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推行均田制
2024-10-02 03:43:01
作者: 華杉
15 北魏建國之初,人民大多依附豪強人家以求得到蔭庇,成為蔭附。蔭附者雖然都不向官府交稅和承擔勞役,但豪強對他們的征斂是公賦的兩倍。給事中李安世上言說:「每到饑荒年歲,人民流亡,田業多為豪強所占奪;雖然古代的井田制度難以恢復,但也應該平均地權,讓勞動力和田產能夠相稱。而且,有爭議的田產,應該限期判決,如果時間太久,難以查明的,就全部歸屬今天的實際控制人,以杜絕欺詐。」北魏主拓跋宏讚賞他的建議,於是開始研究均田方案。
冬,十月十三日,北魏主拓跋宏下詔,派使者巡視州郡,與州牧、郡守一起,在全國推行均田政策:男丁十五歲以上,每人配給無樹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僕、婢女也按一樣標準配給。農民如果有一頭牛的,加配田三十畝,限止四牛(一百二十畝)。如果是隔一年才能耕種一次的貧地,加倍配給;休耕兩年才能耕種一次的,再加一倍配給,以供耕作及還田、受田的盈餘虧欠。人到了年齡,就受田,年老或身故則還田。奴僕、婢女、牛都隨有無以還受,有就受田,沒有了就還田。第一次受田的,男夫給二十畝,要求種桑樹五十株;種了桑樹,就成為桑田,可以世代繼承,死後不用還給官府。官府經常調查戶口,田地有多的,不再受田,也不用交還多餘的田地,田地不足的,則依法增加配給。田地有盈餘的,可以自由售賣他的盈餘。對地方官,就近撥給公田,離任時交還,如果私自售賣,依法定罪。
16 十月二十七日,北魏魏郡王陳建去世。
17 北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出使南齊報聘。
18 十二月二十二日,北魏任命侍中、淮南王拓跋佗為司徒。
19 柔然侵犯北魏邊塞,北魏任城王拓跋澄率眾拒戰,柔然遁去。
拓跋澄,是拓跋雲之子。氐人、羌人造反,朝廷下詔,任命拓跋澄為都督梁州、益州、荊州三州諸軍事,梁州刺史。拓跋澄到任,討伐、懷柔兩手抓,氐人、羌人都平定了。
20 當初,南齊太祖蕭道成命黃門郎虞玩之等檢定登錄戶口的黃籍。皇帝蕭賾即位後,另外設立校籍官,設置令史,限定每人每天必須查出幾項造假案件。數年下來,人民愁怨不安。外監(代表皇帝,對外監督)、會稽人呂文度又啟奏建議,凡是被卻籍的人,全部充軍到偏遠邊境,人民多逃亡避罪。富陽人唐寓之遂利用妖術,惑眾作亂,攻陷富陽,三吳被卻籍的人,紛紛投奔,部眾發展到三萬。
呂文度與茹法亮、呂文顯都以奸巧諂媚有寵於皇帝。呂文度為外監,在外監軍,專制兵權,領軍將軍只是守個虛位而已。茹法亮為中書通事舍人,權勢尤其炙手可熱。王儉常說:「我雖有大位,權力和皇帝的信任豈能與茹公相比?」
【華杉講透】
處理特殊問題不能過於嚴苛激進
這裡有兩個詞:黃籍、卻籍。另外還有一個相關的詞,叫「白籍」。
兩晉南朝時稱正式戶籍為黃籍。用黃紙﹐也就是用黃檗處理過的紙﹐可以防蟲蛀。東晉前只有黃籍﹐東晉時出現白籍﹐它是因東晉政府設置僑州郡縣以安置北來流民而產生的。流民在以其原籍命名的地方行政機構里登記臨時戶籍﹐以白紙書寫﹐故稱白籍。入白籍的僑人享受免賦稅徭役的優待。東晉政府後來實行土斷﹐省並僑州郡縣﹐命令僑人在其定居之處編入正式戶籍﹐取消其免賦稅徭役的優待﹐白籍戶便成為黃籍戶。當時稱為「土斷白籍」或「土斷僑流郡縣」。由於歷次土斷多不徹底,而流民繼續南下﹐加上又要保持一種恢復北方故土的政治姿態,所以白籍仍長期存在。
黃籍是正常戶口,繳納賦稅,服徭役兵役,全都正常;而白籍是臨時戶口,是「暫住證」,是失去家園的救助對象,不用繳納賦稅,也不用服徭役。這個差別太大,從中可獲得的利益也太大了!當然會引起造假,而且是大規模造假。一個好心好意的政策,被貪官和刁民利用,朝廷自然是憤恨。所以呂文度說應該把查出造假的人家,全部撤銷戶口,稱為「卻籍」,充軍邊境。
處理這種問題,應該給一個改正時間,既往不咎。到了限定時間之後「還不收手」的,再行懲治。可呂文度卻要跟那麼多人算總帳,而且是逼到人要造反的嚴厲懲罰,當然就激起民變了。文中還說他與茹法亮、呂文顯都以奸巧諂媚有寵於皇帝,可以想像他就是想展現自己忠君愛國的正義激情,才慫恿皇帝做出如此激進的決策,闖下大禍。如果是王儉,就不會有這樣的昏招了。
21 這一年,柔然部真可汗去世,他的兒子郁久閭豆侖繼位,號伏名敦可汗,改年號為太平。
永明四年(公元486年)
1 春,正月一日,北魏高祖拓跋宏朝會,開始穿戴漢族皇帝的禮服和禮冠——袞冕。
2 正月二十日,柔然入寇北魏邊境。