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阿托斯怎樣毫不費事地治好了裝
2024-10-02 04:09:43
作者: (法)大仲馬
達德尼昂逃出去了,米萊迪還在窗口徒然地做著手勢恫嚇他。直到望不見他的影子了,米萊迪才暈倒在她的臥室里。
達德尼昂心慌意亂,顧不得考慮凱蒂會怎樣,一路飛奔穿過了半座巴黎城,一口氣跑到阿托斯家。精神的迷亂,極度的恐怖,沿途巡邏隊追在身後的喊叫,以及那些趕在大清早去忙自己活兒的過路人的大咋小呼,都使他腳下不敢有絲毫放鬆。
他穿過院子,跑上兩層樓梯,在阿托斯的門前把門敲得震天價響。
格里莫睡眼惺忪地來開了門。達德尼昂猛勁兒衝進前廳,險些把格里莫撞得栽個跟頭。
儘管格里莫平日裡三緘其口,這會兒他也實在忍不住了。
「哎喲!」他嚷道,「你幹什麼呢,這麼慌裡慌張的?你這怪裡怪氣的娘們,到底有什麼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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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德尼昂翻起帽子,把手從短斗篷里伸出來;看見了他的兩撇小鬍子和出鞘的長劍,那個可憐蟲才知道眼前是個男人。
這下他以為碰上歹徒了。
「救命呀!來人哪!救命呀!」他放聲嚷道。
「住嘴,你這傢伙!」達德尼昂說,「我是達德尼昂,你不認得了嗎?你主人在哪兒?」
「您是達德尼昂先生!」格里莫驚魂未定地大聲說道,「這不可能。」
「格里莫,」阿托斯穿著晨衣從臥室里出來說道,「我好像聽見你擅自開口說話了。」
「喔!先生!他是……」
「別作聲。」
格里莫只好衝著主人用手指指達德尼昂。
阿托斯認出了這位夥伴,儘管他平日裡不苟言笑,這會兒瞧見面前的這身奇裝異服,禁不住也哈哈大笑起來:只見達德尼昂歪戴帽子,裙子拖到鞋背,袖口捲起,兩撇鬍子也激動得豎了起來。
「別笑了,夥計,」達德尼昂說,「看在老天分上別再笑了,您聽我說,我實打實告訴您,一點沒什麼好笑的。」
聽他把話說得這麼嚴肅,而且看來臉上的驚恐之色也絕不是裝出來的,阿托斯就馬上拉住他的手大聲說道:
「您受傷了嗎,朋友?臉色怎麼這樣白!」
「沒有,不過我剛才遇見了一樁很可怕的事情。這兒沒旁人吧,阿托斯?」
「唷!您想我屋裡這會兒還能有誰呢?」
「這就好,這就好。」
達德尼昂說著匆匆走進阿托斯的臥室。
「嘿,說吧!」阿托斯關好房門插上插銷,以免有人來打擾,「是國王死了,還是您把紅衣主教先生給殺了?您簡直是魂不守舍了;行啦,行啦,快說吧,我真要給急死了。」
「阿托斯,」達德尼昂開口說道,一邊脫掉女人的衣裳,只留下一件襯衣,「您將要聽到的是一樁聞所未聞叫人難以置信的事情。」
「您先把這件晨衣穿上吧。」火槍手對他說。
達德尼昂因為情緒仍很激動,套晨衣時把左邊的袖子當作了右邊的。
「怎麼回事?」阿托斯說。
「這麼回事,」達德尼昂湊在阿托斯耳邊輕聲說道,「米萊迪的肩膀上烙了一朵百合花。」
「啊!」阿托斯失聲叫道,仿佛心口中了一顆槍子兒。
「我說,」達德尼昂說,「您能肯定那個女人果真死了嗎?」
「那個女人?」阿托斯的聲音低沉得達德尼昂幾乎聽不見了。
「對,您有一天在亞眠跟我說起過的那個女人。」阿托斯長嘆一聲,低下頭去埋在兩手中間。
「這個女人,」達德尼昂接著說,「年紀大約二十七八歲。」
「金色頭髮,」阿托斯說,「是不是?」
「是的。」
「淺藍色的眼睛,亮得出奇,睫毛和眉毛都是黑色的?」
「對。」
「個子高高的,身材很勻稱?左邊上頜犬牙旁邊缺一顆牙齒?」
「對。」
「那朵百合花小小的,橙黃顏色,好像有人在上面塗過一層顏料以後褪過顏色似的。」
「對。」
「可您說她是英國人!」
「她叫米萊迪,但也有可能是法國人。德·溫特勳爵不過是她的小叔子。」
「我要見見她,達德尼昂。」
「當心,阿托斯,您千萬得當心;您曾經想殺死她,她這種女人是要以牙還牙,決不肯放過您的。」
「她不敢聲張的,要不然她就自己暴露了自己。」
「她這人是什麼事都幹得出來的!您沒有見過她大發雷霆的樣子嗎?」
「沒有。」阿托斯說。
「像只雌老虎,像只豹!喔!親愛的阿托斯!我真的很怕這樣會引得她對我倆下毒手報仇!」
達德尼昂於是把事情原原本本說了一遍:米萊迪怎樣暴跳如雷,怎樣威脅說要他的命。
「您說得有理,說真的,我犯不著為一丁點兒的事情把這條命搭上,」阿托斯說,「幸好後天我們就要離開巴黎了;我們十有八九是去拉羅謝爾,只要一動身……」
「只要她認出了您,阿托斯,您就是跑到天涯海角她也會找到您;所以還是讓她的怨仇都發泄到我一個人身上來吧。」
「哎!夥計!她就是把我殺了,那又有什麼關係呢!」阿托斯說,「難道您以為我那麼貪生怕死嗎?」
「這樁事情背後說不定還有個可怕的陰謀呢。阿托斯!這個女人是紅衣主教的奸細,這我敢肯定!」
「既然這樣,那您可得好好當心。倘若紅衣主教沒有對您的倫敦之行大加褒獎,那他一定是對您恨之入骨了;雖然他沒法公開指派您有什麼不是,但心頭之恨畢竟是非解不可的,尤其因為這是紅衣主教的心頭之恨,就更是如此。所以您千萬得當心!您要出門,千萬不能獨自一人出去;您要吃東西,千萬得防著點兒:總之,樣樣事情都要提防,就連自己的影子也得提防。」
「幸好只要到後天傍晚就沒事了,」達德尼昂說,「因為一到軍營,我想咱們就只有男人好怕了。」
「眼下,」阿托斯說,「我暫且放棄足不出戶的計劃,您到哪兒我都跟著您:您得回掘墓人街了吧,我陪您一塊兒走。」
「不過,雖說離得挺近,」達德尼昂說,「我也不能這樣子回去呀。」
「可也是。」阿托斯說。他拉了下鈴。
格里莫進來了。
阿托斯對他做手勢,讓他上達德尼昂家跑一趟,把衣服帶過來。格里莫也做個手勢,表示他完全明白主人的意思,然後就走了。
「行了!不過這一下我們的治裝可就難見起色啦,夥計,」阿托斯說,「因為,要是我沒弄錯的話,您的全套衣服都留在米萊迪家裡,而她肯定是不肯還給您的。幸虧您的寶石戒指還在手上。」
「這枚寶石戒指是您的,親愛的阿托斯!您不是對我說過這枚戒指是您母親給您的嗎?」
「對,家父告訴過我,這枚戒指當初他是花了兩千埃居買來的[1];他跟家母結婚時把這枚戒指給了家母;這是一枚很名貴的戒指。家母又給了我,而我卻昏了頭,非但沒把它好好珍藏,反而去給了那個卑賤的娘們。」
「那麼,夥計,請您把它拿回去吧,我知道,您一定很珍愛它。」
「這枚戒指在那個下賤娘們手上戴過以後,您說我還會再拿回它嗎!我決不會拿的:這枚戒指已經給玷污了,達德尼昂。」
「那就賣了它。」
「賣掉家母留下的寶石!我對您實話實說,我覺得這是一種褻瀆。」
「那麼拿去典押,您起碼能押到一千埃居。有了這筆錢,您就什麼也不愁了,然後,等您將來有了錢,就去把它贖出來,它在典當鋪里轉了一圈,您再拿回來時,上面的污點也就洗清了。」
阿托斯笑了起來。
「您真是個可愛的夥伴,親愛的達德尼昂,」他說,「看到您始終這麼樂觀,一個愁腸百結的人也會打起精神來,嗯,對,咱們把這戒指拿去典押,不過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五百埃居歸您,五百埃居歸我。」
「您在說什麼呀,阿托斯?我在禁軍營,根本用不了這數目的四分之一,我只要把馬鞍賣掉,錢就能湊足了。我還有什麼要買的?就不過給布朗謝買匹馬唄。再說,您忘了我也有枚戒指。」
「依我看,您對這枚戒指,要比我對那枚戒指更加珍愛;至少我覺得是這樣。」
「是的,因為它在緊急關頭不僅能幫我們擺脫困境,還能為我們消災弭禍;這不單單是一顆珍貴的寶石,而且是一個吉祥的護身符。」
「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可是我相信您的這些話。再來談談我的戒指,或者不妨說您的戒指吧;您得在押款的總數裡拿一半去,要不然我就把戒指扔到塞納河裡去;我可不信會有波利克拉特[2]那檔子事,會有哪條魚那麼殷勤地把戒指給咱們捎回來。」
「那好吧,我接受!」達德尼昂說。
這當口格里莫回來了。他還把布朗謝也帶來了;布朗謝一方面為主人擔心,一方面也挺好奇,想知道主人到底出了什麼事,所以就趁這機會自個兒把衣服送來了。
達德尼昂換上衣服,阿托斯也換好了裝。兩人準備出門的當口,阿托斯對格里莫做了個瞄準的姿勢;格里莫立即從牆上摘下短筒槍跟在主人後面出發。
阿托斯和達德尼昂帶著僕從一路來到掘墓人街。只見博納修站在家門口,以一種嘲弄的神情望著達德尼昂。
「哎,親愛的房客!」他說,「您得趕快,有位漂亮姑娘在您屋裡等您呢,您知道,娘們可不喜歡別人叫她們好等的喲!」
「那是凱蒂!」達德尼昂嚷道。
說著他衝進過道。
果然,到了通他房門的樓梯平台上,只見那可憐的姑娘蜷縮著身子躲在他的房門口,渾身都在抖瑟。她一瞧見他就說道:
「您答應過保護我的,您答應過不讓我挨她罵的;您總還記得是您把我弄到這個地步的吧!」
「對,那當然,」達德尼昂說,「你放心好了,凱蒂。我離開以後情況怎麼樣?」
「我怎麼知道?」凱蒂說,「聽見她的喊聲,那些男僕都跑來了;她大發雷霆,像發瘋似的滿口粗話咒罵您。這時候我想,待會兒等她想起您是打我房間進她臥室的,她就知道我是跟您串通的了;所以我就拿了我那點錢,揀了幾件像樣點的衣裳,逃到這兒來了。」
「可憐的姑娘!不過我能為你做什麼呢?我後天就要走了。」
「隨您怎麼辦都行,騎士先生,把我帶出巴黎,把我帶出法國。」
「我又不能把你帶到拉羅謝爾去。」達德尼昂說。
「那是不行;但是您可以在巴黎以外,在您認識的哪位夫人家裡給我安排個地方呀:譬如說,就在您的家鄉。」
「嘿!我的妞兒!在我家鄉,夫人們是不用侍女的喔。且慢,我有辦法了。布朗謝,去把阿拉密斯找來:讓他馬上就來。我有要緊的事情要跟他商量。」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阿托斯說,「可是幹嗎不叫波爾多斯呢?依我看他那位侯爵夫人……」
「波爾多斯的侯爵夫人是讓她丈夫的辦事員侍候穿衣的,」達德尼昂哈哈大笑說,「再說凱蒂也不會願意待在狗熊街的,是不是,凱蒂?」
「我待在哪兒都行,」凱蒂說,「只要有個地方能讓我躲起來,別讓人找到我。」
「現在,凱蒂,我倆就要分手了,所以請你別再記恨我……」
「騎士先生,不管我離您是遠是近,」凱蒂說,「我永遠愛您。」
「長得了嗎?」阿托斯低聲自語說。
「我也一樣,」達德尼昂說,「你放心,我也會永遠愛你的。不過現在我有件事要問你,你的回答對我是至關重要的:你有沒有聽說過這麼一位年輕的太太,有天晚上人家綁架了她。」
「等一等……哦!天主呵!騎士先生,您是不是還愛著這個女人?」
「不是,我的一位朋友愛著她。喏,就是那位阿托斯。」
「我!」阿托斯嚷道,聽那口氣仿佛他眼看自己的腳快要踩到一條游蛇似的。
「當然是您囉!」達德尼昂說著捏了捏阿托斯的手,「您知道我們大家都挺關心這位嬌小的博納修太太。再說凱蒂也不會講出去的:對嗎,凱蒂?你知道嗎,姑娘,」達德尼昂接著往下說,「她的老公就是你來這兒時在門口看見的那個醜八怪。」
「哦!天主呵!」凱蒂大聲說道,「聽您這麼一說,我可真有點後怕;但願他沒認出我來!」
「怎麼,認出你來,這麼說你以前見過這個男人?」
「他到米萊迪家裡去過兩回。」
「原來如此。大概是什麼時候?」
「差不多兩個星期以前。」
「沒錯。」
「昨兒晚上他又去了。」
「昨兒晚上?」
「對,就比您早到一會兒。」
「親愛的阿托斯,咱們周圍可真是天羅地網,到處是密探了!你想他會認出你來嗎,凱蒂?」
「我跟他打照面時把帽子壓低來著,可說不定已經太遲了。」
「阿托斯,比起我來,他對您還沒怎麼起疑心,請您下樓去看看他是不是還在他的房門口。」阿托斯下去後即刻又上來了。
「不在了,」阿托斯說,「房門關著。」
「他去告密,說這會兒鴿子全在棚里了。」
「那好呀,咱們就飛吧,」阿托斯說,「就留布朗謝一個人在這裡給我們通風報信。」
「等一下!我們讓他去找阿拉密斯了!」
「說得對,」阿托斯說,「我們等等阿拉密斯。」
正在這時,阿拉密斯進來了。
達德尼昂把事情的原委對他說了,還告訴他,當務之急是在認識的上層人士那兒給凱蒂找一個安身之處。
阿拉密斯想了一會兒,紅著臉說道:
「這可真的是看在您的交情分上喲,達德尼昂。」
「我終生銘感不忘。」
「那好,德·博瓦-特拉西夫人有位女友,好像是住在外省的,她曾經托我為她這位女友找個可靠的貼身侍女;親愛的達德尼昂,要是您能向我保證這位小姐……」
「哦!先生,」凱蒂大聲說,「這您儘管放心,只要那位夫人能讓我逃離巴黎,我一定對她忠心耿耿。」
「這樣的話,」阿拉密斯說,「就再好沒有了。」
他坐在桌子跟前寫了張便條,用一枚戒指在封蠟上蓋了印,然後把條子交給凱蒂。
「現在,姑娘,」達德尼昂說,「你也知道,你待在這兒對你,對我們都不利。所以我們還是分手吧。情況好轉以後我們會再見面的。」
「不管我們到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再相會,」凱蒂說,「您都會看到我仍然像今天一樣愛您。」
「賭徒許的願。」阿托斯在達德尼昂送凱蒂下樓梯的當口,說了這麼一句。
又過了一會兒,三個年輕人約定下午四點在阿托斯家見面便分手了,留下布朗謝看屋子。
阿拉密斯回家去,阿托斯和達德尼昂忙去打聽那枚藍寶石戒指能押個什麼價錢。
不出咱們的加斯科尼人所料,這枚戒指毫不費事就押了三百個皮斯托爾。而且,那個猶太人對他倆說,他可以拿這枚戒指做一副出色的耳環墜子,所以如果肯把戒指賣給他的話,價錢可以出到五百皮斯托爾。
阿托斯和達德尼昂憑著軍人的敏捷和行家裡手的眼光,不到三小時就置齊了火槍手的全套裝備。不過阿托斯是個地地道道的大貴族,出手隨便得很。只要有件東西讓他看中了,人家討什麼價他都照付,從不還價。達德尼昂想開口說他,但阿托斯笑吟吟地把一隻手放在他的肩上,他就懂了:討價還價對他這麼個加斯科尼小鄉紳來說未嘗不可,但對一個氣派不輸親王的人來說就是做不得的了。
阿托斯覓到一匹出色的安達盧西亞駿馬,周身毛色烏黑髮亮,鼻孔肉色火紅,四條腿修長漂亮,牙口才六歲。他仔仔細細看了一遍,覺得毫無缺點。馬販子開價一千利弗爾。
其實或許再便宜些也能買到這匹馬;可是就在達德尼昂跟馬販子討價還價的當口,阿托斯已經數了一百個皮斯托爾放在桌上。
給格里莫買了匹庇卡底馬,矮墩墩的,長得挺結實,花了三百利弗爾。等到給格里莫配好馬鞍、買齊武器以後,阿托斯那一百五十個皮斯托爾已經一個子兒也不剩了。達德尼昂提議阿托斯先在他的那份里用了再說,以後再還他。
阿托斯聳了聳肩膀,算是回答。
「要是乾脆把那枚戒指賣給那個猶太人,他肯出什麼價?」他問。
「五百皮斯托爾。」
「這就是說,多兩百皮斯托爾,一百歸您,一百歸我。這筆錢也真不算少啦,夥計,您再到猶太人那兒走一趟。」
「怎麼,您想……」
「說真的,這枚戒指會勾起我不少傷心的回憶;再說我們以後也不會有三百個皮斯托爾來贖它,這樣一來就白白損失了兩千利弗爾。達德尼昂,您去對他說,那戒指歸他了,然後就帶著那兩百皮斯托爾回來。」
「您再好好考慮考慮,阿托斯。」
「這年頭現錢最吃香,咱們也得學著點,該犧牲的地方就得犧牲。去吧,達德尼昂,去吧;格里莫帶上短筒槍陪您一塊兒去。」半小時後,達德尼昂帶著兩千利弗爾回來了,一路上沒有遇到任何意外。就這樣,阿托斯毫不費勁地找到了一筆意外的財源。
[1]第三十五章中阿托斯說這枚戒指是外祖母傳給母親,母親再給他的,與此處說法不符。大仲馬類似的疏漏,在本書中還有幾處,一般均為日期、地點前後文不符,譯文中已酌情做了細微修正。
[2]波利克拉特:希臘薩摩斯島僭主(前532—前522)。據傳他曾將作國璽之用的戒指扔進海里,但數日後即有漁民獻魚,剖開魚腹,復見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