統宣戰媾和與締結條約及宣告大赦、答覆臨時政府諮詢事件、受理人民之請願、建議於政府、質問國務員、咨請臨時政府查辦官吏納賄違法事件、彈劾臨時大總統謀叛行為及國務員失職或違法行為等職權;參議院議決事件咨由臨時大總統公布施行,如否認,需聲明理由咨院複議;參議院以國會成立之日解散,其職權由國會行使。(4)關於臨時大總統、副總統:臨時大總統、副總統由參議院選舉;臨時大總統代表臨時政府,總攬政務,公布法律,發布命令;臨時大總統有統帥全國海陸軍、指定官制官規、任免文武職員、宣戰媾和、締結條約、依法宣告戒嚴、接受外國大使公使、提出法律案於參議院、頒給勳章及其他榮典之職權,有宣告大赦、特赦、減刑、復權等職權;臨時大總統受參議院彈劾後,由最高法院全院審判官互選9人,組織特別法庭審判;臨時大總統因故去職或不能視事時,由臨時副總統代行其職權。(5)關於國務員: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均稱國務員;國務員輔佐臨時大總統負其責任,在臨時大總統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發布命令時,須副署;國務員及其委員得於參議院出席及發言;國務員受參議院彈劾後,臨時大總統應免其職,但得交參議院複議一次。(6)關於法院:法院以臨時大總統及司法總長分別任命之法官組織;法院依法律審判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一般應公開審判;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上級官廳之干涉;法官在任中不得減俸或轉職,非依法律受刑罰宣告或應免職之懲戒處分,不得解職。(7)附則:本約法施行後10個月內,由臨時大總統召集國會,國會之組織及選舉法由參議院定之;中華民國憲法由國會制定,憲法未施行前,本約法之效力與憲法等;本約法由參議院議員2/3以上,由臨時大總統提議,經參議員4/5以上之出席,出席員3/4之可決,得增修之;本約法自公布之日施行,同時廢止《臨時政府組織大綱》。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貫徹了主權在民、三權分立等近代西方資產階級共和憲法的基本原則,具有鮮明的資產階級民主色彩,是中華民國第一部具有憲法性質的國家根本大法。與清末新政時期清政府頒布的具有君權憲法性質的《欽定憲法大綱》相比,《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具有鮮明的民權憲法性質,人民的民主權利在此得到較為充分的肯定;與湖北軍政府頒布的具有憲法性質的地區性民主立法《鄂州約法》相比,《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則更具全國性意義,內容也更加系統完備。因此,《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中國憲政史上的重要意義不容低估。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關於臨時政府的組織形式問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與《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有很大的不同,即改總統制為內閣制。孫中山本來是堅決主張總統制而反對內閣制的,他之所以贊同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改總統制為內閣制,顯然有限制袁世凱專權以保障民主共和而維護民國的目的。正如宋教仁所謂:「改總統制為內閣制,則總統政治上之權力至微,雖有野心者,亦不得不就範。」這是孫中山的善良願望,真可謂用心良苦。但是,在一個民主與法制觀念極端淡薄而專制與強權仍在肆意橫行的時代,一紙憲法條文終究是難有實際約束效力的。

  三 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與臨時政府北遷

  1912年2月15日,南京臨時參議院召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以黎元洪與袁世凱為候選人,17省議員一致選舉袁世凱為新任臨時大總統。參議院致電袁世凱稱:「查世界歷史,選舉大總統滿場一致者,只華盛頓一人,公為再見,同人深幸公為世界之第二華盛頓,我中華民國之第一華盛頓。"2月16日,袁世凱致電參議院,欣然表示接受,電稱:「凱之私願,始終以國利民福為歸,當此危急存亡之際,國民既以公義相責難,凱何敢以一己之意見,辜全國之厚期。」當天下午,袁世凱在外務部大樓剪去自己的髮辮,公開表示與清朝的決裂和對共和的贊同。

  2月20日,參議院又選舉黎元洪為臨時副總統。

  3月8日,袁世凱將受職誓詞電告南京臨時參議院,得到參議院的認可,並由原任臨時大總統孫中山通電布告全國。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正式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誓詞稱:「民國建設造端,百凡待治,世凱深願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盪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蘄達國家於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凡茲志願,率履勿逾。俟召集國會,選定第一期大總統,世凱即行解職。」就這樣,袁世凱登上了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寶座。

  關於統一政府的組織問題,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應採用責任內閣制。3月9日,袁世凱提出派唐紹儀為國務總理,電告孫中山,交參議院議決。11日,經參議院多數同意,予以通過。3月13日,袁世凱正式任命唐紹儀為國務總理。隨後,唐紹儀便前往南京組閣。

  3月16日,袁世凱又向孫中山提出內閣各部成員名單,交參議院議決。名單如下:外交部陸徵祥,內務部趙秉鈞,財政部熊希齡,教育部范源濂,陸軍部段祺瑞,海軍部藍天蔚,司法部王寵惠,農林部宋教仁,工業部陳榥,商業部劉炳炎,交通部陳其美,郵電部梁士詒。這個名單遭到南方革命黨人的反對。尤其對於陸軍部總長人選,他們堅持仍由黃興擔任,而堅決反對段祺瑞。參議院藉口袁世凱交來各部總長人數與議案部數不符而「停議」,原定內閣設10部,而袁提出12部總長,參議院建議工、商合設一部,交通、郵電仍合一部,特致電袁世凱「請改正」。南京軍界集會,更是公開「反對段祺瑞任陸軍總長」。對此,袁世凱也不退讓。雙方相持不下時,立憲派、舊官僚趙鳳昌等人從中活動,建議黃興出任參謀總長,以為調和之計。他們致電黃興、汪精衛說:「內閣不速成立,危險萬狀,其原皆在陸部一席不決。南軍隊所主張,北方亦有萬難。現內亂外交,均極紛逼,倘再遲延,必致不測。萬不得已,仍當以克(黃興)就參謀為調和計。"3月29日,袁世凱任命黃興為參謀總長,黃興復電堅辭,同時在參議院公開表示不接受陸軍部總長一職,南北關於新任閣員的矛盾因此得以化解。當天,南京臨時參議院議決唐紹儀提交的各部國務員名單,得票情況如下:外交總長陸徵祥38票,內務總長趙秉鈞30票,陸軍總長段祺瑞29票,海軍總長劉冠雄35票,財政總長熊希齡30票,司法總長王寵惠38票,教育總長蔡元培38票,農林總長宋教仁34票,工商總長陳其美21票,交通總長梁如浩17票。因到會參議員39人,梁如浩得票未過半數不獲通過。3月30日,經黃興、蔡元培介紹,由孫中山主盟,唐紹儀宣誓加入同盟會。同一天,袁世凱任命各部國務員,交通總長暫由國務總理唐紹儀兼任。唐紹儀內閣正式組成。

  在唐紹儀內閣的10名國務員中,同盟會員有蔡元培、宋教仁、王寵惠、陳其美和新入會的國務總理唐紹儀,正好占半數,因此這個內閣被稱為「同盟會內閣」。但事實上同盟會並沒有掌握實權,內閣中的內務、陸軍、海軍、財政、外交等幾個重要部門都由袁世凱的親信或支持者掌握,可以說唐紹儀內閣的實權基本上由袁世凱所控制。

  3月31日,袁世凱任命黃興為南京留守。《南京留守條例》規定:南京留守直隸大總統,有維持整理南方各軍及南京地面之責;凡南方陸軍、水師、要塞及南京府知事、交涉、巡警所管事務,均歸留守統理;南方各軍及南京地方各官廳人員,統由留守會同江蘇都督任免,申報大總統;南方如有事變,留守得先調遣軍隊、軍艦,相機處置,隨即申報大總統;南京留守府俟南京軍隊整理就緒,即行裁撤。可見,南京留守府的設置,只不過是袁世凱為安置黃興以維持南方局勢穩定的暫時舉措。

  同一天,同盟會在南京商務總會為孫中山解除臨時大總統職務開餞別會,到會會員約400多人(或曰1000人)。孫中山當場發表關於民生主義與社會革命的長篇演說,認為「本黨所抱民族、民權主義已達,今後實行民生主義」。

  4月1日,孫中山與南京臨時政府各部總長、次長赴臨時參議院舉行解職典禮,正式宣布解除臨時大總統職務。孫中山在解職辭中說:任職三個月「均為中華民國草創之時代」,「三月以來,南北統一,戰事告終,造成完全無缺之中華民國,此皆中國國民及全國軍人之力所致。……本總統今日解職,並非功成身退,實欲以中華民國國民之地位,與各國民之力量,與四萬萬人協力造成中華民國之鞏固基礎,以冀世界之和平。」當天,孫中山又向全國發布解職通令稱:「此後國中一切政務,悉取決於統一政府。本處各部辦事人員,仍各照舊供職,以待新國務員接理,勿得懈怠推諉,致多曠廢……所願吾百僚執事,公忠體國,勿以私見害大局;吾海陸軍士謹守秩序,勿以共和昧服從;吾五大族人民親愛團結,日益鞏固,奮發有為,宣揚國光,俾吾艱難締造之民國,與天壤共立於不敝。「4月4日,孫中山接受上海《文匯報》記者採訪,在回答「退職後將何所從事」的問題時說:「政治上革命今已如願而償矣,後當竭力從事於社會上革命。」孫中山退職後,仍然希望致力於民國的社會經濟建設事業。

  4月5日,南京臨時參議院議決:「現臨時政府北上在即,擬自初八日(星期一)起休會十五日,克定二十一日齊集北京,二十五日開會。」此後,南京臨時政府與臨時參議院陸續北遷。

  1912年6月14日,黃興交卸南京留守職務,發布解職通電和布告各界文,宣稱:「民軍起義,實首南方各省,南北統一後議設留守,不過因時制宜,而北方物議沸騰,或疑與政府對峙,或謂機關不一易兆分離。茲幸南方各軍整理已有端倪,若不及早取消,不獨有礙行政統一,且使南北猜疑益深,實非民國前途之福。」「不如將留守機關早日取消,可使南北猜疑盡泯,庶幾行政統一,民國基礎日趨鞏固。故自去月十三日起,迭次電請大總統取消留守一職,至本月四日始奉令允許,所余軍隊分別歸陸軍部、江蘇都督管轄。茲於十四日已將一切經手事件交代妥帖,此後機關概已付託後人,務望各勿猜嫌,同舟共濟。」從此,正式撤銷南京留守府。

  南京臨時政府結束後,中華民國政權完全控制在以袁世凱為首的北洋軍閥勢力手中。「無量頭顱無量血,可憐購得假共和。」無數革命先烈用鮮血換來的中華民國,僅剩下一塊共和國的招牌,封建專制的實質與此前相較有過之而無不及。正如孫中山日後對民初歷史反思時所謂:「有民國之名,而無民國之實」;「辛亥之結果,清帝退位而止」。此後,中國歷史逐漸沉淪於北洋軍閥統治的黑暗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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